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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九章 丝路起点


  天涯道:“师父,你答应过生一个闺女给我做老婆,但我现在的年龄也越来越大了,如果你再不生的话年龄上就不合适了。其实你不管生儿子还是闺女我都开心,你要是生一个儿子的话……我天天欺负他,也可以报你欺负我的仇。”

  “你放心吧,你是等不到了,再过几年就可以出师了,到时候我的孩子还小,你也不敢欺负他。”宗信转身道:“父王你也别担心,不是还有大哥和三弟吗?我反正也是个和尚,有没有孩子都不要紧。”

  “那可不行,你是优秀品种,你的孩子一定要多,最好继承我们雷家所有的优点才好呢。”

  宗信郁闷道:“父王,反正哪个生下来你不爱?我还年轻,这种事情慢慢来就行了。”

  “行吧,反正你记着我想抱孙子就行。”雷洪回头瞪了一眼雷天孝道:“你也记着一点,我想抱孙子,我想抱孙子啊。”

  雷天孝道:“父王,你现在的年龄多生几个儿子都没问题,何必老想着抱孙子?咱们俩一起走出去,如果不认识的人还以为我是你哥,我都不着急你急什么?”

  “也对。”雷洪虽然相貌和身体都恢复了青春,但心里依然感觉自己老了,想要尽快看见自己的子嗣繁衍,这样才能为雷家开枝散叶。但经过雷天孝的提醒之后,雷洪发现自己还年轻,正是浪的时候,整天照顾孙子反而浪费时间,应该找机会多生几个儿子才是。

  云开雾散,所有人都开心的吃了起来。宗信的三个老婆其实一点也不介意自己的肚子,因为她们都认为问题出在宗信身上,而且宗信对这件事情并不是很在意,她们也觉得自己还年轻,有麒麟血的滋养就算到了40岁看着也和20岁一样,所以她们还想多陪宗信在外面浪几年,没打算这么早生孩子。

  ………………

  宗信一行人在雷王府小住了几天,这段时间里几乎就是与雷天孝比武,其它人就在旁边欣赏。雷天孝的武功与赵匡济在一个水平,宗信稍差一些。雷天孝是一招鲜吃遍天的那种类型,化极手就能破解宗信所有招式,由其是九阳焚天诀被化极手克制,无论多强的火性真气都会被化极手彻底消耗溶解,最后消失无踪。

  其实化极手并没有这么万能,想要化尽对方所有的真气,自身消耗其实比对方更多。同等的真气量,雷天孝需要用两倍的真气才能彻底化解宗信的火性真气,不过雷天孝的功力远胜宗信,就算消耗战也不怕。但如果换作是耶律真的话,他的火性真气温度更高,相应的雷天孝也需要更多的真气才能将这些火性真气彻底化掉。

  雷洪的功力更高,他几乎只需要与宗信相等的真气量就可以化掉他的火性真气,这也是级别上的差距。即便被宗信的九阳焚天诀打中,雷洪的护体罡气也可以抵消大半。

  对于一个习武世家来说,他们所谓的其乐融融就是这样,虽然每天都在打架,但却打得非常开心。有的时候雷天孝还会与妖妖和独孤星月比划一下,但都没有拼尽全力,生怕伤到对方。不过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非常开心的一件事情。

  雷天孝甚至还与郑子明打过一场,郑子明天生力大无穷,根本不需要内力的支持,他的所有真气和内力都用于玄武神功的输入,结果双方竟然也打成了僵局,一百招之后郑子明才将真气耗尽,败下阵来。

  雷天孝对玄武神功也是记忆深刻,虽然他没有与玄武真君动过手,但郑子明已经告诉他玄武神功的防御有多么恐怖,这几乎已经不是防御守,简直就无敌的存在,只要郑子真气量充足,双方肯定无法分出胜负。

  看着雷天孝和郑子明比武,雷洪就想到当年自己与玄武真君打的那一场,确实惊天动地,那时候的自己与雷天孝的功力差不多。玄武真君则是比郑子明更厉害,他不是一味的防御,进攻起来也非常凶猛,结果两人打的难分难舍。

  最后真气都用的差不多了,自己一直没有学到玄武神功的奥秘,像这种特殊的功法天赋再高也无法习得,必须要以同样的功法每天运功被打,长年累月的积累才能练成玄武神功。就像郭威的特殊护体罡气一样,必须要每天都被打才能练得成。

