第七十三章 杀猪
忙忙碌碌中,中秋节到了。
中秋节是仅次于春节的第二大传统节日。秋收再忙,这个节日是不可不过的。
何况炼钢场也给各队铺下任务:为钢场的人们提供过中秋节的肉和白面。
肉自然是猪肉了。生产队上饲养的有,队长王贵兰决定杀一头猪。
杀猪是在中秋节的前一天农历八月十四的下午。
这个时期学校只放麦假和秋假,麦假两个星期,秋假四十五天。由于大炼钢铁的原因,各生产队都缺少人手,学校规定:
除了一年级以外,其余班级都集合到学校,由老师领着,排着队,打着五星红旗,喊着口号,到各生产队里帮着拾棉花、掰玉米。
王贵强和王晓玲每天都要到学校参加劳动,家里看孩子的任务,又落在了王晓华的身上。
听说下午要杀猪,王晓华就撺掇腊梅,下午不要去地里干活了,她们一起看杀猪。
十四这天天气也特别闷热,玉米棵又都两米来高,一米多点儿的腊梅在玉米地里,就像在蒸笼里一样,一上午小褂儿就没干过。
马惠恩看了心疼,也对她说:“腊梅,你又不是劳动力,干不干活队上都得管你饭,没必要天天跟着。今天忒热,下午就别去了。”
这时,腊梅已听说下午掰离村最近的那片玉米。由于离的村近,她没敢在里面掰嫩玉米。去不去对她来说已无所谓。
见王晓华挽留,母亲劝阻,她也感到身子很疲乏,也就听了二人的话,答应与王晓华下午一块儿看杀猪。
腊梅和王晓华是带着王晓叶一块儿去的。地点在牲口棚后面的空地上。
垒了一个半阴半阳的大锅灶,按了一口大铁锅,也叫杀猪锅。把牲口棚里放草料棚子的门板卸下来支在大锅边,算是卸猪肉的案板。
农村里杀猪并不常见,孩子们都新鲜,连附近队上的孩子们都来看。
腊梅她们赶到时,已经有一些男孩儿女孩儿们在那里了。郑存梁和王贵安也都在。
自从在场院里玩儿过家家以后,腊梅这是第一次见到郑存梁。
虽然是成人心性,见过几世的冷暖寒凉,也许是前世曾经暗恋过的缘故,也许是这世太孤单,也许是他曾说过长大后要娶她做真媳妇,腊梅见到郑存梁,心里还真有些热乎乎的感觉。
王晓华和腊梅是坐在积肥坑边上的土堆上观看的。居高临下,看的最为清晰。
杀猪是技术活儿,并不是谁都敢下手,十一队没会的,便请了十二队的一个杀巴子虽然不是专业屠夫,相当于屠夫的角色。
杀巴子名叫王金烙,由于经常杀猪宰牲口,人称王杀巴。
王杀巴五十来岁,长得五大三粗,浓眉大眼,一看就给人一种勇猛凶狠的印象,属于鸡狗猪羊见了都害怕的那种人。
杀猪是大事,又是请的外队上的杀巴,队长自是要亲自陪着。又叫来了伙房里的王馒头和朱一勺帮忙。
朱一勺本名叫朱世,本队人,因为炒得一手好菜,人送外号朱一勺。
王杀巴一来,就把他的专业家伙拿出来了:一把尖刀,明晃晃的;一根通条,又细又长;还有刮刀若干,专门刮猪毛用的。再就是他的天不怕地不怕的胆量了。
随着一阵阵的嘶叫声,猪被王杀巴、王贵兰以及叫来帮忙的两个厨师摁在了门板上。大概是知道自己命不久矣,猪一直在疯狂地嚎叫抗议,四只蹄子乱蹬乱动。
王杀巴叫围着看热闹的男孩子们也过来帮忙摁住猪蹄,别让猪乱动,男孩子们害怕不敢近前。王杀巴就诱惑地说:“谁帮忙,一会儿给谁猪尿泡。”
王杀巴话音一落,男孩子们纷纷拥过去,把王杀巴手下的猪蹄紧紧地摁住了。
腾出手来的王杀巴先是用清水将猪脖子抹干净,再用尖刀缓缓往脖子中间插入,过程不似想像中的野蛮,似乎还很温柔,猪放血的过程也没有过于激烈的挣扎。
血开始如柱般喷出,第一泡不能要,待流了两三秒后再用清盆接血,这样,血就是干净的了,可以做血菜吃了。
这一过程完全取决于一个屠夫手法的熟练程度,好的屠夫,在宰杀猪的过程中,猪也不会蹦得太激烈,场面自然也不会太糟蹋;
不熟练的,就会弄的满场血污,甚至杀巴身上、脸上都会有喷溅的血点儿。
由此看来,王杀巴杀猪确实很娴熟。
不过奇怪的一点是,猪在放完血后,头已经垂下去了,却蹦出几颗屎蛋(子)来。
民间有“吓得屎尿都出来了”这一说法,看来,这句话不仅仅是针对人,对动物也可以通用。
接下来,王杀巴在猪的蹄弯处,割开一个小口,用通条沿着全身不同的线路通了一遍。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把猪吹起来,好往下刮猪毛,尤其是腿腋折里的皱褶处。据说还有改变猪肉的作用,猪肉吃起来不死不硬。
整个猪的皮与肉基本被通开后,王杀巴又蹲在地上,捏住割开的那个小口,用嘴往猪尸体里吹气。这叫“吹蹄”
真佩服王杀巴的肺活量,一会儿就把猪吹得又圆又大。吹涨了的猪已比原来大了两倍的体积。王杀巴又用棍子往猪的身上一遍一遍地锤打,俨然像衙门的衙役在杖犯人。
这时,两个厨师已经把大铁锅里的半锅水烧热到七、八十度。
水的温度也很重要:水过烫会造成肉质受损,水温过低,会除毛不尽。
这也是王贵兰为什么把两个厨师叫来帮忙的原因:他们对锅里的水温能掌握到恰到好处。
猪被放进了大铁锅里。王杀巴抓住猪后腿在铁锅里来回转,以便使所有的毛都能烫到。
过几分钟拽出来放在门板上,王杀巴撅着屁股用刮刀开始褪毛。刮刀经过之处便露出嫩白来,甚至腿腋折里,猪尾巴上,都刮的干干净净,不留一根猪毛。
当刮到猪蹄时,先把硬硬的猪蹄壳(猪蹄指甲)掰下来,然后用刮刀剔脚叉叉里的细毛。
被掰掉硬壳的猪脚粉红粉红的,与通身的洁白形成鲜明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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