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潜入强盗村
“元明清,前面可能是个强盗村,你们先等着,不要贸然进去,防止被包饺子导致失败。我带着几个人先进去探探路。”青迟给元明清发了一条消息,随即轻巧地跳下了树。村子里仍然是一片平静。青迟小心翼翼地隐藏着自己的步子,仔细地观察着这些强盗的行动。
如果说索特的藏宝地是这样一个开放式的村落,那么其中肯定有外人不知道的机关。果然!那个收割荞麦的,名叫布洛特的农夫将粮食堆在了屋前,往左走了几步,又往右走了几步,警惕地观察了一下四周,拉了一下门口伪装成绳索的拉环,这才开门进了屋内。一位农妇正在水井边打水准备炊事。
“你们身上有没有带麻痹毒药?”青迟转头问了一声,得到了确切的回复。玩刺客职业的,身上多多少少都会带点毒药来给匕首淬毒。青迟做了个手势,“很快就是日落,我看他们都收拾东西进屋了,等会我吸引他们的注意力,疾风去水桶里投毒,秋白菜去把刚刚那个机关毁掉。”
两个刺客顿时进入了潜行状态。青迟找了个与他们相反的方向等待着,待两人都到达了相应的位置后,搭起两箭就射向那个打水的农妇。农妇的名字瞬间变成了红色,发出了一声尖叫,然后从十多个木屋内冲出了密密麻麻的红名强盗,拿着弓箭与刀剑,向着青迟冲过去。
“去死吧!”撕破伪装的强盗女狞笑着举起手里的弓箭朝青迟射过去,青迟一边灵活地跑动,一边翻身回击。虽然强盗女的准头有些差,但是攻击力并不低,每一箭能带走青迟800多点血。幸好自己没有带人贸然进村。这些强盗都是40级以上,跟自己的等级差不多,而大团的玩家普遍才30多级,如果不是秋白菜发现了不对劲,差一点就要出身未捷身先死了。
前来追击的强盗有100多个,眼看着一片密密麻麻的红名从村里的四面八方向着自己围殴过来,青迟不敢大意。吸引注意力的目的已经达到,两个刺客那边已经准备完成,是自己撤退的时候了。青迟立即开启了披风的技能,进入了隐匿状态,一边屏息凝气贴着栅栏边小步移动,一边寻找合适的位置,抓住一根树枝飞身而上,迅速地翻出了村外。
由于青迟的消失,强盗们失去了攻击目标,开始漫无目的地在村里乱晃。过了一会儿,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强盗们收起了自己的武器,转身走回了屋内。
幸好这只是游戏设定的怪,没有自己的自主思考能力,只会按照游戏的程序执行。此时村里的木屋内都逐渐亮起了烛光,一阵烹饪的香气从屋内传出来。
几声轻微的“哎哟”和倒地的碰撞声传到青迟的耳朵里。青迟做了个手势,元明清已经带着大团猫着身子迅速地进了村。
“时间要快,大家分为几个小队,团队里每一队第一个为队长,分别冲进屋子里去杀这些强盗。时间只有两分钟,等会儿麻痹毒药药性消失了,他们就很难打了。”元明清朝青迟点点头,带着一拨人飞奔向各个小屋。
“鲜橙多和飘飘跟我来。那个布洛特的农夫就是强盗boss。”其它的强盗只有一个红名,而只有那个农夫有这样一个特别的名字。如果这还看不出谁是boss,青迟可以去找块豆腐撞死了。由于不清楚boss有没有被毒倒,青迟还是不敢大意。鲜橙多一脚踹开了屋门,扛着盾牌就冲了进去。
布洛特果然没有被毒倒。这个强盗头目愤怒地盯着闯进来的青迟,甩动着手里的双钩,直把地面震得四分五裂,屋内的木桌直接翻飞,布洛特跳出了屋外。
“鲜橙多,拉好仇恨。飘飘站远一点进行输出。他的钩子会拉人,注意躲避。”青迟顶着“百人一斩”的称号,猛地跳起身来,魅惑术直接甩出,然后在半空中一箭瞄准了布洛特的脑门,飞快地闪身躲过一个双钩,追踪箭钉入布洛特的脑门。
