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6章 奇爸怪妈(12)万字更
奇爸怪妈(12)
第二天的天气不是很好, 不光是起风了,七八点的时候秋雨也跟着下来了。
林雨桐起身将阳台上的窗户关严实,四爷的早饭已经吃的差不多了。
“要去公司吗?”林雨桐说着就去翻衣柜, 将四爷晚上去参加慈善拍卖要穿的衣服都收拾出来放在袋里。
四爷看了收拾出来的礼服一眼,就去换出门的衣服, “礼服我放在车上, 晚上在办公室办了就直接过去了。”
如此也好, 省的来回的折腾。
送四爷出门的时候, 林雨桐就直接回了隔壁。先是给苗苗打了电话, 叫她下午等着在家接货。然后拨通了朱珠的电话。朱珠正准备出门,“闺女, 怎么了?起的这么早?再睡会, 今儿晚上估计会很晚。”
“不睡了。”林雨桐将电脑打开, “一会子能不能叫秘书给我一份被邀请的名单来。”这些人自己可都不熟, 万一碰到一块说错了什么是很尴尬的。交际这东西, 在过去哪怕是内宅的妇人,上门做客不光是要把主人家的事情了解个大概,别一张嘴问家里的老人还好吗?人家说对不住啊, 老人去年驾鹤西去了。这就有点尴尬了。虽然还不到这份上吧, 但把功课做到了, 总不至于出错。
朱珠还真没想到这一点, 林雨桐这么一说,她才猛的醒悟过来,“对的!对的!”虽然觉得自己闺女是孩子, 但外面的人可没有那么大度。尤其是正式场合一旦有失礼,只怕就很难融入这个圈子中去的。“我马上给乔影打个电话,随后她会给你。晌午的时候一起吃饭下去去spa。”
林雨桐应了一声就挂了电话。可等挂了电话,她才想起什么似得直接换了衣服就出门,在小区门口挡了出租直接去了林家老宅。半路上接到了乔影过来的名单,她细细的看了一遍,这些人在网上查肯定是能查到的,但到底不如圈子里的人解释的明白。
苏媛女士见林雨桐撑着伞跑回来了,她摘了眼镜放下报纸赶紧递了毛巾过来,“打个电话叫司机接你多好啊。怎么就这么跑回来了?”
林雨桐接过毛巾擦了擦,“没事!这天气才舒服呢。我妈说叫司机送我我也没让。”她四下里看看,“”我爷爷呢?“
“老干部活动中心有个什么书法比赛,跑出凑热闹去了。”苏媛说着话,就拉林雨桐一起坐,“你爸不是说你们今儿有事吗?我还想着叫他晚上把你送回来。”
那就是说她晚上不去拍卖会。
林雨桐嘻嘻笑着,“我妈给我一份名单来,说叫我来找您。我一想也是,网上那资料真真假假的,做不得数。还是得知根知底的说说才能真的算是了解。”
苏媛就很高兴:“你妈这回想的周到,我都没想到这一点。总想着你还小,慢慢的说也不急。”她接过林雨桐的手机,林雨桐点了点,将字体放大,苏媛从上往下看了几眼,“这里面又七八成都打过交道。”她指着一个个名字,如数家珍的说起来,谁家里是做什么的,谁是当家人,这人什么脾气。家里几个孩子,外面的传言是怎么一码事,她都能说个七七八八。保姆过来添了好几回茶她都没有察觉。
猛地退下来的人,难免就寂寞,有人愿意听她说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她就高兴。尤其是她跟谁做了什么生意,跟谁合作过,是赚了还是赔了,“……这商场如战场,了解自己的同伴,有时候比了解自己对手还要紧……”
