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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嫁接有术


  且不说李承业得到招弟的答复怎么在心底激励自己奋进,又是怎么去找唐珩安商量接下去的无数事宜。

  也不说唐珩安是如何派人进京面呈皇帝他的王妃对象以及后面的章程该如何办理。

  只说这个事情的女主角招弟,把答案一给就将这件事抛在了脑后,仿佛这根本不是关系到自己后半生幸福的事情一样。已经决定又还没有到来的事情,对她来说,只有实现的那天才有意义,她现在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叫两个妹妹找来的人身上。

  这个时候的生产力水平总体来说比较低下,大多数农民种田都是靠祖辈手口相传的经验,根本没有形成系统的知识,选种、育种、施肥、田管都变成了独家秘笈。加之生产工具落后,铁器又属于国家管制,有些人甚至只能使用木制、陶制的工具,这时候的农业又完全是靠天吃饭,导致辛辛苦苦一年干到头,这收成仍然很低。

  唐国比起其他几个国家来又好太多,对于生产生活用的铁器虽然管制但是不限制,南安城这里更由于守着一个铁矿在,不需要从外面运送进来,省了运输时间,只要脑子清楚的,省吃俭用都要先把农具给置办齐了。

  西南这块地方,其实气候还不错,没有什么大涝大旱,之所以会变成不毛之地,最大的原因还是交通,这里到处都是山,即使使出几倍的力量开垦出梯田来,土质原因产量也上不去,更别说运出去了。

  加之人烟稀少,到处是瘴气,其实以招弟走过那么多地方所见过的常识来看,应该是腐烂的动物尸体滋生蚊虫细菌,由于气候湿热,蒸发后产生对人体有危害的气体,细菌又被蚊虫传播,加之腐烂物质污染了水源,被人直接饮用后产生疾病,这时候的医疗条件本来就低,何况在这种封闭的地方,恶性循环之下,就变成了流放之地。

  人口增加,被开发的山林增多,这种情况自然得到改善,招弟听老人讲古就发现了,最开始来的一批人,还有死于“瘴气”的情况,现在已经没有了,有着更深更密原始森林的地方她不知道,但至少在她看来,南安城这里的气候还是不错的。

  只是比起平原地区,适合种植的土地就少了,田地少,产量低,幸亏当初官府发放的种子是土豆、玉米、红薯这些适合坡地种植而且产量又高的,虽说玉米饭粗糙又满口钻,土豆红薯吃多了烧心反胃,至少填饱肚子是没问题的。

  招弟学的不是农学,很多东西只是听过,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知道吃进口里的东西是怎样的,但这些东西是地里的庄稼时那就分不清了,反正她能挣到钱能买到生活所需就行了,别的,那她真是没有雄心壮志来改变了,再说,想变她也没有这个能力。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既然下定决心要提升自己的分量,那必定要让自己不可或缺,商业上做的再大再好,说被代替也就被代替了,还不如在“农”字上下功夫。

  不会没关系,她知道农业可以达到什么样的成果,反推过程,总比当初别人不知因也不知果,全凭一个想法不停的试验要轻松多了。

  民以食为天,招弟知道杂交水稻产量高,但是除了这个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什么品种啦,技术啦,适应性啦,简直不用想就是一头雾水,倒是因为假种子事件闹的比较大,让她知道了不同的种子适合不同的地方种植,种错了良种也会变杂草,好像这种子还不能自己留种等等,总之在她一点都不懂的地方她也不敢轻易去动。

  她能够做的,最多也就是现在开始让人记录,多花些功夫,找出最适合在这里种植的品种。另外,派人多走访,寻找有经验的老农,找产量高的经验记录规整,这个事情她可以让自己的人先做周围的,至于更大范围的,还是等到让唐珩安那里出面更适合与方便。

  招弟现在想做的,是她勉强会的一项技能——嫁接。

  嫁接是个好技术啊,可以让价值低的植物变成价值高的,可以让产量低的变成产量高的,不容易成活的变成好活的,更可以创造出新的物种来。

  但是!说“勉强会”还是给自己贴金了,招弟其实就知道个皮毛,当初她还小的时候,流行过一阵嫁接风,开始是有人拿着开满了各种不同花的植物的照片来兜售种子、根茎,虽然最后证明这都是些假的,但是,却为底层民众打开了一扇新大门,光知道有技术人员嫁接果树啥的了,不知道这花也可以嫁接啊!

  于是,不少人聚在一起研究怎么把仙人球种在仙人掌上,本来这东西就好活,随便掰块下来种地上说不定就活了,于是这是做试验最多的品种了。这股风热到什么地步呢,连奶奶的麻将搭子边打麻将边聊的,都是家里又“接了几个球”,还伴随着这是专门问了人的吹嘘。

  导致招弟的奶奶专门让人找了本书,让招弟给念了技术要点,毕竟,她们家也是出了高级知识分子的家庭,可不能被别人给比下去!

  招弟还亲自动手成功的把一种圆形的仙人球嫁接到一颗柱形的仙人球上,这也是她如今自信的来源了。

  虽然说记的不是那么清楚,好歹她还能够记得嫁接分枝接跟芽接。枝接的枝条(或者是被接的树木?)是一年生还是两年生三年生她不记得了,不过她可以全部都试一试嘛,反正这东西要成功是要个一两年才能看出效果来的,接一棵是接,接十七八棵也是接嘛,本来她就是要做记录的,同一种方法都要弄几棵做对比才行呢!

  至于什么品种什么时候嫁接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她不懂,自然有经验老道的花匠果农知道它们的生长期不是?

