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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五十三章:种子基地


  秦风嘴里的农庄,其实便是大明朝司农寺的种子培育基地,坐落在洛河之畔,数千亩的良田之内,培育着各式各样的农作物。

  巨大水车在水流的带动之下,不知疲倦的转动着,将一桶一桶的水从江里舀出来,然后倾倒在下面的沟渠之中,然后顺着四通八达的灌溉水渠流淌到一无望际的田野当中。站在江堤之上,极目远眺,像这样的水车每隔上一段距离,便有一座。

  漫步在各式各样的庄稼当中,一股股清甜的乡土味道浸人心脾。

  “种子就像人一样,如果一代一代的锲而不舍的努力改良他们,他们也是可以变得很他们最初时候的模样大不一样的。”秦风笑呵呵地道:“就像皇室之中,男的大都气宇轩昂,女子一个个美丽端庄,但说不定他们的老祖宗其实长得平常甚至很猥琐,但他们既然掌握了权力,自然可以选取这天下最美丽的女子成为自己的妻室,也可以嫁给这天下最英雄潇洒的男人,这样一代一代下来,他们的后代基本上就与祖先没有多少一样的地方罗!”

  听着秦风的比喻,曹云有些想笑,皇室之中,最重血脉,按秦风这样的说法,岂不是越是长久的皇室中人,他们的祖宗血脉就越淡薄么?但想着想着,却又笑不出来了,因为他想起了自己家里供奉的曹氏先祖,似乎自己与先祖之间,就找不到什么相像的地方了呢。民间有五服之说,岂不是也是这个道理?

  田间垄道之上,十几个身着官服的人正颠颠地向着他们这一行人跑了过来,看起来是这培育基地的官员们得到了通知,赶来迎接了。

  “那些都是这里负责种子培育的官员,其实对于这些,我也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让他们来为亲王殿下解说更合适,也能让亲王殿下听得更清楚明白一些。”秦风笑着解释道。

  等到这十几个人气喘吁吁地跑到了跟前,曹云却是看得怔住了,与他映象之中的官员完全不一样,这些人虽然穿着官服,但大部分分明就是一些乡间老农罢了,鸡皮鹤颜,手上青筋毕露,看起来都是匆忙之间套上的官服,有的连衣服搭扣都系错了位置,有的连靴子都没有穿,居然还是一双草鞋,在行过礼之后,正局促地竭力想把自己的大脚隐藏起来,不过袍子短了一截,怎么也藏不住。

  看着那一双双草鞋之中还沾着泥巴的双脚,曹云很想笑,但又笑不出来。这样的场景,这样的官员,在他进入大明之后,已经见过不少了。

  他们根本不在乎一个官员该有的威仪,只是沉浸在他们所负责的事务当中,最让他感到惊讶的是,其中还有几个极年轻的人。

  “他们都是我大明民间最为种地的人,经验丰富,是司农司从全国各地礼请过来的。”秦风道:“培育种子啊,可比培育一个难多了,动不动他就死翘翘了。各位,这段时间一切进展可还顺利?”

  一群人乱七八糟的躬身答道:“托陛下洪福,一切都很顺利。”

  “走,去你们哪里看看!”秦风挥手道。对于这些人礼节上的问题,根本就没有任何在意。

  一排青砖大瓦房之内,竖立着一排排的木柜,柜子上的抽屉之内,便是这个基地之中各式各样的种子。

  一人老头拉开一个抽屉,小心翼翼的从内捧出一把小麦种子摊在一张油皮纸上:“陛下,这是您一直最关注的小麦种子,这已经是我们培育出来的第四代了,现在的种子,亩产量比过去提高了足足五十斤,第五代种子今年准备试种一百亩,按照我们大家伙的估计,一亩应该还能提升个十斤二十斤的模样。”

  两根手指拈起几颗种子,捏碎,看着那白汪汪的粉末,秦风道:“我们大明绝大部分地方都是以小麦,糜子为种植物,但糜子并不是一种好吃的食物,小麦嘛,做得好了,那就是好东西,面粉人吃,磨出来的麸皮可以用来喂牲畜,这是关乎到我大明百姓的肚皮问题,也是我们一直在努力改良的主要粮食作物,司农寺的这些官员们不负朝廷所托啊,五年时间,培育出来的种子每亩增产五十斤,放诸天下,那就是一个了不得的大成绩了。老倌儿,第五代出来了要是能再增产十斤,朕让你们带上大红花去越京城游街,让所有人都知道你们的成绩,是你们让我大明不再饿肚子呢!”

  被他拍着肩膀称呼老倌儿的司农寺官员,笑得如同一朵花儿一般,“都是托陛下的洪福,小老儿也没做什么,就是照料照料这些庄稼罢了。”

  秦风大笑,“一般的种子就不看了,带朕去看看那些从西域弄来的种子吧,这些不太好种吧?”

