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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情话


  文臻向来进入厨房便如进了自己的王国,锅碗瓢盆便是最熟悉的臣,充满了自如和亲切感,当下就在老头的厨房里纵横捭阖,老头也不理这两人,扶着门框进门,把正房门一关,也不知道在干什么。但不一会儿,当厨房第一缕香气开始传出来,安静的正房便响起了脚步声,又过一会,老头探出头来看看厨房,再过一会儿,他把房门关更紧了,帘子也拉上了。

  文臻也不理会,不多时,便在庭院里的桌子上摆出一桌子的菜色来。

  不过就地取材,一道萝卜干炒腊肉,腊肉透明微卷,萝卜干香脆微辣。腊肉油重,萝卜干正好吸油,中和了肥肉的微微的腻,透出热烈的香。

  一道炸酥肉。肉成五花,加各种作料腌制后裹入蛋液搅拌油炸,说起来简单,但是作料的选择和搭配属于文臻独家,而那蛋又是吃山里草籽的走地鸡所生,芳香鲜美,炸出来的肉金黄脆翘,酥松无渣,香润适口。附近小河里新捞出来的河虾,个头虽然小,却鲜活透明,生吃都有鲜甜味,配上今日刚采的滋味浓厚的菌菇,和新点的水嫩豆腐。一道菌菇虾仁豆腐煲美味天成。顺手还用剩余的虾肉猪肉菌菇配上作料做了虾肉菌菇盏,选择伞面肥大的菌菇,去掉根茎,只留伞盖,放入虾肉猪肉糊,入锅蒸。一口一个。菌菇带着山间野味的自然香气,鲜美滑嫩,而虾肉混合的效果是肉馅弹牙又多汁,这道菜油盐都少用,最富自然之美。

  汤是山间杂鱼汤,汤色乳白,微微飘一点金黄的油花。

  饭刚刚端上桌,方老头屋子的窗户打开了,却没有人出现。

  唐羡之笑着要去邀请,文臻拦住他。找了一个托盘,一个大碟子,每样菜都放上一点,端到窗下,笑道:“吃饭唻。”

  里头吭哧吭哧几声,老头探头出来,似乎想要拒绝,但看文臻一脸诚挚,笑容烂漫,忍不住叫人想到这是个老实孩子,八成把先前那句气话都给忘记了,何必自己还记着,和这馋虫硬抗。

  于是也便吃了。

  吃着不够,也上桌了。

  吃完一抹嘴,还没来得及说话,文臻摊开手,“承惠白银二千两。多谢。”

  老头惊诧得沾油的帕子都擦眼睛上了。

  “你吃的东西是我的!”

  “所以我付钱了呀。”文臻笑,“但是菜是我烧的。那自然也要付钱。我是御厨,是专门烧菜给皇帝吃的,皇帝也就吃你今天的菜。我的手艺,千金不换,要价二千两,那还是友情价。”

  老头愤然将筷子一丢,“是你叫我吃的!”

  “俺们皇宫厨师做完菜要祭厨神,刚才只是我在祭祀厨神而已。”文臻满嘴跑火车,“哎呀我也没想到,您老说不吃我的猪食的。没想到您居然这么肯委屈自己,您都来了,我总不能把主人驱赶下桌是不是?”

  “没钱!奸诈!你们滚!”

  “好啊好啊,那请把三万两归还谢谢。”

  “三万两没有!两千两也没有!”

  “那两千两便作为方老先生为我诊治的诊金。”文臻接得飞快,“唐家那个救一命的机会还是先不用了吧。”

  唐羡之一直微笑看着,此刻眼神微微一黯。

  文臻就当没看见,她费心做菜,要的就是不欠唐羡之的情。

  唐家的情不能欠,她要的是自由和清净。

  老头骂骂咧咧站起身,大步走回室内,一边把门猛地一摔,一边吼,“还不进来!”

  文臻一边想这货脾气这么坏是怎么保养得那么好的,一边笑嘻嘻地进去了。

  “哎呀方老先生别生气,您要是帮我治好了,我给您再免费烧十顿!”

  方老头给她把脉,他一旦进入诊病状态,先前的那种暴躁、吝啬、冷漠情态都不见了,眉峰微聚,目光犀利,竟生几分威严之感。

  闻言他冷笑一声,移开手,“没那个福气吃你的菜!”

