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怦然心动
赛季前五场比赛,猛龙赢了四场,本以为能取得开季五连胜,汽车城的新当家,被乔·杜马斯视作建队基石的罗德尼·斯塔基大爆发,砍下生涯最高的38分11助攻率队屠龙。
比赛开始之前还发生了一段小插曲。
“今晚是个好机会,你可以借这场比赛刷新生涯评分。”
“哦?为什么这么说?”
“底特律没有出色的后卫,罗德尼·斯塔基会无限冲击篮下,这是你的机会。
“斯塔基是谁?”
“为了扶正他,活塞队交易了总决赛MVP昌西·比卢普斯,事实证明这是个错误的决定,斯塔基的活塞生涯满满都是失望。造成这一恶果的原因除了他自身缺乏稳定性并且饱受伤病困扰之外,球队经理不切实际的高期望值才是罪魁祸首。”
“所以这一切跟我有什么关系?”
“并没有关系。”
“那你讲个屁,给自己加戏很好玩吗?”
“什么也不是”的介绍让李幸对比赛信心满满,本想上场大干一场,结果却打出了赛季开始以来最烂的一场比赛。
斯塔基突投结合,连续造成李幸的犯规,导致他难以为球队贡献更多。
受限于犯规,李幸今晚只打了13分钟,猛龙队也被对手大胜20分,吞下赛季首败。
李幸今晚得到2分4篮板1封盖,评分为D,由于输掉比赛,他只赚到了100点积分。
“没有君,你出来!这就是你说的瓜皮?你见过这样的瓜皮?还让我刷评分?你真能坑人啊!”李幸自然要找系统问清楚,不过对方给出的回答也是可以接受的。
“你只是不幸地遭遇了斯塔基的爆发夜,这种事是不可控的。”
李幸也只有暗道运气不好,他们马上要前往下一个客场——这个对手可不简单,乃是上赛季的卫冕冠军洛杉矶湖人队。
本季,湖人队同样取得四胜一负的开局,作为卫冕冠军,他们声势颇盛,无人能及。
飞机降落在洛杉矶机场,李幸随队友一同走,作为全美著名的大都市,这一场比赛受到的关注也是非同寻常的。
猛龙队之前的五场比赛加起来也没有这场比赛的关注度高。
有人说,即使湖人是一支烂队,他们也不会亏钱,这支球队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文化符号,不愁球迷不捧场。
想到自己马上要见到科比,李幸还是很激动的。
虽然科比不是他的偶像,但作为目睹了科比整个职业生涯的人,如今能有机会与对方同台竞技,这绝对是梦幻般的体验。
“今晚我们一定要干翻湖人,这件事没得商量!”
不管结果如何,赛前的牛皮一定要吹得响,这是猛龙队的一贯作风。
要问这个作风的源头,李幸用屁股都想得到——肯定来自波什这个吹牛皮大王。
有信心是好的,李幸喜欢波什赛前的动员,的确是鼓舞人心。
这几场比赛,特里亚诺一直在调整阵容。
过去五场,李幸有两场作为首发,表现不错,基本确立了他的地位,考虑到猛龙队小前锋缺乏天赋,特里亚诺有意让巴尼亚尼往小前锋上去打打。
是的你没看错,213公分的大个子,居然要去打小前锋,更让李幸吃惊的是,系统居然认可特里亚诺的调整——“如果历史没有改变,巴尼亚尼迟早也要打小前锋,事实上,他正是在小前锋的位置上打出了巅峰的21分5篮板。”
“我现在知道为什么他只有5个篮板了...”
打小前锋,以他的作风,能抢5个篮板已经算是很拼命了。
这个时代又不讲究队友卡位老大抓板,不错了...
李幸上场热身,这是他第一次来斯台普斯中心,这里的气氛委实跟航线中心体育馆不一样,豪门终归是豪门。
像猛龙队这种队史可以约等于无的球队,想要球迷如湖人球迷这般有归属感也的确是强人所难。
李幸习惯性地在球衣内穿上一件黑色的运动内衫,配上红色的44号客场球衣,作为球场上的第一高度,他还是颇为引人注目的。
“凯特,你猜那个年轻人有多高?我打赌他有230公分!”属于明星和各界名流的前排,有一伙美丽的女人对球员评头论足。
“没有,他没那么高。”
名叫凯特的女人说道。——她看起来不是那种大众眼里的美人,雪白的皮肤下,体型较之一般女性稍显庞大,一般人看来她有点胖,而对大部分人来说,她只是有些丰满,不是那种让人不舒服的丰满,而是那种性感,热辣,可以勾动荷尔蒙的丰满。
“你怎么知道?”同伴问道。
“因为他站在克里斯·波什身边没有体现出230公分的感觉,我觉得他最多只有220公分。”凯特认真地说。
她的同伴笑道:“你这么关注他,是对这个年轻人感兴趣吗?”