当然了,她也提起了江家,“……江河集团将来如何,这个如今还不好说。公司本身是没什么大问题,不管是江天还是金河都不是泛泛之辈。只是这两人在家事上都糊涂!江天当时就不该送次子出国。要是反过来,把不是从金河肚子里出来的长子送到国外安置妥当了,而把次子身子留在身边,江河还是能平稳过渡的。现在就不好了。金河占的股份再大,可从上到下这一批人,早些年可是跟着江天一起打天下的。要是不在乎公司的前景,那就没什么顾忌。可要是顾虑多了,这就得看这次子的手段和魄力里。想要平稳过渡,不从上到下换一次血恐怕都不行。再加上两个儿子不合……说起来我都替金河不值!她是真糊涂。有金家在后面撑着,当年要是直接卖了江河,她自己未必就不能再造一个江河出来……如今嘛,只怕她也是割舍不下了,二十多年了,这江河就是她跟江天的另外一个儿子。毕竟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比真儿子更多。”
说着,苏媛就想起什么,拉着林雨桐的手:“当年你爸跟你大伯,我决定叫你大伯继承家业,就送你爸早早的去了国外。而那几年,你大伯已经一边上学,一边在公司实习了。等你爸回来,你大伯在公司地位已经稳了。孩子,永远别去挑战人性,再好的情分,让他们搁在一个碗里抢食吃,时间长了,再好的情分也要被磨尽了。你爸手里有万海的股份,吃分红完全可以。但最后你爸选择了将万海的股份放弃了一部人给你大伯,保证你大伯的股份在董事会的绝对优势。然后你大伯通过人脉帮你爸组建了现在的海纳。这一退一进之间,你爸现在拥有的,可也不比当初拥有的少。人人都说我一声最大的成就是创建了如今的万海。可对我来说,将身上的这幅担子平稳的交出去,看着它良性的展下去,才是我这一辈子做的最成功的事。”
不是看你飞的有多高,而是看你是否最后平安着6了。
对于苏媛来说,她就是完成了一次风行,从踉踉跄跄的起步,到振翅翱翔于九霄,这都不值得骄傲。最骄傲的就是她平稳的落下来了,将接力棒顺利的交了出去,并再次平安起航。
这种心情大概跟四爷当初退位给弘晖的心情多少有点类似吧。
林雨桐点点头,表示理解。
两人说的很愉快。林雨桐还抽空偷偷的给林博了短信,叫他打司机来接人的时候直接来老宅,又给朱珠了消息过来,叫她亲自打电话给苏媛,邀请苏媛下午没事的时候一起去spa。这婆媳之间,感情还是要联络的。像是朱珠这样,十天半夜就想不起应付婆婆的,绝对不行。即便苏媛作为过来人知道朱珠当着那么大的一个家有多辛苦,但时间长了,难免心里还是会有些不舒服的。再说了,也不是完全没有时间嘛。有时间带着闺女玩,就没时间带着老人一起玩?美容啊,健身啊,或是一起去购物吃饭,真要有心,每周总能找出点时间的。哪怕是没时间,在外面吃到一道好菜看到一件合适的衣服,打包叫送回来又不费事。
果然,差不多过了十一点的时候,朱珠打电话给苏媛:“妈,林博一会儿打人去接您和桐桐,咱们一起去放松一下。现在十一点,您收拾收拾,车大概十一点半到。”
“下雨呢,我就不出去跑了。”苏媛脸色很柔和带着笑,“下次吧。你带着桐桐去玩。”
“那……那也行。”朱珠笑道:“原本计划的好好的,偏天公不作美。下次找个好天气,咱们一起去泡温泉去。”入了秋天就冷了,泡温泉就合适。
“好!”苏媛答应了下来,又说不用给林雨桐准备礼服了,她这边有。
然后挂了电话,带着林雨桐去了顶楼的衣帽间,“这里都是我收藏的,不过都没穿过。年轻的时候买不起,后来买得起了,却也穿不上了。如今这些宝贝终于有人能继承了。都给你!”
