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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第266章 你给不给匡胤这个面子


第266章  你给不给匡胤这个面子

    想当初在学校中的时候,李清的语文老师是范仲淹的铁杆粉丝,不止一次地在课堂上不遗余力地夸赞范仲淹。

    但说实话,李清倒也没觉得有什么,毕竟范仲淹真的是正面人物,老师也没有夹带私货,所以连带着他也挺喜欢范仲淹的。

    主要是什么呢,范仲淹就那么两首词,还有一篇并不长的文章。相对于一篇《滕王阁序》顶老范几十阙词的王勃来说,李清更想好好关照关照王勃。

    永徽朝的王勃业已成年,在李清的特殊关照之下,这小子正在被李令月军训。

    娘的,文章写的长了不起啊?

    王勃现在也是痛并快乐着,作为永徽朝的知制诰,朝廷的诏书都由他来起草,也算是不屈才了。

    皇太弟李弘和沛王李贤斗鸡的时候,王勃这小子还凑上去写了一篇《檄沛王鸡》……对的,按照历史的进程来说,王勃本应该是帮沛王李贤写《檄英王鸡》喜提李治大怒被贬。但现在被李弘招募且笼络的他,自然而然也要站在李弘的立场上,给沛王李贤家里的斗鸡下战书。

    为此,李弘、李贤这两个倒霉蛋被李令月按着打了二十大板。王勃这个可怜的孩子被吓得够呛,但李令月毕竟是爱才之人,也没有把王勃怎么样,只是申饬两句就把板子轻轻落下。

    这不,刚刚犯事的王勃被李清揪着,一起去岳阳楼游玩,这才算是安稳下他那有些受惊的小小内心。

    当然这是题外话,李清低头看向范仲淹案几上的文稿,笑着问道:“老范这是写什么呢?”

    “哦,我之故交滕子京谪守巴陵郡,重修岳阳楼,属予作文以记之。”范仲淹抚须而笑:“方才心有所感,刚好草草写下,还请仙师过目,也好斧正一二……”

    “别了,我没那欣赏水平。”李清连忙摆手,“不过我可以给你推荐几个人,比如什么李白啊,杜甫啊,韩愈柳宗元之类的,我觉得你们可以聊到一起去。”

    范仲淹的眼睛都亮了:“仙师是说,诗仙太白和诗圣杜工部……”

    “对的,你这岳阳楼记,还是当面递给滕子京吧。”赵匡胤伸手拿起范仲淹的文稿:“不去岳阳楼,怎好写下游记?难不成伱是梦游岳阳楼?”

    范仲淹哈哈笑道:“太祖皇帝有所不知,滕子京随书信寄来的还有一幅岳阳楼图,臣正是观看那岳阳楼图,才心有所感,写下这篇《岳阳楼记》的。”

    “你想象力倒是丰富,文人都这样吗?”李世民捋捋胡子,稍逊风骚的老李总感觉悲欢和文人并不相通。

    实际上老李的文学水平也是有一点的,毕竟可是能写下“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的男人,比起陈弘历来,那可是……绝对比他强。而他老婆长孙无垢的文学功底也不弱,著有《女则》三十卷,虽然已经散佚,但好在还有一篇《春游曲》传世。

    对,就是那篇“林下何须逺借问,出众风流旧有名”的那个。

    说起来这篇诗歌能够传下来的原因也比较搞笑,老婆写了一首好诗,爱显摆的老李当然就坐不住了,逢人就夸老婆诗写的好。

    画风大概是这样,比如魏征来进谏,本来以为李世民会勃然大怒,万万没想到李世民一拍大腿,眼睛晶亮地和魏征显摆:“你怎么知道我家皇后写了一首好诗?快来斧正斧正。”

    可以说是十分之有九分童心未泯了,李清当年上学的时候买游戏王卡中了“青眼白龙”时也是这样和人显摆。

    “臣谪守邓州,无诏难离,所以只能出此下策了。”范仲淹笑呵呵地说道,丝毫没有任何委屈的意思,反而还有几分以苦为乐的乐观主义精神。

    “朕乃大宋太祖,朕的口谕应该还是管用的,”赵匡胤笑着拍拍范仲淹的肩膀:“希文,朕邀请你同去岳阳楼。”

