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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家贼难防


  第五十四章家贼难防

  成了关内侯,就说明你已经成了别人依附的对象,而不再是一个需要别人庇护的人。

  顶级的勋贵自然有顶级勋贵的处世之道,而皇族也也乐意看到一个不太团结的顶级勋贵群。

  国度团结的勋贵群是对皇族的一种威胁。

  刘彻从来就没有指望过,全大汉的人都一门心思的跟着他的指挥棒走,他只需要底下人,在他需要的时候,不论愿意不愿意都要按照他的指令行事就好。

  以前的时候,不论是阿娇,还是长平在对待云家的问题上,一向是你对付云家,就是在对付我的心态。

  因此,当那些勋贵们发现云琅很会制造东西,并且擅长赚钱也只能流着口水干看,在没有力量对付阿娇跟长平之前,他们不敢动云氏一根毫毛。

  现在不一样了,对付云家就是对付云家,跟阿娇,长平都没有关系,如果云家抵挡不住,那就说明云家不是一个合格的顶级勋贵,活该被别人侵吞。

  阿娇,长平也不能再说云家是她们的门下,还需要接受她们的庇护,这在大汉是不允许的。

  侯爵的上司只能是皇帝,且只有皇帝才可以封侯!

  曹襄走了,也带走了很多在云氏周边闲逛的人。

  连捷变得越发有趣了,他现在很努力的跟所有云氏的仆役们打成一片,这对他来说非常的容易,他本来就善于让别人感到欢乐。

  宋乔跟苏稚坐着马车回来了。

  苏稚早就累的快要瘫痪了,让她的侍女扶着她去泡温泉,然后让厨娘把饭也送进去,看样子今天晚上她就想睡在温泉房子里了。

  宋乔却出奇的兴奋。

  一家三口吃饭的时候,宋乔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话里话外全是那些千奇百怪的病患。

  工作让宋乔快乐!

  这是云琅以前没有想到的。

  她本来就是一个医者,让她抛弃十几年来修行的学问,转职去做一个大家庭的女主人,这让她非常的不快乐。

  老虎吃完他的十斤生肉,就把嘴巴上的血渍舔舐干净,然后就凑到饭桌上来了。

  他对饭桌上的所有菜式都感兴趣,哪怕是手撕的莲花菜,他也能吃上一口。

  云琅不许云音把吃不完的馒头塞进老虎嘴巴里,而是从云音手里夺过来自己吃了。

  宋乔看的偷偷直乐。

  “夫君,您跟老虎争什么吃食啊。”

  “以前在山里的时候,都是老虎抓东西回来给我们吃,现在好了,这家伙已经懒得动弹了,快把捕食的本能丢掉了。

  这对他不好。”

  “家里的牛羊这么多,老虎又是陪您长大的,多吃一点无碍的,你看那家伙可怜的模样。”

  云琅摇摇头道:“从今后咱们家也要凭借自己的力气才能活命了,再也没有人会全力以赴的帮助我们家了。”

  “为什么?”

  “因为你夫君已经成了关内侯,封地就在陈仓,封户一千一百户。

  来年开春,我不但要就任司农寺少卿,还要去陈仓永安县主持春播大典,而且还要参加勋贵们举办的春日宴。

  这些事情都迫在眉睫,容不得我不打起精神来面对,最要命的是,这样的事情每年都要经历一遍。

  你要赶紧给我们生一个儿子,我也好轻松一些。”

  宋乔低头看看自己刚刚吃的圆鼓鼓的肚皮叹口气道:“妾身已经很努力了。”

  云琅瞅了宋乔一眼道:“还是医者呢,谁告诉你生孩子是女人单方面的事情了?

  内疚个什么劲啊!”

  吃完饭,天色也就完全黑下来了。

  连捷笑眯眯的跟云琅说了两句话之后就离开了。

  而云琅的眉头就再也没有舒展开。

  毛孩被喊来的时候,他的眉头还是皱的厉害。

  “家主什么事情啊,我正在跟张大女说的热乎呢。”毛孩把肩膀上的松鼠塞进怀里有些急躁的道。

  “咱家最近收了多少种田的少年人?”

