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蛮荒列族
一道黯淡的雷光从天空一闪而过,没有半点声响,也没有激起半分云气。地上的生灵除非正巧抬头看,否则根本注意都注意不到。
但若是有雷部斗神见到这一幕,多半会笑着点头,嘀咕一句:“小家伙练得不错,这招雷光遁法可算是练出点门堂来了”
雷部正法只提纲挈领,不追究细枝末节。每一位斗神修成的功法,虽然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具体的表现却千差万别。或者说,一位雷部斗神如果没有能够在功法上体现出自己的特色来,那他就算不上真的掌握了雷部正法的精髓——没有能够走出属于自己的道路,功夫再好也得不到那些天才们的赞许。
吴解雷光遁法,恰恰就已经走出了属于他自己的道路,有了属于他自己的特色。
这个特色就是,轻、快、隐蔽。
雷光遁法本是一种颇为猛烈的功法,伴随着雷光一闪,随后便会有雷声响起。全力飞遁之际,会有隆隆雷声跟随在那道划过天空的雷光之后,在大地上留下一片鸡飞狗跳。
比方说当初在九州界留下雷部正法传承的那位斗神,她的雷光遁法就充分体现了“雷为天地动”的风格,所过之处虽然不至于天惊地动,却也威风凛凛,让人印象深刻,见过一次就难以忘记。
但吴解此刻的雷光遁法却没有半点声音,雷光本身也变得毫不起眼,甚至于连它本该有的气势都已经消弭于无形。
除非事先知道,否则就算看到了这道遁光,都不会有人会对它太过在意,甚至于一转头就会忘记。
这正是吴解追求的效果,是他花了百余年的光阴细细揣摩,一点一点修改完善,最终完成的属于他自己的雷光遁法。
其实吴解的雷光遁法一开始也颇为绚烂夺目,也伴随着隆隆的雷声。之所以会渐渐变成现在的模样,完全是被残酷的现实逼出来的。
他不得不这么做,因为如果不这么做的话,他将会寸步难行。
大荒界……不是可以⊥人招摇过市的地方。
为了追击敖研,他没有借用大荒列国的大挪移阵,而是凭借雷光遁法在天空中一路疾驰,循着秘法感应的方向不断前进。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大挪移阵是定点传送的,从这个点到下一个点,无论方向还是距离都不固定,甚至有东南西北乱转的情况。而且使用大挪移阵会留下记录,日后四渎龙宫追查敖研死因的话,一下子就能查到自己,甚至于可能循着记录追查到玉京派,颇为不美。
吴解相信玉京派不会惧怕四渎龙宫,但为了自己的事情给门派惹麻烦,这种事情,他不喜欢。
所以他宁可用雷光遁法一路追赶,这样既不容易迷失方向,也不会留下多少痕迹。
他之所以要掩饰遁法的痕迹,这便是其中一个原因。
不过,这只是很次要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为了安全。
当吴解远远地离开大挪移阵可以抵达的范围,深入大荒界之中那些尚未开拓的荒野时,他才真正明白,大荒界究竟有多么广袤,多么巨大。
在大荒界,人族、妖族、各个修士门派……他们所能够开拓的,只是整个大荒界之中不值一提的零头。绝大部分的地方,依然是彻彻底底的蛮荒世界。
在这样的蛮荒世界里面,各种各样强大的生灵比比皆是,各种各样的奇异景观数不胜数,各种各样凶悍的族群层出不穷。
吴解从云翳国到天梦国的这段路,都属于玉京派已经掌控的范围。虽然一座座大挪移阵、一个个庞大的国家之间,依然还存在着广袤的荒野,但这些荒野都已经被玉京派的阳神真仙大致搜查过一遍,其中比较凶悍危险的东西,不是被驱逐,就是被斩杀。所以吴解在天上飞了很久,始终都没有遇到什么危险
但从天梦国之后,他便开始真正深入蛮荒了。
天梦国之前,敖研是凭借自己的神通法力在赶路。他的目标是培养异虫道兵,自然会优先选择那些已经发展起来、人口稠密的地区。但在天梦河边的那一战,他被天梦君驱使星核法宝迎头痛击,几乎当场打死。在生死一发之际,激活了洞虚真君制造的灵符逃走——这灵符逃走,自然是朝着四渎龙宫方向去的,而玉京派和四渎龙宫两个门派的势力范围之中,还隔着很大的一块蛮荒呢
按照双方门派高层的预计,这块蛮荒大概再过个十来万年就会在双方势力的不断开拓下初步消失,届时双方的势力将会正面接触,免不了要发生一些摩擦。
可那是十万年后的事情,起码在眼前,这块蛮荒还是很庞大的。
吴解驾着雷光遁法穿越的,正是这一片蛮荒。