    这话多少有点威胁的意思,大概就是“你给不给匡胤这个面子”。

    那太祖爷的脸,怎么着都得兜着。再说太祖的法旨,那也是旨意,主要是范仲淹也想去岳阳楼溜达溜达,多年不见滕子京,也甚是想念。

    至于邓州……他也不担心,总归是有别驾司马等人管着,又不是在边境地区,不可能出乱子。

    “那臣就厚颜相从了。”范仲淹恭恭敬敬地躬身一礼,接受了赵匡胤的邀请。

    路上的时候,李清忽然说道:“李哥,有句话不知道该不该说。”

    “你我兄弟之间,有什么该说不该说的,尽管说就是了。”李世民似笑非笑地看着李清,心想你小子还知道客气上了?不是当年没事就拉我血压的时候了?

    “就是,咳,”李清伸手挠挠脸:“嫂子的鞋,现在就在大宋的国库之中,就那个丹羽宝履,画家米芾曾奉命为之作画,名曰《唐文德皇后遗履图》。”

    “据米芾跋文载,此履是高底形制,履身以丹羽织成,前后镶有金叶,并以云纹作为装饰,履长有一尺,底部向上翘起三寸呈两歧头钩状,中间有两系,履首还缀有二珠。这鞋是没了,但图还流传于世……”

    *来自李世民的怒气值+10086

    老李不怀好意的目光看向赵匡胤。

    老赵当机立断,立刻伸手糊了赵恒一巴掌。

    “你娘的,什么东西都往宝库里塞呢?那可是你敬爱的伯母的鞋,岂能随意让人临摹作画?”

    也不怪老李生气,老赵着急。在古代,女子的脚可是极其私密的部位,甚至连夫君都不能随意把玩。想当初形容唐朝穷,用的是长孙皇后“裙子不能遮住脚”,其中可见一斑。

    这穿在脚上的鞋竟然被人收藏起来,老李的脑瓜子嗡嗡的。

    “啊?没有啊……”赵恒被打得摸不到头脑,“侄儿对脚又没兴趣,收藏那东西做什么?兴许是后代之君所收藏也未可知……”

    话还没说完,范仲淹伸出一根食指。

    “啊,臣知道了,是前几年收入库中的,太祖皇帝若是想寻,可问当今官家。”

    老范丝毫没注意,自己给赵祯挖了一个坑出来。

    当然就算知道了也不是很在意,毕竟祖宗打孙子这种事情,怎么着都是天经地义。

    真金不怕火炼嘛,你要没错,为何揍你?

    “李哥别急,等兄弟见了那赵祯,必然让他物归原主!”赵匡胤信誓旦旦地拍着胸脯道。

    李世民这才哼哼唧唧地表示那就先去岳阳楼,物归原主就算了,还是就地销毁吧。

    在外面漂泊了这么多年,谁知道那鞋上都沾了点什么玩意儿?老李可真是……还是一把火烧了算了。

    回到贞观朝的时候,李白等人已经开始喝上了。李白一脚蹬在桌子上,裤子都撸了起来,露出长满黑毛的腿。他手中拎着一坛子酒,豪放不羁地痛饮着,周围围着的杜甫、贺知章、韩愈等人鼓着掌叫好。

    白居易在一旁扣手指头吸鼻子,嘀咕着显眼包。

    “这就是李太白吗?还真是……”范仲淹颇有些崇敬地看着豪放不羁的李白,多少沾点心向往之。

    拜托,这可是李白啊!谁不想效仿李白,潇洒自在不羁地活着?

    “行了行了,太白,别喝了。”李清上去把酒坛子摘下来,拍拍醉眼惺忪的李白,“先留着点肚子,等你去岳阳楼再喝不好吗?”

    “喝,必须去岳阳楼!”李白一手叉腰,另一手揽着李清的肩膀:“清……清兄弟,就听你的,咱去岳阳楼,不醉不归!我要写出名传千古的——”

    “嗝喽。”

    李清:……

    好家伙,你要写出名传千古的嗝喽是吧?

