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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六章 玉宁师尊的劝诫


  傍晚的时候,袁峰他们几个结伴过来找沈云。

  “贤弟,下午的事,我们都听说了。”袁峰开门见山,“那个李长安实在是太不象话了。”

  “他就是一条疯狗!”

  “简直是血口喷人。”

  陈龙等人也是义愤填膺,扬言要去锤他一顿。

  沈云笑道:“我只听说过狗咬人,没有听说过人咬狗。他只是想借机出名而已。小人行径,理他做甚!”摆摆手,“至于那些无聊的流言,清者自清,不提也罢。”

  袁峰点头赞道:“贤弟如此胸襟,愚兄佩服。”

  一旁,陈虎望着沈云,目光流转。

  从此以后,有关沈云是贝大帅外孙的流言,无人再提及。而李长安求仁得仁,确实因此而一举成名不说,还得了一个“李疯狗”的名号。

  李长安自然是恨沈云入骨,一心想着狠狠的报复回去。

  刘雨星看出了苗头,第一时间严厉警告,叫他少生是非,莫因为一个沈云而开罪了大帅府,招来灭门大祸。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们就在他旁边住着,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你怕以后还找不到机会往死里收拾他。”他恨铁不成钢的戳了戳李长安的脑门,“你呀你,总是什么事都挂在嘴边。这次,吃了这么大的亏,还没长记性么?”

  李长安从小就最听他的劝,闻言,隐忍不发。

  放完假,药院开了第二门武学课。这次是拳术课。讲课的师尊也是武院的,姓钱,是位高级武师。

  若是在其他的武馆,钱师尊的资历也是足以亮瞎人的眼。然而,货比货扔。有玉宁师尊良玉在前,他立马被衬成了土狗。是以,看到开讲通告后,就有两成的弟子表示不会去听讲。

  而第一次开讲后,去了的弟子里又有近四成的,私底下表示很失望:

  首先,钱师尊是个年过四旬的中年汉子,长着一把大胡子,黑着脸坐在亭子里,猛一看,还以为是跟尊铁塔。完全没有颜值可言。

  再有,他教的劲风拳如其名,刚劲威猛。和紫云剑法相比,招式太过简单粗陋,跟风度之类的,完全不搭边。

  于是,隔一天的第二次开讲,只有不到五成的弟子到场。

  沈云也觉得劲风拳只能算是入门拳法,比五步打稍胜一筹,却根本不能与金刚拳相比。不过,按苏老三的说法,劲风拳也是走的阳刚路线,与他的武路相合

  反正,按照药院的规定,每个弟子必须选一门武学课。是以,他决定,就选这门劲风拳了。

  第二次开讲之后,钱师尊也发布了“拳术考试任务”。

  待他离开后,当场有一大半弟子表示不会去领任务。

  袁峰问沈云:“贤弟,你呢?”

  “这门拳法看着简单,应该容易学会。”沈云笑道,“我积的任务值也足够,想试一试。”

  旁边,陈龙瞪大眼睛,惊呼:“不会吧。你学武就是为了完成任务吗?不能没点别的追求?这么粗陋的招式,换成我,都不好意思在人前使出来。一出手,就跟个屠夫……”

  袁峰用胳膊肘撞了他一下,看向四周:“小声点儿。”

  还好,周边的弟子们也和他们一样,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讨论得正起劲儿。

  陈龙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飞快的吐了吐舌头:“反正,我是不会选修劲风拳。”

  洪天宝等人也表示没有兴趣。当然,他们的借口是,已经选了剑术课,再学拳术,力不从心。

  最后,只有袁峰和沈云一起去领任务。

  “我的武学资质平平。”他说,“沈贤弟说的有道理,劲风拳简单易学,好上手。相比于紫云剑法,它更适合我。”

  陈龙闻言,坚定的握拳:“我不会让玉宁师尊失望的。再难,我也要学好紫云剑法,完成剑术考试任务!”

  “好了,知道你是玉宁师尊的死忠。”洪天宝一把攀住他的肩膀,“我也是。好兄弟,我们一起努力。”

  闻言,大家都乐了。

  沈云没有想到,这事竟然惊动了玉宁师尊。在他领了拳术考试任务后的第二天,后者又派了一名侍女过来传唤他。

  “为什么不选剑术课,而选拳术课?”玉宁师尊开门见山的问道。

  沈云也猜到今儿是为了这事,是以,道出早已打好的腹稿:“弟子愚笨,一直练不好紫云剑法。弟子怕领了剑术考试任务,通不过,给您丢脸。”

  玉宁师尊望着他,半晌,叹了一口气:“学武岂非易事?纵是天纵之才,也要下得一番苦工夫,才能有所成就。沈小子,你本来武学资质就不好,又吃不得苦,拈轻怕重……唉,你怕给本座丢脸,难道就不怕李大人失望吗?”

