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残忍陋习】
总督府。
左布政使王绍叹气说:“唐巡按,这倡导嫁娶从简可以,严惩溺婴也可以,哪里能强行规定男女婚嫁年龄?”
右布政使汤沐开玩笑道:“就是,若有士子外出游学,身染疾病没按时回来成婚,难道也要因失期未婚而论罪不成?”
“要我看啦,还是老办法,别再搞恁多新花样。”按察使原轩说。
都指挥使李隆看了看王渊,打着哈哈说:“王总制把咱们叫来,肯定已有万全之策,一切听王总制的便是!”
众官都看向王渊。
王渊把玩着手里的紫砂壶,这东西是学生送的,不怎么值钱。他感慨道:“七日前,总督府军营外,半夜传来婴孩啼哭声,竟有人把女婴遗弃在那里,无非是想让本督抱走收养。我派人四处寻找其生身父母,虽然一无所获,却因此知道浙江溺婴成风。也因此知道,唐御史强制规定男女婚嫁年龄,被浙江官民一致反对。”
唐凤仪此时年轻得很,也就比王渊早三年考中进士。他愤而站起,痛心疾首道:“诸君,浙江为何溺婴成风?不是因为太穷了养不起。恰恰相反,是浙江太富庶了,婚嫁奢靡成风!这半年多以来,鄙人微服私访十余州县,浙江之奢靡风气简直难以置信。”
众人不语,各自沉默。
唐凤仪继续说:“婚丧寿诞请客也就罢了,连杀头猪都要请客,街坊邻里必须送礼赴宴,礼钱少了就会没面子。婚嫁妆奁更可怕,一个平民之家,一年花销也不过几两银子,嫁女儿的嫁妆就得十两以上!这还是小民,富庶之家就更多,嫁一个女儿出去,竟能让普通富户濒临破产!试问如此风气,谁还敢生女儿?”
左参政闵楷说:“主要还是百姓太穷,杭州、嘉兴、湖州三府,就没多少溺婴的嘛。”
唐凤仪怒道:“那是在府城!闵参政若是不信,可以去乡村看看,三府乡下同样溺婴无数!”
李隆提醒道:“唐御史,这溺毙女婴,并非只因为嫁妆。浙江这边吧,有个非常不好的风俗,盛传第一胎生女婴,如果不溺死的话,就很难再生出男丁。因此便是富庶之家,害怕生不出儿子,往往也把第一胎女婴溺死。”
“胡说八道,妖言惑众,此愚夫愚妇之论也!”唐凤仪更加愤怒。
溺婴习俗,已经江南沿袭近百年,朝廷颁布诸多法令,却一直屡禁不止。
成化朝颁布《禁约嫁娶奢侈淹死女子例》,勒令江南各省三司官员,禁止地方嫁娶僭越违制,提倡婚嫁节俭,反对聘礼、嫁妆奢侈成风。一旦发现溺婴现象必须严惩,左邻右舍知情不报的一并论罪!
弘治朝又颁布《处置故杀子孙赖人及淹死初生男女例》,规定:非军籍的溺婴者,发配附近卫所充军;军籍溺婴者,发配边疆充军;边疆军籍溺婴者,发配到极边充军;极边军籍溺婴者,令其担任最危险的边疆哨兵。文武官员溺婴者,上报朝廷处理。左邻右舍知情不报,一并论罪!
能让反应迟钝的古代朝廷,连续两朝专门颁布相关法令,可见江南溺婴现象有多严重。
江西比浙江更严重,大家都说:“江西人最爱溺女。”
唐凤仪昂首站立在土地庙正殿中央,环顾四周说:“诸君,鄙人微服私访时,曾遇到这种事情。某县一廪生,早与邻家之女订婚,这二人青梅竹马,两户人家也颇为友善。但他们订婚近十年,女方都二十多岁了,却一直无法拜堂。何故所致?皆因该县婚嫁奢靡成风。那男方又是廪生,女方必须给足嫁妆,否则就要被四邻笑话!”
王渊问道:“所以,唐御史就强定婚嫁年龄?”
唐凤仪说:“不错。若有官府出面,强迫他们加冠及笄之前必须婚嫁。那对男女双方而言,都有一个台阶可下,面子上也过得去。何乐而不为呢?”
“那本督就擅作主张,支持唐御史所议。”王渊笑着说。
“王总制英明!”唐凤仪本来看王渊很不爽,弹劾奏章发了十多封上去。但经此一事,他却对王渊大为改观,认为这位总督是明白事理的。
同样,王渊也是如此。
以前总觉得唐凤仪是只苍蝇,整天嘤嘤嗡嗡乱叫,吵得人想将其一巴掌拍死。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连续半年微服私访,认真考察浙江溺婴现象,已经把当今许多官员都比下去了。
不管能力如何,至少唐凤仪愿意做事。
王渊自己写了一张告示,通篇大白话那种,让浙江三司立即布告全省。内容有三:第一,婚丧嫁娶,不得违制;第二,倡导朴素,鼓励节俭;第三,溺婴者充军,知情不报者同罪;第四,浙江男子二十岁、女子十五岁之前,必须完婚,否则罚役。限一月内整改,过往不究,有再犯者严惩不贷!
众官离去,出了总督府,便一个个相视苦笑,都觉得王渊和唐凤仪没事找事。
王渊踱步来到偏殿,这里已经改为客房。从城里请来的老妈子,正在哄女婴睡觉,这便是被遗弃在总督府军营外的女婴。
有些父母,实在狠不下心溺婴,往往遗弃在路边、庙观和大户人家。
估计听说王渊是个好官,所以这女婴的父母,专门从乡下赶来,悄悄将孩子留在总督府外。
王渊因此获知浙江溺婴风气,整个人都快气炸了。
或许有穷人溺婴者,但浙江能比贵州更穷?贵州怎就没有这种劣习!
只有两个原因,一是风气奢靡,二是封建迷信。
特别是富庶之家溺婴者,往往听信市井妄言,认为第一胎生女不吉利,若不溺死就再难添男丁。可怜那些被溺死的女婴,明明投胎到富家,非但做不成千金小姐,还没睁眼便成了冤死女鬼。
浙江男女比例,是非常恐怖的,好多男人三四十岁了还讨不到老婆。
后来传教士利玛窦,也专门写文章记述:“中国有一种更为严重得多的罪恶,是某些省份溺毙女婴的做法……这种屠杀无辜的事情,不是偷偷干的,而是公开让大家都知道的情况下去做。”
敲重点,不是偷偷干的,而是公开让大家都知道!
这说明什么?
溺死女婴,已经被视为稀松平常的事情,老百姓早就见怪不怪了,就连西方来的传教士都知道。
浙江三司很快把告示张贴全省,一个月过去,收效甚微。
根本就无人理会王渊,因为这是家务事。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总督还敢乱来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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