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4章 头姿法
“树下国史无前例第一次通过典章正式确定的头姿位置的正确方法,简称《头姿法》,又称《头姿正确位置法》,是这样的。
“树下小人国,所有臣民,不拘良庶,每天上午的七点一分一秒至上午十二点五十九五十九秒,总计六个小时时间,凡外出走路,都必须仰头朝天。
“每天下午的一点一分一秒至晚上的六点五十九五十九秒,也是总计六个小时时间,凡外出走路,都必须低头朝地。
“每天晚上的七点一分一秒至第二天早上的六点五十九五十九秒,总计十二个小时,凡外出走路,都必须保持平视,不准仰头朝天,亦不准低头看地。
“《头姿法》是第一部此类重要立法,刚才说的三种不同姿势,不同时段,是这个典章的主要内容,请树下国全体居民一体遵行。
“《头姿法》生效时间,就是从公布于众那个时间开始,一直到地老天荒!
“也就是说,开始的时间,就是现在!
“现在是什么时间?现在是树下国早上十点整,正是法典规定该仰头朝天头姿主导行为的时间,请大家全体都有,一律仰头朝天。
“再请大家两两为伍,互相帮助,矫正一下对方的头姿。
“具体仰头到什么样子,详细的法典有具体规定,就是仰头的角度一定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具体来讲,确切地说,就是以一个人的脑袋正面为例,前面的扬起角度,不得低于四十五度角;但是也不是角度越大越好,后面的角度,不得大于一百三十五度。
“具体执行这个典章,人人达到典章规定的要求,主要是依靠高度文明的树下国属民人人自觉,每天都要操练,尽快形成习惯。
“对那些少数害群之马,如何治理?
“典章规定,对它们采取民众监督、群众自纠的新型执法方式。
“简单地说,如果在外面的公共场所,有两个人出现,那么,这两个就是各自对方的执法者,无论哪一个人,看到谁头姿不符合那个时间段的要求,都可以进行执法、进行规定的惩罚。
“对违法的人给予惩罚,而对那个发现问题的人,它等于立了功劳,则予以奖赏。
“惩罚和奖励,有许多选项。
“而奖惩的基本原则,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也就是说,那个发现违法应该得奖的人,他的奖励出自那个违法之人的罚没收入。
“换句话说,它有一定的惩罚项目的决定权。
“结果就是,他希望得到什么样奖赏,就用什么样的惩罚从对方那里收取那种东西。
“这个收取的东西,既是对违法者的惩罚,同时,也是对执法者的奖赏。
“比如,有关法规给树下国男性属民一个权力,就是它可以选择它中意的女孩当它的配偶。
“这个选择权的顺序很重要,因为树下国根据先到先得原则,谁第一个选择那个女孩,那个女孩就自动归谁。
“任何一个男人的选择次序,都是根据各种因素确定下来的,使用一次以后自动作废。
“如果那个执法的人,想提高自己选择的次序,而那个违法的人依然有有效的选择权,那就可以用这个当作筹码。
“这样奖惩结束以后,那个被罚的人,择偶优先权就降低一级;而那个执法之人,就提高了一级。
“这样的变化,在实际择偶过程中,那个被惩罚的人,就可能失去它本来可以得到的如花似玉美娇娘。
“你说厉害不厉害?你说可怕不可怕?你说吓人不吓人?所以,你们千万别违法!
“这个以及很厉害了不是?但是这个只是轻微的一个,还有更严重的违法。
“聪明的人想必已经知道了,那就是没有按照法律要求摆正头姿!
“例如,上午时间你低头了;下午的时候你却仰头;晚上的时候,你没有平视,这三项的任何一种,都构成重罪!重罪的惩罚,就没有那么轻松,只有一下——砍头!
“这里的常识支持就是,你长个头,连头姿都摆不好,要头有何用?
“今后,这句话‘头姿摆不正,要头有何用’,要成为你们每一个人的座右铭!”
