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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章 枪花(下)


不知是阿米娅渐渐变凉的身体刺激到了赵凤声的神经,还是被逼入绝境致使他陷入混乱,赵凤声一反常态,像是一个傻子般举起了白旗。

        失去援军,失去力气,失去希望,没人能理解赵凤声此刻的心境。

        看到得意忘形的陈加安,赵凤声依旧呆若木鸡,对人无视,对枪也无视,如行尸走肉朝前走去,口中反复念叨着,“杀我,救她,杀我,救她。”

        陈加安可不是心慈手软的蠢蛋,不远千里跑到东南亚受罪,就是为了干掉赵凤声,夙愿即将完成,能够跟张烈虎一较长短的手臂竟然开始发抖,简短的狂喜之后,陈加安面容狰狞喊道:“姓赵的,你终于死在我手里了!”

        “不想死的话,我劝你最好放下枪。”

        旁边响起寒冷彻骨的声音。

        这个声音的主人,却是始终以弥勒佛姿态示人的司光,他举着一把pp2000冲锋枪,表情冷峻,枪口瞄准的是陈加安太阳穴位置,他所有呈现出来的态度,让人绝不会怀疑话中真伪。

        初来泰国那会儿,两人可谓是如胶似漆,恨不得睡觉都粘在一起,没想到这家伙翻脸不认人,把枪指着自己。天翻地覆的反差,使得陈加安怒目而视,咬牙道:“总管大人,你别忘了,咱们是朋友,现在为什么要站到赵凤声那边?”

        司光冷漠回应道:“在某种意向达成一致的时候,咱们可以称作合作伙伴,但如今意向相悖,是该分道扬镳了。”

        陈加安能够分辨出他动了真格,也不怀疑杀掉赵凤声后,自己的脑袋会被司光打爆,胜券在握之后,更要学会审时度势,减少无谓的风险。

        陈加安推了推眼镜,平静说道:“需要多少钱,才能让你放下枪?”

        司光仍旧板着脸,看起来不近人情,“我承认,我很喜欢钱,但有些东西比钱更重要,比如我们king的命令。”

        陈加安试探性说道:“或许我能开出一张支票,去改变你们king的想法。”

        司光硬声道:“陈先生,你再趁钱,有我们大富豪有钱吗?请你尊重我们的king,以最快的速度放下手枪,然后买最快的机票回澳门,这是作为曾经伙伴,给你最后的忠告。”

        大富豪的生意遍布全球,投资的行业五花八门,什么最赚钱,他们就做什么,所拥有的资产,除了内部人士,根本没人能够算得清。

        杀掉赵凤声,还是乖乖缴械投降,换做以前的陈加安,可能不会犹豫,但在做了乘龙快婿之后,少了些光棍儿气质,反复掂量,左顾右盼,直到额头冒汗,陈加安也没有作出决定。

        “陈先生?”司光甩出亢长的尾音,枪口朝前延伸,威胁的意味浓厚。

        “好,就按照你说的办。”陈加安双手举过头顶,一步一步朝后退去。

        砰!

        一枚不知从哪飞来的子弹,擦过赵凤声脖子,爆出浓郁血雾。

        ……

        ……

        对面大厦天台。

        从火家军发动第二波攻势起,安常胜就在这里架起了狙击枪,之所以不去现场厮杀,安常胜有他的考虑。

        一来是害怕当地军方插手。

        闹出如此大的动静,想要善了是不可能的,只要回到金三角,花钱疏通关系,再送出几个倒霉蛋顶罪,此事也就不了了之。至于军方如何编造谎言,他才管不了那么多,可一旦在现场被人家抓住,变成阶下囚,再有视频等东西流出,麻烦可就大了。

        二来是子弹不长眼。

        拥有财富和权力越大的人,往往最是惜命,开劳斯莱斯的很少跟骑自行车的动刀子,石油大亨也不会跟街头乞丐打成一团,原因无他,不值得而已。

        安常胜自付这条命,可比赵凤声的金贵多了,再说对方已经是案板上的肉,任他为之,再去亲自犯险,是一件收获和付出不成正比的愚蠢行为。

        所以安常胜选择了最拿手的方式,远程狙击,稳坐钓鱼台。

        从赵凤声的奋力反击到陷入绝境,再到陈加安和司光的出现,安常胜都看的一清二楚,本想借他人之手,除掉赵凤声这个隐患,以防雷佳的人秋后算账,无奈陈加安最后选择了妥协,差点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迫不得已,安常胜只好亲自扣动了扳机。