    真是有够稀奇的呢。

    “诗仙太白豪放不羁,予今日算是见识了。”范仲淹摇头感慨道。

    他忽然间心有所感,顺着窗户向外看去。

    明明是在屋中,却如同在山顶一般,一览众山小。举目四望,竟然能将整座长安城尽收眼底,那吞云吐雾的巨型房子,还有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以及穿梭在城市中的车水马龙,无不让范仲淹感到震撼。

    这就是传说中的盛唐气象吗?怪不得能够养出这样豪放不羁的诗人啊……

    其实他想差了……李白这样豪放的诗人可不是工业养出来的,而是盛唐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文化自信,还有那举世无双的国力,以及天下无敌的睥睨之势,这些缺一不可。

    盛唐国力强盛,多数士人渴望建功立业。李白以不世之才自居,以“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的功业自许,一生矢志不渝地追求实现“谈笑安黎元”、“终与安社稷”的理想,这些理想与期许,也在塑造着他的文风。

    李白只有一个,封建社会两千多年,上千年出了诗仙太白,下千年出了苏轼苏东坡,两个以豪放旷达著称的文人。

    只是庆历六年的苏轼年纪尚小,刚刚到垂髫之年,还要等到嘉佑二年进士及第,才能正式登上历史舞台。

    说起嘉佑二年的进士科,那可真是龙争虎斗。主考官是写下《醉翁亭记》的欧阳修,选拔出的人才有唐宋八大家之三的苏轼、苏辙。还有程颢、程颐,也就是杨时程门立雪求见的二位大家。还有横渠先生张载——就是穿越小说必抄的那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续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横渠四句的版权人。

    死亡之组了可以说是。

    “说起豪放不羁,你们大汴……你们宋朝也有一个。”李清本想说大汴朝,但在范仲淹的面前还是生生住了嘴:“等过几年去了神宗朝,我带你和苏辙一起捞苏轼。”

    “捞苏轼?”范仲淹敏锐地抓住了问题的重点:“为何要说是‘捞’?难不成他落水了?”

    “哦,那倒没有。”李清摊摊手:“这家伙嘴比较欠,总得罪人,所以被排挤出京,贬到了琼州。”

    范仲淹的胡子抽动了一下,他有点想象不出,一个人到底能够嘴欠到什么地步,才能如此的姥姥不亲舅舅不爱,被贬那么远。

    “嗨,不用担心他,他乐观着呢。”李清搭着李白的肩膀,笑着说道:“还闲着干什么呢,赶紧出发。”

    “走走走,同去,同去。”李白醉醺醺地招呼着他的小伙伴杜甫:“子美兄,走……诶,高三十五呢?”

    忽然间想到高适的李白左右看看,没发现高适的踪迹。

    “我在这呢。”高适一脸黑线地站在李白的面前,这么大个大活人站你面前你都看不到?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李白脱离李清的胳膊,扑到高适的身边,哥俩好一样的一手揽着杜甫,一手勾着高适:“走,去休去休,去看看大宋的风月!”

    高适无奈地摇摇头,对于这个太白兄啊,他是真的已经习惯了。

    李白一直是这个豪放不羁的样子,什么事儿都不放在心上。要真是不了解李白的人,可真和他处不来。

    杜甫笑呵呵地伸手拍拍高适的肚皮,二人一起搀着李白往前走。

    现在的杜甫可和以前那个人生失意的小老头截然不同,他现在身为大唐的尚书右仆射,可谓是位高权重,甚至还被封为“巩国公”,家中那个差点被饿死的儿子,还娶了李承乾的女儿燕国公主。

    这个巩国公,可不是乱封的。唐朝一般喜欢用春秋时期的诸侯国的国号来封国公,而杜甫的老家巩义,在春秋时期正是巩伯国。

    贞观时期的老臣,基本上已经退了一多半下来。就算是恋权如长孙无忌,也早早便退了休,没事儿就坐车出去游山玩水,好不快活,连身体都瘦了下来。

    人生难得老来瘦嘛,瘦一点也健康。

    李白混得其实也不差,现在他是长安皇家大学的校长,光从级别上来说,也是从三品的高官了。

    诗仙之名,就是长安皇家大学的招牌。虽然校长没事儿总是出去喝点小酒,但偶尔也会开几个讲座,聊一聊是怎么写诗的,是以宋明两朝的学子,很多都慕名而来,志愿填报的长安皇家大学。

    从目前来看,高考分数最高的,还真就是李白的这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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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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