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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太平盛世(二)


  出了炳王府的林子司,直奔煜王府。等被煜王府的家仆领入落座后,看着一旁的小厮,眼睛一转,开口道:“煜王今日可忙?”

  小厮恭敬答道:“这个小的不知,不过王爷吩咐请您在此稍等片刻,他随后就到。”

  林子司很是和善的点点头,随即又道:“劳烦一问,贵府的林子朝可在,我上次还欠他些东西,这次来,一并还了。”

  小厮想了想,回道:“林子朝啊,他今天一早便出门去了,还未回来。您要是放心,我帮您还给他。”

  “这样呐……”林子司叹口气,佯装无奈道:“看来这次是不行了,下次我亲自给他吧。多谢你了。”说完掏出一些散碎银子递给小厮,算是打赏,而小厮则是连连摆手,以规矩为由,拒绝林子司,如此,林子司也不好在强求。

  退出门外的小厮,在游廊转角恭敬的低头回禀道,“启禀王爷,小的按照您的吩咐,说的一字不落。”

  越则炳点点头,示意其退下。看着屋内正四处打量的林子司,得意一笑,想从煜王府套话,怕是打错了算盘。

  而煜王府的另一头,林子朝捧着手里的书,一页一页看的仔细,一旁的团苏估摸着时辰,提醒道:“公子,差不多,该歇一会了。”

  “这一页看完。”

  团苏摇摇头,上手便将书从林子朝的手里抽了出来,一双大眼睛圆鼓鼓的等着他,“您半个时辰前就是这么说的。”

  瞧着已经空空如也的手,林子朝想抗辩几句,可被团苏一盯,便叹气也作罢。惹不起,躲还不行。

  接过团苏奉上的热茶,喝了一口,不住的点头夸赞,“团苏,你泡茶的手艺越来越好,比起城里最有名的茶师都好。”

  “谢谢公子夸奖。”团苏不好意思的羞红了脸,说起来这还是她第一次被人表扬,“其实是郭御医和诸葛先生教的好,他俩教宁北的时候,我偷学的。”

  “宁北还要学茶道?”

  “诸葛先生说,茶里有大学问,等什么时候宁北能真正静心泡壶好茶,才算出师。”

  闻言,林子朝笑了笑,不在多言。

  对于宁北,诸葛先生是有心栽培,可宁北生性便有股倔劲,再加上对越则昭的芥蒂,诸葛先生想改他的性子,怕也不易。

  放下杯子,林子朝伸手,笑着向团苏讨要道:“这下行了吧,书能还我了?”

  团苏对于林子朝这种行为每一次都很是不满,公子已经那么聪明了,还需要看什么书啊,可心里虽这么想,手上却很老实的把书递给林子朝,埋怨道:“藏书阁那么多书,照您这么不吃不喝的看法,还要不要身子了。”

  “有你这个监工在这,我哪敢不吃不喝。再说了,王爷不也天天待在书房看东西,生病的次数可比我少多了。”

  “王爷是个糙汉子。”团苏一急,话脱口而出,这一说出来把自己也吓了一跳,连忙捂住嘴,满脸惊慌。

  林子朝被团苏的真情流露一逗,摇头直笑。糙汉子,要是被煜王知道被人如此评价,指不定这会儿得气成什么样。

  见林子朝难得放松大笑,团苏也放下方才说错话的担心,不争气的看了眼林子朝,埋怨道:“您哪能和王爷比,您的身子天生比男子就弱上几分,况且人家王爷也知道劳逸结合,这会就在前厅会客呢,哪有一天都待在书房,一动也不动。”

  “会客?会谁?”

  “好像是云国的来使,姓林,说起来和公子还是本家呢。”

  敛去心中笑意,牵强的扬起嘴角,林子朝敲着桌子,空洞的盯着书上的字,慢悠悠道:“确实是巧呢……”

  好久不见的大哥,该怎么和您相见呢?