  暴躁的老头又回来了,文臻心却微微一沉。

  听话听音,脾气大多半是高人,高人也暗示了他治不好。

  方老头已经开始收拾他的药箱,取出一根金针,道:“虽然你注定短命,但是昨夜你吃了些亏,却又因祸得福,到了冲关关口,如今只差一步,老夫便出手一回。”

  文臻一看金针就头大,正想说你老能不能换一个道具,不防那老头话才说了一半,就一根针扎在她颈后。

  这一根针来得突然,扎得她猛地一跳,只觉得一阵难以言喻的剧痛如闪电一般自胸臆而上,穿过肩井,然后在整个右上肢部位炸开,她禁不住“啊”地一声大叫,一瞬间险些以为自己半边身体都被炸没了。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可怕,她脑中一片混沌,眼前黑黑白白一片,呼啦一下一片浓雾卷来,再呼啦一下没去,有一瞬间她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升天了,还在迷迷糊糊地想,这特么的是天堂还是地狱呢,不过也不要紧,天堂的话能碰见君珂,地狱的话大概率碰见景横波,太史阑有一半的概率……

  “文臻!文臻!”

  熟悉的声音拉回神智,她缓缓回魂,一眼看见的是唐羡之的脸,仙子现在看起来不大仙,眼神微微焦灼,文臻素来觉得他多面,但无论是什么面孔,他的眼神从来都是恒定如深水又微带几分亲切笑意,这一刻的焦灼,竟让她陌生到差点没认出他来。

  随即她发现自己栽在地上,躺在唐羡之怀里,但她也没法做到一骨碌爬起来以避嫌——做得到她也不做,她得敬业,答应扮演好未婚妻角色,就得大体上过得去,总不能和自己的前途和钱财做对。

  再说半边身体还是木的,硬生生疼木了,那感觉太可怕,想来瞬间死亡也不过这样,她不太愿意回想。

  忽然想起之前听说过一个脾气古怪不愿奉召入宫的渭城名医,想必就是这老家伙。齐云深也说过这人有一手炼化体内隐患的功夫,大抵就是这一手,文臻本来动心,此刻却根本不愿意去学了,别针还没化,人先痛死了。

  方老头在收拾他的金针,金针上凝着一缕乌血,他爱惜地擦了又擦,泡进药水里,对手术工具的态度比对人好多了。

  听见文臻的动静,他头也不回地道:“你先前不知道经历了什么,体内有两根针处于将化未化状态,老夫心善,帮你一把,你就不用谢我了。”

  唐羡之把文臻扶起来,想说什么没说,文臻缓过一口气,才笑道:“问老先生一个问题。”

  老头爱理不理地唔了一声,还是没有回身。

  “其实你有更多温和的手段可以化这两根针的是吧?”文臻道,“只是你心情不好,选择了最为酷烈的一种是吧?”

  “这种最快,最没后患!”老头振振有词。

  “也最容易死人是吧?”文臻还是笑眯眯。

  “也不至于啦——”老头声气略弱了点。

  “哦。”文臻点点头,一边由唐羡之扶着向外走,一边诚恳地道,“既然老先生帮了我这么大忙,我怎么好意思仅仅以一餐饭回报。老先生记得按时查收我的礼物哦。”

  “饭怎么了?!”老头霍然回身,目光灼灼盯着文臻。

  “也不至于啦——”文臻一边扶着门框走出去,一边懒洋洋挥挥手,“老先生你要不要猜猜我做的饭为什么那么好吃?比如那个萝卜怎么能又嫩又脆?酥肉除了裹了蛋液还裹了什么?鱼汤为何色呈乳白?豆腐怎么就能嫩到那个程度……啊,这是一门很深的学问,老先生您得好好想想,想的时候务必专心,要节食远离油腻荤腥,不能睡太沉,不可以喝茶喝酒,不可以迈大步,不可以洗澡洗头,如此才能快点想到答案哦。”

  老头眉头耸动,看样子想追出来揪住文臻问个清楚,刚迈开大步又硬生生止住,扶住门框硬邦邦地道:“瞎编乱弹,想骗住老夫,做梦!”

  “是呀是呀,就是骗你的呀,千万别信,快来追我。”文臻笑吟吟挥手。

  但直到她上了马车,那方老头也没追过来。

  文臻进了马车,舒舒服服躺了,唐羡之对外看了一眼,笑道:“你就是骗他的吧?”

  “对。我之前还指望他帮我看病,怎么可能在饭里下毒。但是要说他完全没中招,那也不对,多少要给个惩戒的。”

  “让我猜猜,你方才扶的门框,留下了东西了吧?”