  雷既然无法偷学就只有继续打下去,那一场打了三天三夜,最后雷洪因为身体够胖,体力够强,所以赢得了胜利。玄武真君受了很重的伤逃走……逃走之后就遇到了郑子明。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只是这些人根本不知道而已。雷洪只知道自己当年一战把玄武真君打成重伤。郑子明也只知道自己遇到过一个受了重伤的老头,教了自己一点很肤浅的功法,结果练着练着,打着打着就不怕打了。

  快乐的日子过得很快,一行人离开雷王府之后,又踏上的行程。直到一个月后,他们才去往丰州城,这一次宗信做了充足的准备,幽云十八骑每个护送好几辆马车,从长安一直赶车到了丰州,车上装满了瓷器和丝绸一类的高级货物。

  宗信一直期待的丝绸之路终于启程,从长安开始就收集各地特色货物,辗转来到了丰州这个真正的起点。宗信还特意在雷王府里找了几个雷洪的保镖帮自己赶车,这些人都是好手,虽然武功不及幽云十八骑,但也差不了多少,有他们赶车宗信倒也放心。

  这一路有人听说宗信大师重走丝绸之路,后面跟了很多的商家,每走一路就跟一道,最后形成了一个大型商队,全部跟在宗信大师的身后,因为宗信大师要做的事太伟大,所有人都想要借这个光大捞一笔。

  阔别几个月,再一次看见大漠风沙心旷神怡。漫天黄沙一望无际,而且来到丰州的时候已经是7月份,正是该热的时候,但烈日无情,由其是沙漠地带非但不能减衣服,还得在外面套上一层纱,否则会晒伤皮肤。

  虽然天气很热,女孩子们都怕被晒黑,但有喝过火麒麟血之后,所有人的抗热性都好了很多,像这种天气影响不大。

  赵匡胤与贺美玉早就到了丰州,而且四处转了一转,每天都过得很开心。当一个人不需要为钱烦恼的时候,身上就没有一丝压力。赵匡胤就是这样,以前总觉得自己钱少,后来把盐岛收益给了步向阳之后就彻底看开了,钱这种东西,多就多花,少就少花,没有就不花,并没有什么太重要。虽然有的习惯还改不掉,但赵匡胤并没有再执着于金钱,已经从赵阀的诅咒中彻底脱离。

  丰州是一个多种族城市,各种服饰和地方话融汇在一起,每天都充满了新鲜感,这里的商铺赵匡胤转了几个月都感觉不腻,因为他一个都没记住。不过美食他却记忆深刻,各个地方的美食都独具一格,还有很多在中原吃不到的水果,丰州绝对是一个适宜旅游的地方,在丰州玩过之后,附近的国家都玩过了。

  宗信一行人来到丰州城外,一行人停下来,远望着沙漠中的城市,一条河水蜿蜒流过城市边。荒凉的沙漠边上因为有这条河的缘故,依然有罕见的热带植物存活。

  宗信因为修习九阳焚天诀的原因,所以他完全感觉不到热,除非在岩浆里洗澡,一般的热量对于他来说根本不叫事。

  “好几个月了,现在回想起来还挺有意思的,丰州城里的奶酪配红酒,才没多久就被你们全部吃光了,所以说找太多的老婆也没什么用,吃东西还比别人多呢。”

  妖妖郁闷道:“相公,说话讲点良心,几乎全是被你吃光的,我们想吃都没有了。我们几个人的饭量加在一起也没你大。反正又以了丰州,你可以用鸟语再向那个黄头发再一点。”

  “我都说了,那叫英语。”

  “我也说了,鹰就是鸟。”

  宗信对此相当无语,不过这倒也没什么,反正只要到了丰州城,什么东西都有。虽然一直满世界跑,但宗信没有一次是为了去旅游,每一次都是为了正经事,只是这一次不同,虽然是为了治病,但毕竟不是什么正经事,所以宗信是带着玩的心态去的。

  一路不短,走走停停,只要累了立刻休息,美食美景身边还有美女,宗信的心瞬间就放松了。自出路以来,没有这么轻松过,这一次不赶时间,只要在两年之内赶回来,让天涯和宁安见郭威最后一面就行了。

  其实宗信挺想让天涯一直待在郭威的身边,让他敬最后的孝道。但这样做的话会出现一些麻烦,而且是对天下不利的麻烦。所以就让他跟着自己,直到柴荣登基称帝成为定局之后再回去就行了。

  宗信挺喜欢天涯这小子,不过就像他自己说的一样,他不是一个当皇帝的料,柴荣的心性成熟,处事冷静,他非常适合当这个皇帝。而且柴荣有帝王之相,如果天涯非得和他争的话,不管争赢没争赢,对于天涯来说都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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