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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你瞧不起老夫?


  傍晚,天边的云被落下夕阳烧的通红,像是着了火。

  牧歌饿得不行,跑到食堂,愕然发现,食堂竟然关门了!

  一边收拾垃圾的老大爷见了,便说道:“娃子,食堂今天不做饭。都放假啦,你们教官全体接到任务,暂时离开训练场,而其他孩子也都出去聚餐,所以食堂今天就提前下班了。”

  牧歌无语,朝着老大爷道了谢,便转身出门,准备去寻觅些吃的。

  这城市与牧歌以前生活的世界没有什么两样,商业依旧繁华。如果没有那些时不时就变异的妖怪的话,想来这应该是个极好的城市。

  随便找了家店,牧歌便钻进去,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先生,您好,要吃点什么?”服务员小妹妹的笑容灿烂,大眼睛一眨一眨的,湖蓝色的眼睛很是漂亮。

  “有菜单么?”

  “在桌上,先生。”服务员小妹妹热情的说。

  牧歌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光盯着人家的眼睛看了,完全没注意到桌子上还有菜单……

  “要一个这个大骨头肉,牛肉烧萝卜来一个,再来一大碗饭,剩下的不够再要。”

  很快,牧歌便敲定了食谱,于是服务员笑呵呵离开。

  来到这世界已经是第二天。

  牧歌发现自己适应新环境的能力远比自己想象中要强得多。仅仅是一个晚上,他就接受了这世界随时会有妖怪和怪物出现的设定。

  而且,妖怪和怪物还不是同一物种。妖怪更喜欢别人叫自己妖族,要是有人叫他们妖怪,他们就会很生气。

  城市中心人来人往,很是热闹,牧歌看他们的样子,完全没有自己的生命随时会受到威胁的担忧。

  这也是人类强大的适应能力吧?

  无论如何,生活总是要继续的。

  饭菜上来的很快,牧歌在心中为厨师点了个赞。

  这饭菜味道也很好,很合牧歌的胃口,他肚子饿了,吃相狼狈粗鲁。

  良久,舔了舔嘴角,拍拍肚皮,呼了一口满满都是满足的气。

  牧歌感慨一叹,人生真是充满了意外啊……

  忽然看见对面的服装店冲出一个人,浑身上下只穿着一条大裤衩,手里拎着好几件衣服,撒腿狂奔,紧接着,服装店里冲出一个服务员,大喊着:“抓强盗啊!抓强盗啊!”

  然而路人不但没有仗义出手,反而还给那强盗让开了一条道路。

  牧歌一怔,连忙起身,出了餐馆,朝着那渐渐要跑远的人影喊道:“等等!萨尔西斯!”

  白花花的大裤衩一愣,扭过头来,疑惑的看着牧歌。

  “抓强盗!抓强盗啊!”那服务员还在大喊,甚至有冲上来死死按住萨尔西斯的冲动。

  不过牧歌早已从她那迷离的双眼和脸上的红晕中看出,只要萨尔西斯答应献身,估计搬空了这服装店她都不会说什么。

  “不好意思,我朋友跟大家开了个玩笑,他拿的衣服多少钱?我来付。”

  眼前被牧歌挡住,服务员也迅速回归了正常状态,冷冷的看了牧歌一眼,说道:“两件衣服,一件一百八,一件三百五,加上精神损失费……”

  牧歌甩过去五百块,说道:“不用找了。”

  萨尔西斯见牧歌付了钱,这才慢吞吞的穿上衣服,把自己白花花的身体掩盖住,又对着身边不知谁家的玻璃整理了一下衣服和发型,这才酷酷的朝着牧歌走过来。

  牧歌正要开口,就见萨尔西斯一抱拳,说道:“多谢这位小兄弟出手相助,老夫感激不尽!”

  牧歌:“……”

  这浓浓的武侠风是哪来的?

  紧接着,萨尔西斯又疑惑问道:“不知阁下何人,为何知道老夫名号?”

  这他娘的还是昨天晚上那个萨尔西斯么?一天的时间就换了个人?

  牧歌无奈一笑,说道:“我叫做牧歌,昨晚我在酒吧看到你了,只是你现在怎么落到了这般模样?”

  萨尔西斯脸上一红,有些羞赫,旋即愤怒起来,握拳说道:“玫瑰红爵那混蛋,趁着老夫醉酒不备,将老夫身上所有东西都偷走,害老夫沦落到如此下场,当真可恨!若是被老夫抓到那混蛋,必将其碎尸万段,以解老夫心头之恨!”

