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 16 章
陆承宣在舞团附近租了一套房子,虽然两人平常很少在这里住,云笙要练舞,他要忙学习和工作,偶尔就是来这里做顿饭吃。
陆承宣做饭的手艺自从出国后就突飞猛涨,堪比家里的厨师,云笙觉得他真是无所不能,就是大罗神仙也没他厉害,以后谁能嫁给他真是有福。
出国一年多,云笙越发离不开陆承宣,她的世界好像被陆承宣给包围了,一想到她满了十八岁哥哥就会谈恋爱,心里怅然若失,她真的舍不得哥哥。
可她也知道,如果哥哥有了女朋友还黏着哥哥,是很让人讨厌的,到时候她只能尽力克制了。
真希望哥哥能晚点找女朋友,或许她……
云笙站在门前深吸一口气,算了,不想这么多,还是先保持好心情,度过今天这个生日吧。
云笙推开门,笑容满面的进去,却没看见人,“哥哥,我回来了。”
她走到厨房,已经到吃午饭的点了,她还以为哥哥会准备一大桌子好菜,可厨房居然是空的,真奇怪,难道是去外面吃吗?
“回来了。”陆承宣从卧室出来,拉上卧室的门,“那走吧。”
“去哪?去外面吃饭吗?”云笙从厨房出来。
“嗯,先去外面简单吃点,再带你去个地方。”
“那要不要换衣服?”她今天穿的简单,出去玩应该要换一件漂亮的小裙子吧。
陆承宣上下打量了她一眼,“不用,就这样挺好。”
云笙努了努唇,点头,“好。”
哥哥说什么就是什么。
两人出门,陆承宣说简单吃点就真是简单吃了点,而且只让云笙吃了半饱,只要不饿就行。
之后陆承宣拉着云笙来到一家装修奢华的婚纱店,没错,婚纱店,云笙奇怪了,怎么会来婚纱店。
“哥哥,你是不是走错地方了?”一眼扫过去,都是各式各样的婚纱,在灯光下,婚纱闪闪发光,美的不可方物,怪不得这么多人向往婚纱。
“没错,去换衣服。”陆承宣对着来人打招呼,将云笙推给了店员。
云笙稀里糊涂的跟着她们走了,满脑子浆糊。
当看见她要穿的衣服时,她才把一颗心放下,看来是她想太多,不是婚纱,是一件很像婚纱的粉白色洛丽塔,层层叠叠的裙摆,上面绣了各式各样的铃兰花,裙摆上还挂着像铃兰花的小铃铛,珍珠水晶的点缀让这款裙子看起来华贵优雅。
云笙从没穿过洛丽塔,穿这个衣服很麻烦,要搭配合适的妆容发型,想要完整的出趟门,可能要一两个小时,她也没时间弄,哥哥怎么会想到让她穿洛丽塔呢。
她还没想明白,店员就已经帮忙给她穿上了,裙子很贴身,刚好是她的尺码,像是量身定做,裙撑把层层叠叠的裙摆撑起,裙子前短后长,前面到膝盖上方一点,后面拖地,衬的双腿白皙修长,裙摆华丽精致,名副其实的公主裙。
换上裙子开始做妆容造型,云笙全程一脸懵的任由工作人员施为,云笙的长发被盘起,带了钻石皇冠和洁白的头纱,双眼两边各画了一朵铃兰花点缀,一整套造型下来,衬的云笙宛如铃兰公主。
云笙站在大镜子前,眨了眨纤长的睫毛,心口砰砰砰的直跳,粉嫩的指尖攥紧了裙摆,她这个样子,真的很像新娘,洁白的裙摆垂下,长长的头纱一直到腰际,她从来没有打扮的这么华美过,可以直接去展台了。
“真漂亮。”陆承宣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云笙提着裙摆转身,圆溜溜的眸子闪着惊艳的光芒,陆承宣穿了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色西装,很正式的打了领带,还带了一枚铃兰花的胸针。
陆承宣身姿颀长挺拔,穿上西装和那些商界精英没什么两样,根本看不出来他还是个学生,再加上那枚胸针,妥妥的油画里走出来的清隽优雅贵公子。
更重要的是今天陆承宣戴一副金丝边眼镜,贵气中还透着三分儒雅,看着温润如玉,直击云笙心扉,她好像听见了心跳的声音。
“哥哥今天好帅啊,你怎么戴起了眼镜?”云笙走过去,忍不住咽口水,今天陆承宣太帅了,认识了十八年,居然还被他帅到。
陆承宣抬手用拇指和食指轻推了推眼镜,漫不经心的笑,“你之前不是说戴眼镜的男人很帅,为了不被比下去,我只好也戴了。”
云笙嘴角翘起,忍俊不禁,“哪有,谁都没有哥哥帅,哥哥天下第一帅。”
她上次看电视,男主有套造型戴了眼镜,添上那三分儒雅气质,无端的就有点斯文败类的感觉,她很吃这样的氛围,才夸了一句,没想到被他记到现在,哥哥真小气,醋劲好大。
不过哥哥戴眼镜真的太好看了!