        由于此时的赵凤声虚弱不堪,身体摇摆不定,所以第一枪没有射中要害,仅仅从脖颈擦过而已。

        “这家伙属猫的,命真大。”安常胜吐了一口唾沫,再度瞄准。

        他将瞄准镜对准瘫倒在地的赵凤声后脑,正要射击,忽然觉得不对劲,食指无论如何也扣不动了。

        安常胜诧异起身,发现扳机后面插了一根木头类的东西,往后延伸,竟然是一柄剑。

        一柄桃木剑。

        这柄剑的主人,是位清瘦的男子,五官异常俊逸,可惜年纪大了些,眼角皱纹较多,头发和山羊胡已成半银半黑,用一根木簪固定,身穿一件补了又补快洗成白色的灰袍,脚踩麻鞋,腰间挂了一个硕大的酒葫芦。

        虽然他的打扮和叫花子差不了多少,可偏偏有股潇洒出尘的味道。

        安常胜大惊!

        这人能够悄无声息靠近自己,肯定能够轻而易举杀掉自己,没动手,只是阻挠开枪,说明两人之间没有太大的恩怨。

        灰袍男人淡淡看了眼惊魂未定的安常胜,细声细语说道:“放下枪,留你一条命。”

        声线浑厚,又不失亲切感。

        安常胜警惕问道:“你是谁?”

        灰袍男人笑道:“你出生的时候,我就已经不问世事了,有必要知道吗?”

        见到士兵将灰袍男人围住,安常胜稳定住了心神,神色倨傲了几分,“就凭你一个人,想逼迫我就范?有那本事吗?”

        灰袍男人深邃的双眼微微眯起,轻声道:“有没有本事,去问问你老子,他胸前那道疤,是谁留下的。”

        胸前那道疤?

        安常胜皱眉深思。

        火帅一生跌宕起伏,受过的伤不计其数,作为亲儿子的安常胜,也很难数得清有多少。

        但目光触及到桃木剑,安常胜脸色大变,急切问道:“你是说心口那处剑伤?”

        灰袍男人目光冷了几分,“当年他在金三角胡作非为,惹得老道相当不爽,要不是看在你们安家祖宗的面子上,早就把他一剑给挑了。这么多年过去,姓安的遵守诺言,倒没有向华夏卖过一克毒品,否则老道早就登门拜访了。”

        灰袍男人话语间匪气十足,哪像是道门高人了?

        安常胜终于猜到了这人身份,颤声道:“你……  你是齐长歌!”

        灰袍男人哦了一声,挑起眉毛,“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有人叫得出我的名字。”

        安常胜苦笑连连。

        别说是几十年,恐怕几百年之后,这片土地也不会忘记这个名字。

        以一己之力压的东南亚喘不过气的小道士。

        一人独斗四十余名最强大的降头师,杀十余人,吓退二十余人,完好无损离去。

        关键是那年他还不到二十岁!

        当然,这些功绩都是在战场上发生的,许多不为人知的一面,只有火帅那个时代的人才有所耳闻。

        战争结束后,齐长歌留在了当地,游山玩水,神出鬼没,看似是闲散方士,实则做了好几件令人瞠目结舌的“大案。”

        单枪匹马诛杀在泰国横行一时的黑道头子。

        一剑将当时的金三角巨无霸坤沙刺破喉咙。

        醉酒后跑到皇宫里呼呼大睡,并且留下一泡屎留作纪念。

        任何一件事,都足够齐长歌死八百回,可偏偏他还活着,那些人都已作古。

        除了传奇二字,其它都不足以形容他的丰功伟绩。

        安常胜早就认为齐长歌驾鹤西去,没想到时隔多年,竟然遇到了本尊。

        见到对方放下狙击枪,齐长歌收回了桃木剑,“回去给你老子说,以后再对赵凤声起杀心,火家军会在金三角除名。”

        安常胜几欲抓狂,这赵凤声是上帝之子吗?大富豪突然调转枪头护着他,神仙人物齐长歌也要护着他。

        安常胜对齐长歌又惊又怕,可实在咽不下这口气,硬着头皮问道:“赵凤声是你什么人?”

        “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小子。”

        齐长歌眉目疏展,嘴角挂起了一抹柔意,“他是我师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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