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一章 状元郎(第六更)
权墨冼点点头,道:“的确如此,我已经在看其他的宅子,尽快搬出去。”
中了会元之后多方来贺,他也算是小小的发了一笔财。他粗略的算过,足够在京里买一座小宅子。借住在这里,始终会被打上承恩侯府的标签。
刚来京时权家无处落脚,又要借助承恩侯的力量才能进入松溪书院,不得不如此。
再加上,儿时因为在族里受尽了欺压,中举后连唐州官府也受到族里的收买,联手打压于他。权墨冼痛恨这样的威逼,连带着对朝臣也都抱着警惕之心,这也是为何当初他不接受方孰玉招揽的缘故。
种种因素之下,才让他下决心要走一条与众不同的纯臣之路。哪怕这条路上,布满了荆棘、坎坷,需要付出百倍的努力,为了保持在政治上的自主权力,他也会走到底。
转眼间到了第三日,礼部在贡院外面张贴了金榜。
最上面的第一个名字,赫然就是权墨冼。依次是一甲的榜眼、探花。
殿试和会试略有不同。会试取一甲、二甲各一百名,但殿试的一甲,就只有状元、榜眼、探花三人而已,其余均为二甲。
因殿试题目很难,更难猜中的是当今圣上的心意。其后进士的名次变化很大,只有少数人浮动不大,维持在原有水准。有从前列跌到最后,也有掉车尾的猛然窜到前二十名的。
除了一甲二甲之外,还补录了原本在会试中落榜的一百名三甲进士,在科场民间也称他们为同进士。同进士出身的官员,因资历问题,大多难以升到高位,多为佐贰官而存在。
对寒门学子而言,能被录为同进士,已是喜出望外之事。这意味着多年的苦读终于有了回报,不论官职大小,总算是能步入仕途,有了希望。
但对那些世家子弟、或高门望族而言,他们宁愿名落孙山,三年后再来过,也不愿有这么个令人瞧不起的同进士出身。
一个“同”字,差距何止千丈。
无论是喜是忧,结果都已经出来。所有的三甲进士们,都需要去吏部报道候缺。不过,这只是后话,当下最热闹的,应数皇宫里即将举办的琼林宴。
进士榜贴出来之后,洛阳城顿时沸腾起来。
午后,新科状元就将和榜眼、探花一起,享受跨马游街的殊荣。在他们身后,是二甲前二十名的进士。这样的场面三年一遇,洛阳百姓们热情高涨,定鼎门大街两侧的酒肆茶楼一位难求。
有待嫁女儿的家庭,更是摩拳擦掌,发誓要抢得其中一人回去做女婿。
姑娘小媳妇们也顾不得羞怯,早早地占据了有利位置,睁大眼睛要看那探花郎。不知是从哪朝哪代开始,探花郎一定是进士之中最为俊美之人,高芒也不例外。
方锦书坐在一间茶肆的二楼窗边,听着外面的热闹动静,笑着对方锦晖道:“这下良表哥该高兴了。”
方锦晖颔首道:“他会试的名次不佳,我还替他担心。毕竟,他是司家长子。”
“我就不担心,”方梓泉摇了摇折扇,故作老成道:“策论,自然是良表哥占优势。”
他们三人的外祖父司元明是大理寺卿,称得上是天子近臣。对当今圣上的了解,自然比其他各道来参加春闱的学子们强得不是一分半分。
和他们同桌的,是郝君陌带着妹妹郝韵。
因司启良得了二甲十六名,够资格在队伍中享受荣光,方家姐弟三人便来看他游街的热闹,替他庆贺。郝君陌得知后,就扯了郝韵一道前来。
这样的热闹,长辈们通常不会出现。孩子们年岁渐长,也没有都拘在府里的道理,给他们带足了护卫便是。
郝韵原本想约着姚芷一起前来,近段时日她和姚芷走得很近。不曾想姚芷听说了方锦书的名字之后,便连连摆手拒绝了邀约。
她满心不情愿的坐在这里,把自家大哥的心思看得一清二楚,百无聊赖地玩着手指甲。对自己这个妹妹,郝君陌心里有些无奈,只得让人给她上了她喜欢的糕点,不再勉强她。自己则和方梓泉说着话,一边偷偷关注着方锦书的动静。
算算时间,他在踏青之时才见过方锦书。但这会又见着她,总觉得隔了许久。她变得更漂亮了,就像一朵鲜花在缓缓吐蕊,尚未完全盛开。
他多么想,想将这朵鲜花采撷回家,独赏她美好的盛放姿态。他更想,给她提供一间温室,让她免遭风雨与岁月的侵蚀。
有时,他想得心口发痛,只能一遍一遍地在石头上刻着她的名字。因为她,石头好像拥有了生命,方锦书这三个字也有了芬芳的气息。
郝君陌正想得出神,方梓泉合上折扇敲了一下他的手背,道:“想什么呢,这么出神!快看,好像要过来了。”
方梓泉在心头暗暗道:想要娶他的妹妹,可没这么容易。年纪小时总玩在一起都无所谓,眼下却该避嫌,下次不能再让郝君陌见自家妹妹。
不是他不相信方锦书,他是不相信郝君陌能把持得住。同为男子,他再清楚不过,面对心仪女子时的冲动。
想到这里,他又一阵惆怅。乔、方两家已经定亲,偏偏他对乔彤萱却没有一丁点男女之情。还好日子还长,至少也得等她及笄后才会完婚,这件事他可以慢慢想。
随着一阵喜庆热闹的锣鼓唢呐声,今科进士的队伍出现众人眼中。他们在二楼的视野开阔,正好可以尽收眼底。
前面是一队京兆府派出的衙役开道,紧跟着的是一队威风凛凛的锦狮。太常寺遣出的鼓手乐工,吹奏着欢快喜庆的《十番调》跟在其后。
然后,就能见到骑在高头大马上的新科状元权墨冼了。
只见他头戴金花乌纱帽,纱帽两侧插着两支高高的翎羽,象征着他的身份。一身大红袍,手捧钦点圣诏,脚跨金鞍红鬃马,前呼后拥,旗鼓开路,气派非凡。
方锦书还是第一次见到他着这样的盛装华服,和之前那个少年郎差距甚大,反和她脑中的那个权臣更加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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