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再遇只是一场错觉(5)
冰箱再一次向我展示了它空空如也的凄凉,在这个周日,我不得不舍弃了当一个好老板的机会,去附近的大商场进行采购。
当然,如果我能知道自己出一趟门都能遇上这种倒霉的事情的话,我宁愿自己饿一天都不会出门的。
我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要将一个月的口粮买回家里,大大小小的各种吃的喝的放满了两辆购物车。
我能看到售货员看着我的眼神是多么地和蔼可亲,只是,这样友好的眼神维持了不到半个小时。
队伍长长地排了一条,等我把两大车的东西拿出来给收银员计费的时候,我习惯性地拿钱包,发现自己包包里面的钱包不翼而飞。
翻开包包才发现底下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花开了,里面的东西全部不见了,唯一幸免的或许就是被我放在口袋里面的手机了。
我有些尴尬地看着收银员:“抱歉,我钱包不见了,不要计费了,东西不要了。”
我能看到那收银员原本如花的笑靥在瞬间变成了嫌弃的冷脸,嘴里还不断地骂骂咧咧:“好玩儿呢这是,后面那么多的人。”
我自知理亏,虽然对方态度不怎么好,我也只能尴尬地笑了笑,“抱歉,实在不是故意的。”
转身看了看身后的人,低头鞠了个躬:“抱歉,我被人偷了钱包。”说完,把包包的底部翻了开来。
我不知道相信我的人有多少,也不知道体谅我的人有谁,可是他们倒也没有显示出抱怨,只是笑了笑,站在我身后十七八岁的女生还甜甜地对我笑了笑:“没事没事,你也不知道被偷了钱包不是?”
我对她笑了笑,“谢谢理解,我走了,不妨碍你们埋单了。”
现实就是这样,总有一些人会给你一些脸色,仅仅是因为你的一个无心之失。但是也有人会给你足够的宽容,只是因为她们的善良。我们不必去计较太多,太过计较,总归是自己难受,自己吃亏。所以对于她们不太好的脸色,我只是淡笑,转身走出了商场。
我第一时间是报了案,虽然不在乎里面的钱,可是我希望能让更多人的少遭遇我这样的事情。
警察带着我去商场去了监控录像,从视频上可以看得出来,是一个穿着蓝色短袖衬衫的男子偷了我的东西。嫌疑人锁定,接下来就靠警方布网了。
我去警察局做了一些笔录,留了联系方式,然后就和警察叔叔握手了一番,就回家了。
回到小窝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中午在商场里面买东西,没有吃午饭,肚子在不断地抗议。
幸好我有一个好习惯,一般出去闲逛的时候都不会带太多的现金或者身份证之类的证件,因为今天早上本来是打算去买一个多月的存粮,所以将一张信用卡带过去了,可是不久后我就去挂失了,里面的现金不用担心。
回到家拿了张卡还有一些现金,包包也不拿了,直接放在牛仔裤的口袋就出门了。
我第一次觉得这么饿,所以当我好不容易找到一家还在营业的拉面馆的时候,我觉得有必要感谢一下那个老板,这个点还会提供吃的。
拉面端上来的时候,我能感觉自己喉咙轻轻地咽了一下口水,那平日碗在我看来很是平凡的牛肉面此时就好像人间美味一样。
烫呼呼的面条还冒着热气,可是我已经顾不上那么多,挑着就吃,直到吃了一大半,才觉得有些许的饱腹感。
丢了钱只能自认倒霉,可是冰箱里面没有粮食是一个事实,不容我规避,即使再累,只要我还想吃东西,我就必须要到商场去储备粮食。
再到那家商场的时候,我能清晰地看到早上的那个收银员看着我的眼神,我回之以一笑,对于这种不怎么礼貌的行为,我一般都是采取无视。
同样是两辆购物车的东西,那计费表上的数字不断地上升再上升,哗啦啦间,就不见了一千多块的东西,我想,想我这样败家的人,还真是一般的男人养不起的。
走出商场的时候天色已经暗淡下来了,我掏了掏口袋里面的手机,竟然已经是六点多了。想来还真是,光阴似箭,我丝毫不觉得竟然已经到了这个点了。
踩着黄昏最后的余光,一步一步地走回家。手里提着四大袋的东西,指节间被勒得通红通红,回到家把东西放下的时候,手指都已经麻了。
为自己下了个面条后,吃完之后整个人坐在沙发上突然就不想动了。
太久没有动过了,今天不就是奔波多了一点儿的路,我就受不了了,这样的生活,实在是有些懒惰。
我一直以为钱丢了就没有可能找回来的可能性,所以在接到警察叔叔的电话的时候,我有些反应不过来。许久才理清思绪,大约明白他的意思无非就是说我一个多星期前丢失的银行卡找回来了,小偷花剩下了几百块,还有公交车卡什么的都还在,让我跑过去拿一下。
我忘了说,虽然我平时出门带的都是小钱,可是那天出门是为了储备一个月的粮食,带了将近两千块在身上,没想到,现在的小偷,还是挺会节省开支的,没把钱都用完了。
其实我真的不太想去警察局,可是警察叔叔这么热心地打电话过来,我只能去跑一趟。
出门的时候诺诺正端着咖啡走向二楼,看到我拿着包包准备出去,不禁有些讶异,她端着咖啡在楼梯口停了下来,看着我问道:“嫚嫚姐要出去吗?”
