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节孙思邈的价值观
和李泰的谈话进行的很愉快,一个对皇位不再抱有奢望的人心态是平和的,你可以和他讲述任何一种关于皇位的笑话,笑的涕泪交流之余,那股浓浓的酸涩却怎么都挥之不去。
李泰抱着做好的爆竹出了地窖,侍卫们下到地窖里拿走了里面所有的东西,包括新扫出来的尘土,留给云家的是一间空空的地窖。
在地窖里教授火药的制法是李二特意交代的,他认为这是这是人窃天权,不可为天所见,须在九地之下进行。还好云家的地窖够大,也够深,除了没有挖出黄泉,其他的都好,虽然有掩耳盗铃之嫌,可是李二郑重其事的交代,云烨就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皇权比黄泉可怕的多。
李泰固执的从云家带走了一筐玉米,不要熟的,只要生的,他准备回到皇宫自己煮,自己劈柴,自己烧火,自己剥玉米,自己把玉米端给父母,他不会做饭,只有煮玉米可行一些,他想通过这种方式告诉李二和长孙,自己退出皇位的竞争,从此做一个太平王爷,研究自己喜欢的那些东西。
人的背影往往会告诉你许多的信息,比如现在的李泰,开始垮着双肩,弯着腰,后来就慢慢挺起腰杆,身形也挺拔起来,冲着云烨招招手,说了一句话,就钻进马车,别人听不明白,可是云烨知道那句话的含义,李泰依然是李泰,从没改变过。
“夫君,魏王说他挑了几十只大的家伙,是什么意思?”辛月站在门口看着远去的李泰车驾若有所思的问?
“男人家的事情,女人问那么多做什么。“云烨回头就把满脑子八卦的辛月推回家,半夜三更的谁家女人还在到处跑。
李元昌会不会死云烨管不着,这种败类中的极品死一个少一个,几十只大的马蜂在身上乱扎,一定会让他欲仙欲死,李泰的郁闷需要有一个宣泄的地方,李元昌好死不死的遇上了有什么办法。
孙思邈还没睡,在院子里挂了只灯笼躺在躺椅上听蛤蟆叫,自从云烨进家门,孙思邈就被请到家里,那日暮就要生了,头一胎,没有老孙在,云烨心里就觉得没底,不过老道似乎也想来云家了,钱管家请了一次,就收拾了一个包裹下了玉山,随行的还有火炷的妹妹,小姑娘穿着道袍,头发上别着一只木簪,在孙思邈边上给他不停地挪烧着的艾草,好把那些蚊子全部撵跑。
老道起了凡心?这念头刚升起,云烨自己都觉得龌龊,如果这种情形发生在李二的身上,如何猜测都不过份,但是放在孙思邈的身上就是亵渎了,满大唐,云烨就遇见这么一位真正道德高洁的人,后面虽然说研究出来一些类似蒙汗药之类的东西,那也是为了医学研究,只不过是云烨没把他用到正途而已。
孙思邈的身边有一穗玉米,是生的,外皮已经剥去了,上面少了几粒,他还是那个坏毛病,见到陌生的植物,就往嘴里塞,不止一次看见他嘴肿的像挂了腊肠一样,做试验嘛,猪马牛羊,猴子,兔子都成,干嘛和自己过不去,神农就是这样挂掉的。
见到云烨过来,孙思邈招招手让他过来对他说:“那日暮的身子很好,产期就在这两日,你出去了八个月,好好陪陪这孩子才是,我看她有心结,这样可不好,日子久了,人就会得病,你这样忙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云烨坐在小道姑搬来的小凳子上笑着说:“那日暮是想草原了,总是在梦里梦见草原,我也答应她,只要孩子过了周岁,就可以随她去草原了,在这之前,我想把牛痘给孩子种上,大草原自从匈奴开始就有一个不好的习惯,那就是习惯性的拿病死的牛羊,甚至是人来当武器,抵御汉人的进攻,殊不知这东西是一把双刃剑,伤人也伤己,汉人的生活习惯要比他们好,所以伤害最大的还是他们自己,草原上一个孩子从出生一直长成为一个青年,要比中原艰难,十个孩子中有三四个能顺利长成,就算是神仙保佑了。“
“那你还把孩子让那日暮带走,我养着不行吗?人家小妾生的孩子不都是正妻带着的么?就咱家不一样。“辛月就是一只幽灵,随时都会出现在任何地方。
孙思邈笑笑不说话,他在云家就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从老奶奶开始就没人把他当成外人,这些话如果有别人在,辛月打死都不会说,可是在孙思邈面前,她就百无禁忌。
