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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朝歌


  正值人间的七月天,流火一般的日头烧灼着整片大地,远处的山峦曲折绵延,皆被笼上一层浓重的殷红。

  风儿也一丝不见,路上行人稀少,靠近王城百里的官道分岔口,在一片树木茂密之处搭着一座小棚子,写着“茶”字的店招被歪歪斜斜地钉在棚柱上。

  一个店小二没精打采地趴在茶桌上,一边揪着店招垂下来的流苏,一边眯缝着眼睛瞄着不远处的官道。

  若是细看,这个店小二生的着实好看了些,他年纪不过十余岁,脸盘圆润五官明丽,尤其一双潋滟的桃花眼微微眯着,平添一丝不俗的艳色。

  只可惜那皮肤似是蒙了一层用旧了的桑皮纸一般枯黄,一副长期吃不好的样子,脸颊上又是斑点密集,将原本五官的明丽之色硬生生压了下去。

  忽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自官道尽头逼近,几位骑着快马的精壮汉子朝着茶棚的方向奔来。

  “吁——”地面上掀起阵阵黄色尘土。

  “大哥,我们且歇歇脚吧!”一汉子率先下马,三两步迈进茶棚,朝着店小二叫道,“店家,快上些解渴的熟水,再切几斤牛肉来!”

  店小二一下子来了精神,殷勤地将几位汉子迎进茶棚,手脚麻利地端上来茶饭,又给拴马的食槽里顺手添了几把干草料,瞅了一眼马蹄上钉着的黄铜锭已然磨的锃亮,再瞧那几位歇脚的汉子虽然不曾粗鲁呼喝,但腰间俱都别着趁手的刀剑,定然不是寻常过路打马之人。

  当下心中有了计较,朝着汉子笑道:“几位客官打哪儿来啊?小的瞧着客官生的侠气盖世,又是一路的风尘仆仆,莫不是奔着王城里的英雄会去也?”

  刚才率先下马的汉子睃了店小二一眼,道:“不错,你个小喽啰也能晓得王城里的事情,想必这些日子为了英雄会,从四面八方赶来的豪杰定然不少吧?”

  店小二笑嘻嘻道:“这是自然,我们这个茶棚子,正巧开在官道边上,再往前去王城,可得有百十里地不见人烟喽!虽然打马不过一两个时辰,可总得下来歇歇脚吧!这不,小的才能稍稍混口饭吃。这些时日,来往过路的客官多是江湖之人,俱是为了王城里七月底要举办的英雄会。小的听了几耳朵,倒是真比那普通人知晓的多一些。”

  许是店小二白日无聊闲散得很了,终于见着了人影,又许是这一套说辞已来回不知说了多少遍,嘴皮子一碰张口就来,竹筒倒豆子一般知无不言:

  “瞧几位客官一路上风尘仆仆,定是远道而来,怕是还不知道,今年的英雄会跟往年可不相同。往年的英雄会,多是王城贵族们为了充实麾下,向天下英雄们广发招贴,以武艺本领论高低,那本领高的,入了贵族的眼,便可一跃青云扶摇直上,脱了民籍得个官身,还有金银财宝赏赐无数,名利皆得,岂不快活?

  “年年的英雄会皆是江湖儿女们一展身手较高下的时刻,分外热闹。而今年更是盛况空前,有传言说今年的英雄会可是有咱们大秦王帝亲自坐镇,纵览天下英豪为他最宠爱的小女儿朝歌殿下寻觅一位良师教导功夫——若是能得了朝歌殿下青眼相加,那可是一跃进入大秦王族的顶级权利圈呀!说是跃龙门也不为过,哪里还用愁青云路不通?”

  店小二说到此处,忽地低下声音,见几位汉子着急地支起耳朵听,心里满意地一笑,继续道:

  “何况因有大秦王帝坐镇,届时那些权贵们定然一个不落地全部跟随,他们好面子,比试的彩头只会一个比一个多,各位好汉只要凭武艺说话,便能名利颇丰。

  “便是不能中选,能一睹朝歌殿下的绝色风采,也是三生有幸了!”

  待说完,几位汉子的脸上已经涌上喜色,朝着店小二颇为和善地笑道:“店家说话倒是利索,怪道今年天下许多英豪都奔了王城来,我等兄弟几人若是有一个能选中做了那朝歌殿下的师傅,也是祖坟上冒青烟的大喜事了。”

  然后从腰间摸出二两碎银赏了店小二,便都起身辞了上马赶路。

  店小二手里掂量着碎银,目送他们绝尘而去,嘴角牵起一丝凉凉的戏谑,道:“就凭你们,也想做朝歌殿下的师傅?”

