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四十四章 教授(七)
席勒重新回到了房内,他没有用手碰窗台,只是用眼神示意戈登,戈登走上前,看了一眼窗台说:“韦恩医院的卫生条件是不错,但这只是一间普通病房,窗台有点太干净了,对吗?”
席勒点了点头,戈登又走的更近了一点,他也伸出头去向下看,发现楼下的遮阳棚是有骨架的,虽然骨架是木头的,但是木头是钉在墙里的。
显然,遮阳棚是在楼体建造的过程中,就已经建造完成的,韦恩集团的任何建筑质量都非常过硬,所以,虽然只是一个遮阳棚,也可以承担一个成年男性的重量。
戈登回忆了一下自己刚刚看到的过程,然后,恍然大悟一样的说道:“我知道为什么手臂上没有伤口了,理查德医生的手臂,当时正抓着窗户的把手,还没收回来,当匕首插入他的心脏的时候,他不是不想反抗,而是根本没来得及。”
席勒点了点头说:“警探,您可以再看看他的伤口,尤其是伤口的边缘,应该会有不一样的发现。”
闻言,戈登立刻走到了尸体旁边,半跪下来,戴上手套之后,仔细的检查了一下伤口,皱着眉说:“伤口上半部分的边缘,好像是有一点不同,但我不太精通法医学……”
“不必精通法医学,你有没有发现,上半部分边缘的割裂,比下半部分更深,你猜,这是为什么?”
戈登还在思考的时候,布鲁斯就开口说道。
“为了不让太多的血液,滴落在窗台上,在死者面对窗户的时候,凶手没有拔出凶器,而是在把死者转了过来之后,才拔出了凶器。”
“但是当时,凶手站在窗外,而尸体,已经滑落到了窗台下方,凶手不得不把上半身探进房间当中,用手越过尸体的肩膀,然后,才能把凶器拔出来。”
“拔出凶器时,发力的位置在尸体的上方和背后,而不是正前方,所以就会导致伤口的上半边缘,受伤的程度更深。”
戈登摇了摇头,说:“你们到底是怎么在这么短时间内,推理出这么多内容的?”
席勒并没有进来,而是站在窗外,低头看了一眼窗台,然后说:“接下来,我们可以来谈谈凶手的人格了。”
“你还推理出了凶手的人格?!!”戈登提高了声调问道。
“经过他这一连串的动作,我想,你应该看出来了,这是一场蓄意谋杀,凶手早有准备,说不定早就演练了无数遍了。”
“既然如此,他没有第一时间拔出凶器,翻转尸体的动作够快,那血液可能没有滴在窗台上,但他依旧把窗台里里外外擦了一遍。”
席勒轻轻用手摸了一下楼梯外面的窗框,看着布鲁斯说:“要不是病人回来的快,你就拥有一名免费的擦窗工了。”
戈登摸了摸脸颊的侧面说:“这说明什么?他有洁癖?”
“说明,他不够自信。”席勒摇了摇头说:“也说明,他其实是个新手,甚至,很有可能是第一次作案。”
“为什么?”戈登问道。他的思维,其实已经够快的了,所以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弄明白这个其实带有一些技巧的案子。
但现在的戈登,还不太善于揣摩罪犯的心理,因为,哥谭绝大多数的案件,都是黑帮火并或者是仇杀,没有什么百转千回的心理需要理解的。
“戈登警探,你在警察学院所学到的那些理论知识,在现实当中一定适用吗?”席勒开口问道。”
戈登略一回想,然后说:“关于刑侦这方面,还是有不少适用的,但是民事调解方面,几乎完全不适用,只能因地制宜。”
“那么,您在离开警察学院的时候,认识到了理论与现实的差别了吗?”席勒又问道。
“那个时候,我还比较单纯,觉得既然我成绩好,实践应该也不错。”戈登思考了一下说道:“不过,我也确实怀疑过,但这其实是常识,对吧?普通人都知道,理论不可能和实际百分百一样。”
“这却恰恰是这个凶手的矛盾点。”席勒用手指的侧面轻轻敲了敲窗框说:“杀人,本身就是一件违背道德和法律的事,而制造这样一出带有欺骗性质的蓄意谋杀案,从调查,到制定计划,到开始练习,一定会比激情杀人,经历更长的过程。”
戈登点了点头,觉得席勒说的有道理,激情杀人无非就是一时上头,被愤怒驱使的时候,很难想到法律和道德。
可这种蓄意作案,搞不好踩点的时间都要几个月,但凡凶手有一丁点的挣扎,都不至于能坚持这么久,并把这个计划付诸实践。
普通的蓄意谋杀案,凶手为了逃脱罪责,也会试图掩盖真相,但要做到如此环环相扣,没有出现任何失误,显然,是要经过练习的。
“这不是练习背诵或是练习舞蹈,每一次矫正动作,凶手都会想到这是在杀人,任何正常人,都不可能忍受如此之大的道德压力。”席勒下结论道。
戈登的面色,变得越来越严肃,他不得不承认,席勒说的是对的。
其实,他能看得出来,刚刚席勒翻转的那个动作,也不是很熟练,而且,有一只手用力过大,如果真的有一把刀插在布鲁斯的胸口上的话,血可能已经溅到窗框上了。
而侧面的窗框缝隙,没有任何一丝血迹,就说明,凶手做这个动作,做得非常完美,而这无疑是需要练习的,而他每一次练习,难道就不会想到,自己怀里抱着的将是一具尸体?