林雨桐一件一件看过去,全都是手工做的旗袍。她伸手从里面挑了一件,“就存在您这里,我想穿的时候过来拿。”女人对漂亮的东西基本没有抵抗的能力。老太太即便穿不下,大概也喜欢拿出来欣赏一番。看着衣柜里这个样子,一定是常被翻看的。
苏媛点了点头,看了林雨桐选出来的就更满意了,“你手里这件,这世上怕是难找到第二件。这衣服的料子,是我当年去法国谈生意的时候高价拍卖回来的。这本是宫里的贡品,当面八国联军的时候被人抢了去。还好料子保存的很好。我带回来直接找了老师傅按照最标准的尺寸做的。难得存了这么多年,这白亮的颜色还一如既往的光线。你看那镶边用的红布料,那是人家老师傅把祖上传下来的一点贡品料子拿出来,才做成了这样的样子。”
旗袍素亮,领口和精致的凤凰盘扣是极为亮眼的红色。样子做的跟时下不一样,倒是林雨桐较为熟悉的样子,盘扣一直到膝盖的位置。
苏媛在林雨桐身上比了比,“听奶奶的,好看不是露胸露腿露屁股,我孙女就该这样穿出去,叫他们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名媛,什么才是真正的优雅漂亮。”
说着,又顺手搭了一条黑色的披帛过来,“今儿天冷,搭着这个。”
然后又打开保险柜,拿了两个匣子出来,一个里面是一只血玉镯子,一个里面是一对红宝石的耳坠,“这些都给你。饰不用多,一两件亮眼的就足够了。”
在林雨桐看来,这些的品相肯定是比不上她自己存着的。她自己手里的即便再一般的,那也是贡品。比现在这个好的不是一星半点。但老太太把这些珍藏这么欢天喜地的拿出来,她心里还是有些动容。
等坐到车上的时候,她还在想,以后的找机会自己动手给老太太做一身她能穿的旗袍,也用最好的贡品料子。
到了地方,跟朱珠和石樱一起吃饭,两人一直说着生意上的事,林雨桐也没插嘴。才吃晚饭,朱珠就叫了一位健康顾问,由她带着林雨桐单独去做。
林雨桐以为这两人是私下有话说,也就起身跟对方走了。可人刚到门口,就隐隐约约的听见石樱道:“怎么?不敢叫你闺女看见?”
朱珠有些懊恼:“出门的时候忘了贴了……”
忘了贴什么?林雨桐没有听清。有什么是不敢叫自己看见的?
不是她多心想窥探什么,关键是以往那些苦逼的经历叫她心里总是充满警惕,闹的跟被害妄想症一样。一点风吹草动心就提起来了。其实她对现在的生活还算是满意,不想叫这样的日子再起波澜。
于是,从他们营造出的雨雾房出来,她就找了个借口找朱珠去。
门轻轻的被推开,朱珠和石樱都趴在美容船上,脊背裸着,从腰上往下搭了一个浴巾,两个按摩师正手抹着精油在两人背上按摩呢。这两人看起来昏昏欲睡,满屋子都是熏香的味道。门被推开,她们也没睁眼,想来以为是工作人员。
她悄悄的走过去,然后眼睛就眯了一下,朱珠被盖住的腰的位置隐隐的露出颜色较深的疤痕的痕迹。她对正在按摩的技师摆摆手,叫她把位置让开,自己搓了手亲自给她摁。
“舒服!”朱珠迷迷糊糊的呢喃了一句。
脊背僵硬,这是疲累所致。血脉不畅,自己每一下都摁在穴位上,她当然舒服了。
她从脖颈往下按摩,一直到腰上,朱珠已经打起了小呼噜,这次是彻底的睡着了。林雨桐这才小心的一点一点揭开盖着的浴巾,一个狰狞的疤痕横穿整个背部,这是刀伤,而且伤口很深。这要是再深一些,伤到了骨头,只怕这辈子都站不起来了。
原来她要隐藏的是这个。
“吓着了?”石樱翻身坐起来,摆手叫屋里的其他人都先出去,这才问了林雨桐一句。
林雨桐摇摇头:“这是怎么来的?”
“三十三岁白手起家,哪有那么容易的。”石樱看着林雨桐给朱珠按摩脚底,心里突然有点羡慕,有个孩子就有人真心心疼,这种感觉好像还不赖。她端起边上的水喝了一口,“当时你外公把你抱回国内,你妈那段时间就跟疯了一样。除了上学,到处打工赚钱。早上给人送报纸送牛奶,中午去参观洗盘子。晚上去各种通宵营业的酒吧当侍者。一晚上能睡上两三个小时就算不错的了。后来,她在酒吧听一个从非洲过来的黑人姑娘说了他们那的情况,那边战乱频,但越是没人去的地方,走通了商机就越大。因此,她休学了一年,一个人去了非洲。经历了什么谁也不知道,但是回来的时候,身上就多了这么一个差点要了她命的伤疤。当时伤口还没有完全痊愈,比你现在看到的要狰狞的多。然后她回归了学校,开始创立了现在的栖凰。”
关键的部分石樱也不清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的原始资金,是拿命在非洲拼回来的。
“对你妈好点,她其实挺不容易的。”石樱重新趴下,“她都不敢叫你们看见吧。平时都是叫人给贴纹身遮挡的。”
所以哪怕是林博恐怕也不知道。
技师进来询问还需要什么服务,石樱就不再提之前的话题了。她叫人再加了一张床给林雨桐,然后叫她们进来再给按按。
朱珠只觉得这一觉睡的真香,睁开眼只觉得整个人都变得轻盈了,“你们这里换技师了?手艺不错。”说着,就要掏钱给人家小费。
石樱撇了撇嘴:“你闺女给按的,小费就免了。”什么手艺好,我看就是心理作用。有个闺女了不起吗?臭显摆什么呢?
