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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七十六章


  《杀胡令》一出,仿佛在沸腾的油锅里面浇上了一盆热油。河北大地沸腾了,说书先生们将祖先的悲惨遭遇形容得绘声绘色。所有人都出离的愤怒了,好多人还是第一次知道汉家先祖曾经遭遇过如此奇耻大辱。

  男子为羊,女子为粮。

  说书先生人为的将匈奴、鲜卑、羯、氐、羌描绘成了女真鞑子的祖先。并且熟练的使用出生属地原则,证明了女真鞑子就是鲜卑人的后代。并且绘声绘色的讲述了五胡屠杀汉人的场景,代入感极强的故事,让热血在每个河北人的血管中燃烧。

  自古燕赵之地多慷慨悲歌之士,无数人告别了父母妻儿。别着一把柴刀,就向京城进发。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信念,晋时的旧事绝对不能出现在如今。老子的爹娘不能被活活饿死,老子的婆娘不能被鞑子抢去做军粮。老子,也不会成为鞑子的奴隶!

  云从龙,风从虎,功名利禄尘与土。

  望神州,百姓苦,千里沃土皆荒芜。

  看天下,尽胡虏,天道残缺匹夫补。

  好男儿,别父母,只为苍生不为主。

  手持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方罢手。

  我本堂堂男子汉,何为鞑虏作马牛。

  壮士饮尽碗中酒,千里征途不回头。

  金鼓齐鸣万众吼,不破黄龙誓不休。

  激昂的歌曲,在河北民间迅速流传着。无数人就是唱着这样的歌谣前往京城,他们像是一滴滴水,逐渐汇合成了小水沟,然后成了小溪。最后如奔涌的大河一样,流向了大明都城。

  行走在河北大地上,只要你说是去京城的。路上找谁家讨顿饭吃,讨杯水喝都会得到最高的礼遇。华夏的百姓从来没有失去血性,只不过这帮狗日的读书人和皇帝老儿不知道如何激发而已。

  短短的三天之间,皇太极和张献忠还没有来之前。足足有十五万人涌到了京城!

  没有营房,京郊城外那些被人遗弃的房屋就成了营房。没有军械,李枭打开了府库,将里面的家伙都分发给了这些义军。

  没有军官,那就十个人集合在一起群殴,最后赢了的那个就是什长。十个什长在一起群殴,赢了的就是百夫长,是个百夫长在一起群殴,赢了的就是千夫长。

  在没有时间把人组织起来的情况下,拳头制胜理论被李枭迅速推广开来。军队从来都是暴力机关,谁的拳头大谁就有话语权,非常适合这里。

  张煌言惊奇的发现,短短三天之内李枭就组织起一支庞大的军队。能不能打不知道,作战会不会崩溃也不知道。他只知道,这帮家伙跟张献忠的流民一比,似乎更加的能打一些。

  九门已经关闭,粮食柴碳每天从登州码头登陆。无数乡民的马车牛车,把这些东西运到每一处需要的地方。京城很混乱,却好像有某种秩序在主导着这种混乱。

  十五万人,没有训练,没有坚固的组织,也没有犀利的兵器。他们拿着刀枪,身上连铠甲都没有,在京师城下要迎战最为凶恶的敌人。这些人随时可以走,却没有一个人走。就连自信已经参透人生的张煌言,都看不明白城下这些人到底是怎么了。

  城内有匆忙组织起来的十万民军驻守城头,城下有住在城墙下百姓民房里面的十五万人。短短三天时间,李枭觉得这已经是能动员起来的极限。

  李休终于来了,不但带来了大批的粮秣柴碳补给。还给李枭送来了二十门从军舰上拆下来的铜炮,这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射程最远的火炮了。

  一夜休整之后,张献忠、李自成、皇太极都精神抖擞的出现在德胜门的对面。今天四面攻城,不过主攻方向就是这北面的德胜门。

  李枭站在城墙上,用望远镜看着远处。这还是他第一次站在京城的城墙上指挥战斗!

