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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章假设


  小林叫与他一起来的同事回去,剩下他们三个人,站在街道办事处的门口。

  苗雨诺回头望了一眼街道办事处,回头时看到小林脸上的愁容。

  “冷老师,我们现在怎么办,”小林的目光盯着冷启晨看。

  “小陈的资料,你了解多少,”冷启晨站在原地问。

  小林看着自己开了的警察上堆着一大堆资料,刚想开口说。他很了解很确定的时候,他闭上嘴巴,他动了动嘴唇,没有说话。

  他没有查真相,他觉得自己进了别人设的圈套里。

  事实上他一点都不了解小陈全部的资料,他了解的只是别人想让他知道的资料,各种情绪在小林的心里缠绕。

  现在只有DNA是相同的,其他的都有可能是假的,小林对此很苦恼。

  冷启晨的质疑是很有道理的,现在冷启晨在想既然小陈的住址可以作假。

  那么她的父母也就不一定是真的了,如果都是假的那么病历也有可能作假。

  也许死的那个人根本就不是小陈,也许只是与小陈的体貌特种相同,而死者不是小陈。

  根据解剖结果显示,死者是因肝癌扩散,医治无效而死。

  但是冷启晨并没有在尸体上看到,有任何被抢救过痕迹,一般被抢救的人满身插满各种管子,好有输液时留下的针眼。

  如果是肝癌那么在前期的治疗中,一定会进行手术,并且在腹部留下伤口。

  因为在小陈的资料当中冷启晨看到小陈在医院中已经接受过一年多的治疗,身体上留下刀口痕迹是正常。

  而死者身上却没有,任何治疗的留下来的伤痕。

  最奇怪的就是为什么凶手,可以将尸体分解,丢到垃圾桶里的时候,为什么头没有?

  死者真的是小陈吗?出现这样的事情,让小林从来没有想到。他以为只要拿着DNA与小陈的进行比对,结果是真的,那么就应该没有问题,可是现在却出现了很大的问题。

  除了DNA结果的比对相同外,其他的有关小陈的一切全都出现了错误。

  如果那对父母不是小陈的父母,那么他们是谁,用了什么方法,小陈的他们将小陈的遗体接走。

  冷启晨的问题让小林真的无法回答。小林想了半天,然后对冷启晨说道,“要不我到这片儿的派出所查查户籍,看着个小陈是否存在。”

  冷启晨听后摆手示意他快去快回,小林看后便说,“你们要在这里等吗?我马上就回来,”

  冷启晨说“你查完之后直接回队里,我们到别处去。”

  小林有些犹豫,因为他想跟着冷启晨学学查案的思路。

  但是他又不能说,让冷启晨陪着他去派出所查户籍,犹豫了一会儿但是还上车后离开。

  冷启晨也拉开自己的车门,上车坐在车里面,苗雨诺小心翼翼的问道。

  “你觉得是谁带走了小陈的遗体?是他的父母吗?”苗雨诺有所怀疑的问道。

  “这样的可能性不大,”冷启晨说,“如果真的是他的父母,将小陈的遗体带走,那么为什么他们会留下一个假的地址,假的联系方式?

  我在怀疑这个小晨的身份不是普通人那么简单,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在户籍当中查到这个人信息与现实中的不符冷启晨说道。

  “他们会不会是黑暗组织的成员,”苗雨诺又想起了这事说,因为在案子发生最初的时候,苗雨诺就曾怀疑过是黑暗组织的人。

  因为没有什么直接的证据证明,所以就不能确定是还是不是?

  冷启晨没有回答,苗雨诺的问题,因为现在还有很多的想法在冷启晨的脑中,还没有理清。

  “你来开车,”冷启晨从驾驶室上下来,然后拉开后面的车门坐上去。

  所以苗雨诺只能下车绕过车头的时候,苗雨诺透过车窗,看向车内的时候,冷启晨已经微微闭着眼睛,陷入了思考当中。

  苗雨诺拉开车门,上正驾驶的座位上做好。

  “问了一句,要去哪里?”苗雨诺问完后,从后照镜看到冷启晨的表情,苗雨诺感觉到冷启晨不会回答。

  不出苗雨诺所料,冷启晨就像没有听到似的,并没有回答。

  苗雨诺想想直接将车开回刑警队,一路上冷启晨一直都在想整个案子。

  尸体是在12号的凌晨两点钟发现的。死亡时间是在11号的11点多,从犯罪嫌疑人把小陈的遗体从医院里弄出来出来。

  再将尸体分割,然后丢到各个垃圾桶里面,只用了五个小时,这个时间有一点短,按照这个顺序来做时间根本不够。

  从医院到抛尸的地点的车程,冷启晨在心里盘算了一下,从城东到城西,最少要两个小时的车程。

  去了两个小时的车程,犯罪嫌疑人还要找一个分尸的地点,犯罪嫌疑人对遗体的解剖非常精细。

  冷启晨也与钟法医讨论过,如果是他对遗体进行这么精细的解剖有多久。

  钟法医想了半天给出了一个答案,大约两个小时,因为遗体的切口非常精准。

  就拿遗体的胳膊来说,每一块切的大小宽窄都是相同,说明这个犯罪嫌疑人,在解剖的时候非常注重细节。

  所以有解剖时间,最少也要两个小时那么久。

  犯罪嫌疑人去掉两个小时的车程,在去掉两个小时的解剖时间,他就剩一个小时的抛尸时间。

  在这个剩下的一个小时的时间里,他还要寻找抛尸地点。找到的抛尸的车辆,以及清洁工的上班时间。

  如果清洁工早一个小时到,他的计划就会实行不了。

  那么如果这样算,犯罪嫌疑人一定非常熟悉那个抛尸地点,也许这个犯罪嫌疑人就住在抛尸地点附近。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非常熟悉清洁工的作息时间,有可能他也是清洁工的其中一员。

  但是他为什么要陷害这个清洁工。

  假设凶手就是那个报案的清洁工,那么事情就简单多了。

  先是遗体从医院取出来,运到自己住处,或是事先找好的地点,然后进行解剖,解剖完之后,用那辆三轮车将尸体抛到,他所管这片街道的垃圾桶里,

  如果这样看来都很符合,如果真的是那个清洁工,那么他为什么事后主动报警?难道就是为了洗脱嫌疑,以为自己主动报警,警方就不会怀疑。

  还有就是犯罪嫌疑人,为什么,要将一个死去的人解剖后抛在垃圾桶里。

  这个人的用意到底是什么?难道他们的目的就是,想要向警察示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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