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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三七章 放大招,将法国人的军!


  对于凶犯的具体身份,照会并未提供进一步的证据;对于奎光的腰牌,则称之为“凶犯对中国政府的拙劣的构陷”,并一一譬解,具体缘由,即如陈亦诚向关卓凡汇报者,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对于案发现场发现皇宫侍卫的腰牌一节,各国公使馆本就是存疑的:

  正常情况下,干这种一旦败露、必罹“大辟”乃至“凌迟”的隐秘勾当,必然提前将一切可能表露真实身份的特征消除,又怎么会将如此重要的证件带在身边呢?

  而且,“据庄神父云”,凶犯自后角门从容进出,并未上高下低;三个受害者,也几乎都是一刀毙命,并未发生过任何激烈打斗,成人手掌大小、沉甸甸的一块柞木牌,从怀里掉了出来,木牌的主人以及他的同伙们,却皆一无所觉?

  三个受害者,几乎都是一刀毙命凶犯可都是一等一的职业杀手啊,会犯如此低劣的错误吗?

  现在,看了照会给出的理由,严丝合缝,便都确信了:皇宫侍卫的腰牌,确实是“凶犯对中国政府的拙劣的构陷”;进而,整件“南堂案”,都应该是“凶犯对中国政府的拙劣的构陷”了!

  于是,不由得都大透一口气:

  如果“南堂”确实是中国政府和其敌人的斗争的一个牺牲品,那么,“南堂案”就仅仅是一个独立的“个案”,出现下一个类似的受害者的可能性,就大大减少了

  不必再去担心“凶手在暗,犹如虎豹潜伏;遇害者在明,好似羊鹿株立,逝者已矣,下一个遇害的,不晓得会是谁?也不晓得会于什么时候遇害?”

  咳,俺就说嘛!这几年,俺们跟中国人的相处,大致还是过得去的嘛!不至于有中国人看俺们不顺眼到“见一个、杀一个”的程度嘛!

  中国政府,就更加不至于掺和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了嘛!

  心头大松,那种如芒在背的感觉消失了,脑子便更加敏锐些了:

  现场两个泰西人,凶犯为什么杀阿历桑德罗而放过庄汤尼呢?按理说,不论“扶清灭洋,杀尽洋夷”是真是假,凶犯都要尽力扩大本案的影响力,庄汤尼是正司铎,阿历桑德罗是副司铎,杀庄汤尼,造成的影响更大呀?

  结果,庄汤尼却成了本案唯一的幸存者。

  再想一想庄某人的国籍,恰恰好就是法兰西呀!

  还有,昨儿个天一亮,法国人就打上外务部的门了,彼时,距离案发,才过去多久啊?

  这个动作,也未免太快了些吧?

  总觉得,法国人好像……“有备而来”似的?

  呃

  难道,本案同法国人,真的有什么瓜葛?!

  买锅的!

  法国人真能疯狂到这种程度?

  呃

  想来想去,还是不大可以想象啊!

  算了,一时想不清爽,先继续往下看吧!

  只看得一两行,就不由睁大了眼睛:

  中国人放大招了!

  “大招”开宗明义:

  “我们认为,由某国代理中国天主教务之安排,其弊经已愈来愈明显,可是说,经已彻底落后于形势,到了必须做出根本性改变的时候了!”

  “中国努力交好各国,可是,总有个别国家,恃强凌弱得寸进尺,欲壑难填;若两国交恶,终致彼此宣战,照万国公法,各自使者,应该‘下旗归国’使者既已归国,何能再‘代理’教务?”

  “战争胜负一日不决,教务一日无人照管;史有‘三十年战争’乃至‘百年战争’,难道,在华之天主教务,竟可以三十年乃至一百一十六年无人照管?”

  “而‘三十年战争’之故例,亦清楚说明:于某国而言,国家之利益,永远凌驾宗教之责任,由某国代理中国天主教务,若其国家利益同宗教责任发生冲突,如之奈何?”

  所谓“三十年战争”,发端于神圣罗马帝国内部天主教、新教之对立,最终将欧洲几乎所有主要国家都卷了进来,演变成历史上第一次全欧洲范围的大混战。

  战争以德意志新教诸侯和丹麦、瑞典、法国为一方,并得到荷兰、英国、俄国的支持;以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德意志天主教诸侯和西班牙为另一方,并得到教宗和波兰的支持。

  战争从一六一八年打到一六四八年,整整打了三十年,最终以哈布斯堡王朝战败并签订《奥斯纳布吕克条约》与《明斯特和约》合称《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而告结束。

  即是说,天主教的一方打输了。

  有趣的是,法国明明是崇信天主教的,可是,据有神圣罗马帝国大位的哈布斯堡王朝是法国称霸欧洲的最大障碍,因此,在“三十年战争”中,法国同新教国家站在了一起。

  刚开始的时候,法国因为自身毕竟是天主教国家,而且国内有胡格诺派叛乱的羁绊,一直只是假手丹麦、瑞典等打击哈布斯堡王朝,但当丹麦、瑞典与德意志新教诸侯均告败绩之后,法国只好撕下面具,赤膊上阵,在宰相黎塞留的带领下,直接出兵,与瑞典联合对阵哈布斯堡王朝。

  哈布斯堡王朝则联手西班牙,南北两路夹攻法国,并且一度进逼至巴黎附近,但终为法军所败。接着,法国转入反攻,海军打败西班牙海军,陆军则在罗克鲁瓦战役中击溃西班牙陆军主力这是一场极重要的胜利,法国陆军由此取代西班牙而为欧洲第一陆军。

  之后,法、瑞军攻入神圣罗马帝国境内,连战连捷;一六四八年,处斯马斯豪森会战及兰斯会战中,法、瑞联军完胜神圣罗马帝国军,哈布斯堡王朝终于不得不求和了。

  可以说,“三十年战争”,法国以天主教国家而入新教阵营,是新教阵营反败为胜、天主教阵营反胜为败的最重要因素。

  这样大的一只“痛脚”,岂可不牢牢捉住?这就是照会中指责的“于某国而言,国家之利益,永远凌驾宗教之责任”。

  至于“百年战争”,发生在法国和英国之间,从一三三七年至一四五三年,断断续续的打了一百一十六年,是为世界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一场战争,最终以法胜英败告终,英国几乎丧失所有的法国领地,法国则完成民族统一,为日后的欧洲大陆扩张奠定基石。

  看到这儿,读者们都想:别的不说,单说“于某国而言,国家之利益,永远凌驾宗教之责任”,以及“由某国代理中国天主教务,若其国家利益同宗教责任发生冲突,如之奈何?”对此,法国人真是无词以解!

  继续往下看:

  “是次中法交战,中方接受法方请求,允许法使下旗而不归国,留居中国,管理教务,此实为万国公法所无之义务,中国政府所以有此举,纯出以廓然大公、无计私嫌之心胸气度,此万国所共鉴也!”

  “可是,以敌使管理本国教务之尴尬乃至荒诞处,亦一目了然!其不可着为永例,亦是毋庸赘言的!”

  “事实上,‘南堂’一案虽未水落石出,但经已证明,以敌使管理本国教务,实不可行!不然,如此骇人听闻之案件,何以早不发、晚不发,偏偏发于‘敌使管理本国教务’之时?”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中国天主教务之相关管理,必须立即改弦更张!”

  “我们将向教廷郑重提出:中国和教廷,建立正式官方关系,教廷向中国派驻公使,中国天主教相关事宜,由中国政府和教廷直接商办,不再假手某国。”

  我靠,这可真正是将了法国人的军、甚至挖了法国人的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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