  如今的李枭,早就没有了初临战场时,那种浑身热血燃烧的感觉。对于战争,李枭现在呈麻木状态。有时候他甚至觉得,这就是一场角色扮演游戏。有点儿类似《中世纪:全面战争》,只不过自己的角度不是荧幕前,使用鼠标键盘的玩家。而是亲身经历的参与者!

  “火药出现之前,战争的形态还停留在个人勇武阶段。这时候猛将的左右非常重要,所以才有了关二爷过五关斩六将的传说。那时候将军们都是亲自冲锋陷阵,一方有员猛将的时候,会对敌方军阵产生巨大破坏。可自从火药出现之后,再抱着这种打法不放,就会死得很惨。

  就算你穿了结实的铠甲,仍旧会被火枪打穿。这时候哪个二百五的武将再冲过来,就会死得比猪都难看。”李枭的身边站着郑森,少年郎郑森出落得玉树临风。根本不像是悍匪的儿子,更像是哪家的博学公子。即便是穿上一身军装,也透着文弱的书生气。

  李枭很庆幸,长兴岛的生活没将郑森培养成为一个肌肉男。身体强壮的人一旦尝到暴力的甜头,就会无限喜欢暴力活动。这种暴力狂人,一般在军队中都活不了太长时间。能在军队里面混得风生水起的家伙,大多有一颗不算笨的脑子。

  感觉自己这个老师做得很不称职,李枭决定把散养的郑森带在身边。让他真正经历一场史诗级别的大战,因为他的身份注定要经历战争。即便现在夷洲已经在自己的控制下,但李枭相信战争仍旧是郑森的宿命,至于为什么李枭也不知道,他只是这么觉得。

  郑森看着远处的阵前,有三具尸体倒在地上。他们的战马正在用头拱着主人,希望他们能重新站起来。

  这三个家伙站不起来了,单发步枪在两百米的距离上,精确爆了他们的头。这些是勇士,也是使者。他们是来劝降的,这在这年头的战场上是常规项目。

  如果对方不想撕破脸,就不会杀死使者,以便今后还有谈判的余地。如果对方干掉了使者,就代表着不想谈,这仗会打成不死不休。

  经历了一阵山呼海啸一样的嚎叫之后,对面张献忠的队伍动了。也不知道这第一次攻击,到底出动了多少人。人群密密麻麻的跟蚂蚁一样,黑压压的一大片。

  不少人身上还穿着单衣,大多数人手里拿着的都是大木棒子。只有少数看上去很彪悍的家伙,手里才拿着铁质的武器。

  这是一场奇怪的战争,双方都拥有长枪短炮。但为数众多的人,还是拿着最为原始的武器。

  “轰!轰轰!”城头上的佛朗机炮和铜炮几乎同时发射,铜炮发出的弹丸落到密集的人群里面立刻炸开。无数铅子弹片,立刻将半个篮球场大的地方变成了死亡地带。乱民们悲惨的嚎叫着,身上一瞬间涌出无数血花。距离炸点近一些的人,更是被炸得支离破碎。

  残破的肢体飞起老高,站在郑森的角度上来看,就像是下了一场肢体雨。

  “嗷……!”城下的义军发出了一阵欢呼,为自家的炮兵鼓劲儿。虽然对于蚂蚁一样的人群来说,十发炮弹带来的杀伤力不足以摧毁这次进攻,但还是让冲锋的乱民形成了短暂的混乱。

  “冲!他娘的,谁敢往回跑老子剁了谁。”孙可望手里拎着鬼头大刀,一刀干掉一个转身想往回跑的倒霉蛋儿。

  鬼头大刀,一下子把这家伙的脑袋削掉。脑袋飞起来的时候,人还在往回跑。腔子里面的血喷出三尺多高,喷得孙可望像是个血人一样。

  刚刚转身的家伙,立刻集体向后转。一大排足足有好几千督战队,真要是往回跑的下场就是被砍死。

  堪堪冲到城下的时候,密集的枪声像是爆豆一样响起。转轮步枪一次可以发射六发子弹,眼前这种情况根本就不用瞄准。对着城下打就是了,对方的人排得实在是太密集,打不中的难度比打中要高。

  又是无数乱民身上鲜血乱喷着倒地!