那些树下小人国属民,这个时候全都听得群情激愤,高呼:“头姿摆不正,要头有何用!”
有的人还演戏演全,自问自答:“砍掉算了!”
还有的更厉害,出了一个馊主意:“既然无用,快去自杀!”
那些高呼的人,除了那些一般属民,还有那些前来支援的小人部队,甚至国王花无蕊也在那里活跃地喊叫。
百里良骝一方的人,看着这个热闹的场景,都有些发呆。
大家一个共同的疑问就是,难道小人国的本质特征,至少是本质特征之一,就是只关注小事,不关注大事?
若非如此,那个头姿的事情,纯属个人的爱好,关卿何事?
你还煞有其事的交到议会讨论,花费了十年宝贵时间,还死了一百多人,有什么值得你们争得头破血流吗?
看不出来呀!
还有,你们这种无厘头的事情,原因搞就自己搞搞就得了,还形成了决议,变成了法典,在大庭广众之下,大肆宣扬,真的不知道羞耻二字吗?
哦,看来不是不知道,就是解释不同而已。
最最奇葩的是,还要对没有遵行《头姿法》的人采取残暴的镇压行为!
估计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头落地。
还有那个鼓励大家“自纠”,纯粹就是一个跳动群众斗群众嘛!
那就是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措施。
不知道是哪个昏庸的家伙提出来的这个没脑子的主意。
当然,也可能是个心思歹毒看不得别人好假冒为善家伙的手笔。
反正这个办法虽然算不得高明,却也达到了一定的高度。
而且绝对效果甚佳,因为在他们这些人所从来的后世,依然有不少地方流行这一套。
那个议会执行主席今天就是一个话痨,和那天主持议会开会的时候判若两人。
接着那个会议主席又介绍了那个低头低到什么程度,还有平视的时候,高低的限度。
因为现在不是后两种头姿必须遵循的那个时段,这两项头姿法,都没有进行现场表演。
也许树下国根本就不允许这样明明违背法律的表演。
因为这个时候还是上午,根据规定,凡是在公共场合被人看见的人之行动,都只能仰头看天。
别的事情那些人干什么,诸位小人可以自己确定,唯独脑袋的位置,必须按照规定来。
你说你表演的时候,不是脑袋朝天,而是低头或者平视,被人当场抓住了典型,予以严厉打击,挨打的活该,打人的人反而得到奖励,到哪儿说理去?
没有了现实模式后两种方式的脑袋摆放未知,那个议长总算结束了它的讲话,高高兴兴地去了。
可是,它万万没有想到,它刚刚转脸,就出事了!
事情发生在倩人族和算人族之间。
也就是最矮的小人国国民和最高的小人国国名之间。
其实大家要是自己扬自己的脑袋,也相安无事的一种局面。
坏就坏在那个互相监督上。
如果没有互相监督,多简单的一件事情,就是脑袋扬起四十五度角以上,齐活。
因为一般的人脑袋很能超过一百三十五度,人的脖子又不是长脖鹿水平。
这个互相监督,既然范围是所有小人国国名,重点肯定不是自己的族人。
倩人族没事监督自己人干嘛。
笋人族也是一样,平常还千方百计找那些倩人的茬,这个机会岂能放过?
当然就盯上了倩人族。
事有凑巧,倩人族的那个军容整齐的援军,正好和笋人族的一个规模相等的援军站在了相邻位置,正好互相看着对方不对眼。
这支笋人族的援军,虽然没有倩人族的那样训练有素,可是它们的优势是比倩人族的身材高大。
倩人的平均身高才一尺,而笋人的身高则有二尺!
二者真要打起来,笋人的身高正好弥补了它们军容上的差距。
可是,今天的场合不是打仗,而是遵行一个新颁发的《头姿法》,就不是比实力。
二者的关系是无互相监督,尽量发现对付的不守法行为,然后立刻予以处置。
如果趁这个机会,将敌人都给灭掉,至少灭掉大部分,岂不是人心大快?
