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艺术加工
剩下的和项央就没有多少关系了,他参与这次行动,主要目的是帮助王英剿灭黑风山债,顺带完成无字天书法发布的任务,如今圆满完成,也是时候功成身退了
和王英返回黑风山寨,此时拼杀声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满山的哭嚎与求饶,冲天的火光也渐渐熄灭,有黑烟滚滚,在夜空中圈圈飘上高空。
项央走在路上,不时看着被县兵捆绑,押解到村寨外的妇孺,虽然还隐隐有所触动,但也只是微微一叹,再没有任何行动。
旁边的王英一直在观察项央,见到他只是微微皱眉便再无动作,一双眼睛虽然偶尔透出怜悯,更多的还是冷静,满意的点头。
有些人自以为是,总认为自己是对的,听不进别人的话,这种人早晚要栽大跟头,项央这一点就做得很好,而且转换的很快,这就是适应力极强的表现,对于一个捕快,适应力往往比武功更重要。
打个比方,如果神捕门派遣项央去做某个邪恶教派的卧底,搜集情报,项央第一步要做的就是适应,融入那个教派,如此才能初步保证自己的安全,继而想着完成任务。
就像王英派遣到黑风山寨的吴守,这一点做的就比较好,无论是谁,包括智计出众的毒秀才陈宁,都没发现他的真正身份,就可以看出适应这一点有多重要了。
“小项,今天你连战黑风山寨的两大当家,应该已经很累了,山寨这边很繁琐,恐怕要忙到很晚,你先回去休息吧。”
王英此言正合项央之意,毕竟现在他身上除了一笔外快,还有神秘铁令,万一不小心搞丢了,岂不是亏大发了?
还有,打了这么久,除了中午啃得两个硬包子,滴米未进,正想回去好好吃一顿犒劳自己,项央连忙点头,和王英告辞后,就踏着神行百变往山下疾行。
山路崎岖难行,官道土路漫长,对一般人来说在黑夜中赶路着实是个挑战。
不过项央轻功非凡,全力之下,倒也没花多少时间就赶到县城,向看门的两个守城兵出世了腰牌,施施然走进城内。
刚一进城,就看到穿着褐色锦衣,打扮的颇为骚包的傅大春正坐在城门口不远处的石阶上,百无聊赖的瞅着进城的人,在项央看到他的同时,他也看到项央。
“央哥,你总算是回来了,怎么样?这次的任务成功了吗?你见到大胡子了?县兵和那帮山贼是不是打的血肉横飞的?”
傅大春走上前,一张嘴突突突的向着项央询问,让项央颇为无奈,拍了拍肚子,示意自己肚子饿了。
傅大春见状,灵动的眼珠子一转,猜到项央用意,连忙点头,躬着身子做了个请的动作,就领着项央就近找了家小饭馆,叫了几碟小菜和一壶小酒,轻酌起来。
此次上山,傅大春并未跟去,连他老子也没去,没办法,傅家几代单传,就一根独苗,万一折在山上,只怕傅家就绝后了,王英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县衙加县兵这么多人,也不差他们父子两个。
不过少年人,心性不定,总是向往刺激的生活,自己不能亲身体验到,但可以通过项央来了解具体的情况,因此一直等在城门口,为的就是第一时间接到项央,好满足自己旺盛的好奇心。
十四五的年纪,正是中二而执拗的年龄,项央今晚要是一夜不回来,估计傅大春能等到天亮。
饭桌上,项央看了眼其余的食客离他们这桌还有一段距离,点点头,嘬了一口小酒,又夹了口凉菜,细嚼慢咽后,才将今天的行动娓娓道来。
还别说,项央穿越之前是写小说的,讲故事的能力不弱,起承转合,高潮迭起,再将真实事件进行艺术加工,听得傅大春一愣一愣的。
就拿项央大战毒秀才这件事来说,在项央的口中,毒秀才成了养蛊练毒功的邪魔,一条金蚕蛊杀人食脑髓,配合手印密音,下蛊无声无息,乃是极为厉害的角色。
不过项央更加技高一筹,一身大日如来咒惊天动地,佛火一出,燃尽四海八荒,直接将毒秀才烧的奄奄一息,综上,项央KO毒秀才。
迎着傅大春怀疑的目光,项央面不红,心不跳,持筷的右手稳得一匹,夹了口翠盈盈的青菜塞入口中,继续掰扯。
如果说前一战项央和毒秀才是没有悬念的横扫,那大胡子和项央之战就是高潮迭起,惊悚悬疑了。
按照傅大春理解,大胡子已经不是一个山贼头子,而是灭世魔王,有灭世大磨盘的武功,堪称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而项央则成了救世主一样的存在,白衣飘飘,身负长剑,踏月而来,一身剑术惊天动地,剑二十三冻结时空,有无上的风采。
二人足足打了三天三夜,鬼哭神嚎,天降血雨,最终才以项央获胜而告终。
项央说的是唾沫横飞,眉眼神采飞扬,完全代入其中,在他旁边的傅大春则是目瞪口呆,几乎不敢相信项央的口(和谐)活如此厉害,颠倒黑白,化死为生,逆乱阴阳啊。
“等等,小央哥,之前你掰扯也就算了,白衣胜雪是不是先换身衣裳再说?还有什么剑术惊天动地,你是练刀的好伐,最后,有点时间观念行不行,你今天上山,今晚下山,一共不到一天,你上哪大战三天三夜?”
项央丹凤眼一眯,义正言辞道,“艺术加工,艺术加工,不要太较真,你只要知道,本人一打二,反杀两人,这就足够了。”
傅大春呵呵一笑,心里暗道,你这不叫艺术加工,叫胡编乱造,这么厉害,你咋不上天呢?
“小央哥,今天我算是了解了你的厉害,思维天马行空,创造力惊人。今后不当捕快,当个说书先生,或者写两本游记小说之类的,恐怕也能赚的盆满钵满。”
项央点点头,眼神悠扬,倒是真有了点想法,话说他最厉害的不是写武侠,而是写耽美,也就是BL,不知道大周民风如何,是否能接受这种超前的思想。
良久,方才叹息,微微摇头,没时间啊,掰掰手指头,先不提自己将来要当差,光说一身的武功就够自己忙活的了。
已经会的就不说了,肯定也得勤练不辍,再有马上要收获的十二路谭腿,飞沙走石十三式,金顶绵掌,未来说不定还有更多,想想都觉得肝儿颤。
“有时候武功太多也是一种烦恼啊。”
傅大春看着项央一脸幸福的烦恼,头一次觉得长相英俊的项央如此可恶,人不要脸则无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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