别说是道德观了,但凡有一点人性,都会对此感到排斥、厌恶和畏惧,这是人类的本能,但凶手却依旧毅然决然的,把这个动作练到了完美。
“一个如此冷漠、无情的可怕之人。”戈登感叹道,而席勒立刻接过了他的话,说:“或者,我们叫他们‘天生杀人狂’。”
席勒吐出最后几个单词的时候,布鲁斯瞥了他一眼,但什么也没说,席勒继续说道。
“这群人最大的特点是冷血,并不会为生命的消失而感到悲伤,他们以伤害和控制他人为乐,沉迷在肆意剥夺同类的生命的快感当中。”
“在为准备谋杀案而练习某个环节的过程当中,他们不但不会感到愧疚和害怕,相反地,剥夺他人生命的臆想,将为他们提供大量的快感。”
戈登打了个冷战,似乎是不能接受,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这样的人类存在。
忽然,席勒话锋一转说道:“而我说他不自信,正是如此,他都已经练习了这么多遍了,但却还是不相信自己完美的动作,不会给窗台上留下任何一点痕迹。”
“通常来讲,我们判断一个天生杀人狂的变态程度的最大依据,就是他的自大程度,他越是自大、自恋,越是对自己的邪恶行为,有任何人都不能够理解的狂妄自信,他就越是难对付。”
“我懂了。”戈登思考了一下说:“所以,有些连环杀人案凶手,才喜欢回到现场,看警察被他们骗的团团转,就是因为,他们自信自己不会被发现。”
席勒摇了摇头说:“所有回到现场的凶手,都是不自信的。”
戈登瞪大了眼睛,席勒的这种看法,与目前的主流看法是相悖的,现在刑侦界仍然认为,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回到现场,是为了戏弄警察。
“他们会回到现场,其实就是对自己的作案手法不够自信,只要确认自己没有留下额外的线索,就像一场考试答完之后,因为担心自己的分数而去对答案的学生。”
“或者说,只要他们这么做了,就证明他们的手法有纰漏,就像是,明知自己算对了,所有的学霸不会去对答案一样,不知对错的,都是心里没底的。”
戈登斜着眼睛去看席勒,他似乎有些不明白,为什么这位教授把如此凶残的谋杀案,形容成日常的考试,比喻虽然很贴切,但轻描淡写的语气,令人毛骨悚然。
席勒露出了一个笑容,带有一点冷漠和神经质,每当他露出这种笑容的时候,就连布鲁斯,也不会对上他的眼神。
席勒又轻轻用食指的指尖碰了碰窗台说:“这位凶手,就好像是对自己的答案不自信,而又多补了几十道过程,想用数量来弥补的坏学生。”
席勒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厌恶,接着说:“只有庸才,才会想用穷举法来作案。”
随后,席勒收敛着表情,看着戈登,说道:“很幸运的是,他就是那类不自信的凶手,所以,只要你们蹲在这里,应该就还能见到他的身影。”
戈登立刻就要往外走,可布鲁斯却拦住了,他说:“你不能在病房门外布防,否则,谁都知道警察在这里,你先带着人假装在医院当中勘察环境,我负责盯着这里。”
“你不会是想装监控器吧?”席勒今天第一次正面对布鲁斯提问,布鲁斯晃了一下神,摇了摇头说:“凶手就算再大胆,也不可能再踏入这间房间了,我准备在这一整层布防。”
“他可能,比你想象的还要大胆一些。”席勒忽然冷笑了一下,然后说:“我忘了说,还有一种学生,虽然对自己的答案不自信,但却对自己的排名很自信,怀疑自己考不好,但更怀疑,这次考试的题难,所有人都考不好。”
“所以……”布鲁斯缓缓眯起了眼睛。
就在这时,窗外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声音,布鲁斯冲到窗户旁,席勒侧身,布鲁斯听到,楼下爆发了骚乱。
在戈登和布鲁斯都往门外冲的时候,他们听到席勒低声说:
“或许,他不是要回来,而是根本就没走呢?”
就在席勒返回病房中的时候,他听到,楼下的病房里传来护士长的尖叫。
“哈莉!小哈莉!!你怎么了?!你身上怎么这么多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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