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八六章 大明才俊第一人
送到沈府的礼物,并不是谢迁一个人的,马文升也出了一部分。
跟沈溪说的一样,两位朝中大员正是为了安抚一下这个立下大功却不得升迁的官场新丁,让他别对仕途失去信心。
但显然,沈溪的领悟力太高,其圆滑世故比之谢迁想象的超出不是一星半点儿,这让谢迁很是恼火。
他虽然不希望沈溪因为有功不能赏而意志消沉,自暴自弃,可沈溪现在对于功劳不太在意,连起码的人情世故也不懂,上官送礼反倒觉得理所当然,这让谢迁觉得沈溪是个怪胎,不利于其将来的发展。
“这小子,平日看上去还算稳重,做事也得体,可偏偏就是精于世故,喜欢揣摩人心,若他将来走上岔路,恐怕很危险啊。”谢迁不无担心地说道。
马文升一直都很欣赏沈溪,但经谢迁这一说,觉得有几分道理。
精于世故的结果,就是心机缜密,做事滴水不露,别人根本无法从其言行揣摩其内心,而别人在他面前却像是透明的,没有什么秘密可言。若走正途,那肯定是一代名臣,可若是一心为恶,后果则很可怕,很可能会成为祸国殃民的奸臣。
马文升叹道:“你我终究非他什么人,将来他有何建树,是否会走上邪道,一切都是未知数……老朽要不了几年就是一抔黄土,而于乔你,恐怕都不能活着见到他飞黄腾达的一天!”
“那不如……”
谢迁刚想出一个主意,但迅即闭口不言。
虽然没说明白,但马文升阅历何等丰富?只看谢迁的表情便知道他想表达的意思,那就是在沈溪有苗头之前,将其扼杀,最简单粗暴的方法莫过于将沈溪外调,远离京城,那沈溪再有本事,也只是个地方官,不会影响朝廷决策和国祚安稳。
可如今沈溪作为有功不能赏的功臣,仅仅因为怕他将来走错路,就要对其施行惩罚,这可说不过去。马文升摆了摆手:“关心则乱,沈溪本来就是大明官场的异数,若善加引导不难成为朝廷的擎天玉柱。于乔,还得你多多指点,毕竟老朽活不了几年了。”
“去去去,我跟他非亲非故,指点他作甚?”谢迁没好气地说。
马文升调侃道:“于乔以前不是总夸赞有个好孙女吗?我看不妨把孙女嫁过去,让他做你的孙女婿,那不就是你谢家人了?”
听到这个提议,谢迁一张老脸顿时变得阴沉可怕……谢恒奴小小年岁就喜欢沈溪,在他看来这是一个很大的污点。
“那小子,屁大一点儿就娶了妻子,难道让我孙女嫁过去当妾侍?”谢迁怒气冲冲地说道。
马文升点头:“于乔不再提此事,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倒是可惜了,若是于乔你能跟他结上姻亲,善加指点,倒是能为大明留下一位治世能臣……可惜啊可惜。”
谢迁听到这话,脸色越发难看……他何尝不想把小孙女堂堂正正嫁给沈溪?谢迁自己对沈溪也非常欣赏,本身是状元,还不是个只会死读书的书呆子,做事章法有度,文韬武略样样精通,而且眼光独到,对于边疆形势的把握无人能及……谢迁仔细想想,沈溪最大的缺点,同时也是他的优点,就是年岁太小了。
若年长个十岁八岁,有这样的造诣和成就,真的是无可挑剔,哪怕有点儿城府也没什么。
可一个刚满十五岁的少年郎就有这么多心机,以后真的能按照他们的构想,让这小子保得大明安稳吗?
“于乔贤弟之前曾为令孙女找婆家,如今可有着落?”马文升随口又问了一句。
谢迁摇头叹息:“那臭小子简直是木秀于林,其他世家子弟跟他一比便觉得庸俗不堪,哪怕不用他们中状元,这般年纪中个秀才,我也知足了。”
马文升听了不由哈哈大笑:“于乔,你想多了,就算京城家学渊源的名门子弟众多,但想十三四岁中秀才,也是凤毛麟角,就算真有这样的孩子,放在老夫身上,绝不敢把姑娘嫁过去。”
“为什么?”
谢迁突然有些糊涂了,不解地打量马文升。
“明摆着的事情,十三四岁就中秀才,想必心气也就高涨,家族诸多期望集于一身,压力肯定会无限大。但将来中举人,考进士,无不需要时间磨砺,有句话叫少时了了大未必佳指的便是这种情况,像沈溪那样一鼓作气冒出头的绝无仅有。如此一来,试问把姑娘嫁过去,能落得了好?”
马文升年老持重,他把事情想得很透彻。
年轻人,最重要的是有志向,至于有多少成就反倒不用太过在意。俗话说“莫欺少年穷”,如果真的是人才,经过一番刻苦努力后终有一天会出头,若是夫家那边对儿子的要求松一点,读书讲究劳逸结合,反倒会让嫁过去的姑娘有好日子过,不至于夜夜独守空闺。
嫁的是人,绝对不是什么功名,这是有着六七十年阅历的马文升对于婚姻生活的感悟。
谢迁想了想,不由点头,但他很快撇了撇嘴:“照你这么说,似乎是除了沈溪这小子没别人了,他科举之途早已走通,如今只管做官,而且为人能干,前途似锦……细细一琢磨,简直是无可挑剔!”