朱珠愕然的朝林雨桐看去,然后摸了摸后腰,尴尬的一笑:“你看见了?是不是特丑?”
“改天回家我给你画个彩绘,不怕水洗的。想换花样的时候我给你重新画。”林雨桐说着就起身,“时间不早了,都五点了。”
从一点到五点,整整做了四个小时。
叫了餐点,就在放在里随便吃了一点。吃饭的时候朱珠不停的看着林雨桐笑,把沙拉里的花菜之类全挑到她自己的盘子里,然后把黄桃樱桃这些都扒拉给林雨桐。林雨桐一愣,没在一起生活几天,她倒是把自己的喜好全都记在心里。
“一会儿要穿礼服,别把小肚子吃的鼓起来,随便的吃一点,等结束了回家再吃。”朱珠说着,脸上笑的跟朵花似得。
石樱将叉子放下,“我吃好了,你们母女俩慢慢来吧。”
朱珠摆摆手半点都不在意,“那咱们晚上再见。”
迫不及待的撵人!好稀罕么?
吃完饭重新梳洗,叫化妆师在外面等着,两人进了里间去换礼服。朱珠一件白色的立领衬衫,下面是一条黑色的高腰紧身长裙,显得干练又不失妩媚。这一扭头看见林雨桐一条白色红色盘扣的中袖旗袍,外面搭了一条黑色的披帛,那料子光打上面闪过一丝流光。饰不多,只两件,但光是这两件古董饰,五百万都不止。“你奶奶这是真舍得!好看!”
林雨桐心说,把一千万贴在身上谁都会变的好看。
林博等在楼下,看到盛装的母女二人,先是愣了一下,紧跟着就咧着嘴笑:“好看!我闺女这么打扮真好看。”
朱珠轻轻的咳嗽了一声,然后眼珠子四处乱转。
林雨桐给林博使了个眼色,林博好似漫不经心的瞥了朱珠一眼,“凑活!还凑活吧。”又是黑又是白的,哪里好看?瞧我闺女多会穿,红色的盘扣跟一个个小凤凰似得,多亮眼。正腹诽呢,就见酒店的服务员抱着花瓶要往楼上去,应该是给楼上的哪个房间换鲜花。他眼睛一亮,抓了两张红票票塞给服务员,然后从人家那花瓶里拿着一支红玫瑰,塞到朱珠的手里,“拿着……”说着话却不敢看朱珠的脸,“这叫画龙点睛懂不懂?”
“送我的?”朱珠似笑非笑的转着手里的玫瑰。
“什么送……”林博看了一眼林雨桐,脸色瞬间就严肃下来,又不是很自在的轻咳一声,“什么送不送的,穿的这么素,我怕你出去给我丢人。”连个饰都不带,再一看双手连个戒指都没有,该天带着女人买几件饰去!抠死算了,连个饰都不知道买!这么出去,自己成了连老婆都养不起的人了。这么想着,脸上就带着点嫌弃:“走走走!再不走就斥迟到了。”
林雨桐抿嘴一笑,林博的耳朵已经红的快成透明的了。
一家三口到的时候,林渊也刚到,他朝林雨桐招手:“别管你爸你妈,今晚你给大伯当女伴。”以前都是公司的秘书偶尔跟着,这次谁也没带,就带着大侄女了。
林博撇撇嘴,不赶紧找个女朋友算怎么回事?自己还想带着闺女见见朋友呢。
于是,林雨桐大大方方的挎着林渊的胳膊往里面去了。酒店里红地毯铺地,周围都是媒体的□□短炮,一脚踏进去,闪光灯就闪个不停。
林渊根本不管这些,只低头问林雨桐:“听你奶奶说,这些人脉关系你都记住七七八八了?”
