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宣传语,救人与食尸鬼。
“风!”索隆从树屋上借力跃下,低语了一声,能量粒子依附在身上,整个人的速度快的好像一道残影,手中龙角剑在一头狰狞的食尸鬼脖颈上切过,食尸鬼粗壮的短脖子上流出黑色的血液,脑袋咕咚一声掉在地上,食尸鬼动作一顿,彻底死亡。
靠在树上抹了一把头上的汗珠,弗兰迪提着一把长剑走过来,钢甲上有着极深的爪痕,喘了一口粗气道:“大人,另外两头食尸鬼已经解决了!”
“嗯,这次救下了多少人!”
“五十个!”
“不错!”索隆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又过了一会,布雷迪和毕维斯各拖着一头食尸鬼的尸体过来,和索隆杀掉的那头堆积在一起。
两人和弗兰迪一样,钢甲上都是伤痕累累,布雷迪胳膊上甚至还有一道伤口,伤口太大,就算是止血剂都没办法完全愈合,只能用纱布包扎起来,在包扎的纱布上还能看到丝丝的红色痕迹。
“食尸鬼来的越来越多了!”弗兰迪脸色凝重提议道:“要不要向道尔蒂城求援,以您和亚尔林大人的关系,应该可以调动两百人的军队前来,带上弓弩,防守树屋就会容易的多!”
“不用,能回来的冒险者差不多都已经回来了,咱们再坚持两天,实在坚持不下去就撤回城!”索隆摇头道。
弯腰将三头食尸鬼的舌头割下来,这是食尸鬼之触,一种施法材料,一根就要五十个晶币。
收好舌头,索隆从怀里掏出一根装着漆黑液体的试管,将里面的液体倒在三头食尸鬼尸体上,这液体便似乎拥有生命,紧紧包裹住三具尸体,发出滋滋滋的声音。
从把银色液体里面的银色雾气分离开到现在,已经过去接近十天的时间,赛尔特所说的神秘人也还是没有过来,让索隆有些无语。
“走,去见见那些冒险者!”索隆嘴角掠过一丝莫名的笑意,留下一人警戒,领着另两个人朝树屋走去。
随着半个月期限越来越近,森林中陆陆续续有魔兽出现,聚集在一起开始袭击冒险者和佣兵团,索隆看到商机,便打出宣传语,承诺只要来到不死鸟药剂店附近,便保护他们不受魔兽的侵害。
在这个时代,这种宣传语的效果简直好的可怕,当天就有人来到树屋附近寻求庇护,后面追击的刚开始还都是魔兽,有石化药剂,对付起来轻松写意。
索隆甚至挑落单的魔兽磨炼剑术,可随着追击的魔兽等级越来越高,尤其是最近三天,来袭击的几乎全部都是食尸鬼,从刚开始的一头两头,逐渐变成七八头,今天这三头已经算是少的了。
“好了,报酬已经收取,你们赶快回城吧,顺着这条道路走出森林,就有护卫队,他们会安排你们在城里安顿下来!”树屋里,索隆将手上最后一滴精血装进瓶子里,对这五十多个冒险者露出真诚的笑容。
冒险者陆陆续续走下树屋,头发变的灰白,苍白的脸上满是恐惧,有些甚至控制不住自己,全身不住的哆嗦,跌跌撞撞的一走下树屋,立马撒腿就跑,好像树屋对于他们是魔窟一样。
“嘿嘿!”望着这些人离开的背影,索隆不太厚道的发出笑声,默默盘算自己的功德。
这些天树屋一共救了六百多人,冒险者和佣兵都是十分现实的人,索隆在生命的紧要关头救了他们,因此每人都贡献了五十点功德,一个二五仔都没有。
只是索隆还觉得不甘心,又以救命的报酬为由,从他们每人身上搜刮了血气出去,从每人身上又收获恐惧带来的二十点功德。
十天时间里,索隆一共收获将近四万三千点的功德,但有的时候魔兽太厉害,或者食尸鬼太多,不得不召唤神力,共计召唤十二次,消耗了一千两百的功德,因此实际收获只有三万一千,加上之前剩下的六千,功德总额是三万七千。
“三万七千功德,应该足以在守城战中自保了!”索隆呐呐自语道。
摄取精血这功夫,底下那三头食尸鬼的尸体已经消失不见,只有一团黑色液体好像鼻涕虫一样顺着楼梯朝上爬,但速度却绝对不慢,很快就爬到索隆身边。