  可还是有更多的乱民,手里拿着大棒子“嗷”“嗷”叫着冲上来肉搏。

  对于他们来说,攻陷京城是唯一的希望。要粮,要钱,要棉袄!只有攻陷京城,他们才能活下去。穿着单衣的他们,在冰天雪地里面活不了几天。饥寒交迫的夜晚,比起痛快的死法更加让人难受。

  好多人甚至就是想被打死,只要死了就不用活得那么痛苦那么艰辛。自杀还下不去手,只能希望城里射来的子弹或者是对方的大刀,小小的帮助一下。

  再近一些的时候,就轮到仪仗队们的火铳。这些火铳其实就是火绳枪,按照李枭现在的装备序列,基本上属于最落后的装备。这东西射速慢,射击不是很精确,唯一还算不错的就是装药足,射程还可以。

  把仪仗队拉上来,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现在手里就这么多人,赶鸭子上架也得把人堆在城墙上。一旦城墙失守,京城也就算是被破了。

  被炸死一批,又被打死一批。乱民们终于冲到了京师城下,他们对面的人都穿着有些破旧的棉袄。手里还拎着各式各样的武器,虽然看样子不咋地,但好歹比大木棒子强多了。

  两团人乱哄哄的撞到了一起,就在那一瞬间超过千人惨叫着倒在地上。刀剑可以砍伤或者刺穿人体,大木棒子的威力也不容小觑。别看河北义军大多穿着棉袄,可以起到一定的铠甲作用。大木棒子这东西,可是绝对钝器打击。冰天雪地里面,人的骨头早就冻酥了。一棒子下去,绝对是筋断骨折的下场。

  郑森惊讶的下巴都快掉到地上!

  眼前的战争只能用宏伟来形容,以前在倭国见识过被吹得牛皮哄哄的战国,跟这一比就是在过家家。一群村长在掐架,不是过家家是啥。

  所有人都疯了,火枪手们不断的装填发射,发射再装填。炮手们装填发射,然后用裹着抹布的木棍在炮膛里面捅一捅,再发射。

  对面皇太极也派出了迫击炮!

  范文程非常善于学习,当他在大黑山看到迫击炮阵地的时候,就知道这种东西一定要放在坑里面才安全。

  汉八旗的迫击炮数量众多,仅仅在德胜门正面就击中了三十门。无数的迫击炮弹呼啸着砸在河北义军的军阵当中,甚至根本不管两军纠缠在一起,进行无差别轰击。

  人是一片一片的死,有时候甚至不知道炸死自己的,究竟是哪一方的炮弹。更有些疯狂的家伙,怀里抱着火药包往人群里面一钻。轰的一声之后,就会清出好大一片场地。

  京城城墙下面,就像是修罗屠场。原本属于一个民族的人,正在亡命撕杀。而真正的异族,却在一旁看着。多尔衮甚至不时还会和身边的多铎品评一下,如果八旗军进攻的话,对方军阵可以扛多久。

  李枭耳朵抽动一下,这战场实在是太过惨烈。人命以秒计!

  不断有爆炸声传来,腾起的硝烟弥漫了战场。好像战场上空飘了一层底底的云,甚至站在城墙上的李枭,都有些看不清楚下面的场景。

  无数人冲上来,无数人倒了下去。

  尸体迅速堆成了一大堆!就好像在两军阵前,立起了一道篱笆。双方的士兵,只能靠攀登这道篱笆,才能实现杀死对方或者被对方杀死的目的。

  惨烈的战场,张煌言惊得薅掉了胡子。郑森手里捧着一个左轮步枪,不断的发射着。

  张献忠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虽然他把这些乱民看成是劈柴。可劈柴也得发点光发点儿热,才能死。不然,老子他娘的就白白烧掉这么多人命。

  李自成倒是闲庭信步,骑在坐骑上缓步跑着看远处战场。对他来说,河北的那些义军还不够看。虽然作战意志还算是顽强,可那只是跟张献忠的部下打。如果跟自己的手下打,李自成自信一个冲锋就能打败这些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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