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安之乐之


姚家两位嫂嫂听说姚殊想卖胭脂,霎时都愣住了!

        自家小姑子有这个技能?她们可都没听过。

        姚家两嫂嫂只当小姑子在异想天开,纷纷没有放在心上,可也不忍打击小姑子的积极性。

        大嫂委婉问:“阿殊会做胭脂?以前怎么没听过?”

        姚殊没看到大嫂眼中的不忍,拉着大儿子继续往前走,点头,随口扯道:“大嫂忘了?昔日祖父收集了许多杂书,我看到里面就有一本专门讲如何制胭脂的。”

        原身是识字的,后又因着姚母担心她坐月子的时候无聊,便给她拿了许多书看。

        姚殊在现代创了自己的护肤、化妆品牌公司,虽说没来得及走上国际,但也是小赚一笔。

        作为老板,自制化妆品和护肤品那都是小case。

        之所以选择从胭脂做起,首先是观察这里的人对胭脂的供应量还是很大的,其次她没本金,更不清楚,古代人对她做的护肤品感不感兴趣。

        至于那些古书里面真的有做胭脂的?当然没有!

        可姚家祖上毕竟是读书人,读书的爱好也一直保留着,闲书也有几箱子,各种趣闻轶事等都收录其中。

        姚殊这么说,根本没人怀疑。

        “哎呦,还是我们阿殊厉害!”

        大嫂倒是没想到姚殊会记下书中的内容,还准备费心去研究,边拉起小姑子的手,边对旁边的二弟妹叹道,“瞧瞧,以后咱们这小姑子可了不得。”

        二嫂怀里抱着二宝,闻言也笑道:“是呢!她二哥别看一般时候不正经,但闲下来无事也爱看书,更爱买书。改日阿殊若是想看,便让你二哥给你送书去!”

        姚殊点头,冲着二嫂感激一笑,“那先谢过二位嫂嫂了。”

        说完,她佯装八卦的问:“二位嫂嫂,你们有想过和我阿娘、阿爹分家吗?”

        燕国这边对分家也没那么多要求,只要一家子想分家,上报里正或者族内有威望的人,便能分家。

        嗯,她觉得问的太直白,怕误会,赶紧解释,“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知道两位嫂嫂是镇上数一数二的富家子女,住的都是高门大院,如今在村子里,出入不方便不说,住的也没之前好。就是纯好奇!毕竟,我那大哥、二哥都有本事赚银子,定不会委屈自家人。”

        姚家两位嫂嫂嫁进来的时候,姚殊性子偏冷不说,也没眼前这人可人,交集不多,更别说,两人会和小姑子说这种话题。

        姚大嫂全名苗娟,家中卖的是成衣,和姚家的布店是合作关系,她一眼就看中了爽朗性格,脑子灵光且模样周正的姚峰。

        姚大嫂回忆了下,笑道:“自你大哥跟着阿爹去了几趟我家中,我便对他欢喜,嫁过来后,公婆也是极好的。我自然不会有分家那个想法。”

        姚二嫂的性格大咧咧很多,“我被你二哥救过,他很好,我哪会就想:我向薇要是嫁给他不管吃什么苦都愿意。再者,我家中打听过,姚家祖辈做过官,后因无心朝堂辞官,人品并不坏。”

        姚大嫂附和点头,“况且,咱们燕国的读书人,对住的地方随心所欲,咱们姚家在姚家村是大户,住的个顶个的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没什么不满足。”

        姚殊听大嫂这么一解释,霎时想到一句诗,‘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姚父之所以不搬,怕也是刘禹锡的心态,安之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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