陆承宣很满意这个回答,上下端详着她,笑说:“笙笙更漂亮,像是橱窗里精致的洋娃娃。”
“这套衣服挺合适,很不错。”
云笙低头撩了撩层层叠叠的裙摆,“特别合身,哥哥怎么让我穿成这样,出去玩不方便吧?”
裙摆拖地,她怕出去就弄脏了。
“方便,走吧。”陆承宣向她伸出手。
云笙顿了顿,长大后哥哥很少牵她的手,哥哥说男女有别,不可以和别的男生太过亲近,连哥哥也会注意和她的分寸,大多都是拉她的手腕。
陆承宣晃了晃指尖,眼眸含笑,“你的裙子重,我牵着你不会摔跤。”
云笙点了点头,把小手交到了陆承宣的掌心,他的手很宽大,也很暖和。
陆承宣牵着她的手出门,外边有一辆车拉开车门等着了。
两人上了车,云笙坐在车内,不知道为什么,心口好像平静不下来,一直心如擂鼓,总觉得即将发生点什么,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车子一路驶向未知的地方,来到法国这么久,可她对这里很陌生,她大部分时间都在舞团,有空就和陆承宣在租的房子里看看电影,并没有这么多时间出去玩。
最后车子开进了一座玫瑰城堡,随处可见的各处玫瑰,橙色如烈焰,白色如云朵,粉色如糖果……最多的,是红色玫瑰,并且是不同程度的红,那种红,可以细致到用口红色号来区分,云笙从没见过这么多玫瑰。
“下车。”车子停下,陆承宣率先下车,将手递给云笙。
云笙怀着忐忑的心情扶着他的手下车,这里很干净,倒是不用怕弄脏裙摆。
“好漂亮啊,这么多玫瑰。”
“正好是玫瑰绽放的季节,走吧,先带你去吃饭。”下了车,陆承宣也没有松开她的手,云笙也忘了要叫他松手。
“我们不是吃过了吗?”
“刚才不是只吃了半饱,现在再吃一半。”
两人来到一个玻璃花房,云笙坐下后,因为宽大的裙摆堆积,身旁几乎没有空隙,犹如置身花海。
她注意到不远处有摄影师,抿了抿唇,“哥哥,你还请了人拍照吗?”
陆承宣回头看了一眼,颔首道:“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当然要请人记录下来。”
“只是生日而已,也不用这么隆重吧,你过十八岁生日的时候我都没有给你准备这么多。”
不知道的还以为今天要办婚礼,像婚纱的洛丽塔,西装革履,玫瑰城堡,玻璃花房,还有摄影师,怕是有些人办婚礼都没这么隆重。
“那个时候你还小。”陆承宣扬唇,“现在正好。”
云笙鼓了鼓腮帮子,总觉得哥哥这句话有言外之意。
餐点很快端了上来,揭开盖子,云笙笑了,“居然是只小兔子。”是一块被切割成兔子形状的牛排。
她看了一眼陆承宣的,却是正常形状的牛排,“哥哥,今天也是你的生日,怎么你的没有形状?”