  李大人?沈云有些懵。

  “你果然忘了李大人对你的期望。”玉宁师尊轻轻摇头,“沈小子,回去好好反省吧。”

  沈云行了礼,转身离开。

  走出了武院,他才想起来玉宁师尊口中的“李大人”是谁——那个只有一面之缘,便给他荐书的黑袍前辈,李棠。

  那封荐书并没有封口,是以,沈云是看过里头的内容。纯粹是公文的口吻,落款是李棠,但盖的是大帅府的印信。也就是说,李棠是以大帅府的名义,推荐的他。

  萍水相逢,李棠对我能有什么期望?他耸耸肩。玉宁师尊十之八九是误会了。

  很快,苦叶草也长成了。沈云从水田里挖了十株品相完好的苦叶草,去任务处交了“苦叶草种植任务”。

  至于其他的苦叶草,都被留了下来。眼下,正是出水鱼苗的时节。沈云准备听从余头的建议,在水田里喂养一批水鱼。先前种的苦叶草,既是水鱼苗的好饲料,又是它们筑窝的好去处。

  水鱼全身都是宝,不但肉可以入药,而且外壳也是一味良药。按余头他们家的祖传法门,只需一年的时间,就能出药。到时,若是药院不收购水鱼,或者发布相关的任务,他拿到外面去售卖,也不怕找不到卖家。

  不过,貌似药院早就想到了这一层。因为沈云发现库房那边新进了一批水鱼幼苗和珍珠蚌。

  后者是专门用来培育珍珠的。而珍珠是一味名贵的药材。

  沈云在借来的那两本书里,看到了详细的珍珠蚌养殖法门。在书里,特别提到了,水鱼和珍珠蚌是可以共养的——珍珠蚌不吃苦叶草。而水鱼的存在,能给它提供食物。而珍珠蚌的粪便对于苦叶草来说,是上好的肥料。

  库房里,水鱼幼苗和珍珠蚌也是按份计量的。根据书的介绍,沈云很快算出来了结果:以甲十号水田的面积,还有苦叶草的数量,可以养五份水鱼幼苗和十份珍珠蚌。

  没有犹豫,他花五十两银子,买到了足够的水鱼幼苗和珍珠蚌。

  当天,余头也过来帮忙下苗。

  看到装珍珠蚌的铁丝网箱,他大赞道:“这个价钱真的要倒贴钱了。光是这十个网箱,到外面就不止五十两银子。”

  “呃,五十两银子不包括这些网箱。库房那边说,前十位来领取珍珠蚌的弟子,领取多少份珍珠蚌,便能免费租用相应数量的网箱一年。”沈云解释道,“等出药时,这些网箱是要还的。”

  “反正是不要银钱。”余头没有在意,注意力都落到了那些拳头大的珍珠蚌上,“这玩意要多久才能喂出珍珠来?”

  沈云按照书上所说,答道:“大约九个来月。”

  “这么快!”余头惊呼,“珍珠比水鱼要值钱得多。”

  沈云拿出一只黑色的小布袋,从中掏出一小把贝母颗粒:“是因为把它们种到贝壳里,所以,才能很快培育出珍珠来。”

  “先生知道得真多。”余头搓着手,呵呵的笑着。

  “我也是从书上学来的,也不知道成不成。”沈云收了贝母颗粒,“到时请余头帮我打打下手。”

  也就是说,他在种珠的时候,余头不但可以全程围观,而且也能动手一试。

  所谓,投我以李,报之以桃。余头无偿的教了他祖传的养水鱼秘法,他则回报以种珠法门。

  “先生……”余头愣住了。他不是药院的弟子,按规矩是不能学种珠法门的。这叫偷师!

  而沈云已经端着水鱼幼苗去水边下苗了。

  是真的!余头难以置信的在自己大腿上使劲掐了一把。

  其实,他对开杂货铺子一点兴趣也没有。他最大的心愿是,将来能回家乡,重新养水鱼。如果先生能教他养珍珠蚌,以及种珠,无异于又教了他一门吃饭的手艺。

  知我者,先生也!余头只觉得喉头有些发堵,追上去帮忙:“多谢先生。”

  沈云轻笑:“先别急着谢我。我也是头次种珠,不知道能不能成。”

  “肯定能成的。我相信先生。”余头目光灼灼的应道。

  托他吉言,沈云只试了三次,废掉了两只珍珠蚌,便完全掌握了种珠的法门。

  “你也来试试。”他将手里的工具递给余头,“也不是很复杂。只要手稳,动作利落些,便能成功。”

  “哎。”余头接过工具,深吸了一口气,按照沈云演示的步骤,开始种珠。

  他稍微差了一些,废掉了五只珍珠蚌,在第六次的时候,终于成功了。

  接下来,两人合力,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将十份珍珠蚌全部种珠完毕。

  和水鱼不同,珍珠蚌是用网箱装着,浮养在水田中间的。

  安置好水箱后,已是暮霭沉沉。

  虽然很累,但是,一想到九个月后,就能得到大把大把的珍珠,余头只觉得全身的倦意立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从此,他每天都要至少过来察看两趟。对于那些珍珠蚌,他简直比沈云还要上心。

  至于沈云,他真的是太忙了。这一个月里,药院还是每隔一日开讲半天,但是,讲课的内容明显增多,难度也变大了。药田、水田、制药、配药、武学……,还有练功,铺子的账,以及教余头他们识字和算术,他每天忙得象个陀螺。

  其他弟子也和他差不多,疲于各种任务。

  尤其是陈龙他们几个,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少——还有一个月就要剑术考试。可是,紫云剑法太难了,怎么破?

  对此,沈云和袁峰也没有办法。

  那种变态的剑法(很多修了剑术课的弟子们私底下的评论)……呵呵,他们俩只能表示深切的同情,还有精神上的绝对支持。

  呃,自己领的任务,含着泪也要完成。鸿云武馆的潜规则之一。

  不知不觉之中,又到了月底放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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