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神之规’
可爱粉是琢磨了半天都没琢磨懂,她好像抓不住我话里的重点似得,于是就问我到底想说什么。
我道:“我想说,你我现在还不是朋友,我没什么好的理由去支持你和我刘哥处下去,至于你的执着到底执在哪,我也懒得深究,总之哥们对这件事......没有好的理由去说服自己、来站在爱情的角度上去考虑!所以,我这么说你应该能明白吧!”
听咱这么一说,可爱粉终于恍然,貌似真的刚明白似得,一张绝美的容颜之上全都是了然之色。
额.....可话说‘妖狐属于智妖’这句话是谁说哒?怎么哥们总觉得可爱粉的智商处在起伏不定的状态里头啊?
但可爱粉也不恼,依旧用好听的嗓音说:“大林你这话可就多余了,我执着不执著全在我自己的态度,只要你刘哥觉得合适就好了,至于其他的,我也不怕,反正你刘哥现在已经是孤家寡人了,也没有你们人类当今的‘上辈栏儿’那种难题,那么我这儿,也就更简单了!”
这‘上辈栏儿’是我们哈市的土话,指的是那些长辈对晚辈的择偶表示反对的意思。
可是,这狐狸精话里的意思可没有字面上的那么简单啊,如果你要细想,那是能发现很多隐在含义的!
比如可爱粉话里的两个不惧,一是‘至于其他的,她也不怕’,二是:‘没有难题的对她更简单’!
这两处都表现了它是一个妖,没有什么可怕的,不管我有没有理由去支持她,她都无所谓。
其次,就是‘孤家寡人’这四个字,那完全就是在暗示我说:刘义的事也用不着你管,他父母都没了,那你一个外人算老几啊!
因此,从这里就不难看出,不管我有没有理由去支持她,她作为妖族,都不会在意一个‘凡人’的看法,还有,她也在暗示我、哥们没资格来管这件事!
当然,这以上的分析也是我自己的猜想,到底这个狐狸精是不是这么意思,哥们并不敢以此保证。但有一点我很确定,那就是她也不认为我们之间是朋友的关系。
我是无奈的笑啊,心说:这狐狸精总是这么‘聪明’吗?难道她就不能把哥们看成一个好人吗?还是她觉得自己的爱情也需要一个法海来成全呢?
哥们苦笑良久,用筷子去夹花生米,说:“哥们从医院出来至此,‘不能破坏规矩’是我持久的坚守态度,我可以为了朋友去更改规矩,但在成为朋友之前,规矩就是规矩,没有人能让我妥协。还有,我刘哥刚才的那句话没错,这天下生灵生而平等,这也是我的规矩之一!虽然你和我刘哥的关系很好,我刘哥也要为了旧情和以后去为你冒险,但在我这......如果你这个狐妖杀生害命、魅人蛊惑,我也照样不会手下留情!”
“你这是在向我挑衅吗?”可爱粉的脸色一变,似乎还有一股气焰在随着时间而层层升腾!
我呵呵一笑,把花生米丢进了嘴里,体内瞬间运转起了法力,冷笑道:“我说了,我是个实在人,有话我会说在当面,至于我的意思是不是挑衅,全看你的脑子是怎么想的了。还有,我要警告你的事,现在的我,有资格管这件事,也有自信....杀了你!”
可爱粉听我说完,突然就把一只玉手拍在了桌子上,就听‘啪’的一声脆响,桌上的碗筷同时一弹,哗啦啦的又落了回去,其中的汤汁菜肴四散洒出,由此可见,这狐狸精的一掌、绝非寻常的一拍!
我则丝毫不惧的说:“怎么?你要跟‘小叔子’过过招吗?”
“正想着呢!”
我道:“那你就想着吧!”说完,哥们就打椅子上站了起来,同时顺手拉起吴晓雅、就往外走,“走啦媳妇,咱俩睡觉去,我倒要看看某些人今晚上敢不敢住咱这!”
吴晓雅小声道:“现在的房租是刘义付的!”
我脚一滞,又赶紧当做啥也没听见的样子继续走,同时小声对吴美人说:“你能不能别走‘包袱流’啊?哥们很没面的好不好!”
吴晓雅忍着笑说:“你这么帮他合适嘛?万一下头的大佬们真的处理起这事,你就不怕牵扯上‘同流合污’的罪名啊!”
我小声道:“可至少哥们对得起友情和爱情!”
今晚上是我从山里回来后的第一晚,也是哥们和吴晓雅再次同床共枕的一个晚上,而在这一晚里,我和吴晓雅聊了很多。
吴晓雅是了解我的,她知道哥们在一口没动的饭桌上找事的真正目的。
其实那桌饭菜也不是一口没动,至少哥们吃了个花生米啊。
不过吴晓雅有一点是没看错的,那便是我真正要做的,还真不是找事为难这对儿苦命鸳鸯,毕竟我和可爱粉吵闹的时候,他刘义一句话都没说的现象、就已经证明他理解了哥们的苦心,也肯定看出了我的真正目的,否则,我在这种时候找茬闹事,还又针对他的狐狸媳妇,别说刘义了,就算是别人,哪怕不表明支持谁,也肯定会打个圆场吧!
还有,在争吵到了最后、我和可爱粉明明就要开打了,我却毅然决然的扭头走掉,虽然哥们走的时候看不到剩下那俩货的表情,但想来也肯定是一个准备打架的当事人进入了懵逼状态,而另一个则是一脸欣慰和感激的看着哥们的背影!
但是,说了这么多,我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呢?
其实也不是别的,我要做的,其实是扮演一个过于迂腐的障碍,我要以自己化作爱情的阻碍,再施加给看不透形式的当事人之一,好让这个当事人理解刘义的苦心,以及发挥出她对爱情执着下的所有潜力,好让某些陈规向她来低头!
毕竟在‘神之规’当中,这神和妖的爱情是最大的禁忌,这条过于陈旧的旧规,甚至还要大于、在陈规中对于神和人不能通婚的规定,同时,这二者的处罚也有很大的不同之处!
我虽然还没有看过全部的‘神之规’,但据我听说,这神和人通婚后的惩罚,最严重也无非是消去神籍,再贬下凡去,或是被打入天牢或地狱去受刑,不过,等机缘巧合到来,还是有很大的机会翻身的!
可如果是神和妖通婚的话,反正据我所知、这最最严重的结果是......消去神籍,再被打下幽冥地狱,还永世不得超生,而妖族的下场,则多半是飞灰湮灭的结果!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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