在这片蛮荒中,他终于见识到了什么才是“蛮荒”。
出发不到一年,他就遇到了一群长着翅膀的羽民。
羽民是大荒世界的蛮族,所谓蛮族,便是那些追求天赋神通,而完全不理会修士传承系统的种族。他们往往拥有足以和修士匹敌的能力,彼此之间的关系则敌友难分——修士有各个门派,有正有邪;蛮族也是一样。
幸运的是,吴解遇到的这这群羽民族人,和修士们的关系还算不错。
羽民族人天生就有强大的双翼,他们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放牧风兽和巨鸟。他们居住在浮空的房屋中,整个部族常年都在天上生活,很少落地。
因为这个缘故,他们又被称为牧风者,或者逐风者。
吴解是个很好相处的人,羽民族人也不难相处,理所当然的,彼此的关系不错。吴解和他们交换了一些有趣的东西,其中最特别的,就是一支骨杖。
那支骨杖是用这个部族曾经的守护巨兽遗骸制造的,那只巨兽是一只强大得难以想象的巨鸟,曾经有很多年,这个部族都居住在它的背上。
后来,巨鸟为了追求更强大的力量,试图冲击更高的境界,失败而死。羽民族人就把它的遗骸制作成了许多法器——倒不是为了这些法器的力量,而是带着这些法器,就像是老朋友还在身边一般。
那支骨杖是用巨鸟身上微不足道的一截小骨制作的,专门赠送给羽民族人的朋友。吴解跟他们喝酒喝得很开心,很快就成了朋友,所以临别的时候,就得到了这支骨杖。
骨杖被吴解转交给了炼金乌,炼金乌是鸟类成精,这支骨杖的本体乃是飞禽一类中的超级强者,炼金乌可以通过感受骨杖上的气息,揣摩那只巨鸟生前的境界,对于他的修炼大有好处。
羽民族人是蛮荒中比较友好的种族,但吴解之后遇到的一些种族,就不那么友好了。
这些大荒蛮族之中,很多都跟修士们发生过冲突,其中一些还有血仇,一旦见到修士,立刻就会大打出手。
在告别了羽民族人之后,吴解曾经遇到过一群人头马族,他们就对修士们极为憎恨。吴解原本见他们在大地上放牧,好奇地去打招呼,想要换取一些有特色的纪念品——就像跟羽民族人相处时候那样。
但他做梦也没想到,当他靠近地面的时候,迎接他的是人头马们憎恨的怒吼,一击掷出的标枪和射来的弓箭
更要命的是,这一族之中强者甚多,光阳神真仙层次的就有五六个。五六个阳神层次的人头马一起出手,让原本遭到袭击而愤怒,打算还击一番的吴解立刻改变了主意,头也不回地落荒而逃。
幸运的是,他跑得足够快,抢在被那几个阳神层次的人头马围住之前冲了出去,顺利地逃之夭夭。
“我只是去打个招呼而已,他们怎么一副有杀父之仇的样子啊”一口气逃出几十万里之后,吴解见那几个阳神层次的人头马没有追上来,才算是松了口气,忍不住抱怨起来。
“据说大荒世界的蛮族里面,很多都跟修士是有世仇的,可能你恰恰遇到了吧。”叶红捋了捋头发,“没准前不久真的有哪个修士杀了他们老子或者儿子之类……”
“可那关我什么事啊”吴解忍不住为自己叫屈。
叶红笑了:“你能分辨这些人头马的相貌吗?”
吴解回忆了一下,摇头。在他看来,这些人头马似乎都长得差不多。
“嘿嘿,他们多半也没办法分辨修士的相貌。”叶红哈哈大笑,“在他们看来,你跟杀了他们全家的仇人长得一模一样”
吴解沉默了许久,无奈地摇头叹气,转身走了。
他若是铁了心要报复,未必不能给那群人头马造成巨大的麻烦。但眼前最重要的是追击敖研,既然自己也没受伤,那么这点小事暂且放下算了。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小事都可以放下的,也并不是每一次遇到麻烦,都能这样顺利脱身的。
此后的旅行中,吴解不止一次遭遇到了满怀恶意的蛮族,爆发了多次战斗。其中最惨的一次,甚至被二三十个阳神级别的蛮族围着打,若非天书世界里面有备用身体,直接就死在那里了。
经历了这些种种麻烦之后,吴解不得不尽量修改自己的遁法,尽可能轻快,尽可能隐蔽。
这无关什么功法和感想,纯粹是生活所迫。
在这蛮荒世界里面,要快速赶路的话,这样的选择是必然的结果。
也正是因为生活的巨大压力,吴解只用了百余年的时间,就将雷光遁法修改和修炼完毕,从而踏入了登堂入室的境界。
福祸相依,古人诚不我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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