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路上见闻
王都的动乱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和母亲正在前往精灵之都的路上。
第一次来到野外,我有着无比新鲜的感觉,整整三千护卫部队,还有龙家的家族武士组成200人的高手禁卫团,八个黄金武士,五十个白银武士,剩下都是青铜级的。要知道白银级的武士一般都能做万夫长了,一些师团长也不过是白银高阶的武士,黄金级的武士最少也是师团长啊!(一个师团十万人,军团下设师团,数目不等)开头几天还行,沿途都有人烟,十天后就几乎都是荒山野岭了,大道上偶尔经过的商队都是千人的规模,护卫的佣兵都占了一半,看来这国家地广人稀啊。每次看到农田就说明快到一个城镇了,我们好些时候都要在路边宿营。看来这也是为什么要带这么多人的原因,荒凉的这种地方,绝对少不了盗匪。
就这样我们向东南方走了大约40天,来到一个叫博拉姿的城市,说是城市,其实就是一个小镇,它是方圆数百里最大的城市,连城墙都没有,是王国边缘行省的省城,人口只有几万,驻军不到三千。博拉姿往南200里就是瓦纳王国的一个小镇,可惜这200里被精灵之森覆盖着,茂密的精灵之森是属于热带从林,里面是魔兽的天下,只有精灵人才能居住在里面。这里的特产就是各种的魔兽。活的魔兽可以被驯服成战士的坐骑或法师的魔宠,可惜捕捉很难,五级魔兽可以卖到几千金币,六级卖几万,要是七级的,卖几十万都要抢破头,八级就是无价宝了,九级的就是龙一类的超级魔兽,没听说过可以凭暴力活捉。每级魔兽还分上中下三位,价格差异很大。黄金级的战士差不多和六级魔兽的战斗力近似。我父亲能和七级上位魔兽打平手。所以小镇上到处是冒险者和商人。
这附近还有其他几种类人族的存在,拥有狂化技能的野蛮人,成年的野蛮人战斗力通常相当一个白银战士,狂化后是黄金级的,可惜狂化后不死也的养几年的伤,还不分敌我的一起攻击,使得他们的价值大减,他们中的佼佼者可以通过一种传统的仪式,挑战地行龙,如果击败地行龙的话就能成为它的主人,从而晋级地行龙骑士。地行龙是六级下位魔兽,高两米,长六七米(算尾巴),浑身灰黑的鳞甲,力大无穷,防御超强,轻武器攻击一概无效,喜欢用前面的两只半米长的犄角冲撞敌人,还喜欢人立而起用两只前脚扑击,被它近十吨的体重扑倒在地,下场那叫凄惨啊!可惜野蛮人太少了全族不过几十万,地行龙骑士只有几百。
还有翼人族,人口和野蛮人近似,特长弓箭和长矛,天生的侦察兵,他们还盛产风系法师,人数有几千。
矮人族人很多,有几百万,遍及山岭的洞穴中,擅长打铁的他们有着不俗的力量,手拿重锤身披钢甲的他们是人见人怕的重步兵。他们在打制武器防具方面的成就远远超过人族,和精灵人族世代友好,成为人族也不敢招惹的存在!除了他们外其他族都受人类的欺负,翼人族更是因为美貌的外表被人类大量抢为奴隶。在这个小镇上甚至公开叫卖翼人族的奴隶!可惜啊,我怎么就没碰上呢?虽然贫道不能用,买回来长长见识也是好的吗!
现在小镇里有一只300人的精灵族卫队,他们将保护我和母亲走完剩下的路,我都不知道母亲什么时候通知的外婆。其他人要留在这,等我们回来,精灵之都是不许人族私自踏入的。特殊情况例外,像我就能去!
我们在镇子上休息了两天。我则一直在训练雷达,事实上当我把它作为我的第一件炼金作品展示给家人的时候,引起了一阵惊叹,小小的满足了一回我的虚荣心,至于水晶球的来历着实费了我一翻口水,让他们认定是我在家里的旧仓库翻出来的。母亲肯定我能力的同时,婉转的表示浪费了一个价值连城的好东西。父亲起初没看出它的价值,说句:“还不错,就是没什么用处。”爷爷一直激动的观察水晶球上的影象,听到母亲的话皱了皱眉头,听到父亲的话再也忍不住了猛的爆发出来道:“闭嘴!你这个笨蛋,亏你还是个元帅,你就没看出他的价值来吗?我甚至愿意出百万金币去买下它!”后面的话显然是说给母亲的。
“真的值这么多?”母亲问。
“当然,甚至更多。”爷爷道。
“它有什么用?”父亲茫然道。
“白痴,用它来攻城,我可以知道里面有多少人,多少粮食,都在哪重点防守;野战的时候,我一眼就能知道敌人的动向和弱点,一旦发现他们的指挥所,就派出你这傻小子带着的最精锐的部队端掉它,什么仗不能胜?这些重要的情报不值百万金币?”爷爷继续激动的说,“要知道,有人甚至用会飞行术的魔法师做这工作,可惜他们飞不太高,加持了魔法的弩箭可以把他们轻易杀死,后来因魔法师的损失太大而告终。现在就不一样了,没有人会把数百金币一枝的魔法弩箭浪费在一只鹰身上。对了,你的鹰晚上能用吗?”
