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十一章 隐藏在潜意识里的故事
嗤!
不待这名大汉说完,他的头颅就莫名其妙的飞起,身体倒了下去,头颅飞到了第四名同伴的旁边。
没有人看到经过,即使是剩下那两名一直盯着金发青年的大汉,也没有看到。说准确点,或许是没有看清吧。
其中一名大汉的双腿抖得非常厉害,似乎是一种习惯,大汉在极度恐惧时会把手放进自己的上衣口袋。突然,这名大汉精神一震,那种感觉犹如是即将掉下悬崖的他,抓住了什么救命的稻草一般。
事实上也确实是这样,他从自己内衣的口袋中摸出了一把格洛克17型的手枪,更让他高兴的是,在他出门的时候有放几颗子弹在手枪里。
大汉拿出手枪指着金发的青年,怒吼道:“现在开始,你给我跪在地上学狗叫。”
金发青年冷冷的看了大汉一眼,从皮裤的右边口袋中抽出一张卫生纸来,擦拭这手上的血迹,中性的声音从他的口中发出:“精神已经完全的崩溃,搞不清谁才是作为猎物的存在,真是可怜,真是可悲。”
“啊啊啊……”
大汉受不了金发青年的嘲弄,直接按下了扳机。
砰!
子弹顺着轨迹打在了金发青年的头上,由于力的惯性,金发青年的整个头颅朝后仰去,放佛从身体上扭断了一般,悬挂在背上。
“呼呼……”
大汉喘着粗气,明明不是第一次杀人,但是却比第一次杀人还要紧张。
可能确实精神已经崩溃,他完全没有注意到,金发的青年只是头颅后仰而已,整个身体却没有倒下。
“呵呵……”
一道笑声从传来,进一步的刺激着小巷内两名大汉的神经。那一瞬间,他们觉得自己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随着一道道类似于骨头移动的咔吱声传来,金发青年的头颅慢慢抬起,面带微笑着说道:“不好意思,你刚才开枪的时候,我刚好在眨眼睛。”
看着金发青年抬起的头颅,两名大汉的瞳孔瞬间放大。只见一颗子弹在金发青年右眼的眼皮中间停了下来,真如金发青年说的那样,眨眼睛的时候夹住了子弹。
寂静,无声的寂静把这条小巷显得越发的恐怖。
“啊啊啊……”
短暂的寂静过后,一道惊人的叫声从小巷的深处传出。
拿着格洛克手枪的大名大汉睁着大大的白眼,口水不断的从口中流出,惨叫过后,抽搐了几下,便断气身亡。
一名在敦伦黑道界响当当的人物,竟然在贝克街上被活活的吓死,说出去恐怕都没人信吧。
另一人的胯下已经湿成一片,全身发抖,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蹲下身去,拿起伙伴手中的那把格洛克17型的手枪,指着自己的太阳穴,毫不犹豫的扣下了扳机。
砰的一声,鲜血飞溅,生命在这个世界上划下了休止符。
金发青年名叫金,是中英混血儿,因为父亲是中国人,所以还有一个名为金子的中国名字。
在英语中,他的名字读作KING,而不是读作KIM。这是他母亲的意思,一方面是继承父亲金这个姓氏,另一方面寓意着“王”的意思。
金从有意识开始,就没见过自己的父母,他一直把原因归结于自己这奇妙的身体结构上,所以导致父母抛弃了自己。
金并不是一个好人,相反他是一个十足的恶棍。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今晚他却会为了救一个小女孩而挺身而出,杀了四名在敦伦黑道上响当当的人物。
看了看地面上的那堆尸体,金眉头皱了皱。
有些人活着的时候,会令人作呕,即便是那些人死了,依旧是另人作呕。
当然也有可能是这些尸体的死状和血腥味的缘故。
金随便给他们找了一个理由,在心中给他们的人生定了义,接着便转身离去。
“呵呵,是不是对这样的世界感到厌倦了呢?”
在金的身后一道悦耳的声音传来,金的瞳孔瞬间放大,立即转过身来。
一名和金拥有着同样金发的少女,双马尾的造型,长长的金发直达脚跟,身穿黑色哥特式服饰,约一米五五左右的身高,这样一名萝莉仿佛凭空出现一般,站立在金的面前。
“她是从什么地方出现的?”金眉头紧皱,盯着面前的少女思考着。
要知道,这里可是一条死路,否则那几名大汉也不至于惨死在这小巷深处。
少女撑着一把黑色的洋伞,对着金露出了一个可爱的笑容。
少女说道:“我想你一定在想我是从什么地方出现的,对吧?”
不待金回答少女的问题,少女继续说道:“你对这个无聊的世界感觉到厌倦了吗?”
“你一定厌倦了,对吧?”
“金,中英混血儿,因为体内的细胞变异,智商高达280以上,身体灵敏度,反应速度等高于普通人类十倍以上的标准,细胞拥有自我再生的能力,常人眼中的怪物。”
从萝莉少女的嘴中说出了金的秘密。
金不善的看着少女,正欲动手,因为少女此时的语气让金十分的不爽。
但是……
“但是我知道,你是一个人,只不过是一个身体机能高于普通人的人类罢了。”
“你渴望当一个正常的人,对吗?”
“或者说,你渴望别人用看待正常人类的眼光来看待你,对吗?”
“你有没有想过,或许你才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他们。你是独一无二的,你是人类史上的奇迹。”
“奇迹吗?”金的表情松懈了下来,喃喃自语道。
“是的,就是奇迹。你并不是怪物,你只是一个进化了的人类。”
“我是人类?”金看着自己那双还略带血迹的双手自语道。
萝莉少女的眼神暗淡了下来,眼神之中充满了悲伤,说道:“难过吗?痛苦吗?寂寞吗?”
少女的声音放佛蕴含魔力一般,金陷入到了回忆之中。
在贝克街乞讨的日子。
在贝克街偷东西被人发现,挨打的日子。
在贝克街的街尾,一个人躲在墙脚哭泣的日子。
“愤怒过吗?无聊了吗?厌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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