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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野物


百余护卫前后保护着一辆马车离开冀州军大营,顺着官道往大概二十几里外的县城出发,这里其实已经算是大楚北疆,不过却不是人们经常提起的那个北疆。

百姓们最熟知的北疆,是幽州往东北,尤其是蓟州那一线,连年征战的地方。

信州,代州,易州,这一线都在燕山南,燕山就是一道天然的屏障,将塞北草原和中原江山隔开。

草原上的人要想入关,在这一线优先走的是代州那边的带阳关,代州也就有了冀州之内最大的一座边市,大批的草原商人会到代州交换货物。

相对来说,信州这边来的草原商人就少的多了,因为路不好走,虽然也有一座边关可以通行,但要穿过的那条山峡比较狭窄崎岖,而且还经常有山匪出没,谁也不愿冒险。

这次草原上戈琴部的人和武亲王联络打算用战马换粮草,之所以选择在信州见面,也是因为这条路走的人少,不容易被察觉到。

戈琴部的人,不想被其他部族知道他们已经难以度日。

当初徐驱虏出燕山,换回来数十年太平无事,可是随着大楚王朝的统治力越来越低,草原上诸多部族其实都已经不再听从楚国朝廷调遣分派。

原本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战马贡献给朝廷,朝廷再分配给诸卫府兵,数量不足,楚朝廷会以不低的价格从草原上购入战马。

时至今日,楚朝廷的政令到地方上都没有人听,十三州节度使个个都在截留每年的钱粮税款,朝廷又能怎么样?

连近处的朝廷都已经管不了,更别说千山万水外的茫茫草原。

如今草原上实力最强大的部族叫做铁鹤部,弓马娴熟可披甲上阵者数十万,连续三年征战,灭掉了大大小小十几个部族,余者皆臣服在铁鹤部铁骑战刀之下。

戈琴部也是臣服者之一,虽然说起来部族实力不算小,若全力一战,号召十万骑兵不是问题,但也不敢和铁鹤部正面对抗,好在铁鹤部那般狂傲也暂时没打算与戈琴部有冲突。

铁鹤部不想打实力比较强大的部族,他们的策略简单之极,对于小部族,尤其是不听话的小部族,那就灭了,对于不好打的大部族,那就拉拢。

铁鹤部发起组成了草原诸部联盟,铁鹤部是发起者而且实力最强,所以是联盟的盟主部族,戈琴部,扶鹿部这两个实力稍弱的部族为联盟的副盟主。

铁鹤部的战旗上是一只红色飞鹤,飞鹤也是他们的图腾,戈琴部信奉狼神,他们的战旗上是一只狼头,扶鹿部的图腾是五色神鹿,战旗上是一对鹿角。

三个大部族下,还有上百个小部族分别依附。

所以这个草原部族联盟,又被称之为鹤狼鹿。

按理说,在没有绝对把握之前,铁鹤部是不会对戈琴部这样的大部族动手,可是最近这段日子戈琴部遭受天灾,一把火烧光了草场,牛羊没有过冬的粮草,一旦不能解决,部族就会面临灭顶之灾。

这灭顶之灾不是因为没有粮草而被饿死,牛羊会被饿死人最起码能撑过这个冬天。

这灭顶之灾,是铁鹤部绝对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如今草原上这局面,戈琴部和扶鹿部走的比较亲近,两族联手对抗铁鹤。

然而自从逢灾之后,有消息说,铁鹤部一直都在打听戈琴部的损失,并且不断派遣使者去扶鹿部,不出意外的话,铁鹤部用的还是老套路,与扶鹿部商量着联手灭掉戈琴,平分戈琴。

如果扶鹿部上当的话,那么铁鹤部就只剩下一个扶鹿部勉强算是他的对手了,铁鹤还有什么可担忧的?

戈琴部的埃斤蛰泰才不会把部族命运交给别人,不能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扶鹿部拒绝铁鹤部上。

所以他才会派人联络武亲王,打算用大批的战马换取粮草,只要有了粮草,度过这个寒冬,明年开春,一场大火之后留下的草灰,会让新的牧草更加茁壮丰美。

这一路上李丢丢和夏侯琢研究着草原上的形势,反正也是闲着无聊,聊着聊着就从草原聊到了北疆这一线的风土人情。

“以前周朝的时候,这里还不是边塞,冀州都被北方部族抢走过,霸占了上百年,还是大楚立国之后抢回来的。”

夏侯琢看着马车外边,有些感慨的说道:“大楚立国之后,在信州这一带打造了九星一线。”

李丢丢好奇的问道:“什么叫九星一线?”

夏侯琢道:“九星,指的是九座县城,一字排开,连成一条线,这就是大楚的边疆线,那时候冀州这个地方连年征战,人都已经打空了,全都是荒地。”

“大楚太祖皇帝陛下,下旨从各地抽调百姓补充到冀州这边来,从各地迁过来的百姓能有百万之众,后来逐渐繁衍生息,才有了现在冀州繁华......”