  牧歌先是一愣,旋即他心里快笑抽了。

  这感情好!偷了东西还有人帮着背锅,这样的人再多一点,世界都将会一片和谐!

  “这样吧,你现在没钱,不如就跟着我,你也知道,在这世界上,没钱寸步难行。”牧歌认真的说道。

  这个家伙心中有A级的实力,带在身边肯定是个很好的保镖,而且,牧歌觉得这家伙不是个坏蛋,毕竟抢东西都不打人的。

  这年头,抢完了东西不打人的,都能算的上是好人!

  “好,江湖儿女,老夫便不多客气,不过老夫也不会白白占你的便宜,虽然老夫不知道你对老夫怀有有什么目的,但老夫不在乎那些。”萨尔西斯一抱拳,严肃苍白的脸蛋闪烁着名为武侠的光辉。

  没错!

  江湖儿女,不在乎那么多!

  牧歌眼角抽了抽,说道:“你随我来。”

  警察局给安排的宿舍很大,睡两个人很简单。加上屋里也有炉灶什么的,平日里自己做些吃的,完全可以满足。

  牧歌也不怕被这家伙翻出赃物,当了这么多年的小偷,牧歌当然知道,自己家里是不能藏这些东西的,要不然人家警察过来一搜,岂不是就人赃并获了么?

  所以牧歌习惯于把偷来的东西藏在外面,具体是什么地方,就看眼缘了。有时候牧歌甚至会学习古人的做法,把钱埋在猪圈里,当然,是别人家的。

  安顿了萨尔西斯之后,牧歌小心翼翼的问道:“你平时爱吃什么?”

  “老夫?”萨尔西斯疑惑的看了牧歌一眼,说道:“老夫最爱吃的便是大鱼大肉,若是有大碗的高粱酒,那自然再好不过!小哥这是要给我准备晚饭了?”

  牧歌心想谁特么要给你准备晚饭了。老子是想知道你丫的喝不喝血!这丫的要是喝血,就算是借给牧歌俩胆子,他晚上也不敢睡这里。

  这老小子,要是半夜起来饿了,就算是喝不干自己的血,第二天也是个起不来床的下场。

  教官们要离开很长时间,据说是有一项非常紧急的任务需要他们去执行。

  所以现在的训练场是新兵蛋子们的天下。

  牧歌给萨尔西斯安排住沙发,自己则是住卧室,吸血鬼应该不怕冷,所以也不需要什么被子之类的东西了。

  萨尔西斯对此很不满,不过看在这屋子里只有一张床而自己又是寄人篱下的份上也就答应了。

  他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小心翼翼的从裤裆里摸出一本破破烂烂,书页粗糙简陋,而且已经泛黄的小说。

  牧歌瞄了一眼。

  叫什么《江湖英雄志》?

  难怪这家伙张口老夫闭嘴老夫的,这是被武侠小说给迷住了啊!

  直到太阳落山,天色完全黑下去之后,萨尔西斯终于忍不住了。

  “如果你还不做饭的话,我想,我只能发挥血脉之中的野性了。虽然我对于吸血这件事一向十分抵触,毕竟现在的人类抗体强大,血液里的脏东西就更多。喝下去容易闹肚子还生病,但是…...”

  萨尔西斯盯着牧歌的眼睛,一字一顿,认真说道:“我饿了!”

  牧歌眨了眨眼睛,果断说道:“我带你出去吃好吃的。”

  似乎吸血鬼这种生物天生就是周扒皮,要不怎么叫吸血鬼呢!萨尔西斯完全没有寄人篱下的觉悟,一路兴奋地念叨着一定要尝尝这边最出名的美食。

  “老夫在西方世界的时候就听说了,在大洋彼岸的东方,有一种神奇的食物叫做辣条,对不对?老夫要吃那东西!”萨尔西斯抓着牧歌的脖领子大声说道。

  “好好!别拽我衣服,拽碎了!”牧歌挣脱出来,转身走进街角的超市,买了几袋辣条出来,递给了萨尔西斯。

  萨尔西斯美滋滋的吃了起来,然后惊叹其美味。

  “哎,没见过世面的可怜孩子……”牧歌在心中鄙视。

  堂堂一个A级的强者,此刻在牧歌的心中,形象已经一降再降,不值钱了。

  “你那是什么眼神?”萨尔西斯斜眼看牧歌。

  “你瞧不起老夫?”

  萨尔西斯辣条都不吃了,直勾勾的盯着牧歌。

  “没……”牧歌脑门全是汗。

  “呵……”萨尔西斯冷笑一声,继续吃辣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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