即使是灭了一小部分,也是极为上算的事情。
于是,两家就张飞拿耗子——大眼瞪小眼地对视起来。
开始的时候,大家要都牢牢记住头姿法的原则要求,保持脑袋的角度不偏差;可是,当它们看到对方的眼光越来月凶恶的时候,就渐渐的晕了头。
其实,不是它们的目光凶恶度数发生了变化,而是开始的时候它们必须保证脑袋的角度正确,牵扯了不少精力。
一旦觉得头姿问题得到了解决,它们就全力以赴的用尽可能凶恶的眼光和对方对视了。
这对于倩人族的小人来说,没有什么问题,因为身材低,要想看比它们高一倍的笋人,必须仰视。
这个问题,它们平常都是视为奇耻大辱的,如果在一马平川的地方,它们都避免和那些笋人对视。
非对视不可的时候,它们就找到一个斜坡,首先占据一个制高点,然后在制造那些笋人来见它们的机会,以避免对那些笋人仇家的仰视。
那些笋人俯视这些倩人习惯成了自然,看到那些倩人对着它们仰视,还有写不服气的样子,不禁就鄙视起它们来。
加上刚才的一段时间调整,那个仰视头姿也算熟悉了,不过还是有些疲劳,因为它们身高,自然短练仰视的机会比较稀缺,这个时候有鄙视的需要,不知觉的就回归了自然,也就是以前的那个头姿,开始俯视那些倩人族小矮人。
这个偏离头姿法的动作,立刻就被那些倩人族发现。
有人就要叫喊,因为这样可以搬回一些对视上的颓势。
可是,那个领军的司令却立刻看出来一个难道的机会。
稍待片刻,有可能对面的这个笋人不对全面违法!
那个时候动手,岂不是讲这些人一网打尽?
那可是杀头的大罪!
所以,它不动声色,却暗暗给了它麾下的官兵一个手势,命令它们按兵不动!
与此同时,它一个威猛的眼神扫了过去,直接挑衅对方的最高长官。
它们两个也是老冤家老熟人,当然熟悉对方的一举一动。
笋人族那个军官当然不会服气,一个更加凶猛的眼神发射过来。
这个不但是对倩人族那个军官的回击,也是对他麾下的官兵的号令,让它们也跟着它一起发射目力攻击。
一霎时,笋人族的那些人全都极力瞪向倩人族军队那些对手。
当然,也都从仰视,变成了俯视,否则,那些费劲发出的目力,岂不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它们当然会对准目标,今天打定主意一瞪定乾坤!
那个倩人族指挥官,一看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当然要紧紧抓住!
当下大呼一声:“笋人族对面全军违背了头姿法,在应该仰头的时间里,却让它们的脑袋出现俯视姿态,按律该杀!弟兄们,维护国法,是我等军人职责,可我杀!”
它的呼声声震全场,场上的所有人都想那个违反头姿法的部队看去。
一看之下,果然如此!
那只笋人的整个部队所有人都在瞪视着对面的倩人族小人部队。
这就不言自明了。
它们不把头保持俯视状态根本就无法瞪视目标。
事实俱在不可抵赖,而且证据确凿有目共睹,这个违反头姿法可以算作特别严重,而且规模极为巨大,不果断处理绝对不行。
当下,所有人都是一声大吼:“头姿摆不正,留头有何用,那支违令的军队,全都杀死!”
众人都没有想到,刚才大家振臂高呼的一个座右铭,马上就用上了,而且自己还有机会加入了判决。
因为这个时候,喊出这句话的除了那些平民百姓,还有国王以及它的大臣,那些刚刚通过这个头姿法的议会成员,所以是一个全民决定。
即使那些笋人族的元老们,也不得不随声附和,须知树下国是有很严厉的连坐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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