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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被胶水封住的信封


  “一会儿去我家吃饭。”孟小贝发出邀请。

  “我们也想去,今天下午三点的飞机,心意我们领了,饭改天再吃。”

  安抚好小朋友们的情绪,捧着小朋友们送的礼物,做着和福利院告别的准备,和渭城告别的准备。

  盛怀晨、朱丽叶、和我三个人规规矩矩的站成一排,以军人的告别方式向孟教官敬了个军礼,我们都曾做过他的学生,他一辈子都是我们的教官,他是人魔孟小贝。

  回到张阿姨面馆儿,收拾好自己的行李,和张阿姨道了别,和小张道了别,即将离开渭城。

  “我们过去看看张伯伯就走了。”我给张阿姨最后的拥抱,这个年近六十的老婆子还抽泣起来了。

  “小轩啊,在阿姨心里你早就是我女儿了,没事儿就过来玩儿,这里永远都是你的家。”

  “嗯嗯。”我应着,张阿姨再不放我走的话,估计大鼻涕都要流到她的外挂上了。

  一行人沿着小巷走,越走越远,眼看快到了小巷的尽头,小张拦下我,张开双臂,我给他了一个拥抱。

  再次说过再见之后,小张塞给我了一个信封,浅黄色的纸,自制的信封,封皮上写着“给好朋友的信”,字体很漂亮,也很有风格,我才知道小张写的字这么漂亮。

  上了飞机,从随身带的小包里拿出孩子们送我的礼物和小张塞给我的那封信。

  信用胶水紧紧的粘着,小张就是这样一个认真的、追求完美的人,小心翼翼的拆开信封,里面没有写的漂漂亮亮的字,只有一颗心,用粉红色的纸折成的心。

  眼泪打在信封上,染晕了小张下的漂亮的字,我一直知道,小张父母抛弃他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无法说话,而是因为他有智力障碍,这个害羞善良的男孩子,以这种方式告诉了我他的心意。

  偷瞄一眼一旁闭目养神的盛怀晨,把心重新装回信封里,轻轻的放到小包的内夹层里,我将好好的保存。

  落地左辰。

  朱丽叶和童旭从机场直接回了家,盛怀晨陪我去收拾东西回金梦湾,因为我的确没有自己生存的能力,至少在做饭这方面是个很大的问题,毕竟过惯了饭来张口的日子。

  儿子一到金梦湾,便从我的怀里扑了下去,检查自己的小窝儿,生怕在自己离开的这段时间,自己的小窝儿被邻居家的小狗占了去。

  “欢迎回来,盛夫人。”

  “溜须拍马的违心话就不要说了,穿好围裙,给我打下手儿。”

  我决定今天晚上要和盛怀晨一起打下厨房这一小片儿江山。

  没事儿的时候,做点儿小菜,喝点儿小酒,自己消遣也不错,万一哪一天我又决定离家出走了怎么办。

  说是给我打下手,其实是手把手教我,近距离“观赏”盛怀晨才发现他的胡子应该是好久没刮了,怪不得看起来这么沧桑。

  我不在的日子里他竟然没有收拾自己的心思,就不怕吓跑喜欢他的小姑娘吗?

  “我脸上有菜谱儿吗?”

  我摇摇头。

  “那就好好学做菜。”

  啵唧~盛怀晨收到了来自盛夫人的蜻蜓点水的一吻。

  “吃完饭,帮你刮胡子,我亲自主刀。”

  盛怀晨微微皱眉,我一不小心察觉出了他的视死如归。

  “别担心,我刀功挺好了,虽然我没给人刮过胡子,但是,我想很简单,应该和切土豆儿差不多吧。”看着木板上那几片儿切的厚薄不均的土豆片儿,盛怀晨下意识的护住自己脸。

  “刮花了刚好,省的你在外面招蜂引蝶。”看他这么心慌,我当然要给他添把柴,加点醋。

  “外面蜜蜂产的蜜,哪有家里蜜蜂产的甜。”

  这家伙,刚刚偷偷喝了一瓶儿香油吧,嘴上像抹了油一样。

  我这个人就是天生和厨房犯冲,菜做出来的颜色总是和我想象的不一样。

  不是厨子命,却生了一身厨子病,永远认不清现实和理想的差距,可不仅仅是三道鸿沟那么宽,至少有四五道。

  “盛怀晨,从明天开始你不许再进厨房了,你这样大大影响了我的厨艺。”

  “你确定?”

  恩……恩……想了一会儿,我决定改口了:“一星期不准进厨房。”一星期我还是能扛得住的。

  “吃饱了吗?”我问盛怀晨。

  “恩。”

  “吃饱了我们去刮胡子。”

  从盛怀晨的面部表情来看,他似乎有些惴惴不安。“先把碗筷收拾了吧。”

  “明早儿再说。”说着我便把盛怀晨架到了卫生间里,准备刮我人生中第一个胡子。

  “你可是第一个享受我刮胡子服务的人,别一脸不情愿的样子行不行。”

  “你确定我是第一个?冷先生呢?”

  “估计冷先生那时候还没长胡子呢!”

  “感谢胡子先生不长之恩。”

  汗……

  我拿出纸巾擦了擦手,举起我花了8毛钱买的修眉刀吹了两口热气,故意制造紧张气氛。

  “你不会想用它刮胡子吧!”

  “不可以吗?”

  盛怀晨闭上眼睛不说话。

  我当然不会拿它刮胡子,有现成的剃须刀不用,岂不是过于浪费有限资源,非常时期,还得留着人力物力准备和你战斗呢!

  胡子刮好了,没了大叔般的沧桑感,清爽了许多,盛怀晨在镜子前细心检查,看我有没有把他的脸真的刮花。“还不错!”

  脑子里顿时浮现出盛怀晨二十年后左手抱着闺女,右手揽着儿子,挺着啤酒肚儿,胡子不刮脸不洗的中年油腻大叔形象,忍不住噗笑出来。

  “一个人傻笑什么呢?”盛怀晨打断我的思绪。

  “我在想等你变成邋遢大叔的时候,我要不要考虑一下改嫁。”

  “谁敢要我盛怀晨还喜欢的老婆。”

  白眼。

  盛怀晨的吻突如其来,带着半个月来的想念,带着半个月来的责怪。

  想想若干年后,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我的床头,小清晨趴在我的肚子上叫我起床,吃着清晨亲手为我做的早餐,那是怎样的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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