  “十九个,有问题?”

  云琅点点头道:“你还记得那个叫做孙大样的人吗?”

  “记得,来的时候背着一个双目失明的老娘,年岁只有十五岁,却是一个种田的好手,来咱家已经四个月了,人勤快,还爱干净,脑袋也聪明,时时记着感念家主大恩呢。”

  云琅叹息一声道:“如此说来,他原本就是穷人家的孩子?”

  毛孩见云琅脸色不对,收起嬉笑之态正色道:“确实,按照他的话说,他家几代农夫,父亲病死之后,就剩下他与一个瞎眼老娘相依为命。”

  云琅从袖子里掏出一块木头配饰放在毛孩眼前道:“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

  毛孩接过木头配饰瞅了瞅摇头道:“这就是一块木头!”

  云琅取过木头配饰,用力的在手上摩擦片刻,立刻就有一股子浓郁的芳香从配饰上散发出来。

  毛孩抽抽鼻子道:“是一个好东西。”

  云琅随手丢给毛孩道:“赏你了。”

  毛孩笑嘻嘻的接过来道:“将来娶张大女的时候当聘礼,一定能让那些土包子大吃一惊。

  您说的那个孙大样跟这枚配饰有什么关系?”

  云琅冷哼一声道:“你这个身家一万个云钱的土财都不认得的好东西,人家孙大样却一眼就看出来了,你说说,到底谁才是土包子?”

  毛孩脸上的笑意顿时褪得干干净净,咬牙道:“他没有说实话。”

  云琅点点头道:“不仅仅如此,你难道没有发现这个人是新进咱家的少年中最好学的一个吗?”

  毛孩拍拍脑袋道:“疏忽了,他学字的速度实在是太快,写的字也太漂亮了一些。”

  “他那个瞎眼老娘对他如何?”

  “很少说话,孙大样只说他老娘不擅言辞……是我疏漏了,没有把篱笆扎紧,羊群里混进来狼了。”

  毛孩脸色铁青,从怀里掏出配饰放在家主的桌子上,事情没有办好,没脸拿家主的赏赐。

  “那所有人当好人看,这本身没有错,你们当初进家门的时候我也没问过,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仆人,我没怪你,家里进来狼了,我们难道就不过日子了?

  狼进来了把狼撵走,狐狸进来了,就把狐狸赶走,日子还要继续过,以后小心些就是了。”

  云琅又把配饰丢给了毛孩,然后挥手让他滚出去,去办该办的事情。

  毛孩是一个很会办事的少年,事情交给他一定会办好的,云琅了了,云琅也就不在意了。

  云家又一个很大的藏书室,只要是云氏的人都能去借书看,这些年云琅对于积攒家财没有多大的兴致,倒是搜刮了不少的好书,称之为汗牛充栋毫不为过。

  藏书楼跟茶室连在一起,云琅历来把这两个地方交给了流落在云家的两个歌姬来管理。

  自从家里人口多了之后,茶室跟藏书楼的访客就多了很多,两个歌姬也变得很有朝气。

  只是,其中一个居然恋爱了,对象是一个借住在云氏一边教学生读书,一边等候入仕机会的读书人。

  连捷在茶室里凑了一阵子热闹之后,就发现了这个端倪。

  家奴想要恋爱总要主人同意才成,这个家奴私相授受本来就犯了家法。

  不过,云家的这条家法历来没有什么作用,云琅也从来不去管家仆们到底喜欢谁,是不是要嫁给谁,只要是真的看中了,而且两人都没有什么意见,云琅是乐见其成的。

  恋爱不是问题,问题是总是偷偷地拿家主不允许外借的书给别人看,那就有问题了。

  不论是哪个读书人求学心切,还是那个歌姬被人家迷昏了脑袋,这都不是他们该干的事情。

  这事更烦……

  云琅再一次觉得自己家里还真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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