“见了人应该不会叫错。”林雨桐嘴角含笑,轻语了一声。
“别害怕,也别怕犯什么错。”林渊拍了拍林雨桐挎着他胳膊的手,“你是林家的大小姐,底气要足。”
林雨桐就笑:“奶奶把压箱底的东西就拿出来给我壮胆了,我还怕什么?”
今儿恐怕少有人能比她穿戴的更贵。
林渊又打量林雨桐,然后哈哈大笑:“你奶奶生你爸爸的时候,我就老盼着是个妹妹。后来再大点了,你爸爸有三五岁的时候吧。你爷爷奶奶忙的不在家,就我跟保姆带着你爸。然后我叫保姆拿我的零花钱买了不少裙子,给你爸换上,还照了不少照片。但大了,就越的想不出来他要是个姑娘会长什么样,现在看见你,我觉得真是老天有眼,我当时的想法是对的,你爸要是个姑娘,也一定漂亮。今晚上看上什么就放心大胆的出价,大伯给你买。”
“好啊!要是能看看我爸穿着裙子的照片那就更好了。”林雨桐低声回了这么一句。
林渊哈哈就笑:“要么是亲侄女呢……”这恶劣的因子都是一样的。
周围的记者这会子是连着摁下快门,这可是个大消息啊,林董亲自带着林大小姐出现在这么正式的场合,代表了林家对这位大小姐的态度啊。而且林大小姐身上的衣服饰妆容仪态,无一处不是看点。
到了拍卖大厅,里面已经坐了不少人,林雨桐眼睛四下一看,却没见四爷。应该还没到吧。
在林渊的带领下,给几个长辈去见礼。
众人现,以前总以小辈自居的林渊突然风格大变,他们以前聚在一起,就是各种晒娃。你家那小子如今怎么样啊,他家的闺女听说干得不错,谁家的孩子又怎么不争气了,等等等等。林渊地位不低,但到底很难跟这些老家伙们说到一块去。谈公事行,私底下嘛,找个话题是挺难的。但现在呢,大家身边都带着晚辈,人家也能插上话来,这边刚说儿子不省心,他就说孩子姑娘好,你看我们家孩子,根本就不用操心。那边说一句在学校不好好学,也不知道折腾些什么。他马上就告诫他身边的大侄女,“你要吸取教训。在学校还是也要抓紧学的。”也不等林雨桐应,他马上就又道:“不过我们家孩子才十六,就算上了大学,到底还是年纪小,不容易分心。这点我是放心的。”
这他么的!这么一算,林家比他们多出了一辈人去。这上哪说理去。
这边寒暄完了,一转身,就看到林博朝这边张望。林渊放林雨桐离开,“去吧,跟着你爸去见见人。”
于是这边晒完了换那边晒了。
走到跟前,才现跟林博说话却背对着自己的正是江桥。
不等林博介绍,林雨桐就赶紧道:“江大哥。”
江桥指着林雨桐对林博道:“你听听,你听听,我说错了没有?你这宝贝闺女是不是叫我大哥?”
林博斜了他一眼,“你也得有长辈的样子啊?你瞧瞧你……”
合着这辈分是这么算的!
他正要怼林博两句,看到门口正进来的人,他脸上的神色猛地一变。
林博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然后恍然:“是你爸他们……”
林雨桐正跟朱珠说话,一听这话赶紧看过去,就见四爷扶着一个看起来六十往上,跟苏媛年纪都差不多的女人走了进来,这应该就是金河吧。
按照年龄算,四爷今年二十三,江桥今年三十三,在金桥往上还有一个已经去世的女儿。至少也比江桥大个五六岁。要是活着,也都是三十七八的人了。而金沙是研究生毕业才生的那个女儿,那么她的年纪应该在二十七八才对。这么一算,金河的年纪在六十五上下。生江枫的时候还真是四十多的高龄孕妇了。而走在他们边上的,头银灰色,但整个人看起来龙精虎猛,这应该就是江天了。跟金河是同学,那几乎就是同龄人。六十多岁的人了,身形健硕高大,很有些独特的魅力。其实江枫的长相,是随了江天多一些的。
林雨桐和四爷的眼神碰了一下,就相互交错开。
但关注闺女的朱珠却把这一幕看到了眼里,再一瞧那小伙子的长相,她这才哎呦一声,我闺女的眼光不错啊。原来她不喜欢那些小鲜肉啊,也对!那些小鲜肉当玩伴玩玩还行,找丈夫嘛,还是沉稳可靠的更靠谱。于是,看向四爷的眼神就有些火热。
林博才要叫老婆闺女跟他一起去跟江天打个招呼的。但回头一瞧,自家那母老虎盯着江桥的倒霉弟弟两眼都冒光。他的脸顿时就黑下来了,“看什么呢?”丢人丢到外面来了。“跟我去打个招呼。”
朱珠心里真想着这么的养眼的女婿怎么能替自家闺女给娶回家里,也不在意林博的态度。见他拉着自己去见江天,就更愿意了。
哎呦!这可是亲家!