索隆拿出一根试管,黑色液体便攀附上来,钻进试管里。
银色液体的委托人久久不来,索隆便参考炼蛊决的简介和巫师豢养宠物的方法,将自己的精神力融入这液体里。
这液体的性质和神魔血液一样,这已经是不用质疑的。
神魔血液中蕴含神魔力量的本质,巫师学徒的圣痕,其实就是血脉之力旺盛到一定程度的外显。
精神力是巫师的力量和根本,但人类的躯体难以容纳太过强大的精神力,因此巫师的发展方向大都是朝着血脉的方向进化和靠拢。
索隆现在虽然只是一个二级学徒,但也是有进取心的,他将自己的精神力融入黑色液体,本来是想替代亚巴顿的意志,看不能不能获得其中力量的一丝奥秘。
这种奥秘无论是恶魔语,符文,血脉都可以,没想到屁都没有。
精神力融入的唯一成果,就是这团液体被活化,能吞噬东西进行增殖,胃口还好的很,能量,草木,血肉无所不吞。
这等于是一个实验失败品,索隆也就废物利用,把它当成史莱姆一样的宠物养着,用来打扫战场,毕竟这东西总归是魔神留下来的,等自己成为正式巫师,掌握更多的知识,就能破解也说不定。
“大人,又有一群冒险者来了!”弗兰迪大叫道。
“什么方向,多少人,后面追击的是什么?”索隆问道。
“西北方向,三百多人,应该是同一个佣兵团,后面有十三头食尸鬼追击,大人,撤退还是迎战!”弗兰迪大声询问道,他将自己共生的亡魂放出去飞在空中,三条幽魂加上黑龙,监控着周围的一切动静。
十三头食尸鬼十分棘手,但比较而言,三百人却更让索隆心动,大叫道:“迎敌!”
拎着唤神杖,召唤出风的能量粒子缭绕全身,从树屋直接跳到树下一匹黑马背上,领着弗兰迪三人就朝森林里冲过去。
郁金香家族位于西境,向来有黄金家族的美称,钱多的用不完,家族骑士所用的坐骑全是拥有地行龙血脉的骏马,耐力极强,负重千斤狂奔三天三夜都不是问题。
索隆之前那匹粽马,负重两百斤,跑了半天就想趴窝,所以自打从郁金香家族的骑士手里缴获这五匹骏马,原先的棕马就被索隆毫不客气的打发去拉车。
四人四骑朝森林深处狂奔,不足十分钟的工夫,就看到前面散乱的不成样子的一群人,个个丢盔弃甲,佣兵团的旗帜也早就不知道丢到那里去了,强壮的佣兵跑在最前头,弱小就拉在后面,被食尸鬼抓住就一口啃掉脑袋。
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就是这个世界的常态。
但这些人在索隆眼里都是功德,那容得食尸鬼撒野,索隆立刻就急眼了,大吼一声,挥动唤神杖召唤震天箭神力,金色箭支射过去,三头食尸鬼当场毙命,剩下的食尸鬼被吓了一跳,连忙后退,聚在一起。
索隆趁机大叫道:“你们朝树屋跑,这些食尸鬼交给我们来对付!”
佣兵们大喜,匆匆朝索隆四人身后跑去,间或有几个对着索隆躬身道谢,但也很快就跟着人群离开。
十头食尸鬼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吼叫,似乎是在交流,然后就分散开来,将四人围住。
“射矢术!”索隆眯着眼睛掏出一根通体漆黑的箭支,默默念诵咒语,将白光和箭支笼罩在一起,朝着一个食尸鬼就射过去。
平常遇到单只食尸鬼,索隆都是用射矢术解决,箭上附有通过巫术浓缩过的黑火药,只要射中目标,就能把食尸鬼炸的四分五裂。
“吼!”箭支袭来,这头食尸鬼大吼一声,居然张嘴吐出一团黑色的粘液,一下子就扑到箭支上,速度快的索隆都来不及操控箭支躲避,只听噗嗤一声,箭支冒出一团白烟,失去动力跌落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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