“今天笙笙是主角,哥哥是配角。”
云笙摇了摇头,“才不是,哥哥也是主角。”
陆承宣笑了,“在笙笙心里我是主角就够了。”
云笙眨了眨眼,拿起刀叉,却有点不知道该怎么下手,穿的太隆重,袖口有繁复的蕾丝花边,她怕弄脏衣服,下意识开口求助,“哥哥,帮我切一下牛排吧。”
陆承宣单手撑着下颌,似笑非笑的望着她,“我来切小兔子?”
“对啊,我不好切,哥哥帮帮我,拜托拜托。”云笙没发觉他的不对劲,还露出了甜美的笑容,带着几分撒娇意味。
“行,既然笙笙拜托我,那可不能反悔。”陆承宣长臂伸了过来,将小兔子牛排端走。
“不反悔。”哥哥又不是第一次给她切牛排了,她第一次吃的时候不会切,也是哥哥给切的。
陆承宣细致的切好,抬起黝黑的眸子看了云笙一眼,“笙笙,我可以吃第一口小兔子吗?”
“你吃啊,反正这么大一块。”云笙没这么小气,有好东西就要和哥哥分享呀。
陆承宣点了点头,挑了那块小兔子的嘴巴吃掉,才把牛排还给云笙。
云笙也调皮的吃了一块陆承宣的牛排,眉眼弯成月牙,“还是哥哥碗里的好吃。”
“真的?笙笙不是哄我吧?”
“千真万确。”
陆承宣勾了勾薄唇,“那以后我碗里的第一口都给笙笙吃。”
“好呀。”云笙心情特别好,总觉得今天的牛排比之前的更好吃。
吃了牛排两人从玻璃花房出来,这个城堡很大,想凭借双腿欣赏完是很难的,陆承宣带着云笙去坐马车。
“这个好像灰姑娘坐的马车。”比电影里的还要精致。
陆承宣极其绅士的弯腰伸出手,“欢迎笙笙小公主乘坐南瓜马车。”
云笙的脸逐渐热了,她是哥哥的小公主嘛?这样的感觉真奇特。“谢谢哥哥。”云笙扶着他的手上了马车。
两人并排坐着,有城堡的工作人员驾着马车在城堡巡游,除了玫瑰,还有许多珍稀的花草树木,飞禽走兽,她不仅仅看见了天鹅,还有孔雀,鹦鹉,小松鼠等,这个城堡就像是一片小森林,让云笙怦怦跳的心逐渐平静下来。
马车密林深处停了下来,陆承宣扶着云笙下马车,出现在两人眼前的是一条通向更深处的小路,小路旁种着荆棘丛生的红玫瑰,给这条路添了几分神秘感。
“礼物就在这条路的终点,我们一起?”陆承宣伸出手,白皙修长的手指微勾了勾,像是引诱着云笙。
而云笙甘愿被引诱,毫不犹豫的将小手放在他的掌心,“好啊。”
她喜欢“一起”这个词,更喜欢“我们一起”。
陆承宣紧紧地握住她的手,带着她走上那条小路,一阵风吹过,扬起云笙洁白的头纱,路边的玫瑰随风摇曳,几片火红的花瓣吹落在云笙的裙摆上,似在庆祝着什么。
走了两分钟,小路的尽头出现了一只小鹿,云笙的眼睛亮了,不由得感叹,“原来那句话是真的。”
“哪句话?”
“林深时见鹿。”①
陆承宣扬眉,“整句话都是真的。”
“啊?”云笙有点疑惑。
他笑了笑,松开她的手,“还不去看看你的礼物。”
“我有点怕,它会不会撞我啊?”鹿角像大树的枝丫一样,特别漂亮,也感觉特别危险。
“不会,这是人工养殖的驯鹿,很温顺,去吧。”
云笙怀着忐忑的心情走过去,小手攥着裙摆,却见那只驯鹿摆了摆脑袋,看见她还上前几步,鼻子哼着热气,有点热情。
“你好呀,小驯鹿,你真漂亮。”云笙这是第一次在现实里见到鹿,而且这只鹿真的很漂亮,尤其是头上的鹿角,太精致了。
只见驯鹿低下了头,把鹿角凑到云笙跟前,云笙受宠若惊,回头看着陆承宣,“哥哥,它是要我摸它吗?”