于是林博在喊伯父之前,就听朱珠喊了一声:“这就是江大哥吧。”
跟在后面过来的江桥一听这招呼声险些脚下拌了一跤,他|妈|的林博你怎么回事?合着给我们家集体降辈来了!
林博想伸手拉朱珠额衣摆提醒她,谁知道她今儿穿着的是衬衫高腰裙,衬衫塞到裙子里了。没拉着就只能把手搁在朱珠的腰上一戳一戳的。
朱珠面色不变,“可不能把您叫老了。您不光是显得年轻,您的心态也年轻啊。我看啊,江河还能在您的带领下再腾飞一次。”
这话江天爱听啊!
人人都说过两年就奔着七十了,给孩子让位子吧。可他觉得自己还能再干二十年。“朱总才是真正的年轻有为啊。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可没你如今的魄力。”
两人就这么相互吹捧了起来。
林雨桐无奈的又看了四爷一眼,就见金河不时的看过来,然后看了一眼又一样。
感情这当妈的都这么敏感!
江天对朱珠的印象很好,又给她介绍金河和四爷。
朱珠上下打量四爷,然后越看越满意,越看越欢喜,招手叫林雨桐,“这是我闺女,你们年纪相仿,以后一起玩啊。”
江桥一把拉住林博的胳膊,有些不可思议的低声问道:“你老婆那是什么意思?”
林博的脸都气青了,我闺女嫁不出去吗?要你上门推销?推销给谁不行,偏偏……啊呸!推销给谁都不行!
这次他不再客气,忙打岔,“要开始了,咱们别站在这里说话了。各就各位的,以后有时间,一起坐坐。”
然后拉着老婆孩子就往前面给林家预留出来的圆桌上了。
等坐下了,林博正打算问问朱珠是什么意思,拍卖会就开始了。
先是请来的这些艺人明星,在台上做慈善演出。第一个上台的是安宁。
安宁一上台,女人都朝林家这一桌看。不光是因为安宁跟林博的绯闻,更是因为安宁跟林雨桐撞衫了。安宁也是一身旗袍,白底青花,倒也清雅。不过这里没有疯狂的粉丝,只要不是别有用心,也没人会这么大喇喇的去追捧。至于林博是怎么回事……他暂时不能跟正常的人类归于一类。
一曲唱完,主持人就走了上去,“今天第一件拍品,是由我们安宁小姐提供的。能告诉我们是什么吗?”
安宁扭头往后看了一眼,就有个礼仪小姐上前来,手里捧着托盘,托盘上放着一个紫檀木的匣子,光看匣子就知道价值不菲。她伸出手将匣子拿起来然后打开,里面的东西马上露出来,是一个白玉的镯子,“这是我的一个对我非常非常重要的朋友送给我的,不管价值如何,对我的意义都非同一般。我今儿把它拿出来,希望能找到喜欢它的人,就像是林小姐,一看您的装扮,您就是古典饰品的爱好者。若是能遇到您这样真心喜欢它的人,我想我朋友和会高兴的。在这里我替那些等着救治的患病儿童和老人谢谢大家的慷慨和爱心。”
她说着,就朝林博看过来,眼神似有似无的,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林雨桐看林博严肃着的一张脸,就猜到大约这镯子是林博以前送给安宁的。安宁戴过的,给自己?
林渊的神色一下子就冷下来了,
朱珠眯着眼睛看了林博一眼,看来已经到了爆的边缘了。
林雨桐轻笑了一声,“这点事您气什么。”她伸手招了边上的侍者,低声吩咐了他两句。
朱珠看林雨桐:“说什么了?”
