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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 宝马英雄(一更)


  一别数载,几度春秋,她当年便是从这里快马奔赴西北的。

  这里也是帝京出来的大军的必经之路。

  广袤无人的原野,夕阳浮云染得天边一片金灿,大风一荡,摆动的长草似秋日麦浪,摇摇晃晃着,却有谁都无法比拟得上的平定人心的力量。

  那是远古天地传递而来的旺盛生命,是大地之母在孕育万灵。

  就连风,都像是从遥远的过去吹拂至今。

  夏昭衣的眼眸变得深邃而悠远,投向更西北的大地。

  自平原一路去往山地地带,这些安详宁和很快不复存在,将被焦土废墟,白骨荒野所取代。

  当年一路杀进仄阳道的北元大军,见人就杀,留下一条生灵涂炭的千里血路。

  没有粮食了,便抢,粮食抢没了,便食人。

  到处都是他们的食物,劫掠者的勇猛和冰冷残忍的杀戮,让他们畅行无阻,手中屠刀直逼永安古都。

  李据就是这样被吓怕了。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

  望了一阵,夏昭衣勒马回过身来,看向南方大地。

  支长乐从袖中抽出一卷纸打开:“阿梨,走吧,我们从头开始。”

  夏昭衣唇边莞尔:“不是从头开始,支大哥,我们是现在才正式开始。”

  “好!”支长乐点头,目光坚韧明亮,“现在开始!”

  纸上所画为游州地图,夏昭衣从师父所给的舆图上临摹而下,一路过来,纸上被她勾勒出大片可行路线,标注细描得密密麻麻。

  一条路线代表一条商道,一条不行,便换一条,备选方案亦皆列在其中。

  求人不如求己,她亲自用脚走过的路,用眼睛望过的山河,她便有了自己的判断和定夺。

  甚至,她还能造路,如若那些村庄不允,她便自己带人跨山越岭,修筑栈桥。

  有志者,事竟成。

  “报!”

  快马送来书信,骑兵自马背上跃下,奔入位于李根山的平兰军大营。

  “将军,詹松的兵马已到穿肠峡!”

  大营中站着二十来个身穿胄甲的男人,正中的林建锐闻言,眸中明光大亮:“可算来了,干他娘的!”

  他转头看向一旁同样一身胄甲的年轻男子,抱拳说道:“沈郎君,便请随我一同出军!”

  林建锐只年长沈冽几岁,二十才出头,眉眼中既有年轻稚气,又透着几分成熟。

  他的父亲林新春是蔺明江手下大将,为平兰军正将,总率兵六千人。

  两个月前,林新春才过完四十生辰,领军过西陵时忽然遇袭,死于詹松的父亲詹可为的刀下。

  林建锐血书“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八字悬于行军床前,誓要报此血仇。

  詹可为是名老将,曾是大乾西南战平都尉府副将,年轻时率兵打跑过地钧蛮民。长达半年的战役中,死于他刀下的地钧蛮民共计三百二十一人,伤八十六个,可谓战功赫赫。

  为什么这么清楚,因为不仅詹可为,还有詹可为身旁的近卫和亲兵都在数。

  詹可为不好功,但非常好战,统计敌军伤亡人数,让他充满荣誉感和成就感。

  此次来穿肠峡的詹松兵马,前后不足八百人,林建锐埋伏此地多时,便等一搏。

  林建锐率副将和近卫先离开,沈冽和戴豫翟金生等正抬脚要跟上,一只手忽然拉住沈冽,低声道:“沈郎君且慢。”

  是林义平,林新春的亲弟弟,林建锐的二叔,也是此次和王旭度,蔺阵一起去醉鹿请沈冽来探州的三个文士之一。

  他望了望大营外边,将沈冽拉到一旁,哀求道:“沈郎君稍后若陪我这侄子去穿肠峡,可务必替我在紧要关头拉一拉他。”

  “为何?”沈冽问道。

  “他……”林义平不好说自己侄子菜,愁眉道,“他打架不行,打仗更不行,他第一次看见杀人时,吓得自马上跌下来,吐了半日。”

  季夏和在一旁听闻此话,想到当初跟着林副尉从广骓出来时所见的城门杀人场面,他当时也被吓得不轻。

  “既是第一次,现在应该变好了吧。”沈冽说道。

  “就……五天前。”林义平弱弱举了个手指。

  “……”

  季夏和等人皆傻眼。

  “如此儿戏!”戴豫说道,“若是杀人都怕,便可见从无领兵打仗之能,平兰营将士达六千人,岂可轻易交付给此等……此等新兵!”

  林义平更愁了,不好继续说。

  一旁的蔺阵说道:“此事说来,与我堂侄有关。”

  林义平连堵住他的嘴都来不及,便听他继续说道:“我堂侄和林贤侄自小一同长大,堂侄的乳母奶水不够,还是林贤侄的乳母过去喂堂侄的。二人亲如兄弟,林贤侄年轻丧父,主动请缨要求领兵,我堂侄便说服我堂兄给了此将领之位。”

  “……”

  沈冽沉默。

  林义平扶额,脑壳疼。

  “林先生,”季夏和说道,“见你模样,也知此举不妥?”

  “没,没有,我并无此意。”林义平连声否认。

  “那便是妥?”季夏和看着他。

  林义平要哭了。

  “唉。”季夏和叹气。

  “走吧。”沈冽看向戴豫。

  看着沈冽和戴豫离开,季夏和摇摇头,又看回到林义平身上。

  林义平笑笑,汗大如豆。

  连营之外的宽敞空地上,大军整装待发。

  林建锐翻身上马,身上所穿乃其父亲的盔甲,略有些发旧,盔甲上还有许多血迹。

  盔甲重达二十斤,非常沉,但他没有皱半分眉,横刀立于马上,威风凛凛,一身盎然。

  看到沈冽和戴豫出来,林建锐一挥手:“牵来!”

  一匹毛色发亮的红棕马被手下牵出,马儿高大强健,四肢矫健,肌肉匀称结实,脖颈上的鬃毛柔顺垂挂着,头部还有一撮更深色的毛发。

  “沈郎君,”林建锐抬手一拱,“宝马当配英雄,此马名叫龙鹰,为贺川东南浪风郡的隗汉马场主所赠,我父亲遍寻全营都找不到能匹配此马之士。昨日我一见沈郎君,便觉此良驹非沈郎君驭之不可,还望沈郎君笑纳!”

  士兵将马儿牵到沈冽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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