我点了点头,回到:“恩,等一下我就不回来了,你们好好工作啊。”
从警察局出来的时候才四点多,我顶着闷热走在街上。
有时候不得不承认,一个人倒霉起来真的是连和凉白开都会塞牙缝。我想我应该就是属于那种很没有人品的人。
从警察局出来没多久,我就被人挟持了,是的,真刀真枪的挟持了。
那人拿着白晃晃的水果刀,抵在我的喉咙上,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感觉到那丝丝的血腥味渗入鼻孔。
穿着蓝色警服的警察就在我前面,二十多名警察,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这个手无寸铁的无辜路人被挟持,甚至连知会一声都没有。
我觉得自己的手心在冒汗,握在手心的手机滑得多次要掉在地上。
我感觉到捉着我的人的手在发抖,那刀时不时地划过我的表皮皮肤,冰凉的触感不断地提醒着我,只要他用力,我就无须再纠结到底顾默会不会在这个城市的问题了。
是的,即使到了死,我所想的问题,还是那个男人,那个被我爱得抛弃了自己一切底线的男人。卑微就好像落到尘埃里的枯叶,随便一下,都能将我粉身碎骨。
我突然觉得,其实就这样死掉没什么不好的,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思想,我总能控制自己心脏的跳动。
我发现自己已经开始厌倦了那样漫长而没有期许的等待,枯燥而落寞,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恨不得掐住自己的大脑,停止那不断疯长的思念。
可是,我还是不甘心啊,不甘心就这样死掉,我还是想,还是想等到那个男人,我还是想告诉他,我没关系的,只要你不要再走就好了。
我突然冷静下来,看了看不远处的狙击手。
淡淡开口:“你想活着走吗?”
“别说话!不然老子一刀解决了你!”
我知道,罪犯通常都是紧张的,他们的嚣张不过是为了掩盖他们内心的害怕和恐惧。
我曾经研究过这个课题,对犯罪心理有些了解,这个时候,采取心理战术赢面比较大。
只是,有点儿冒险而已,因为不排除会遇上极端的罪犯,他们通常都是抱着鱼死网破的心思。
可惜,我也是存了鱼死网破的心思。
如果要死,那就一起吧,我得不到,就毁灭自己算了。
这个人遇上我,大概是他这辈子最不幸运的事情了。
可是没办法,谁让他谁都不挑,偏偏就挑了我呢。
站在我前面十几米的警察拿着旷音器,说着形式的话:“我们已经将你包围,放下人质,扔下你手中的武器投降吧!”
我有些无奈,这样的做法无非两种结果,牺牲我,或者罪犯真的是投降了。
今天我总算体会到被挟持的无奈了,明明那么多的人站在了你的面前,可是你还是觉得那么地孤立无援,除了你自己,大概谁也帮不到你了。
这不是我不相信警察,而是,实在不怎么相信别人。
我咽了下口水,阳光在头顶照得我很热,脖子处的刀尖时不时动一下,我的心脏也时不时地加快一下速度。
我觉得,我必须做些什么自救,也必须做些什么自救,那么多的人,唯一能够就自己的就只有你了,钟嫚。
有些决心一旦下定之后,我就会固执地去执行,就好像我想要好好地活下去这个决定做下的时候,我就已经做了了一切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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