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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女猎手豹闪闪


  这是豹闪闪最后一次自由自在地打猎了。至少她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走在杉树、橡树、松树组成的鹰民山(青丘山)山坡之中时,她不禁屏气凝神,听听虫鸟和鸣,感受春日清风拂过裸露的手臂的感觉,同样也忍不住回忆起来。

  [注:鹰民山Maksarejah是澳龙语对青丘山(圣克鲁斯山脉)的称呼。]

  豹闪闪这个名字,还是前两天殖民司官老爷到她村子时才登记的,当时那老爷捋着胡须笑着说道:“闪闪啊……真是又有趣又好听的名字。”

  豹姓来自于豹道士社的首字,她听说殖民司给澳龙人取姓时多数时候都是这么取的,比如大绵社取了首个开头的发音,谐音一下变成了“谭”。

  至于“闪闪”则来自于她的澳龙话名字的音译,原本的意思是澳龙女子所穿的皮裙,似乎是寄托了社里长辈们对她的期望,那便是做一名贤妻良母。

  但她却完全不是那样的人——活泼好动的她更热爱在野外玩耍,一来二去,竟逐渐熟悉起各种植物和野兽,熟悉鹰民山至烟涛湾之间每一座小坡、每一片高高的束草地和每一滩雨季时会积水的潭子。

  但年少的她向父亲恳求,要他带上她去打猎的时候,却被狠狠地骂了一顿。

  啊,毕竟在澳龙人的习俗当中,女人甚至不能跟男人谈论起一句有关狩猎的话,这在所有人看来都是非常不吉利的事情!

  接下来的日子里,父亲便总将狩猎中的不顺怪罪于她,认为都是她大逆不道竟想跟着去打猎,才会使他那么倒霉!

  尽管委屈,闪闪还是只能把泪往肚子里吞。她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学着做一名贤淑的女子。

  婶婶们和姐姐们都说,如果实在是贪玩,可以跟她们一起唱歌呀,夜里还会有好玩的游戏赌局,那才是女性可以尽情享受的地方,跟着浑身大汗的臭男人们辛辛苦苦地上山下海,她们也不愿意,就不需要臭男人们说了。

  她学着织网、缝衣、制篮和烹饪,但她怎么都觉得坐不住,她还是向往与虫鱼鸟兽一起嬉戏、奔跑的感觉。

  她想学灰熊或山狮那样,饿了就扑倒一只美味的大马鹿或羚羊,没有的话就捉只长耳兔或者大鹅,既能畅快奔跑、出汗,又能随时随地大快朵颐,多么幸福啊!

  当然了,她是人而不是灰熊或山狮,她还是清楚的,所以如果她抓到了猎物,她会处理掉其毛皮,剖开其骨肉,去掉不能吃的部分,而后好好地炙烤一顿,那美味可不是野兽所能知道的。

  现在她已经学会了织网,不如尝试一下,偷偷地跑出营地,在她知道动物们的必经之地小心地做了个罗网陷阱。

  第二天再去看的时候,她大喜过望——真的有兔子自投罗网!

  她甚至忍不住像野兽一样欢快地哇吼起来,而后便拿出珍藏数年的燧石小刀处理起这只可爱的猎物,甚至现场烤了起来。

  嗯……还是差点意思,不如带回营地里交给有经验的婶婶处理。

  但是她带着猎物回去的话,只怕所有人都会把她当成怪胎,成村的人都会认为她给他们带来了厄运!

  想了想,还是算了,就这样每天偷偷跑出来撒欢一阵吧。

  她开始尝试自己制作弓箭——弓有点难,箭的话,还可以找到合适的材料,小心地制成澳龙人经典的嵌套箭。

  所谓嵌套箭,便是绑着尖锐箭头的主箭插在作为副箭的空心杆中,这种箭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箭的消耗,使箭能够循环使用,这种东西,是小时候她偷偷扒在汗屋外头听叔叔们、哥哥们讲到的。

  没有弓,以手掷箭实在令她的打猎事业很不顺利,根本射不中目标。而她依靠陷阱而得到的收获却越来越多了。只是光靠这种陷阱,可是猎不到羚羊、马鹿、山狮甚至灰熊这些大家伙的!

  不如换一种方式,那就是近身搏斗。

  她准备了更多的燧石刀,甚至幸运地在村里偷偷捡到了不知是谁掉落的黑曜石刀,在野外的时候总是一个人偷偷练习挥刀、掷刀、转身、跳跃和格挡。

  为防野兽把她用于格挡的手臂一口咬掉,她甚至剥了树皮,加上麻绳,做成护臂。完美!

