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博延
几个月前开始,博延每晚重复做着一个梦。无声的画面,一个白衣女子在向他招着手。她的面前像是挂着一帘纱,唯有一双大大的乌眼睛是明亮的。你是谁?博延想要问她,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
就在此时,博延感觉到半边脸上一阵辣辣的痛。还没缓过神,对称的半边脸上也被人狠狠扇了一巴掌。莫名其妙的两巴掌将博延的思绪带回到有些清冷的清晨,坐在他身上一丝不挂的年轻女人不是梦中人。博延疑惑的望着她,女人一脸冰冷的表情,倔强的眼神与他对视。
“搞毛?”博延刚问,女人不假思索便又给了他一耳光。
这下博延彻底清醒了,他一个起身将女人压在身下,顺势制服她的双手,然后来势凶猛地、猝不及防地进入她的身体。她并未湿润,所以每一次抽离都会给她带来撕扯的痛苦,没过太久她开始发出哀求般的低吟声,他丝毫不在乎,用力捂住她的嘴。他根本没有干那事的心情,只是任由愤怒情绪发作。女人渐渐顺服了,他依旧不依不饶,想操作木偶一般使唤她瘫软的身体。这或许是他最糟糕的一次经历,没有快感,在离开她身体的时候,博延居然感觉一阵胃酸。
两个人喘息了许久方恢复平静,女人从包里掏出了一包烟。“不介意吧。”她明知道博延是讨厌烟味的。
博延看到她的眼线已经完全花了,于是摇了摇头。印象中她以前不抽烟,她掏出的烟盒几乎是满的却被挤压变形的严重,吐烟的频率以及手指夹烟的姿势都很不自然。
“什么时候学会的抽烟。”博延说。
“我们有多久没见过。”
“不记得。”
“六个月,从你车祸算起。这段时间发生很多事,需要我一件件都跟你汇报?”女人轻轻吐出嘴里含着的烟。
博延轻轻托起她的下巴,她的那张秀气的脸不算完美,却也足够漂亮。“亲爱的宛宛,你别误会了,我只是随口找个话题,你的生活我一点也不在乎。”朋友们都叫她宛宛,至于她的全名是啥博延没深究。
“这一点在我们第一次的时候你就说得很明白了,你打电话给我只是想搞我,而我愿意过来是因为我也想搞你。我不会自作多情得把事情弄复杂的。”宛宛笑道。
“我就喜欢你这么玩的起的姑娘。”博延俏皮的抓了一把她丰满的屁股。
“想加赛一回合?”宛宛侧脸问。
“今天算了,我怕弄出人命来。”她的身材很好,皮肤也很光滑,但博延对体肢交缠的向往已在上一次欢合之后快速褪去。新鲜感的褪色接着会带走兴奋感,阻碍快感的产生,最后剩下麻木独自站在那儿。
“切。”她推开博延的手,捡起了散落在地上的内衣穿上。
“急着走?”
“不然等你给我做爱心早餐?”宛宛苦笑。
“你男人不是不在北京,回来躺一会,睡到自然醒然后我带你去吃东西。”
“你不工作也不用担心钱的问题,但不是每个人都和你一样。”车祸之后,博延在医院躺了几个月,他很享受这段睁开眼盯天花板发呆闭上眼倒头就睡的时光,以至于出院之后干脆把工作给辞了,毕竟父母留下的遗产够他挥霍很久。
“今天不是周末?”博延挠了挠蓬乱的头发。
“昨天也不是。”宛宛走进了厕所。
“我还以为你穿OL装是为了诱惑我。”宛宛是人们口中的精英人士,总是飞来飞去,现在想想她昨天提着一个行李箱过来也不奇怪。
“你也太有想象力啦。”她只做了简单的梳洗,补补了妆。
“这次去哪儿?”
“怎么突然好奇我的工作了。”
“我现在每天也挺无聊的,我在想不行和你一起出差,顺便出去玩玩。”
“下次吧。”宛宛冷冷地说。
“好。”博延没想到她的回应会如此冷漠,顿时觉得有点没面子。
“你知道我的车技。”宛宛整理好头发,轻吻了下他的额头便走出卧室门,过了几秒,她又走了回来。“这个许陌桑比我漂亮吗?”她收起笑容问。
“嗯?什么许陌桑?”博延不解。
“你在梦里喊的名字。”
“不明白,你是不是幻听了。”
“你说了很多遍,说得很清楚。”
“许陌桑,听都没听过这名字啊,我怎么会。。。”博延转念一想,“你是因为这个扇我耳光的?
“我不会介意你有别的女人,正如你不会介意我有别的男人一样,所以你没必要撒谎。”
“你还来劲了是吧!莫名其妙!”