  ……

  林子司正品鉴着厅堂正中的古画,大家手笔,乃是罕见,能挂与煜王府的墙上,倒也算相称。这时堂上光线一暗,虽未转头,但却瞥见地上的人影,林子司敛了神色,拱手恭敬行礼道:“在下云国林子司,参见煜王。”

  “林侍郎久等了。”径直越过林子司,越则煜坐于上座。

  “煜王诸事繁忙,是在下不请自来,打扰王爷。”

  “既知打扰,有何事,林侍郎便直言吧。”越则煜懒得和林子司客气的说些场面话,眼前这个人,他从心里便是不喜。

  林子司见越则煜如此直白,丝毫不顾虑官场礼仪,先是一愣,随即尴尬的笑笑,坐于下座道:“也好。在下今日前来是有两件事需与煜王殿下商讨。第一件是近来搅得满城风雨的云国客商案,不仅是在下,即便是远在千里之外的我皇,对此也是尤为关注。”

  搬出云国皇帝想威慑自己?越则煜心中冷笑,语气也冷了几分,“林侍郎既然刚从炳王府出来,想来是有了办法,又何苦到本王这来抱怨。”

  瞳孔一缩,倒吸一口凉气,林子司料想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会被人监视,但万万没想到仅凭自己去了趟炳王府,煜王便参透了自己的意图。突然,父亲临行前嘱咐的一句话涌上心头:“兄弟阋墙,寻常家是如此,天家又岂能免俗。”

  炳王。煜王。虽然二人当日能为了逸阳公主的婚事和大燕的国威,一致对外,可他们的矛盾也非一日两日,若能利用一番,挑拨一二,对自己成事便大有帮助。

  再一次挤出和善有礼的笑容,虽然这份笑意同林子司眼中的算计分外矛盾,“炳王虽答应了在下的提议,但毕竟抓人的都护营由煜王您管辖,要放人,于情于理都该同您打声招呼。”

  “三哥答应了你的提议?”眉头一挑,越则煜眼中意味不明。

  这次换做林子司气定神闲的端起茶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缓缓说道:“礼尚往来,这个道理在下还是懂的。不过这其中的一个提议,倒是与煜王您有关。当日大殿之上,煜王拒绝的两国联姻之事,按理来说,此举极伤和气。但若云国客商案顺利了结,维护了两国邦交,这联姻也就没有必要了。炳王念及于此,便答应了在下请求,不知煜王对此可有异议?”

  越则煜思索片刻,三哥发了话,若自己执意阻拦,便是不给三哥面子,落了话柄,于是沉声道:“既然三哥点了头,本王自无异议。”

  “如此,再好不过。”林子司微笑着,温声道:“传言煜王炳王政见多有不和,如今看来,不过是宵小之辈的妄言而已。那么在下同炳王的提议,炳王自会同煜王转述,在下便不多此一举了,留些说话的功夫,好好品品煜王的好茶。”说完,低头喝茶,不在看向越则煜。

  挑拨离间,玩弄的便是一个分寸,言已至此,煜王会怎么想,便不是他林子司所能掌控的。不过,自己同炳王的提议,炳王怎会同煜王分享,所以埋下颗种子,静待发芽即可。

  林子司的算盘,越则煜也明白,若自己同三哥争执再起,对云国来说再好不过。可明白归明白,心里的戒备怀疑如同一个深渊,一点点扩大吞噬,不断的催促着越则煜在没有查清炳王同林子司的交易之前,对三哥,再是小心也不为过。

  过了片刻,林子司打量着越则煜的神色,放下手中的茶盏,从袖中掏出一方锦盒,递给越则煜,恭敬道:“这第二件事,乃是私事,是家父临行前特意嘱咐在下,必要将此物原物奉还给煜王。”

  瞥了眼盒子,同十多年前自己送给林余安时的一模一样,越则煜勾起嘴角,“此物是本王特意送给林大人的,如今怎么又送了回来。莫非林大人对此物,不太满意?”

  “当初煜王借走了我云国的三百里土地,此物勉强算作押金凭证,如今这地我云国要收回,自然没有留着它的道理。”

  “十年前,那里寸草不生,十年后那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是我大燕的将士堆砌起来,想来他们比你们云国人更加熟悉那三百里土地。萧承衍和林余安就如此有把握,你能办成此事?”

