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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我觉得我应该先跑——感觉人都合不来啊


  首先被排除的是言峰绮礼,无欲无求的人太可怕了,最重要的是我觉得自己不一定打得过人家。

  嗯,最最最总要的是人家麻婆要和卫宫切嗣相爱相杀……我去凑什么热闹?

  当然,最主要排除言峰绮礼的原因,是因为他已经和远坂时臣结盟了,即便这个结盟看起来并不怎么牢固,而且没记错的话最后言峰绮礼会背后捅刀子。

  千错万错时辰的错。

  我可不想到那边去一不小心被偷税二人组给玩死。

  金闪闪的性格或许某些人会喜欢,但是我绝对不会喜欢的,我不是谁的臣民也不可能对什么人卑躬屈膝……虽然不介意被骂几句杂修,但是一不小心我真的回合金闪闪打起来的。

  所以这两组直接排除。那么还剩下三个选项……

  我偷眼看了眼穿着铠甲一脸严肃的吾王……好吧这位也算了,切嗣爸爸的性格跟我又有些不同,玩不到一块去。

  我可不是什么正义的伙伴,也不可能为了大多数人的生命杀死自己在乎的人。

  况且骑士道……

  那真的离我太遥远了。

  当然前提是我有在乎的人的话。

  那么,只剩下两个了……

  或许是看我太久没说话,于是大帝伊斯坎达尔先说:“你也是英灵吧?本王问你,想不想加入本王麾下,与本王一起征服世界?”

  ……?

  啥?

  这就找上我了?

  我看了眼征服王,然后看了眼韦伯,再看了眼韦伯后面鬼鬼祟祟的打算做些奇怪事情的暗杀者。

  “小心身后哦!”

  话音落下,大帝已经反应过来,不知何时出鞘的剑轻而易举的砍下assassin的头颅。但这并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一个又一个的戴着面具的黑影浮现,月光被乌云遮掩,黑衣的杀手从角落浮现。

  我看着一脸不屑的金闪闪,一脸凝重的呆毛王,一脸无所谓的大帝。摸了摸完好无损的地板——话说这里的地板到底是什么材料的,为什么我从天上掉下来竟然毫发无损。

  征服?

  我不喜欢征服,不论是被征服还是征服他人……因为感觉很麻烦。

  本就是无所谓的活着,为什么要给自己找麻烦?

  我继续坐在地上,衣服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干了,我看了看自己的手……黑的如同非洲同胞一般。

  不知道,还打不打得起来。

  记忆越来越清晰,看过圣杯战争也有差不多五年了,记忆记忆已经模糊。但是或许是英灵的记忆不像人类那样健忘,我竟然想起来了一些剧情。

  我好奇地看着大帝,不知道他会不会再一次展开他的王之军势。

  说真的,有点期待啊。

  大帝颇为不满的看了眼满地的assassin,突然摇了摇头,看向我大声质问:“不知名的英灵啊!直觉告诉我你并不是王,但是作为非王之人,你觉得,王,是否孤高?”

  为什么,这个问题问我了?

  我思考了一下:“我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

  “哈?”

  “王是否孤高跟我有什么关系?王,孤高与否!暴虐与否!强大与否!懦弱与否!和我有什么关系?”我看着大帝的眼睛。

  “是吗?你是说‘王’和你无关?”

  “是!”

  我看了眼金闪闪,明明是个张口杂种闭口杂修的家伙,在我到来之后却一言未发。他在看着我,我觉得那眼神很可怕,就仿佛……他曾经见过我一般。

  我感觉很不安,不知道从何而来的不安。

  其他人并没有注意到这些,呆毛王冲我质问:“为何说‘王’与你无关?”

  “因为我从出生,到死。从未有可以被理解为‘王’的存在出现在我的世界里面,拯救我或者战胜我。”

  “你是说,因为没有‘王’拯救你,所以‘王’就与你无关?”大帝笑了,似乎是在嘲讽吧,他又问,“那么与‘王’无关的你,觉得‘王’应该是什么样的?”

  “‘王’该是什么样?”我看了眼这里足以被称为王的三人,“‘王’该死什么样?每个人的眼中都有自己的‘王’。孤高?暴虐?亲民?都对,也都不对。所谓的‘王’不就应该是一个国家的统治者,按照自己的喜好来无拘无束的进行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无论是征服!——无论是侵略!——无论是严苛!”

  “‘王’之所以为王!是因为他本身是王,站在众生之巅,是一切的主宰。凡人羡慕和尊敬王,因为王有权利。王可以守护,可以杀戮……但是归根究底,若要称王,先要是人!”

  “若要称王,先要是人?”征服王一脸严肃的看着我。

  “王,不是孤高的偶像。不是应当被束缚在王座上面的傀儡。王应当比所有人都自由,因为所有人的自由都应当是王给予的。王的权利,王的力量,王的存在,本就是由人诞生高人一等的。一位王,实际上只是一个方向,一个指引臣民行进的方向。无论那个方向是对是错,是万丈深渊还是刀山火海,王决定了那个方向,那么臣民就该往那边去。”

  我一脸严肃的看着征服王伊斯坎达尔,一边还有另外一个复杂的视线看着我,我知道那是呆毛王的,但是我完全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去面对她。

  这却也不是最关键的,最让我感觉不安的,还是金闪闪熟络的眼神。即便没有看向那边,我还是依旧察觉到了他眼中传递的意思:果然还是那个白痴,没什么变化。

  别问我为什么能够察觉到别人眼神里面总共十四个字的内容,就好像别问我刚才说了什么一样。

  因为我也不知道我刚才说了什么。

  我虽然一脸严肃,但是心中却是摸不着底的:到底成不成啊,我实在是编不下去了!成不成给个准!

  或许是因为金闪闪的视线,我突然不想在这里继续待着了,我开始寻思着怎么离开这里。

  这边的三个英灵,无论是哪一个我都不会与之联合,所以尽快的离开才是最好的选择。

  更何况,想起了一些东西的我……想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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