  令她大感幸运的是,在她认为做好一切准备的时候,便在冬日的山林中发现一头行动迟缓的落单马鹿!

  马鹿比小鹿大不少,她相信一头马鹿比两个趴下来的她加起来还要大,这使她有些紧张又有些兴奋。

  她屏住呼吸,以这些年的练习出来的步伐轻轻地靠近,当马鹿扭过带着巨角的头终于瞥见她的时候,她的黑曜石飞刀已经出手,径直插到它的脖子上!

  这使马鹿又痛苦又疯狂,闪闪握紧了自制的燧石刀,一个箭步,跳上正要跑走的马鹿背上,狠狠地举刀扎进它的皮肉,连扎多次!

  这头刚刚还在不停跳跃的雄鹿终于扛不住她的猛烈进攻,悲鸣着倒了下来,而她也灵敏地跳开落地而不被它压垮。

  她咧开了嘴,终于感受到了她梦想许久的那种快乐。

  只是她听到了不远处的几声鹿鸣,恐怕是这头死鹿的伙伴!

  如果它们发现同伴被人类所杀,悲痛之下发起疯来,那她一个人可是抵挡不了的。她当即决定撤退,鹿尸也只好便宜附近的山狮了。

  但心中汹涌的兴奋劲许久未消。

  她做到了,她忍不住笑了,她看着自己有力的双手,激动万分。

  然而,令她恐慌无比的夜晚也在这日降临——

  傍晚回到村子的时候,又婶婶发现了她,并惊骇地一屁股坐倒在地。

  “你……你身上怎么有血?!”

  闪闪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麻衣,心中咯噔一沉。

  完了,她忘了准备更多的衣服!

  越来越多的人赶了过来,以一定距离围观着她,仿佛在看死神危卫手底下的怪兽一样。

  “闪闪该不会是去……打,打猎了?”

  “古狼神啊!请不要因此诅咒我们!”

  “快去请酋长,啊不,巫公,不不不……我们这该怎么办?!”

  一个女孩子去打猎,真的需要这么恐慌吗?

  但闪闪咽下口水的同时,心里也是一团乱麻,她只是呆呆地透过人群,看到了营地里火盆上的火焰,甚至能从众多的惊慌与唾骂的话语中,听见火焰那轻微的噼啪爆裂声。

  当天晚上,年长的社里人,无论男女,都在广场上围坐着,严肃、激烈地探讨起来。

  “这种祸害,绝不能留下!”

  “可她好歹也是我们的一员啊?”

  “你知道她都干了什么,古狼神不会饶恕我们的!我们必须远离她,和她切断关系!”

  “她是个好孩子,她从来没有害过我们。”

  “可她现在不就在害我们吗?!”

  最终社里达成了勉强的结论——人们怜悯她,不愿意把她逐出社里使她无法生存;但所有人都须与她保持距离,包括原来的亲人。

  她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以复杂的眼神看着她,父亲不愿说话,母亲只好很艰难地说,“闪闪,你不再是我们的孩子了。”

  长辈们将帐篷和一些生活用品送给她,并规定她只能住在营地边缘的位置上,以后所有的男性都绝不能与她说任何一句话,女性与她的来往也仅限于偶尔给她提供些物资,这都是出于怜悯和慈悲。

  那一夜,她在新的小帐篷里,听着越来越大的雨声大哭了一场。

  接下来的日子她才发现,自己这是因祸得福——

  没有人再去禁止她打猎了,没有人会在她从营地外回来时管她去了哪里,她竟然……自由了?

  又过了两年,或是三年,她的狩猎能力愈发精进,甚至与灰熊对视之时都能不慌不忙地撤走,而没让自己陷入危境。在这段时间里她得到了不知谁送来的一把弓,她也终于可以射杀猎物了。

  陷入回忆的豹闪闪抚摸着手上的弓,只感觉心中有一丝暖意。

  这几年间随着明人的到来,情况再一次发生了转变。先是郑克臧司长对毛皮的需求加大了各社的狩猎力度;而在今年,殖民司甚至要求大绵部各社迁聚,给各社都带来了无法言说的感受。

  但招募神猎营官方猎手的通知到来,使豹闪闪发发现了奇迹之光。或许真的有一个地方,不会在乎她是女人,而是会允许甚至鼓励她成为世上最强大的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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