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风雪伶仃酒不醉人
北风卷地百草折,
胡天八月即飞雪。
雪纷纷扬扬。
他站在风雪里。
风雪肆意摧残着他。
他眯着眼睛。
长街上不远处又多了一个人影。
这个人浑身衣衫破破烂烂,脚下步子虚浮无力。
脸色通红,不知道是冻的还是因为喝了太多的酒。
他一手扶着墙,沿着街边晃晃悠悠的走着。
他的手里提着一斤酱牛肉。
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
三步。
两步。
一步。
‘神秘之剑’忽然睁开了眼睛,那双深棕色的眼睛里闪着光!
剑光!
剑光中带着血,粘稠的血,洒了一地,连风都吹不散。
他的脸上浮现出了难以掩饰的笑意,伸出手到醉汉的怀里仔细摸索了一番,直到摸出了一块儿碎银子,他才罢手。
那银子尚带着体温,十分暖和。
“喂,在春雨楼前当街杀人,你也不怕死?”
这是个有些苍老,却又中气十足的声音。
神秘之剑抹了抹脸上的鼻涕,有些疑惑的抬起头。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老人,个子很高,眼窝深陷,满脸都是褶子。
他的身上穿着鹿皮的小袄,靠近领子的地方有一抹白,是雪狐的尾巴制成的坎肩儿。
袄子很暖,他却弱不禁风。
起码看起来是这样。
他又说了一句:“我问你,敢在这里杀人,你不怕死?”
‘神秘之剑’怕死吗?
他冷笑一声,说道:“老头儿,你都半截入土的人了,少管大爷的闲事,否则,嘿嘿,大爷手里的剑可不长眼睛!”
听的这话,老丈也不害怕,他只是看着对方那副邋遢样子,本能的有些嫌恶。
他说道:“剑是烂剑,人是烂人,真是烂泥扶不上墙!”
说着他摇头叹了口气。
‘神秘之剑’也不在乎,他站起了身,顺手摸走摔在地上用纸包上的酱牛肉,却没有进春雨楼。
他身上的银子不多,到了春雨楼,可能什么都得不到。
长街的尽头还有一家酒肆,有酒还不贵,如果可以的话,还能吃上几张热腾腾的肉饼子,这样一比,只有傻子才会去春雨楼呢。
老丈看着他的背影,忽然高声喊道:“不长眼睛的剑是杀不了人的!”
‘神秘之剑’忽然怔了怔,仔细那么一琢磨,笑着说了一句:“放屁!”
他姓王,没有名字,只因在家排行老二,庄里人都叫他二狗。
王二狗自幼向往江湖上剑侠的飘逸生活,可是庄上的铁匠没钱就不给他铸剑,于是他就自己拾了一根铁棒,花了两年的时间,总算磨成了一把剑的样子。
于是乎,他就把家中二老全部交由了从小精明能干的大哥照顾,在大嫂的扫把加父母双亲的责骂中灰溜溜的出了门,随后挺胸抬头的过起了自己的日子。
人生嘛,有时候不就是这个样子?
只可惜,离家三年,王二狗学武不成,练剑不成,打家劫舍又不愿意,只是偶然间得了一个机会,这才成了一名最下三滥的杀手,靠杀些地痞流氓浑浑度日。
当然,这对于王二狗来说没什么可惜的。
他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
即便环境再恶劣,他也会想尽办法的说服自己,这些都不算什么,更难的事情,还在明天等着他去做呢。
两文钱一碗的劣质掺水黄酒他津津有味的喝了三大碗,热腾腾的肉饼子半斤一个他吃了仨,肚皮撑得鼓鼓的,仍旧眯着眼睛贪图着屋子里的几分热气。
冻得发青的脚趾头和手指头开始发痒,痒他就挠,这些都是小事,没什么可在乎的。
他坐了许久,仍不愿意走。
这可不是他想在这儿过夜,虽说这主意铁定不错,但店家肯定不会让他这么干。
离天黑还早。
对面的桌子上坐了一个蒙着黑色面纱的妇人,一双青色薄纱连衣裙,高底绣花的鞋子包着小脚儿,兔皮的小袄裹着酥胸,看的他两眼发直,一双眼睛都快钻到对方的胸围子里了。
即便看不清眉眼,他也知道,这定是一个长相绝美的女人,美艳,高贵,绝非寻常乡野村姑可比。
为什么?
没有什么为什么,这是伟大的王二狗的直觉。
这样的一个女人不应该出来走江湖,也不应该出现在这种地方,凭借着猎狗一般的嗅觉,王二狗也在这个最多不过二十五岁上下的女人身上闻不出半丝江湖气。
欣赏美女自然是一件令人心情愉悦的事情,可是本质上他并没有什么想把关系更进一步的兴趣。
因为他觉得女子漂亮是漂亮,但是年纪太大了,配不上自己。
他欣赏的同时,也很好奇。
女子在这里坐着,桌上只点了两碟小菜,一碟醋腌黄瓜,一碟五香花生,皆是下酒的好菜。
女子身前也有着一壶好酒,可惜她却是滴酒未沾。
她明显是在等一个人。
什么人值得这样的姑娘拉下身段儿,坐在这种寒酸的地方去等?