陆承宣笑道:“试试看。”
云笙屏住呼吸,小心翼翼的把手伸到了驯鹿的角上,很神奇的感觉,有些小绒毛,可仔细摸又是硬硬的,她的手才搭到驯鹿的角上,驯鹿就摇头用角在她的手心蹭了蹭。
“好乖的鹿啊,太可爱了。”云笙靠近驯鹿,发觉驯鹿的脖颈间佩戴了一枚牌子,上面用法语写着“笙笙的鹿”。
是陆承宣的字迹,她的鼻尖酸了,“哥哥,这个是属于我的小鹿了吗?”
陆承宣点头:“当然,这是笙笙的鹿。”
云笙颊边露出了小酒窝,“太好了。”
她在十八岁这年拥有了一只驯鹿诶,特别可爱的驯鹿,在密林深处,她真的见到了鹿。
“哥哥,我想拍照,要给杜姨看。”云笙站在驯鹿旁边,一只手搭在驯鹿角上,摆了个漂亮的姿势。
“好。”陆承宣从口袋拿出手机,走到云笙前面,单膝跪地。
“诶哥哥,地上脏,你别跪着呀。”云笙伸手想拉他。
“没事,这样拍更好看。”陆承宣毫不在意的调整姿势。
云笙见过网上给别人拍照用这个姿势,只不过哥哥这样,让她心里酸酸甜甜的,像是吃了一颗冰糖葫芦。
“笙笙,准备好了吗?”陆承宣看了她一眼。
“嗯,”云笙点头,扬起笑容,靠近驯鹿,“我准备好了。”
陆承宣举起手机,忽然皱了皱眉,“等我一下。”
说完他低下头,脑袋和肩膀挡住了云笙的视线,她看不出来陆承宣在做什么,“好的。”
很快陆承宣抬起头,云笙连忙扬起最甜美的笑容,等着哥哥给自己拍照。
却见陆承宣手中捧着的东西从手机变成了一枚鹿角戒指,他眸光深邃,笔挺的跪着,从容道:
“网上有句话说“林深时见鹿,海蓝时见鲸,梦醒时见你”,我希望每一场梦醒来都能第一时间见到你,笙笙,你愿意嫁给我吗?”②
作者有话要说:陆总:谈什么恋爱,直接“先婚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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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岁那年冬天,颜茉在雪地里捡到奄奄一息的谢勉
之后两人同进同出,谢勉教她写作业,给她做冰糖葫芦,为了保护她被小混混打的浑身是血也不吭一声。
看着满脸血迹的少年,颜茉哭的上气不接下气,谢勉抬起手轻柔地为她擦拭眼泪,“茉茉别哭。”
那时颜茉以为谢勉会永远陪着她。
可十五岁那年,谢勉却突然不告而别。
几年后,颜父投资失败欠下高额债务且病重,一夕之间,颜茉从天之骄子沦为人人嘲笑的落魄千金。
为了救爸爸,颜茉到处求人,应酬喝醉摔在初雪的夜里。
这时,黑色劳斯莱斯在她身旁停下,一只温暖的大手握住了她的手腕。
她抬起头,男人高大挺拔的身影和少年谢勉重合了……
2.没人知道谢勉的来历,他的名字首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时,他已经拍下了湖城目前最大的城东地产项目,刷新湖城记录,成为新晋“地王”,随后又收购了湖城最大的房地产集团,足见财力庞大。
一时之间,谢勉成为湖城商界新贵,湖城名流竞相结交,好分一杯羹。
可谢勉油盐不进,金钱瞧不上,对美女更是毫无兴趣。
有人眼尖的发现他腕骨上纹了一朵茉莉花,另辟蹊径,送了他一盆名贵的茉莉花,得以攀上高枝。
不少人效仿,但都被拒之门外。
不久后,有人亲眼看见谢勉单膝跪地为一个女孩系鞋带,而那个女孩,似乎就是落魄的颜氏千金颜茉。
众人惊叹,原来此茉莉非彼茉莉。
注释:①“林深时见鹿”改自李白的《访戴天山道士不遇》“树深时见鹿”
②“林深时见鹿,海蓝时见鲸,梦醒时见你”出自网络,非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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