“你真爱说笑,惠特尼。”凯特笑道。
波什带着李幸走到半场去和科比打招呼:“科比,虽然这是你们的主场,但我们会赢下这场比赛。”
“没关系,我会考虑在主场拿81分的。”
科比的话刚说完,波什的脸色就塌了一半。
科比的81分是球迷眼中的神迹,也是那个疯狂年代的一个缩影,那是他职业生涯最伟大的夜晚,可是,作为受害人,猛龙同样作为这场神迹的当事人,一起载入了历史。
无论过了多久,十年,百年,科比的81分,都将伴随着猛龙队直到永远。
“像你这样的年轻人待在多伦多真是可惜了。”科比深深地看了李幸一眼。
看着默默无语的波什,李幸大致明白猛龙队在NBA有多么弱势了。
可以忽略的队史,没有死忠球迷,连年不佳的战绩...一切的一切,和湖人这样的庞然大物相比只是笑话,就连挖墙脚都可以当面锣对面鼓地进行。
“像我这样的家伙,还是适合待在多伦多,洛杉矶太吵了,我不喜欢。”
李幸说罢,心中莫名涌出一股雄心壮志——是的,猛龙是鱼腩,但那是以前了,我来之后,历史注定要改变!
“老大,放轻松,我们会赢的。”李幸给波什按了按摩。
波什问道:“你真的想留在多伦多吗?”
“难道你不想?”李幸知道他会离开,突然,他又不希望波什离开了。
这个喜欢吹牛的家伙,要是可以留下来也挺好的。
“现在说这些没什么用。”波什避开了这个问题,“让我们好好地打赢这场比赛吧,我要让目中无人的混账科比下不来台!”
李幸心里一叹,没有多说,抓着球走到场边,突然听见前排有几个女人在起哄。
“拉奇,看这里!”
“拉奇!”
李幸虽然不喜欢现在的长相,但在欧美人的眼里,像他这样刀劈斧削般的刚毅面容确实是黄种人里难得一见的帅哥,更何况他有恐怖的身高,随着他的表现越来越好,他的球迷每天都在增加。
李幸看到了她们,从左边开始,一共四人,普通的女人、普通的女人、普通的女人...直到看到第四个,他情不自禁地咽了口口水。
不对,按照我的标准,她太胖了!
什么情况?为什么我会有心动的感觉?该死的!怎么会这样?
李幸认得那个女人——凯特·戴琳斯,几年后,她会通过《破产姐妹》这部美剧走红,可是,她从来都不是李幸喜欢的那一款。
由于她的存在,李幸从没看过《破产姐妹》,他觉得戴琳斯太胖了。
现在,他看到本人却有心跳加速的感觉,这绝对不该发生。
“Lee,你一直盯着我们的凯特看什么呢?难道我不美吗?”坐在戴琳斯身边的女人抛了个媚眼。
什么情况?
“这是拉奇·李喜欢的类型。”
“可我不喜欢啊!”
“你就是他。”
该死的!李幸的额头上冒出了汗,眼睛却还是死盯着戴琳斯,把对方看得浑身不自在。
“你好。”戴琳斯说。
“你好。”李幸颤抖地说出这两个后,脑海里浮现出了一条信息。
恭喜你触发场外事件:一见倾心。
等等!什么叫一见倾心?我根本不喜欢她!放屁!我对她一点感觉都没有!
“拉奇,比赛要开始了,除了一直盯着凯特看,你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吧?”戴琳斯的同伴提醒道。
对!我还有比赛!我要努力比赛成就大业,我不能让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影响我!
李幸正要走,戴琳斯说道:“你今晚会首发吗?”
“会。”李幸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告诉她。
“加油。”
就好像被一颗丘比特之箭射中了心脏,李幸分分钟就想策马奔腾,他的内心万分复杂,明明心动了,自我的本能却又在排斥这种感觉,他不断地回想庞若的脸,希望赶走这该死的躁动。
渐渐的,脑海中那张熟悉的面孔,变成了凯特·戴琳斯。
“条件生成:在比赛中拿下A级以上的评分即可完成事件。”
“谁他妈想完成事件啊?”李幸囔了一声。
嘴上万般不要,眼睛却还是时不时的转向戴琳斯那边,偶尔还出现了尴尬的四目相接。
讨厌!我讨厌这种感觉!
雅蠛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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