马文升笑着说道:“正是如此,若我自己有合适的孙女或者重孙女,倒是很愿意嫁过去……今天不过是跟于乔你谈谈心,千万别往心里去。”
谢迁此时终于知道马文升说这一番话的目的,其实就是变相地让他放宽心,把谢恒奴嫁给沈溪,名分上是低了一点,可对于沈溪未来的走向很有好处,如此一来沈溪就从一个“外人”,变成谢迁的孙女婿,谢迁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以长辈的身份管教沈溪,把沈溪往正道上带。
可谢迁怎么也不甘心,一个阁老的嫡传长孙女,需要给人做妾侍?被人知道他老脸都没了。
“等这小子真有本事再说吧!”
……
……
初六开市送穷,京城突然变得热闹起来。
跟地方上省城以及县府的集市不同,京城首善之地,过了初六之后基本家家店铺都会开张,连沈溪和谢韵儿办的狗皮膏药店也不例外。
狗皮膏药店开了有小半年时间,经过口碑的积累,膏药已逐渐为京城百姓接受。
膏药治病疗效显著,再加上药店不时举办一些促销活动,使得来这里购买狗皮膏药治病的人不少。这药店不卖别的,对市场没有形成太大的冲击,那些医馆和做药材生意的店铺也就不会刻意为难。
独门生意,而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意,往往是最好做的。
因为不需要跟别人竞争,短时期内也不怕别人把技术给偷走,可以慢慢积累和打开市场,随着传播越来越广,生意也会越来越好。相信再过几年,这门生意传播到北直隶乃至全国,足以让沈家大赚一笔。
《大明律》规定,四品以上的官员不能经商,沈溪目前只是从五品官,尚不受影响,但做生意多少会影响官声。
沈溪不会亲自照看膏药生意,反倒是周氏,终于找到自己的定位,直接拉着小玉去膏药店当掌柜,膏药店上下事情由她一人负责。
以前是给惠娘打工,现在情况不同,生意是家里的,赚多少钱都归自己所有。
事实上,膏药店目前赚的那点儿钱,周氏并没有放在眼里,她只是单纯地享受这种当家作主的感觉。
儿子不给她当家的机会,事情都交给谢韵儿处置,她只好在膏药店里逞威风。
以前膏药店明码标价,只需要在每种膏药下写明是治疗什么病症的,然后就什么都不管,只等人拿钱买膏药。而周氏当掌柜后,那些街坊的婆姨大为新奇,经常跑去跟周氏唠嗑,没过几天,人人都知道这膏药店其实是沈状元开的。
沈溪对此非常无语。
老娘来京城,对他来说没什么好处,只会给家里添乱,不过在这个以孝治国的时代,身为朝廷命官侍奉双亲是应该而且必须的,更何况弟妹如今也都逐渐长大,在京城他们能享受更好的教育,而沈溪自己也会帮到弟妹一些忙,让他们能够成材。
从初六开市,一直到上元灯节,是京城一年中最热闹的时候,尤其以上元灯节这一天为甚。
正月十四,沈溪带着林黛送走林恒。
林恒在京城停留不到二十天,就不得不返回延绥镇,林黛对兄长离开没什么感觉,可林恒对林黛却是依依不舍,一个早就没有牵挂无所顾忌之人,突然多了个妹妹,让他的情感变得脆弱了许多,同时添了一份责任。
京城的上元灯会主要是在东华门外,大约有两里长,从正月初八起,至十五达到,十七日结束,每晚花灯、烟火照耀通宵,鼓乐杂耍喧闹达旦。《帝城景物略》记述了东华门外的盛况,“贵贱相还,贫富相易贸,人物齐矣。妇人着白绫衫队而宵行。富者灯四夕,贫者灯一夕,又甚贫者无灯。”
就连皇宫里都会搭起牌楼,挂满花灯,这些灯以色纸、竹篾和竹丝扎骨架,糊上纸后,内燃香烛,藏烟火,摹仿妖魔鬼怪、花鸟虫鱼,堪称惟妙惟肖。
沈溪本来不想去,可周氏却非要去看看,说是怎么都得领略一下京城的热闹,沈溪便让熟悉京城环境的云伯陪同沈明钧夫妇一起去,喜欢热闹的林黛也想跟着,却被沈溪勒令留在家中。
沈溪并没有参加上元灯会的兴致,元宵节一过,他就要到东宫给朱厚照上课,负责教授的仍旧是廿一史,内容无非就是以前那些,十天有两天讲课,还有两天需要去詹事府坐班整理一下讲案,其余时间非常自由。
不过目前沈溪多兼了一样差事,那就是“日讲官”,若不去东宫给太子上课,可能要去文华殿或者华盖殿给皇帝、太子讲经,为此他还要精心做准备,以备不时之需,毕竟机会总是留给有心人的。
ps:第三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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