  而后又懒散地趴在桌子上,给自己斟了一杯茶水,自言自语道:“又送走一拨!到月底英雄会开始前,各路英豪纷至沓来,这小半月时间我怕是每日都要被绑在这个破茶棚子里头喽。”

  手指头戳了戳脸上枯黄的面皮,脸上已被七月的日头又晒又闷的发痒,心道这可真不是件好差事,下回见了她还得再讨两盒玉容膏敷敷脸才行。

  一边又百无聊赖地瞄着不远处的官道,一边渴盼着天早些黑。

  ……

  大秦王宫坐落在王城里的东南方向,背靠着巍峨入云叠嶂绵延数千里的卧龙山脉,春暖夏炎秋凉冬寒,四季颇为分明。山脉常年森木茂密郁郁葱葱,山间清泉小溪纵横,林间各类山兽灵虫出没,灵意渺渺。

  王宫的主殿宇群集中坐落在山脚下的平川地带,经历代秦王不断扩建,殿宇鳞次栉比雕梁画栋,堂皇壮阔占地约千余亩。另有数座琼楼金阙修建在半山腰上,半掩半藏在茂密的森林间,意趣盎然。

  清欢殿。

  精巧秀丽的飞檐楼阁曲折绵延,描金画翠的殿宇,装饰着白玉、珊瑚和螺钿等珍宝,从山脉引下来的一股山泉叮咚,婉转流淌在锦鲤池里头,滋养了数丛芬芳馥郁的奇异花卉。

  正是天气最最炎热的时候,清欢殿里却不见一丝暑意,清凉的风儿缓缓蔓延在殿宇每个角落,分外舒适。却并非寻常在殿内堆砌冰块扇风纳凉,清欢殿里未见冰山,只在每顶冰鉴里头,各养了一对雪域冰蚕。

  正殿的上位摆了一架雕花摇椅,上头躺了一个女子,漆黑的发碧绿的裙,水泄一般地淌下来,垂在铺了兽皮毯子的地砖上。

  女子手臂上搭了一卷闲书,映着夕光闲闲地看,白玉似的指尖有一下没一下点着浣花书页,视线却不在书上,落在了正拿了嫩桑叶喂那冰蚕的侍女芙心身上。

  芙心生的面容讨喜,爱说爱笑,她从前很喜欢留芙心在身边侍候,有什么精巧的玩意儿都会随手赏她,待她十分亲和,芙心的身价随之水涨船高,在外的行事派头比寻常功勋之家的贵女还要阔上一些。

  只可惜,芙心后来被萧景域收买,将她的喜好习惯悄悄传递给萧景域,又在她耳边吹了不少萧景域的好话,萧景域才有机会接近她。她和萧景域大婚后,芙心成为她殿中的掌事大宫女,后来却忽然请辞回乡侍奉双亲,她很舍不得,还赏了许多的金银财物让她风风光光的回乡。

  再后来见到芙心,是在她被囚禁在偏殿的那段时间,萧景域为了刺激她,封了一个又一个的美人,千娇百媚的美人来向形容枯槁的她谢恩,她连眼皮都未曾抬过一下。直到有一位身着华丽宫妆的女子挺着浑圆的肚子在她面前缓缓跪下喊她殿下时,她才惊诧地抬头看,那女子,正是芙心。

  原来芙心和萧景域一直有苟且,当初选择背叛她也是因为,萧景域承诺了她一个侧妃的名分,只待孩子降生。什么请辞回乡,不过是发觉有了身孕遮掩不住了罢了……

  朝歌闭了闭眼。

  她醒来已有三日了,这三日里她昏昏沉沉,半梦半醒,总觉得自己还在被囚禁在偏殿里的那段日子,又或者是巫医在窥视她的神识,才令她想起年幼的时光?

  她的耳边总有悠扬模糊的梵音在吟唱,有时缓慢有时快速,像是有人在对她说着什么,却怎么也听不清楚。直到方才那梵音忽然停止,她的精神才感觉好一些。

  梵音……

  朝歌突然记起,她从天祭台跳下来的时候,耳边也有这样梵音。

  她已以死殉天,对萧景域已经没有任何利用价值,断没有救她回宫的道理。

  那……

  她是重生了?

  许是上天垂怜,不忍大秦王族的嫡脉就那样断送,才让她又重活一回?

  朝歌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和难过,撂下手中闲书,招了侍女芙心吩咐道:“替我梳妆,我去给父王请安。”

  忽然,侍女香芷打了珠帘进来,行了礼笑嘻嘻道:“殿下,三殿下来看您来了!”

  朝歌惊喜地起身,一面道:“快请进来!”一面疾步走出寝殿,正迎上一位气宇轩昂的华服男子,脆生生叫道:“王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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