头上插了两根箭的布洛特眼中发红,怒吼着发出了一声咆哮,双臂一合,两把铁钩即将困住面前的青迟。青迟将腰间的月光鲛缎向一根粗壮的树甩去,缠住了树身后猛地一拉,整个人腾空而起,像是踩在了月光上,借着鲛缎的拉力,青迟再次瞄准了布洛特的眼睛,狠狠地一箭直接钉入,紧接着一根追踪箭再次穿透,将布洛特的一只眼直接致盲。这一切发生在几秒以内,青迟第一次将所有的技能运用地如此得心应手,而她那站在布洛特面前射出的两箭,成功地骗取了他双钩合拢,在这个惯性下,他不可能一时间拉开手去保护身体的其他部位,青迟看似惊险地避开了他的双钩,实则只是利用惯性的技巧形成的闪避。
“我以前不明白什么叫操作和走位,现在才真正明白。”疾风呆呆地看了一眼青迟的动作,眼里露出崇拜,“大神不愧是大神,这么快的速度,她是怎么游刃有余地躲过去的,时间还把握得刚刚好,每次boss要打到她的时候就被她躲过去了,看得我好揪心。”
此时的鲜橙多一个嘲讽和沉默拉过了boss的仇恨。青迟悬挂在树干上,依靠着绷紧的鲛缎,双脚蹬着树干不断地转身变换位置,同时还漂亮地射出几箭。
其他地方的强盗很快被消灭。2分钟的麻痹时间,任这些强盗怎么厉害,也只能任人宰割。幸福公会的玩家不要钱地把技能往强盗身上砸,很快就收获了大量的经验和强盗掉落的金钱以及装备。打完喽啰的玩家又聚集到boss的周围,看着青迟的动作都惊叹不已,随即也充满干劲地开始围殴boss。
再强的boss,同时被这么多人围殴,也只是时间问题。很快,布洛特就红着眼睛不甘心地倒在了地上。青迟调出输出统计,看了一眼自己的输出。占比比以前少了一些,团里成员的水平都提高了不少,自己还得更加努力啊。
“会长,这是我们捡的强盗小怪掉落的装备。”团里有玩家喊道。
“不用上交仓库了,掉落的自己拿着吧!”元明清望着天幽幽地说道:“现在公会没钱了,家底都被我败光了,还要仓库有什么用,万一没有这些福利了,大家可能会有更好的追求,还不如自己拿去发展。”
“不会的!我们不会走!幸福公会永远是我的家。”
“会长万岁,我从进公会起就是会长带我下本,我才不走。”
“对啊,我从来没想过去别的大公会,只要跟着会长就很好。”
看着团里的成员坚决的样子,元明清瞬间笑嘻嘻,“啊,再推辞的话真的上交仓库咯!趁我还没改变主意……”“哇……会长又装可怜骗我们感情!”
众玩家做鸟兽散之,纷纷捂紧了自己的口袋。
青迟嘴角的弧度上扬。在这个公会里,如果说自己是先锋,那元明清就是领导核心。是啊,这样的元明清,很难不让人喜欢。他有着公正无私的态度,敏锐的决断力和管理才能,对人也没有半点架子,是天生的领导者。
他这种让人亲近、让人信任的个人魅力将这些玩家吸引而来,又使公会成员变成死忠。逸风阁啊,真是白白把一块无价珍宝送给了自己。
这些玩家对自己永远都是敬慕还有保持着距离,对元明清却可以既服从又亲近,也不在乎开他的玩笑。果然,自己还是无法做到让所有人喜欢啊。这世上真正有喜欢自己的人存在么?被所有人喜欢的代价又是什么呢?
“你好像很不开心。”元明清走过来,站在青迟的身边,轻轻地说了一句。
“有时候会觉得,你才是天生的领导者,这个公会是你的,好像跟我没什么关系。所有的玩家,都围绕着你,拥簇着你,怪不得逸风阁的人会嫉妒你。”青迟“呵呵”一笑,“连我也开始有些嫉妒你了呢。”
青迟笑着笑着,眼里却涌出泪来,“有的人天生就被人喜欢,有的人怎么努力也得不到别人的喜欢。元明清,你真是个蠢人,蠢到迂腐。我要是你,我就去大公会发展,扬名立万,实现梦想,多好啊。又或者将这个公会完全变成自己的,不用听我的指手画脚,多好。”说到最后,声音已经接近哽咽,甚至带上了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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