“当然!”我自豪的说:“虽然普通的鹰不行,可这只我加持了鹰眼术和魔力侦测魔法,它不仅晚上视野不受影响,只要启动魔力侦测魔法,还能发现藏在密林和帐篷里的敌人!还有,它的行动完全听从我的指挥,我甚至可以用它传递消息。爷爷您唯一说错的一点就是它的价值,这水晶球很难再找这么大的,小的话看不清图象,而且灵魂波动不吻合的话也不能成功,这个就是凑巧,所以这几乎是大陆上唯一的一个了,本着它在战场上的巨大作用,您说它值多少?”
“呵呵,不错,百万金币实在是太少了,一场两个军团的较量,军费就高数百万,一旦陷入僵持阶段花掉一两千万也不稀罕,它的作用实在太巨大了,我也不知道该值多少,我想应该不比一件神器差吧。”爷爷叹道:“这件事要注意保密,一旦青龙军团有战事,我可是要征用的!”
自从母亲知道雷达的价值以后每天都把它照顾的无微不至,要不是我坚持,她甚至都不允许我放它出去飞一回。经过两天的休整我们再次上路了。
这回的护卫是三百精灵人,他们有200女性100男性,个个都长的貌美异常,领头的女队长是母亲的好友,我叫她凯淋阿姨。精灵人的装备很奇特,武器有三件,背背精灵弓,腰里别着一把短剑和一把精巧的法杖。精灵弓是绿色的树枝制成,刻有精美的花纹和魔法阵,透出一股魔法波动,从魔法波动上看加持的魔法不尽相同,地,风,水,火各系都有。精巧的法杖也是刻有精美的花纹和魔法阵,强大的魔法波动显出它的不凡。短剑没有细看,不过也都是魔法加持过的,想必是矮人的作品。他们的衣服都是藤甲,轻便坚固,也是非常精美的魔法物品。还有他们都带满了魔法首饰,项链,耳环,戒指至少两个,天那,精灵都这么富裕?都到小康水平啦?他们每个人的东西都价值数万金币啊,我把疑问告诉了母亲,母亲笑答到:“精灵族魔法师很多,他们不像人类那样为了生计忙碌,精灵之森有大量的野果和魔兽为食,他们有大把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制造各种魔法物品上,加上狩猎魔兽得到的大量魔核,魔晶可以找矮人交换,也不虞材料匮乏,所以才有这么多的魔法物品,不过也不是人人都有这么多,谁叫他们是最精锐的女王护卫呢!多一点也是应该的。”
“那人类为什么不从精灵手里贩卖魔法物品呢?人类世界魔法物品可都是紧俏货啊。”我问
“因为人类进不了精灵之森,精灵人一出去,就可能被人贩子抓住,所以很少有精灵饰品流落到人类世界,直到我做了公爵夫人并掌管龙家的商会以后才有所好转,我不仅买他们不用的首饰还卖给他们许多人类的好东西,我的族人都很感激我呢。”
“精灵喜欢人类什么东西呀?”我问
“玻璃,镜子,盐,丝绸和手工艺品,还有就是甜点心,我这回带了好几十车,能换不少好东西的。”
“东西在哪我怎么没看见?”我问
“在这个空间戒指里!”母亲指着手上一个不起眼的黑戒指说。
“空间戒指!能有这么大的空间,也算是无价宝了吧?”我惊奇的说
“是呀,是我母亲给我的嫁妆呢!全大陆也就几个这样大空间的空间戒指,就算小点的大陆上也不过几十个,每一个都是天价呢!”母亲自豪的说
一路无话,听说我们要在丛林里走十天才到,五天后我们走到了丛林里的一处沼泽的边缘,在天黑前找了个安全的地方宿营。这一路不能坐车了,我和母亲同乘一匹独角兽,累的我不轻,早早窜进帐篷里睡觉了。半夜里我突然被一阵强者的气息惊醒,连忙盘坐起来,细心的用原神探视,发现有两个强大的存在正在百里之外的沼泽深处战斗,他们散发出的杀气惊醒了拥有强大元神的我,却没对其他人有影响。虽然我明知道危险,但是好奇心还是让我做出了冒险的决定,我要去看看这个世界强者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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