  “本就是云国的东西,物归原主,天理使然。想来燕皇也是明事理之人。”说出这后半句话时,林子司的眼中闪过一丝讥讽。燕皇当年对煜王在云国的行事可是全力支持,巧取豪夺,子承父业。

  话不投机半句多,见林子司如此,越则煜也懒得多费口舌,“既然令尊如此自信,此物就先放在这,待日后你们拿回去也方便。本王还有要事,就不亲自送林侍郎会驿馆了。”

  明显的逐客令,林子司心领神会道,“既是如此,在下也不好久留,最后我家太子殿下有句话要在下代为向煜王转达,云燕两国,唯您与他而已。太平盛世,缺您难全,缺他难为!”

  此话说完,越则煜抿紧嘴角,眼中如有寒冰深潭,冰冷一片,但被掩盖在水下的波涛暗流,却是谁都不能参透。

  将越则煜的反应记在心中,林子朝满意地行礼道:“离在下回云国还有十天,王爷,请您三思。”说完自行离去。

  看着桌上的方盒,越则煜默然不语。虽有血缘关系,可林子司和林子朝差别太大,其道行远不及林子朝。就如同方才,与其说自己是同林子司相互试探,倒不如说是何林余安进行博弈,林子司的一言一行,都全然在林余安的操控之中。从这些年来的线报看出,林子司是一个完美的林家嫡子,算不上大才,却也不是无能之辈,同时他也是一个完美的傀儡,一路的晋升是顺风顺水,因为他只能走在其父圈定的圆圈中。他懂的伪装,懂得虚与委蛇,但他的面具是脆弱的,轻轻一碰,便会碎的一塌糊涂,他豁不出去。

  而林子朝不同,为了目的他懂得不择手段,哪怕是暂时放弃自我,放弃原则、尊严,变成一个他最厌恶的人,他也能完美的笑着,面对众人。

  这,也是自己最厌恶林子朝的一点!

  回过神来,越则煜唤来小仆问道:“叫林子朝来见本王。”

  “回禀王爷,林子朝方才出门了,不在府上。”

  “什么时候?”

  “就在那位林侍郎出门后。”

  握紧双拳,越则煜脸色难看至极。自己就是为他着想,让他避免同林子司见面,他倒好,主意正,恨不能立刻让人认出他。自己倒要看看,真出了事,他要如何收场。

  ……

  林子司的马车到了驿馆前,刚下车,便被一身穿水色长袍的人撞了个满怀。

  长袍少年连连冲林子司道歉,“对不住,我有急事,走的快了些。可有伤着您?”

  一旁的仆从立刻围了上来,吵吵嚷嚷道:“没长眼睛啊,怎么走路的。怪不得都说大燕人不懂规矩,果不其然。”

  这话显然在大燕的地盘上,说的尤为失礼,驿馆前的大燕人对此很是不喜,投向林子司的眼神也染上一层厌恶,更有冲动者,作势便要围上来理论一二。见人越围越多,林子朝怕此事闹大不好收场,随即理理衣服,微笑大度道:“无妨,心急难免会慌神,是在下的小厮说话冲了些,我代他向你陪个不是,这位小哥若有急事,自行去忙便可。”

  长袍少年行礼后便快步离去,林子司也走入驿馆,吩咐人关上大门。

  在驿馆的街角,长袍少年把玩着刚从林子司身上顺下来的青色玉佩。小时候李氏特意请高人为自己的两个儿子批过命,林子司五行属金,命中缺水,因而李氏特意求来此块玉佩保平安,林子司也从不离身。虽说幼时自己同林子司相看两厌,见面不多,但毕竟活在一个屋檐下,这便宜哥哥见了面,却一点都没认出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自己可有点伤心哈。

  勾着嘴角,冷笑一声,转身离去。

  熙攘热闹的街道,隔开了两方屋宇,这边是市井小巷,那一头确是重兵把守的朝廷驿馆。对比鲜明,却又融为一体。匾额上的“驿馆”两个刚劲有力的大字,等待着明天未知的晴天阳光,亦或是狂风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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