那个人可真是有天大的福气。
那个人幸好不是自己。
王二狗不知道,反正对方没来,没来正好,不影响他看姑娘。
可是随后,那个人就来了。
门口沉重发黑的绵帘子一动,冷风卷着雪吹了进来,黑衣的武士走了进来,挡住了风雪。
那是个身形高大的男子,头上同样蒙着一层黑纱,这打扮在这里绝不稀奇,既能遮风,又能挡雪。
可连手中的那把剑也用黑布裹得严严实实,连武器都不敢让人认出来,这样的人物,无论是黑是白,是善是恶,总归都不是好惹的。
这一点王二狗清楚的很。
他一进来,四下扫视了一眼,便径直来到那妇人身前坐下。
这样一来,原本店中就不多的客人,是谁也不好意思再盯着女人看下去了。
“许久不见。”
“许久不见。”
“近来可好?”
“很好。”
女子忽的笑了一声,说道:“这么多年没见,隐约记得这家酒肆里的酒味道不错,就想着约你出来喝两杯,有些冒昧了。”
男子微微低头,不敢去看那女子。
但是他仍能看见女子的手。
青葱般柔嫩的手指举起酒壶,给他面前白瓷的四角酒杯里斟了满满一大杯酒,他低头看着面前的酒浆,只看一眼,他就知道这酒就算不掺水也难以下咽。
平日里,若是有人敢把这样的酒放在他的面前,他一定会挥剑杀了他。
可就是这样的酒,当年他岂非也是喝的津津有味?
男子想也未想,端起酒杯来喝了一口。
这个时候,女子轻声说道:“你什么时候接我走?”
听到这里,王二狗心道有趣,可是他又注意到,男子的手抖了一下。
男子说道:“你想去哪?”
女子自嘲的笑了笑,并没有去看这个男人,只看着一旁燃着的炉火,说道:“只要离开这个地方,之后去哪里都行。”
男人忽然握紧了手中的剑,说道:“可我不能走。”
“即便死也不能走?”
“即便死。”
女子又笑了一声,说道:“那么若是我死呢?”
男子说道:“不会,只要有我在,你就不会死。”
女子冷声说道:“可是只要在这里一天,我就生不如死!”
男人愈加痛苦。
女子面纱后面的眼中也有泪珠在打转,她说道:“你可以为我杀人,为什么就不能带我走?”
男人说道:“他是我兄弟。”
女子说道:“可他已经死了。”
男人说道:“是啊,他已经死了,是我对不起他。”
女人说道:“又不是你杀得他,你哪里对不住他了?”
说到这里,女子已经有些生气,王二狗连忙把头摆正,发火的女子最不可理喻,因为她很容易就会把怒火牵扯到周围的一切事物身上。
这些王二狗都清楚地很,好在他还有耳朵,对他来说,这件事本身已经比一个漂亮的女人更加有趣。
女人看着男人,心情少见的平复了下来,耐心劝说道:“他是自己病死的,就算是被人杀死,杀死他的也是那些通天教徒,你甚至已经把他们都杀了来替你那个兄弟报仇,这还不是已经仁至义尽?”
仁至义尽?
男人忽然抬起了头,声音忽然变得冷厉,说道:“你可以欺骗自己,我做不到。”
女人亦冷笑,说道:“是啊,你可以欺骗所有人,欺骗我,却偏偏不能骗你自己一下。”
女子的声音带上哭腔。
男人的冷厉忽然崩溃。
女子端起酒杯,一口饮尽余下的酒,随后起身,提起裙角,说道:“我要走了。”
“我送你。”
“不必了。”她转过身,轻声说道:“你只能送我走,而我需要的是一个能带我离开这里的人。”
男人沉默。
女子掀开门帘,冷风直吹,她却毫无所觉,轻声说道:“其实我想离开这里,很久了。”
约莫是女子走远了,王二狗才凑了上来。
他说道:“诶,兄弟,很漂亮的姑娘啊,你也不留一下。”
男人瞥了他一眼,没有理会,亦起身而走。
王二狗也不觉得尴尬,端起两人尚未动一点的下酒菜,回到了桌子上,又美滋滋的点了一壶烧酒,龇牙咧嘴的喝了起来。
小店又恢复了之前的喧闹。
世事无常。
只要有酒喝,有肉吃,谁也不会在乎刚才发生了什么。
王二狗今年二十一岁。
一事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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