说到繁华两个字,夏侯琢叹了口气。

繁华已成过往,现在又是满目疮痍。

他停顿了一下后继续说道:“当初这九座县城,是太祖皇帝按照禅宗九字真言命名,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每一个字就是一个县的县名。”

李丢丢觉得这很酷啊。

夏侯琢继续说道:“咱们现在要去的,就是九星一线之中的一座县城,不过现在已经没有九星一线了......大将军徐驱虏平定北方叛乱之前,九座县城有一多半被草原骑兵攻破,九县到现在只存其四。”

“这九个县,城破的地方,百姓就逃到别的县城避难,说实话,朝廷懒政,虽然九县不全,可是朝廷那边一直没有更改,直到前些年朝廷才有政令,正式把九县合并为现在的四个县。”

李丢丢道:“想不到你如此博学多闻。”

夏侯琢得意的笑了笑,他指向前边:“咱们要去的地方原本叫做列县,后来并入一个前县,现在这县域名为前列县。”

李丢丢:“名字挺好听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听起来很雄壮的感觉。”

二十几里路走了半日,反正也不着急,羽亲王的意思是,这两日军营里可能会有大事,他担心会有什么意外,万一戈琴部的人突然变卦就没准真的打起来,所以让夏侯琢去前列县那边住上两日。

前列县的县城规模不小,如今县城内常住人口也有数万,靠近边关,虽然不似代州那边那么繁华,但也有一些草原上的行商在这里做生意。

这里最常见的就是各种山货,比如琳琅满目的干果,其中一大部分李丢丢都没有见过,满眼都是这是个什么那又是个什么的好奇。

夏侯琢豪气,李丢丢看到什么表现出疑惑的样子,他就让人买些来尝尝。

除了大量的干果之外就是各种野兽的皮子,燕山多野物,不少猎人以此为生。

不过夏侯琢说,那些看起来极为珍贵的整张皮,其实很多都是拼接起来的,能骗一个是一个。

包括那些卖干果的小贩也一样,价格跟你说的很便宜,可是称不准,你买一斤干果,到手里的能有六两就算不错。

不仅仅是卖死物的,还有卖活物的,前列县里有一整个市场都是卖活物的,李丢丢没见过的那些山中野兽,在这能看到个七七八八。

“这是什么?”

李丢丢好奇的指着一个一个笼子里的鸟问道。

那商人见有客人到,连忙起身介绍道:“这位公子,这猛禽名为隼,这是一只幼隼,这东西可厉害了,遨游九天之上,你看着个头不是特别大,可没有什么是它的对手,最凶不过。”

李丢丢看向夏侯琢,夏侯琢也仔细看了看那鸟,他点了点头道:“瞧着像是隼,不过我也没见过,也是听说。”

商人道:“这个是猎户在山中蹲了十余日才捕到的,本想抓那只大的,结果失手,大的死了,没想到窝里还有两只小的,其中一只也死了,只余这一只,公子若喜欢,低价卖给你。”

李丢丢瞧着喜欢,他看向夏侯琢,夏侯琢摇摇头道:“这种幼鸟基本养不活,你从现在开始养,就算养大了也没了野性,不会狩猎,买来无用。”

李丢丢噢了,可却是喜欢,这小东西看着有些奶气,但那是假象,在那眼神之后藏着一种警惕,一种凶厉,那是天生的狩猎者才有的凶厉。

“多少钱?”

李丢丢问。

商人连忙说道:“只需二十两,与公子有眼缘,便宜卖给公子。”

李丢丢就笑了。

夏侯琢哼了一声道:“这东西你自己留着玩吧。”

那商人觉得气不过,一脸认真的说道:“我这东西没出手,两位公子是以为卖不掉?我只是不想折损了它的价值,这可是矛隼,我卖的便宜了对不起矛隼这个名字!”

李丢丢道:“你说的在理,但我买不起。”

夏侯琢道:“我不一样,我买得起但我不想买。”

商人也懒得再说什么,心说这两个不识货的,这也就是个小矛隼,若是大的,拿到冀州城或是都城那样的大地方卖,千金难买。

李丢丢本已经走出去几步,又回头问:“可以砍砍价吗?”

商人连忙回答道:“价格总是可以商量的,我若是一口价说死,那也不是生意人,公子你觉得你可以出多少?”

李丢丢身处一根手指,商人摇头:“十两太低了,不能卖。”

李丢丢讪讪笑了笑道:“我本想说的是一两。”

商人眼睛都瞪大了:“闹呢!”

夏侯琢压低声音对李丢丢说道:“那东西他自己养不起,需每日都喂鲜肉,他本身也没时间去熬,你若是真想要的话,大概十五两应该能买,我买了送你。”

李丢丢摇头道:“十五两买它?能买多少肉了!”

夏侯琢叹道:“你以为养它很容易?这东西,一个月所需开销,比十户二十户普通人家的生活所用还要大。”

李丢丢嘴巴都张大了,一脸惊愕的说道:“养?我不是想养啊,我是想吃......”

夏侯琢嘴角抽了抽。

“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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