“吵吵什么,咱家是咱家,进了门都是我老婆,我娶了你们,就不会伤害你们,虽然娶两老婆已经算是一种伤害了,没办法,事情到了这一步,就说这一步的情况,你有孩子,你带着天经地义,那日暮也要有孩子了,所以她带着也是顺理成章。“
辛月把手里的果盘放下来,居然是西瓜,只是上面的籽实在是太多了,个头也不大,碗口大小,不像后世一个个长得冬瓜一样大。
“寒瓜啊,老道上回吃这东西还是在芙蓉园给皇后看病的时候吃的,一晃眼已经两年了,今年的瓜长的大,雨水足,就这点好处。“
孙思邈这些年变得更像神仙了,什么事情在他眼里都是云淡风情的,引不起波澜,寒瓜这东西,只有皇家的园子里有的种,每年也就种个一两亩地,夏日里作为贵重的赏赐,分给那些王侯们一两个,不管谁家得到,都是一种荣耀。
一个小瓜,三两口就吃完了,云烨把瓜子小心的收起来,让辛月洗干净晒干,准备明年自己家也种上些。
“这东西官府不是不让种么?您收瓜子干什么?“辛月还是一副好良民的模样,可云烨这两年早就学坏了,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又不是头一回,和那些王侯之家一样,谁家把王法当回事啊,只要不造反,就是一等一的良民。
“皇帝把咱家的土豆拿走藏起来也没见有谁说过闲话,我种一点破寒瓜就絮絮叨叨的,你烦不烦啊。“辛月没好气的在云烨肩膀上抽了一巴掌,带着自己的一群爪牙回后院去了。
“你在野人山里爬了一个月,就没发现一些好的药材?“三句话不离本行,孙思邈见辛月走开,立刻就问重点。
“当然有,您一直想要找的田七那味药我给您找到了,带回来 一些干品,回头就给您送去,我还看到一种吃肉的花,不知道有没有用,太臭了,我就没拿,捉了一只红颜色的蜈蚣,一尺长的那种,您不是老说这里的蜈蚣入药,药性不够吗?那一只,想必是足够了,还给您带来一样特产水蛭,个头大,吸血猛,咬一口舒坦极了,伤口会流一天的血,窦燕山试过被几十条一起咬过,差点没命,您看怎么样?“
“在哪?“孙思邈没工夫听云烨的瞎显摆,直接问最重要的。
“水蛭我养在水缸里,田七在库房,蜈蚣在我书房。“别看老孙性子温和,却是一个最没耐性的,云烨要是再多嘴,说不定会挨揍,赶紧把地方说清楚。
举着灯笼从水缸里捞出一条水蛭,孙思邈把它放在自己的手指上,黏糊糊青了吧唧的水蛭急躁的想在满是老茧的手指上下嘴,都是徒劳的,孙思邈的食指上茧子太后,它的嘴咬不开,只能到处转圈子找鲜嫩的地方下嘴。
手指一弹,水蛭被弹回水缸,看看自己的手指,很高深莫测的笑了一下,一头就钻进云烨的书房,一个硬木盒子里那只红色的蜈蚣跟活的一样,爪子都没掉几只,为了它,云烨可是下了苦功的,把蜈蚣包在宣纸里,放在通风的地方慢慢的阴干,最后拿绣花针固定在软木上,已经不是什么药材了,算得上是一件艺术品。
“很好,品相很好,看样子毒性也不差,是一味好药,息风解痛,恶疮,这些顽疾有了它,就好下手了。“说完,就把盒子扣起来揣怀里,然后示意云烨带他去云家的宝库,田七还在那里呢。
没事干参观别人家的库房,也就孙思邈干得出来,琉璃之类的看都不看一眼,就是对云烨拿回来的珍珠,挑了几颗装起来,说是要配药,刚刚给打开库房门的辛月,笑嘻嘻的给孙思邈建议,后面还有好些珍珠,看看老神仙是不是再挑几颗大些的?
这个败家娘们,珍珠那东西入药挑些歪七扭八的就好,反正都是碾成粉末的下场,干嘛要挑大的,好的?
架子上摆着好几个麻包,里面全是田七,都是蒙家寨子的长老让人采来的最好的田七,年份足,各个粗壮,根茎叶很完整,孙思邈对此很满意。选了几株,就出了宝库,皱着眉头对云烨说:“那些没用的东西你攒那么些做什么,珍宝是灾祸之源,别迷失在里头。“
出家人可以不在乎,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但是云家好大一家子呢,老秦还在那里发话,要云家把润娘的嫁妆弄得丰厚些,没钱怎么行?
但是老孙说了,也只能低头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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