“好,我莫名其妙。”宛宛冲着博延比了根大大的中指,然后用力甩上了门。
“有毛病!”博延把头埋进蓬松的枕头里,闭上眼。许陌桑?完全没有印象的名字,博延在大脑里寻找这个名字可能有关的任何细节,结果同样是一无所获。许陌桑。。。许陌桑。。。博延心中默念着,不知不觉又进入梦境。不知过了多久,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很费力的将博延拉出起。他坐在床边发了一个悠长的呆,回过神来,在模糊的视野范围内搜索音源,费了一番周折才在床体与床头柜之间的夹缝中找到了手机。
是陌生号码,“喂。”博延刚按下接听键,对方却失去耐心挂断了电话。
傻逼,博延心中骂道。
他光着身子走进浴室,打开淋雨,一边洗头一边刷牙,刮干净胡子照照镜子,发出“一天比一天帅,自己都不能忍。”的感叹。
衣柜里没有干净的内裤,他就干脆直接套上一条宽松牛仔裤。连做三组*20的俯卧撑,感觉有点吃力,抬头一看时钟已经将近三点,于是穿上一件帽衫,踩着拖鞋出门吃东西。出小区,步行不到五分钟,有一家不大的茶餐厅,叫“港人情味”,是博延平时最愿意消磨时光的地方。这和他们家地道的港式奶茶不无关系,但大多数时间他则是冲着那里正版的粤语港片去的。博延推开门,餐厅里门可罗雀,悬挂在半空不大的电视机正播放着《纵横四海》。
“豪姐,又是《纵横四海》啊,换个《暗花》或是《枪火》嘛。”博延说道。
豪姐是这家店的老板娘,年纪五旬。豪姐年轻时便跟着老公来了北京,十几年一直无子无女,只好把所有心思都花在这个小店上。谁想到前五年,她老公被一山东姑娘拐走移民去了加拿大,便埋下了对山东女人的怨念,“山东女人真的什么都作出的,可以下贱地不择手段。”她常用不标准的普通话这么说。好在老公离婚时留下了这间小餐馆,这儿也更是成了豪姐唯一的精神寄托。
豪姐笑眯眯,她烫了新发型,特显年轻。”有人专门点的啊。”她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位客人,博延随便扫了眼,是个身穿黑色西装戴着金色边框墨镜的中年男人。
“老四样,冰鸳鸯,两个菠萝油,泰式凤爪和叉烧饭。”博延在靠墙正对电视的沙发上坐下,这几乎就是他的专座。因为客人少,菜上得很快,博延胃口大开,一边狼吞虎咽起来,一边抬起眼睛盯着电视。
正演到博延喜欢的桥段:阿海照顾受伤的阿占,阿占说他偷画是为了红豆的幸福。
阿海说:红豆的幸福,也就是你的幸福,你的幸福,也就是我的幸福,我的幸福,也就是大家的幸福。
阿占:你在说什么啊?我总觉得你对朋友比对你自己的女人要好
阿海:错,我对朋友和女人一样好
阿占质问:好?你再说一次?
阿海:我现在对她不好吗?
阿占:你对待她像个布娃娃,扯来扯去,对她有时好有时坏,你能说这叫对她好?你知不知道我很嫉妒你?你有没有为她将来的幸福想过?你想过吗?
“有时太顾人家感受会没了自我,你知不知啊?其实你们两个都知道我性格,我喜欢这走走,那走走,我喜欢流浪。爱一个人,不一定要她整世界跟着你。我喜欢一朵花,不一定要摘它下来;我喜欢风,难道叫风停啊,你让我闻一闻呀?我喜欢云,难道叫云飘下来罩着我呀?我喜欢海,难道要我去跳海?”