  “最初失败了几次,但现在已经摸出一些规律了。”老头儿领着几人到了另一间房中,从同样的一排大柜子里,取出来一些东西放在众人面前,这一些,曹云可就不认识了。

  “陛下,这是番薯,是海事署出海带回来的,这东西原本出产在较热的地方,原本我们以为很难种植成功的,但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这玩意儿的适应能力极强,没费多大劲儿,就种植成功了,陛下,这可是好东西啊!”

  “好在哪里呢?”

  “陛下,他几乎全身上下都是宝啊!这块茎,可以作为人的主食,味甜,既能生吃,亦能熟吃,他的茎叶,其实也是可以吃的。而且味道还不错。”老头儿笑着道:“而且这块茎,还可以用来制作糖。”

  “制糖?”秦风惊讶不已。

  “番薯二月下种,四月便可以采集他的茎叶大规模种植,他的产量相当大,亩产量可达数千斤,而且能保存极长的时间,也可以将他们切成条状或块状晒干储存。至于能制糖,则是有一次小老儿们几个煮了几个食用,结果因为一时有事忘了这回事,在锅里煮得时间过长,结果最后成了一锅糊糊,出乎意料的发现,这东西居然能熬成糖。”小老头不好意思地道。

  “这么说来,又是一条生财之道啊!产量如此之大,而且还不挑地,好种,这是好东西,的确是好东西。”

  “商业署的人已经从我们这里拉了一车回去了,说是要去研究如何制糖。”小老头道。

  “王月瑶的鼻子一向是最灵的。”秦风笑道:“行了,既然这事她掺合进来了,就由她去主导吧,这东西好,既然不挑地,好种,那便可以大规模地种植,特别是西秦之地那边,可以大规模的推广,至少能先让那里的人吃饱肚子嘛,今年的种子够用吗?”

  “够的,够的,这番薯是结出茎之后然后插茎叶利植,一亩地的种子便可以种出上百亩甚至更多来。”

  “这真是极好的。”秦风鼓掌而庆,“有了这东西,咱们大明以后就不虞有饥荒了。对了,棉花的种子培育出来了多少?”

  “陛下,从前年开始,我们便开始培育棉花种子了,不过棉花比起这番薯来,可就难侍弄多了,但两年时间,我们也摸索出了不少的经验,今年已经在抚远郡那边开始种植,从在那里驻守的人反应回来的情况,还是很不错的,明年,最迟明年,我们就可以大规模的种植了。”

  “陛下,棉花又是什么东西,也是吃的吗?”手里攥着一块番薯的曹云,瞪大眼睛问道。

  “不不不,那是能穿的。”秦风对老头作了一个动作,老头手脚麻利的从另一个柜子里头扯出一团软乎乎,白花花的东西,递给了曹云。

  “这也是从西域弄过来的种子种出来的,保暖,现在咱们的老百姓的冬衣啊,里头大都是填充丝麻,芦花,甚致还有就是草来熬冬,要不就是一些动物毛皮,说实话保暖效果差强人意,每到冬天,真是能冻死人的,这东西轻便,用其制作的棉袄保暖效果极佳,可惜我们得到种子的时间也不过三年,还不能大规模种植,不过以后不会越来越好了。”秦风喜滋滋地道。

  摸着手里这团软乎乎的棉花,曹云心里是百感交集,大明,似乎总是能弄到一些新鲜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却都又事关着国计民生。手里握着这些棉花,曹云便能想象出他被作成衣服的模样,能想像到在天寒地冻的时候,明军士兵穿着这种东西制作出来的棉衣而齐军士兵却只能在寒风之中瑟瑟发抖的模样。

  “陛下,这番薯,棉花的种子,我大齐可以引种吗?”他试探性的问道。

  “当然可以!”秦风不以为意地道:“番薯现在看起来没有问题,刚刚他们不是说过了吗,易种,也不愁种子,但这棉花,现在恐怕还不行,亲王想引回齐国种植,恐怕还得等上一两年,我们怎么也得先满足自己才是嘛!”

  “那是应当的,应当的。”曹云心中一喜,倒没有想到秦风答应得这般爽快,刚刚他已经打着要是秦风不答应,不妨派一些人来偷取一些种子回去的想法,反正看起来这里的防范也根本不严,甚至是没有防范。

  “亲王殿下,下午的时候,咱们再去看看我们大明的医学院。”从房间里出来,秦风心情大好地道。

  “久闻舒大人的神医之技,正想拜访呢!”曹云点头称是。

  “老倌儿,马上要到饭点了,咱们今儿就在你这里用饭了。这个什么番薯的,多弄一点,朕要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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