  招弟觉得唯一需要考虑的,就是该怎样让这些古人接受这一技术了,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够理解,她想,她一定要想一个通俗易懂又不会让人多想的理由才好。

  来弟和盼弟一共找来了八个人,倒不是说好的匠人只有这几个,她们现在对周围几个城都比较了解,招人还是很好招的,只是因为既要涉及到保密,只是雇佣又不是签死契,可选择的人就少了一些,加上到时候会有人跟着他们学技术,这时候的人把手艺看的极重,除非父传子,师传徒往往都要留一手,幸好,她们还可以拿钱砸人,这几个,就是不介意带徒弟的。

  招弟身边只带了两个侍女,也没有在回事厅见他们,而是选在了山庄后门,出门就是山。

  山脚下是当初种的一圈蔷薇,经过几年的生长,蔷薇已经长成了一堵花墙,每到花期,繁花盛开,密密麻麻的点缀在绿色的叶子间,美不胜收,风吹过,整个山庄都沉浸在花香中,令人心旷神怡。

  招弟本来打好了一个腹稿,准备从油葱的扦插说起,再慢慢提到嫁接的设想,后来自己醒悟过来,哪用这么麻烦,她又不是要跟别人交待什么,只要她给钱,难道别人还会提醒她这是没意义的吗?

  只要她能证明这是能够成功,而不是什么奇思妙想,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就可以了嘛!

  所以招弟先把他们都表扬了一下,听说各位都是养花好手云云就立刻切入了正题:“当初种这蔷薇的时候,我无意中碰断了一枝,当时异想天开将它接上了,没想到居然成活了,只是后来才发现,当初接的时候时候我拿错了枝条,本来是红色的却接上了一枝粉色的,请各位来,就是想看看,这不同种的蔷薇既然可以接在一起,那其他的东西是不是也可以用这方法长在一起。”

  按照计划,接下来就是招弟提起自己当初怎么接断枝,不着痕迹的把枝接要点透露给他们,至于芽接,招弟也想好了,等把技术教给他们了,自己再顺便“不经意”的提起,既然连长成的枝条都可以接上,不知道新发的芽子是不是也能够接上,这可比接枝快的多了!

  没想到的是,一切根本不照她的想法来,她话音才落,还没来得及自然的提起自己当初是怎么接的,就有人惊喜的叫道:“原来大娘子也会这连理之术啊!”

  什么什么,什么连理之术?

  就见八人中,一个五十上下的老者越众而出,惊喜上前,虽然因着身份没有靠近招弟,却靠近了离招弟最近的蔷薇花丛,似乎想找找看当初接在一起的两种花。

  他当然不可能找见了!

  这花丛最开始的时候只是起个标识作用,那么少的花要将整座山围上,自然种的稀疏,后来定型的时候再密植,等到盼弟开始折腾花花草草的时候,为了提色,更是到处搜罗不同的品种,这重重叠叠的,谁能分得清是两种接在一起的,还是本来就是栽的不同的几株呢?

  招弟就是借了这么个名头而已!

  不过这老者也不气馁,只是惊喜的盯着招弟道:“当初师傅告诉我,连理之术草木皆可用之,可惜穷尽他一生也只是养成连理木,无法十瓠成一瓜,还以为传言有误,没想到大娘子无人教授,居然也会了此术!”

  等等等等,招弟有些晕!

  她在心里捋了捋,这老者说的连理之术就是嫁接?他说的养成连理木是什么?那个十瓠成一瓜又是什么?

  不过她的“不动声色”培训成果还是很成功的,面上神色不变,招弟已经飞快的将这八人都观察了一遍。

  八人中,老者占一大半,有六人,因为条件艰苦,这时候五十以上的人看着就很苍老了,而另外两个中年人看着象四十多岁,招弟敢肯定,他们的实际年龄绝对只有三十多,但是此刻另外七人都只是茫然的盯着他们,看来,他们没有接触到类似的东西。

  招弟把目光放在那激动的老者身上,他头发已经花白,发量不多,显得稀疏的发梳成的髻小小一团顶在头上,脸上是深深的皱纹,大量的斑点显示这是一个经常在烈日下暴晒的人,身材瘦削却不大显老态,招弟注意到他袖口裤口都略紧,形成微微的灯笼袖,一双手手指修长,虽然青筋暴露,却不像大部分劳动者向内蜷缩,仿佛伸不直一样,他手虽然也是往内虚握,看他拿花枝查看的动作,那是灵活的很啊!

  招弟想,一定又哪里不对,不是说古代生产力落后吗,她提出的这些,虽然不能象穿越小说中描写的,学医的不用仪器不用消毒就可以给人剖腹接生,学农的随随便便就不靠仪器就能分析出土壤成分,没有良种也能自己轻松弄出杂交稻来,更不用化肥农药就能解决虫害肥力不足等等问题,高产妥妥的,起码,让这些什么都不懂的人惊叹一下还是可以的吧!

  为什么别人一副很懂的样子,搞的她这个三脚猫在这里心虚不已?

  不不不,不对,有人懂这就更好了啊!

  电光火石间,招弟突然想起了连理枝,到处走的好处就是她还真看过不少。因为“在地愿为连理枝”的浪漫,不少景点都推荐过,两株不同品种的树木长在了一起,虽然跟招弟知道的有些差别,但是,这么说也挺形象的,这不,至少让招弟不至于抓瞎露怯啊。

  招弟不动声色的忽悠了这叫“齐三”的老头几句,大意就是既然他懂这一技术,那这几人就以他为首,先教教其余几人这连理术的诀窍。

  等到招弟回到了房间,第一件事就是叫人去把所能买到的农书全给她买回来!

  穿越小说误人不浅啊!

  虽然当初她看书的时候每每腹诽不合常理的“苏苏苏”,以为自己不以为然,却没想到潜移默化的还是受了影响,真以为古代就是落后的代名词了,这下打脸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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