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东方秀
“幸会!幸会!在下东方秀,多谢公子拔刀相助!”
结束了战斗,持剑少年过来行礼,多谢闵梓冠的相助之恩。这时,闵梓冠才看清持剑少年的面目,他容貌清秀,身材婀娜,眉眼如画,不太像个男人。
“不必客气,在下闵梓冠是也。请恕在下冒昧问一句,听阁下名姓,似是少女闺名。莫非阁下是……”
东方秀实在太秀气,闵梓冠不得不冒昧地试探一下他的虚实。
“兄弟说哪里话,我家自小将我当闺女养,还给我取了个女人的名字,搞得同伴都说我有女人气,真是气死人了。不过,在下的确是男子,真是让兄台见笑了。”东方秀不好意思解释着,似乎这个问题每个人都会问他,已经弄得他不胜其烦了。
“没事,我们老家也有这样的风俗,据说这样的孩子好养一些。还有人给孩子取贱名的,比取女人名字更过份哟。”闵梓冠想起地球上也有父母为儿子取女孩的名字,以及猪狗的名字,还为他们扎辫子的,倒也不觉得奇怪。
“哦,还有这事,请问公子家乡何处?”
东方秀还没有听过闵梓冠所说的风俗,好奇心大起,便追问起来。
“这……这……我……我的家乡就是飘云城啊!”
闵梓冠说的家乡本是地球,可这没办法向东方秀解释,他只好报出现在的家乡了。可是现在的家乡,他却不知道有没有这个风俗,让他很是为难。
“哦,飘云城的闵梓冠,那不是城主大人的公子吗?在下真是眼拙了,真是该死!”
东方秀最近老听人提起这个名字,再次从闵梓冠口中听到“闵梓冠”三个字,他便顺口说了出来,说完还忍不住微微一笑。
闵梓冠本来就是飘云城的一个笑话。他是一个修炼废材,却有一个如花似玉的未婚妻。有了如此可人的未婚妻,还不知足,还要在大街上强抢民女。可怜他是个废材,想做强盗却又没那个本事,后来还被那女子的同伴打得晕死了过去。到头来,民女没抢成,自己的未婚妻却是不要他了。所以,东方秀听到这个闵梓冠的名字就觉得好笑。
闵梓冠可没想那么多,还以为自己在飘云城名气太大呢!不过,他还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名气绝对不是好名声,是以不敢承认自己就是他所指的闵梓冠。
“东方兄真是见多识广,在下哪有那个福分,在下的父亲只是飘云城的一个佣兵,在下与少城主只是同名而已,同名而已。哈哈哈!”
闵梓冠可不敢承认自己就是城主之子,只有胡乱捏造了一个假的身份。
“原来如此,这就说得通了,在下听说飘云城的少城主只是一个废材,闵兄的身手如此高明,断不会有人当你是废材的。”
东方秀将传闻与闵梓冠的话一对照,便相信了他的话,毕竟闵梓冠的废材之名是如雷贯耳,废材就如同是闵梓冠的标签,外人想要冒充,还有不小的困难。看来闵梓冠之前显示出来的犹豫,可能正是基于他名字的尴尬了。东方秀是如是想的。
“正是。不知东方兄意欲何往?”
东方秀言谈虽然像个女人,可做事煞是爽快,闵梓冠很是喜欢这种作派。闵梓冠算是与他共过一次生死,倒是想与他多套点近乎。
“在下来自东明帝国,此次前来贵国,主要是想在摘星山脉采摘一些药草。现在任务已经完成,就要回东明帝国了。不过在这之前,在下还要去中州办些事情。不知是否与闵兄同路?”
东方秀虽然还没有把闵梓冠当成朋友,倒也与他坦诚相对,并没有隐瞒他什么。
“在下是出来历练的,第一站也是中州,正与东方兄同路哟!”
这条路本来就是通向中州的,两人的目的地相同,也不足为奇。不过,能与东方秀同路,闵梓冠倒也是求之不得。
“那就一起走吧,大家也有个照应。”
两人边聊边打扫战场,不一会儿便收拾停当。东方秀的马在刚才的打斗中被惊跑,也没有了坐骑,两人只有展开步法,向巴昌城而去。
东方秀施展的是飘柳步法,是黄阶上品的功法,比闵梓冠的捕风捉影步品阶要低一筹,但他的真气修为要比闵梓冠高出不少。两人全力施展步法,奔路的速度倒是不相伯仲。有时闵梓冠略快些,东方秀落在后面。以东方秀的少年心性,当然不肯落后于人,何况这人的修为还比他低上两阶。于是东方秀使出浑身解数,试图要超越闵梓冠。
闵梓冠也是不甘人后之人,他看不惯东方秀在前头得瑟。于是,他稍有不及,便猛力催动真气,将步法发挥到极致,跑到东方秀前头去。
如此一来,你来我往,玩得不亦乐乎,两人很快就从略有拘束,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
这时,东方秀知道了闵梓冠的真实身份,得知闵梓冠今年十五岁,已是感气境九层,在同龄人中已算是个人物,可在外面仍有废材的头衔,甚是惊奇,却是不好询问根由。他还以为闵梓冠流传在外的恶言,是他有意为之,旨在扮纨绔保护自己。
闵梓冠也从东方秀口中得知,东方秀比自己小一岁,今年才十四岁,可修为却比闵梓冠高多了。他不远万里来摘星山脉,的确是为了采摘一种灵药,用于炼制疗伤丹药,医治他奶奶的旧疾。他此去中州的目的,就是寻找一位隐居此处的炼丹大师,为奶奶炼制丹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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