  “哈哈还是你聪明。是,我发现他腿脚似乎不是太好,或者是以前受过伤后来好了,却留下了习惯,喜欢到哪都扶一扶,所以我刚才扶门框手抬得比较高,我算过老头的身高,等会他下意识一扶,他手上的热度会把那里留下的很易融的药物融化,化入皮肤,这东西无色无味,他是洗不掉的。只要他在活动就没事,但是到了夜间躺下不动了,有些可爱的小家伙就会来找他了,但凡他只要被咬上一口,青紫红肿疼痛是免不了的。但凡他只要被咬一口,就会相信我刚才说的话……哈哈,然而他却怎么都发现不了问题出在哪里,然后他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敢睡沉,不敢吃肉喝酒喝茶,不敢洗澡不敢跑……相信我,这比真的中毒还痛苦。”

  唐羡之毫不意外地听着,一边也笑,道:“确实,毫无人生乐趣了啊。方老估计得过一阵这种美妙日子了。”

  “你要是觉得太过分了你尽管和他说明,我就出个气罢了。”

  “那又何必呢。轻轻松松拿我三万两,也该给点找头。”唐羡之笑得也有几分狐狸样儿。

  “看样子你和他关系并不怎么样。”

  “老方头就是这样。六亲不认。要说关系,他和诸世家都很熟悉,和我们祖辈就有交往。你也知道,这样的人,向为豪强重视。只是他性格暴躁冷漠,不讲人情只认钱,如此也好,交易得清净。只是这老家伙,爱钱太过就没了操守,不管对方是什么人,有钱就出手,出手还看心情,很多人给他治完病都不想找他第二次。我瞧你入水后气色很不好,估计留下了隐患,想着正好经过此地,便带你来瞧瞧。给了他最高一档的酬金,没想到他还是这般随心所欲。”

  “那是因为他想把孙女嫁给你,迁怒于我吧?”文臻随口调笑。

  原以为唐羡之要支吾以对或者开玩笑打岔过去,谁知道他正色道:“当初就没应过,如今更不可能了。我有未婚妻了。”

  文臻一怔,心想这个话题真不太美妙,以后还是少涉及得好,便装困倦,想要干脆睡遁。

  唐羡之却道:“还未到睡觉时辰,现在打盹,等会儿走了困。”说着亲手剥了一颗陈皮甘草糖给她,文臻倒不好意思了,便接了在手里,一边慢慢品那酸酸甜甜滋味,一边听唐羡之闲聊。

  唐羡之的情商她是早就领教过的,上到皇帝老子,下到菜市场大妈,就没有他不能聊聊不好的,标准的雅俗共赏双商完美。她做好了做捧哏的准备,唐羡之却对着那陈皮甘草糖出了会神,忽然一拉小桌抽屉,就见那抽屉里分成好多格子,格子里面各种东西,零食、小玩意、纸笔、最里面还有一个制作精美的卷轴。

  文臻见了便笑,但也不以为奇,以为是唐羡之为她准备好的。这段时间她已经习惯了唐羡之各种体贴细致的照顾,经常感叹多亏自己心志坚毅,否则分分钟也就倒戈了。

  唐羡之却对她笑,似猜到她想的是什么,道:“但凡我的马车,都有这样一个抽屉,抽屉里放着各种好东西。你会不会觉得有些奇怪?我们这样的大家子弟,居然也可以这样玩物丧志。”

  文臻笑着点点头,她确实有些奇怪,唐羡之的学识涉猎,实在太广泛了些,他这样高门深院的门阀继承人,有些东西本不该是他能接触到的。

  “我三岁启蒙,四岁学音律,五岁学诗,同时开始习武,我的功课满满,都是些大家族子弟必须要会的东西,除此之外,高墙外的人和事,都和我没有关系。”

  “在一起学的还有我很多兄弟姐妹,时日久了,大家都很厌倦这样的生活,都想着溜出去玩。我们唐家有个习惯,每日就学之后,要写日常。就是记录自己一天言行和所见所学所得。这只是培养唐家子弟学会多思的一种方法,父母夫子一般都不看那个。兄弟姐妹们中,比较勤奋好学的,就写文章;比较调皮贪玩的,就流水般记录一日所见所闻,有些人干脆就不写。”

  文臻听出了兴趣,心想这不是写日记吗?小唐羡之这样的人,会写怎样的日记?