身后,有人在随着周润发一起默念这段独白。
博延转过头,是之前那个中年男人。那是一张布满皱纹的张大众脸,头顶一头夸张的烫发。在他桌前没有吃的,只点了杯奶茶。
“这段太经典。”他冲博延笑着说。
傻比吧,博延感觉诡异。但出于礼貌还是尴尬一笑回应他,罢了赶紧转头回来低头安心吃饭。
谁想中年男子却不依不饶,他站了起来,个子不高,手拿玻璃杯走到博延对面坐下。“90年代的吴宇森还是值得回味的,他有能力把片子拍的看似浮夸,却又引人入胜。”
博延嘴里塞满米饭,睁大眼睛望着面前的怪人。“这有人了。”他咽下米饭不客气的说。
“从你点的东西来判断,你应该是一个人,而且你一直是一个人的。”中年男人用手指点着桌上的菜说。
“几个人都和你没关系,麻烦你坐到旁边去。”博延语气有些凶。
“很多电影都是由剧中角色讨论另一部电影开始,我以为这是打开话匣子的好方法。”中年男人说。
“我不想再重复刚才的话。”博延见他没有起身的意思,心中开始冒火。
“放轻松,博延。”中年男人从口袋里掏出包烟,抽出一根缓缓点上。
博延皱着眉再次仔细打量这个男人,他确信这是一个陌生人,“你认错人了。”
“哈哈哈,哦对,你也不记得我了。”男人笑着将墨镜顺着鼻梁往下一拨,露出一对丹凤眼,“那我重新自我介绍下,我叫周卫国。”
光听听名字就像个白痴,博延心中嘀咕。
“我是来帮你的。”周卫国含下一块冰,用牙齿咬碎,发出不悦耳的嘎嘣声,“你梦里一直出现的那个女人叫许陌桑。”
又是许陌桑,今天真是中邪。博延故作平静,“什么梦,你在说什么啊。”
男人没有理会他,接着说:“去年12月你出车祸的那晚,她就坐在你的副驾驶位置上。”
“你秀逗了?那晚车上只有我一个人。”确实,那晚博延参加了一场无聊的聚会,回去的时候有点晚了,他赶着过一个绿转黄的路口时加了速,不想被一侧的一辆卡车直接腰斩,车毁人未亡,在医院躺了四五个月。
“你当然不记得她,因为她是当晚唯一的目击证人,留着对她的记忆对你没有一点好处,所以帮你忘了她。”
“大爷,我最后一次客客气气请你滚开,别不识好歹。”博延瞪了他一眼。
周卫国笑道,“大爷?我看上去有这么老?这样,我先和你说下那晚发生的真实情况吧。”
博延把勺子往碗里重重一摔。“听不懂人话?!”
周卫国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嬉皮笑脸接着说,“你真的不想知道?”
“你丫再不滚,信不信我照死里捽你!”博延一拍桌噌的一下站了起来,一激动胡同话也蹦出来了。
周卫国若无其事地深吸了口手中的烟,然后将烟雾吐在了博延脸上。
十足的挑衅彻底激怒了博延,他噌地一下跳了起来,抓住周卫国的衣领,用力往上一扯。“你他妈的真找抽是不是!!!”
“干嘛这么暴力。”周卫国歪着脑袋,“想玩狠?”只见他开始用燃烧着的烟头烫自己的手背,直到熄灭都面不改色。”你还嫩了点。”
“真是遇到神经病了!”博延松开手,压张一百块在杯子下,“豪姐,买单。”
“不好意思,你不能离开。怪我没说清楚这件事的重要性。”周卫国换了张严肃的脸,“我可以理解你现在的反应,我来找你也不是为了说服你相信什么。。。”周卫国右手伸向自己腰间,“不好意思啊,会很疼,但我必须这么做。”
博延以为自己眼花了,周卫国掏出的是一把手枪。直到他扣动扳机,枪管冒出火花,博延感觉到有什么东西穿过自己的胸膛,接着又是一声枪响,冲击力使他向后一仰摔在地上。望着天花板上的吊灯,博延渐渐喘不上气,眼皮越来越沉重。
不知过了多久,博延的眼前突然出现一束强光,然后是蓝天白云。躺在草地上的他试图起身,却发现身体不受自己的控制。就在他不断尝试的时候,他发现遥远的天边盘旋一群鸟,鸟群成螺旋状下落,越来越逼近自己。它们不再是一群,数量变的惊人,居然布满了天。不,它们也是鸟类,是长着翅膀的人,他们降落在博延身旁,翅膀变成了手臂,全身赤裸,皮肤是淡淡的灰色,男女都没有生殖器也没有毛发。一个男人(至少看上去像男的)蹲下打量着博延,“救我,我动不了了。”博延向他呼救。那男人听到博延的话显得有些吃惊,回头望着自己的同伴,等他再转过头来,博延看到的是一张可怕的血盆大口。男人一口咬住博延的手臂,其他同伴也一哄而上撕咬着他的身体,虽然无法动弹,可他还能感觉的无比的痛觉。
接着他的眼球也被人扯掉了,他看不见,只听到不远处传来一个男人模糊的声音:“放轻松点。”
“这是幻觉。”博延告诉自己,可这撕心裂肺的疼痛太真切了,于是他忍不住痛苦地嚎叫着。
嘶吼,不停嘶吼,像是震破了自己的耳膜,最后连声音也听不到了。
原来,人死了之后就是这状态。黑暗中,无声无息,博延感觉自己沉在水中,不住的往下。他盼望着自己早点死去,哪怕这只是一个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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