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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三章 黑山上


  雍州,延熹郡,清江府,安远县,县城外的黑山之上。

  晨曦初照,若隐若现,柔和的微光洒下,仿佛给大地披上一层薄纱。

  项央穿着一身素白宽松的衣袍,手边端着一葫芦温醇的美酒,半靠在一个新造不久的木屋边,看着山间的风光,天边的景色,如醉如痴。

  这是围拢在群山绿荫之间的一个峰腰,绕过坡度后,地势平坦,很适合居住。

  在项央回到家乡之后,便选准了这里,雇佣工人盖了一个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的木屋,随后,项央便在此定居,很少外出。

  这座山,是项央少年时代江湖路的起始,就是在这个山上,他胆大包天,化名杨乡,潜入黑风山寨,查探了山寨的情况,更在之后跟随县衙捕快剿灭黑风山寨。

  还是在这座山上,他结识了元宝,苦和尚等人,得到神捕门鲁达的赏识,之后才有一路爆发,崛起,充分利用无字天书,迅速变强的可能。

  项央回到黑山,时常在想,如果当初,他表现的不是那么出色,鲁达不曾带他回神捕门,就是这么一直在县城的衙门任职,他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呢?

  有无字天书在,他的武功也许依然很高,却不会像现在这般强横,也许他会在某个时间,在衙门请辞,踏入更广阔的世界,经历也许精彩,却与现在截然不同的人生。

  人,一般是在暮年的时候才喜欢回忆往事,项央虽然青春正盛,但最近几天,总是喜欢回忆过去的事,过去的人,滋味莫名。

  遥望远方的天空,云朵飘散,拉出长长的痕迹,一道橘中透着火红的光亮渐渐渗出,与此同时,一道圆如玉盘的巨大球状体缓缓升腾。

  日出江花红胜火,此言不假,美景难得。

  不过项央无暇欣赏美景,放下手中的酒葫芦,伸了个懒腰,目视遥远天边若隐若现的一道如烟幻影。

  那是一道常人万难窥见的紫色光柱,隐藏在初生万丈霞光之内,为天地间至尊至贵的一种灵气,与地脉龙气相比,分毫不差,不过属于天灵之气。

  项央迎着紫柱的方向,双腿岔开,膝盖微曲,脚下沉扎黑山大地,仿佛一块屹立了千百年的顽石。

  他的双手互相摩挲了一下,随后张开手臂,形成一个怀抱的姿势,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先前的种种动作,看起来就和普通人扎桩练武没什么分别,不过这一吸之后,差距却显现出来。

  一道紫气形成的虹桥在项央这一吸之后,自遥远的天边架来,原本宽阔千百米,但越靠近地下,这道虹桥便越发狭窄,等通入项央的口鼻之前,不过手腕粗细。

  纵然如此,若是被武道先天的高手看到,也得惊得目瞪口呆,没把眼珠子吓掉就算他胆子大了。

  氤氲紫气乃是天地间极为尊贵稀罕的一种灵气,只存在于日出的这一个时间段,而且远在虚空之处,远离凡俗人间,一般人想要吸纳,根本门都没有。

  像是项央过去也曾吸纳紫气,那其实是一种假象,更多的是吸纳紫气当中的一种灵韵,换个名词,就叫借假修真。

  而纵然身怀秘法,能以高深修为吸纳氤氲紫气入体,也不过丝毫如缕,点点滴滴罢了,哪里会像项央这般夸张?

  这就不得不提这段时间回返家乡,项央潜心武学,闭关修行的成果了。

  火魔大气功,魔龙真火,落星箭诀,乾坤第七绝,这四门武功,是项央最近得到的堪称绝顶的武功。

  落星箭诀为项央点明接下来修行的重心与道路,乾坤第七绝为项央如今第一杀伐武学,纳天地之力为己用。

  剩下的火魔大气功与魔龙真火,则也对项央帮助不小,尤其是三十三层的火魔大气功,堪称内家武学的一个巅峰,让项央近来融合三分归元气与嫁衣神功有很大的进境。

  而每融合一分,项央体内新成就的仿佛宇宙本源之气的真气便越发壮大,雄浑,带来种种不可思议之神效,吸纳氤氲紫气入体补足肉身缺憾只是其中之一。

  不多时,日头从水平面一样的云层当中一跃而出,完全悬挂高空之上,万丈霞光中的紫柱也消失无踪。

  项央收功回神,吐出一口浊气,整个人仿佛泡在温暖的泉水当中,每一寸肌肤都在颤动,仿佛被一双有力的大手抚过,祛除一切暗伤。

  这是他每天的早课,耽误不得,也仅仅是他一天修行的起始。

  就在项央收功没多久,绿草丛生的山坡下,沙沙作响,走上来一个颇为健壮的身影。

  他穿着贴身的淡黄色锦衣,长发用布巾包上,手里提着餐盒,三两步间跨越坡石,动作干净利落,显得刚武有力。

  这人是傅大春,项央真正的发小,也是幼年到少年的玩伴。

  当然,多年过去,他再不是当初那个尖嘴猴腮的瘦弱少年。

  现在的他是县里面有名的傅大员外,生意遍及周边五六个县城,家财无尽,娇妻美眷十几个,儿子都能打酱油了,可比项央过得滋润许多。

  而且因为多年来不间断的练武,傅大春的身板也渐渐厚实起来,眉眼沉稳,多了些男儿的昂藏之气。

  “央哥,我来给你送饭了。”

  人刚刚登上坡顶,傅大春就见到项央收功回神的姿势,知道项央刚刚练功完毕,笑着喊道,在山间回荡开来。

  时过多年,傅大春依然称呼项央为央哥,这是他一个人的称呼。

  他也没想到项央这样的身份,武功,会再回到安远这样的偏远小县隐居,因此显得很是高兴。

  一连多日,项央几次三番让他不要操劳,派人送饭就行。

  他总是不许,执意大早晨从暖和的被窝当中爬起,亲身到厨房做出一只原汁原味的正宗傅家烧鸡给项央送来。

  按照傅大春的话来说,央哥最喜欢我傅家的烧鸡。

  而他是大人物,没准哪天就离了安远县,再也不回来,他当然要趁着这个时间好好犒劳一下自己的好兄弟。

  他没什么大野心,对现在的生活也很满意,所做的一切,自然也是真心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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