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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8章 事件全过程


  跟很多电影不同的是,《熔炉》是一部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是以2000年至2004年间发生于光州一所残障学校的X侵女孩事件为蓝本改编的电影。

  既然是改编,当然就会有些改变,做了一定的艺术加工,那么真实事件的过程究竟是怎样的了?

  关于真实事件,前世网上有一些传闻,显得很阴暗夸张,让金竟成不禁感叹,有些杜撰者的想象力简直比《熔炉》的作家孔枝泳还要厉害,这样的人不去写小说而是造谣,真是可惜了。

  不过,根据金竟成前世对此事的一些了解,以及他今生最新的调查,真实事件虽没有前世网上传闻中的那么阴暗夸张,但确实很残酷压抑。

  ……

  韩国的光州有一所私立残障学校,2000年至2004年间,该校从校长到教师有十多人长期多次X侵残障女孩,受害女孩年龄范围在7—20岁。

  直到2005年6月此事才曝光,原因是一位学校教师实在忍不住揭发了此事。

  丑闻引起当地维权团体的愤怒,组成委员会为受害者发声,同时展开司法程序。

  司法调查说有6人犯罪,有12名聋哑女孩受到X侵(这个调查有猫腻)。

  结果只有4人受到司法审判,其中校长、总务主任一审分别被判5年、10个月,2名教师被判2年,然而二审大逆转,校长、总务主任因为没有前科且与被害者家属达成协议(使用公款)而被判缓刑获释。

  此后当地维权团体多年都坚持抗争,然而成效有限。

  2008年,女作家孔枝泳看到关于此事件的网络新闻,被“在法院下判决的那瞬间的残障者哭了”所触动,经过查阅方才得知事件真相,大为震惊,立刻前往光州,与受害学生相处数日,深入了解孩子的受创心灵后,将该事件改编为小说《熔炉》。

  2008年底至2009年中,小说《熔炉》连载于网络,点击率超过1600万人次。

  2009年,小说《熔炉》出版大卖。

  促成小说电影化的伯乐是《熔炉》的男主演孔刘,《熔炉》小说热卖之际正是孔刘在军队服役之时。

  2009年8月,孔刘在军队中晋升为兵长的时候,,收到上级赠送给他的小说《熔炉》作为礼物,读完这部小说,孔刘被书中描述的事件深深震撼,大为触动,并在军中致电经纪公司,求经纪公司托人征求孔枝泳作家的意见,希望将小说搬上银幕。

  2010年8月,孔刘退伍,对这件事情竭尽所能,拉投资做筹划,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

  2011年,《熔炉》电影得以拍摄,孔刘本人毛遂自荐挑战男主角美术教师姜仁浩一角。

  2011年2月8日至5月8日,这三个月是《熔炉》的拍摄日期。

  2011年9月,《熔炉》上映,立刻引起强烈反应,韩国网上出现了要求重启调查的百万人签名活动,将这起已结案的X侵害案件推上水面。

  2011年9月,《熔炉》上映第六天,迫于巨大的社会压力,光州警方组成专案小组重新侦办此案,发现现行X侵女孩防治法的刑责太轻,X侵残障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X侵女孩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公诉期七年,当时的犯罪者已过追诉期,当时的校长还因病过世了。

  于是韩国广大网民要求提高X侵案的量刑标准和废除追诉期,很多韩国人开始静坐抗议,网络抗议,舆论压力之下,韩国高层也予以重视。

  后来经过详细调查,当时竟然有14人涉嫌X侵女孩,受X侵的残障女孩则由当初的12名增加到30多名。

  最终犯罪者遭到惩处,罪恶最重的校长则因为患病过世,改由韩国政府负起连带责任,赔偿受害学生。

  2011年10月起,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对全国所有寄宿型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特殊教育学校实施联合检查,并成立预防对残障学生实施X侵的“常设监督团”,同时还将对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关从业人员的X犯罪经历进行调查。韩国各级教育机关对残障人学生X侵现状进行调查,并加强X教育以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韩国京畿道、光州、首尔等地方相继出台《学生人权保护条例》禁止间接体罚,禁止性别歧视等。

  2011年10月,《熔炉》上映第三十七天,韩国国会以207票通过,1票弃权压倒性通过《X暴力特别法修订案》,又名“熔炉法”,新法于2012年7月实施。

  《X暴力特别法修订案》有几个要点:废除公诉期;对残障人及不满13岁的儿童的X暴力犯罪不受时效限制,最重可处无期徒刑;对残障人X暴力犯罪的,删除了“不能反抗”的构成要件;从事残障人保护及公益事业的人员,对残障人实施X暴力犯罪的,在量刑标准的基础上加重二分之一刑期以严惩。

  “熔炉”事件使韩国民众对法官X暴力犯罪审判表示失望、愤怒、怀疑,韩国法院系统负责X暴力案件审理的61名法官于2011年11月14日为此召开“X犯罪的量刑和受害者证人的保护”的专题研讨会,表示将会对该类案件作出值得民众依赖的判决,以回应质疑。

  2011年12月19日,韩国大法院量刑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在X犯罪类型中新设“对残障人实施X暴力犯罪”,与对非残障人实施X犯罪相比,量刑标准由三年提高至五年,新的量刑标准于2012年3月16日正式实施。

  2011年12月29日,韩国国会通过《社会福祉事业法修订案》,确保社福机构经营公开透明并纳入外部监督力量。《社会福祉事业修订案》规定,对触犯《X暴力特别法修订案》和《儿童青少年X保护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十年内不得从事相关业务,在职期间对使用社会福祉设施的人员实施同类犯罪的,将永远禁止从事社会福祉事业的经营管理业务。《社会福祉事业法修订案》还规定了经营管理人员停止执行职务,强化国家和自法团体的指导和监督力度,提高社会福祉经营管理机构公益性和透明性等措施。

  韩国政府为预防“熔炉”事件的再次发生,还积极推动国会通过《教育公务员法修订案》,修订案规定对实施X犯罪的老师将处以100万韩元以上的罚金并予以清退。

  2012年,《熔炉》下档后一个月,光州的那所私立残障学校被取消社会福祉许可证,学校被关闭,由光州政府接管,缴回韩币57亿元法人财产,用于残障者福利基金,并成立国立特殊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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