“请您看一出好戏。”林雨桐拍了拍她的手,“别气了,您在下面好好看着。”
朱珠还没反应过来,就听主持人道:“刚才我收到一张字条,是一位叫我十分意外的嘉宾。现在我们有请林雨桐林小姐。”
林雨桐起身朝下面的人点头示意,马上就是一片掌声。她这才抬步朝台上走去,接过主持递过来的话筒,“刚才台上的这位小姐点了我的名,那我是得上来一趟。在这位小姐的拍品拍卖以前,我也有两件拍品……”说着从挂在手上的皮夹子里一套,也拿出来了一个手镯。不光是手镯,还是一只龙凤镯。白玉的底,掐丝金线跟头丝一样粗细缠在玉镯上,偏偏又天衣无缝。龙口中是白珍珠,凤眼是红宝石。还有龙身凤身上的七彩斑斓的宝石。灯光一照瞬间就宝光四溢。
底下响起一阵吸气声,林雨桐朝四爷看了一眼,他微笑着点头。做慈善嘛,拿出一件她本来就不戴的东西,也无所谓。
林渊看林博和朱珠,“你们给孩子买的?”
林博绝对没买,朱珠也知道自家事,自己没买,自家哥哥家那也是买不起。脑子了灵光一闪,她想起自家闺女看江家那小儿子的那一眼。难道这两人早就认识,镯子是那小子送的?好像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嗯!舍得给自家闺女花钱,这又是一个大优点。
见林家兄弟看过来,她马上替闺女兜住了,“我买的!只要她喜欢,做慈善也没什么不可以。”
金河看了边上的儿子一眼:“这个小姑娘有点意思。”
这个什么女明星的,没事招惹小姑娘干什么。这种家庭出身的孩子,从小养的娇贵,能受她那样的人的气。这不,杠上了吧。想炒起来也得看跟谁炒?这小姑娘往她旁边一站,都把她陪衬上什么了?气度这东西无关长相。本来还觉得这女明星穿的清雅的,如今再一看,旗袍穿在林雨桐身上端庄高雅,穿在女明星身上,再一露出大腿,总叫人觉得多了几分风尘气。还有那东西,男人哄女明星的东西,难道还能比给自家闺女的还好。她说的珍之重之,几番暗示她跟林博的关系。可现在呢?打脸了吧!
林博正想着怎么着也得把这镯子给自家姑娘再拍回来,就见林雨桐已经准备第二件拍品了。下面抬上来一个长案,上面摆着笔墨纸砚。
林雨桐活动了一下手指,拿起大号狼毫,写上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两行大字。龙飞凤舞大气磅礴力透纸背,江天欢喜的一拍桌子,“好字!”竟是举牌子,“五百万,我要了。”
林渊跟着举牌子:“八百万。”
竟是比那宝气盈盈的镯子人气还高。
几次加价以后,江天以一千万将那字给拿回去了。
到了镯子,反倒出价的不多了,这玩意价太高。
四爷直接开价两千万,叫人倒吸一口凉气。林博举牌,“两千五百万。”
“三千万。”四爷朝林家看了一眼。
林博肉都疼了,把自己的东西再买回来,这相当于干朝出扔钱,“三千二百万!”
“三千五百万!”四爷又举了一起牌子。
江天不由的侧目看小儿子,然后再看看站在台上的小姑娘,若有所思。要是林家和江家……这倒是好事。
因此江桥更气了,我一个月就那么点零花钱,你小儿子几千万几千万的往出扔。
林博拿着牌子直运气,果然江桥说的没错,他这弟弟是够不讨喜的!最后咬咬牙,刚拿起四千万的牌子要举起来,就觉得牌子被人压住了,“不许再添乱了。”
女婿重新买回去讨闺女欢心,你跟着捣什么乱。一次一次叫价,想干什么?
林博都怒了,“谁添乱了。”
主持人看着林家:“三千五百万一次!”
“你还没添乱?”朱珠瞪眼:“没看出来吗?江家那小子看上咱们闺女了。”
主持人还在看林家:“三千五百万两次!”
林博蹭一下站起来:“你说啥?”
主持人吓了一跳,以为人家两口子为这个吵起来,赶紧敲锤:“三千五百万三次!成交!”
林博总算反应过来了,成交?成交个屁!
作者有话要说: 中暑上吐下泻,本来打算下午更新的,但是写了四千字的时候趴在桌子上睡过去了,一觉醒来都晚上八点了,紧赶慢赶就赶出一万字。先凑活着看吧,明儿我尽量多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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