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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法币失窃案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三月三日下午三时时分。

  交通银行南京分行来了一位头戴礼帽,身着长衫的年轻人。

  一名职员见来人气度不凡,手里提着一只黑色公文包,以为是金主上门,赶紧迎上去。

  “这位先生,请问是存款还是取款?”

  “哦,敝人在财政部供职,姓左,有公务要找你们陈经理。”

  “原来是左先生。左先生,陈经理不在,徐襄理在。”

  “徐襄理在也行,请通报一声,可以吗?”

  职员姓吴,一听来人是财政部的,当下不敢怠慢。

  “哦,请左先生稍候,我先去禀报一声。”吴姓职员把左先生让到大堂一旁的沙发上,躬身道。

  大堂里有一圈沙发,是专供客人们办理业务时的临时休息区。

  “好,有劳了。”

  左先生坐到沙发上,顺手拿一份《中央日报》看起来。

  不一会儿,一位半秃的中年男子从二楼匆匆走了下来。

  “左先生,这位就是我们徐襄理。”吴姓职员指着中年男子给左先生介绍。

  “徐寿先,左先生是吧,请问有何贵干?”徐襄理满脸堆笑冲左先生微微鞠躬。

  “哦,徐襄理,是这样,这里有份公文请你过目。”左先生拿起公文包,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份公文递给徐寿先。

  徐寿先接过来一看,见是财政部的公文,上写:“见字即付来人法币贰拾万元整用于秘密公干。”

  签署人一栏是用毛笔写的“巩汉章”三字。

  巩汉章是国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

  交通银行作为法币发行的四大银行之一,与财政部经常有公文来往,徐寿先对巩汉章的签名自是十分熟悉。

  徐寿先一看确实是巩汉章的笔迹,当下一点也没有怀疑,回头对吴姓职员道:“去取二十万法币。”

  吴姓职员答应一声去了。

  徐寿先请左先生坐下,自己则坐到他的对面。

  “左先生,您在部里哪个部门供职?徐某经常去部里,怎么看着面生啊?”徐寿先问道。

  “徐襄理,敝人姓左,在财政部供职,你只须知道这些就够了。别的,还是不要打听为好。”左先生淡淡地答道。

  徐寿先打听左先生的底细,当然存着进一步接交的目的。

  不想被左先生一句话就给堵了回来,再一想到公文上“秘密公干”四个字,徐寿先只好讪讪而笑:“对对对,左先生是秘密公干,徐某唐突了。”

  左先生不理他这个茬,拿起报纸接着看,而徐寿先只能尴尬地陪在一旁。

  他的尴尬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吴姓职员已经准备好了二十万法币,用两口箱子提了过来。

  “左先生,二十万法币,请您过目。”徐寿先打开箱子,一沓沓斩新的法币整齐地排在里面。

  徐寿先注意到,左先生瞬间动容,眼里闪过一丝狂喜,激动地站起来。

  不过,这非常奇怪的失态只维持了短短的一二秒钟,左先生迅速恢复的平静。

  “不用点了,银行的出来的钱款还能差了数目?徐襄理,再会。”左先生淡淡地说道,随手把箱子合上,提起来就走。

  “慢来,左先生,还请给写张字据。规矩如此,请左先生见谅。”徐寿先赶紧拦住左先生,见他面露不虞,跟着解释一句。

  “好吧,真麻烦。”左先生放下箱子,徐寿先递过纸笔,左先生就在案几上写下一张收条,递给徐寿先。

  徐寿先接过来一看,见收条是这样写的:“兹收到交通银行法币贰拾万元正,左天一。民国二十五年十月三日”

  “徐襄理,没有问题了吧?”左天一问道。

  有部文有收条,手续上绝对没有问题了。徐寿先笑着回道:“没有问题,没有问题,左先生请便。”

  左天一戴上礼帽,提起两口箱子,匆匆出了银行大门,在门口叫了一辆黄包车,扬长而去。

  徐寿先客气地送到门外,一脸笑意地望着左天一远去。

  忽然,他感觉好像有些不对。

  “左天一就这么坐黄包车走了?没有汽车,没有保护人员?是不是有点太草率了?要知道那两口箱子里可是二十万巨款啊。”

  又拿起公文和收条看了看,心道:“公文没有问题,收条也没有问题,怎么就是感觉不对呢。不行,我得问问。”

  徐寿先赶紧回到二楼办公室,拿起电话打到经理陈白家里。

  很快,那头电话被人接起。

  “经理,我是寿先。”

  “哦,寿先啊,有事吗?”

  “经理,刚才财政部一名叫左天一的,带着巩部长签署的公文来提了二十万法币,我感觉不大对劲,所以打电话请你到巩部长那里核实一下。”

  “好,我马上核实。”

  说完,陈白放下了电话。

  徐寿先搁下电话,心里那份不安越来越强烈,回想起左天一见到巨款之后的那本不该有的一丝狂喜和贪婪,更加让徐寿先忐忑不安。

  “叮铃铃……”

  电话响起,徐寿先赶紧抄起电话:“寿民,我刚给巩部长通过电话,他根本没有签发什么提款公文,财政部更没有什么左天一这个人。”

  “啊?假的?!”心中的怀疑得到证实,徐寿先大惊,赶紧把电话扔下,往楼下跑,边跑边喊:“快快快,去追左天一……。”

  ……

  巨款诈骗案很快就惊动了高层。

  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巩汉章第一时间把电话打到南京警察局,严令警察局十日之内破案。

  警察局长杨文轩接到电话不敢怠慢,一个电话把督察处长段以德找了来。

  “以德,这个案子交给你了,巩院长限期十日破案,你千万要放在心上,可别大意,一定要在限期内破案,否则,咱哥俩可要吃不了兜着走了。我看,就交给林创吧。”杨文轩简单地通报了几句案情,郑重地嘱咐道。

  “局长,这个案子如此巨大,巩院长怎么不交给特务处?我估计作案的即使不是财政部的,也是其他部院的人,咱们小胳膊小腿的,敢去那些大衙门里查案?”段以德显然不想接这个烫手的山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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