  “你猜我是哪一种?”唐羡之忽然笑问她。

  “我猜呀。”文臻慢吞吞地答,“你哪种都不是,你肯定不会白写。”

  唐羡之忽然不说话了,只凝视着文臻,他的目光太过深切,以至于文臻连糖怎么吃都差点忘记,尴尬地坐直了身体,呵呵一笑道:“瞎猜,瞎猜而已。”

  唐羡之摇摇头,轻声道:“你看似无心,其实是个最剔透最明白的人啊……说回那个笔记。我每天都写,第一天,我写,夫子今日授课声音嘶哑,精神困倦,想来一定起了大早,我定然要好好读书,不辜负夫子的辛苦。第二日,我写,不管我起多早,娘都给我准备好了点心热茶,娘每晚睡得还比我迟。这些事情丫鬟做便可以了,娘非要亲自做,我真担心她的身体。第三日,我写,爹很晚了还在书房,我什么时候可以长大帮爹分忧?”

  文臻噗一声笑出来,指着唐羡之大笑,“奸诈!”

  “我将这笔记藏在很隐蔽的地方,只有我的贴身小厮知道,并且我逼他发誓绝不告诉任何人。他应该是没有破誓,不过自此,爹娘夫子,待我一日比一日亲切和善。每日见我,那眼神里的喜爱,常令兄弟姐妹们吃味。”唐羡之对她眨了眨眼,“后来慢慢地,我便在笔记里写,今日读了多少书,感觉很是疲惫,脑子锈住了一般,如果能有机会多见识风土人情,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想来学识定然更有进益。爹娘也就可以少为我操心些。然后没几日,爹娘就同意我短期游学。再后来,我会在笔记里写,最近胃口不佳,若有一口孙麻子家的火酥肉吃,想来定然很欢喜,只是爹娘想必不喜欢我吃那些,还是不要惹他们不快的好。第二天,桌上保准有火酥肉。”

  文臻已经笑得快要噎住,不住打嗝,她用手背捂住嘴,只露出一双乌黑的眸子滴溜溜转,满眼都是笑意。

  唐羡之伸手给她拍背,脸上表情居然还是一本正经,“这本笔记写了大抵有一两年吧,我因此得了很多好东西,也得了诸兄弟间最多的宠爱和自由。这大抵也成了我们唐家的一个谜——唐羡之自幼也不过平平,是何以忽然得到所有长辈的宠爱的?”

  “你这样的人,如果也算平平。”文臻笑指着他,“那你们唐家,真的就太可怕了。”

  这不是取巧。唐刺史也未必真的就被骗了,只是四五岁就有这种心智,唐羡之不成为继承人,谁能成为继承人?

  她觉得有意思,摊着手乐,手心里,忽然被搁上了一样东西。

  就是那个精致的卷轴。

  “后来,我不再写笔记,虽然父母永远愿意这样被我索取,但那只是因为他们在乎我,我自己应该有所节制。只是我习惯为自己留下这样一卷册子,算是个小小纪念。有心事的时候,我也会写上几笔。”

  文臻受到惊吓,以为这是唐羡之的心情日记,这玩意她可不敢接,她又不是他妈,他要在册子里写:今日心情甚好,文臻将成为我的新娘,我希望她能给我生三个孩子。

  她可成全不了。

  这么有意思的记载着童年美好的东西,还是不要给她糟蹋了吧。

  她掌成虎爪,要把这玩意不动声色推回,唐羡之却道:“这是空白的。”

  文臻:“?”

  “这个册子,给你写。”唐羡之看进她眼眸,认真地道,“有什么愿望,想什么要求,写在上面。相信我,会有在乎的人,去完成你的一切愿景。”

  文臻的手顿了顿。

  有那么一瞬间,她想,多么美好的故事,多么美好的场景,多么美好的誓言。

  可惜一切都很美好,一切都对了,唯独人错了。

  然而再把心里的那个人往这场景对话上套,又觉得真特么的违和。

  此刻一室融融春,相对红泥小火炉,对面的人容颜如仙笑意似春风,说出口的话语比那流动的眼波还动人。

  可她是个冷心冷骨的笑面魔王,不配这人间的莺飞柳乱四月春。

  她笑,掂了掂册子,一边收起,一边认真地道:“你是希望我喊你爸爸么?”

  唐羡之:“……”

  片刻之后,他竟然笑了,道:“也不妨像父亲一样地照顾你。”

  ------题外话------

  别嫌少。因为今天本来应该断更的。我这人一向说话算话。

  昨天一天为个破事折腾一个字都没写。

  是我没忍心,还是把存稿君拉出来割肉了。

  看在我这么善良可爱天真萌的份上,大家伙儿难道不应该气吞山河地拍张票到我面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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