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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冤家路窄


叶晨突然毫无预兆的笑了,他对着叶小朗微微颔首,然后伸手进西装里怀的口袋里,掏出了一个钱夹,从里面抽出了两张大团结,递到叶小朗面前,然后说道:

“这位女士,我平日里工作很忙的,恐怕没时间请你一起出去吃饭了,为了表达我的谢意,给你二十块钱,你想吃点什么,就买点什么吧。”

叶小朗直接就被气破防了,我差的是你那顿饭吗?我在乎的是你这个人!要不是你这家伙在新闻传媒界独树一帜,不仅是作家,还是金陵台的记者,我会主动把话筒套还给你?想什么呢?

她收起了自己的笑脸,语气有些冰冷的对着叶晨说道:

“乔一成同志,在你眼里,我就差你这顿饭是吗?我不是路边摇尾乞怜的乞丐。”

叶晨嘴角微微向上弯起,心说在我眼里你还不如乞丐呢,甚至都不如我家二强养的小棉花,它最起码还知道谁是对它有恩的主人,而你不过就是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罢了。

叶晨笑得很玩味,对着叶小朗比划了一下手里的两张大团结,然后说道:

“这位女士,恐怕你误会了,这二十块钱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它的背后是有故事的。”

叶小朗没明白叶晨打得什么主意,不过她想听听面前这个家伙会怎么鬼扯,于是笑着问道:

“哦?你说说看?”

叶晨看了看远处的高老师,对他举了举手中的话筒套,高老师看到叶晨和叶小朗站在一起,点了点头,然后指了指楼下的方向,接着转身离去了。

叶晨把玩着手里的话筒套,也没再看叶小朗,而是自顾自的说道:

“从前有个农夫,他养了条狗。有天有个西装革履的家伙跑来问他,你每天用什么来喂狗啊?农夫说我是用吃剩下的菜和狗粮。结果穿西装的那货说道,我要去告你,我是世卫组织的,你用这些脏不拉几跟没有营养的东西喂狗,会严重影响狗狗的健康,罚你五百块!

一周后,又来了一个穿西装的货,问了同样的问题,农夫看了眼来人,然后说道,我家狗吃的比我还好呢,他顿顿有肉,偶尔还吃些蔬菜水果,我都没这待遇。结果他再一次被告了,来人自称是世界饥荒组织的,全世界还有三分之一的人没饭吃,说他浪费食物,于是农夫再一次被罚了一万块。

又过了一周,还是个穿西装的杂碎,问的依旧是同样的问题。这次农夫回答的倒是言简意赅,我不知道啊,我每天给它二十块钱,它爱吃什么就吃什么吧!”

叶小朗刚开始还有些没反应过来,直到叶晨的故事讲完,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骂了,看着叶晨手里的二十块钱,她气得嘴都哆嗦了,怒声问道:

“所以你骂我是狗喽?”

谁知这时叶晨摇了摇头,对着叶小朗说道:

“不不不,在我眼里你还真没狗真诚,至少狗不会打击报复。只是因为一点口角,就把别人的东西顺走,并且藏起来做要挟,还趁机勒索一顿饭,我觉得狗真做不出这种事儿来。要不是看你是女的,刚才我就报警了,所以你最该感谢的,其实应该是你爸妈!”

说完叶晨看都没看叶小朗,手里拿着话筒套,直接转身离开了。他是打定了主意,不会跟叶小朗这种货纠缠。

自己本身现实世界里就是北方人,可是他身边的女人可没有一个跟叶小朗这么绿茶的,这绝对是编剧的一次地域黑,他看到叶小朗的那张脸,有种看到海的感觉,晕船想吐。

叶小朗出身农村家庭,父母本不想让她上大学,打算把钱攒起来给儿子买房,这倒是称不上重男轻女,因为大家祖祖辈辈都是这么过来的,普遍认为闺女迟早要嫁出去,只有儿子才是延续香火的存在。

结果叶小朗为了给自己争取一条出路,给父母写下了保证书,保证自己考上大学参加工作后,弟弟结婚买房的钱她来出,父母才答应供她读大学。

她家条件在那摆着,她上学花了钱,她弟弟就没钱娶媳妇了。作为大学生的叶小朗毕业后难道不应该帮扶一下家里吗?何况她还写了那样一份信誓旦旦的保证书。

结果她兑现承诺帮弟弟买房结婚了吗?没有!她有给过家里经济帮助吗?没有!叶小朗的表现是:大学毕业后就想彻底甩掉原生家庭,一点都不想付出。

叶小朗为此连自己家的地址都没有告诉她父母,工作单位肯定也没有告诉。自己好吃好喝好生活,完全不管家里父母兄弟的死活,还打着过自己想要的生活这种高大上的幌子,真是又当又立!

不仅如此,这个女人还丫鬟身子小姐脾气,动不动就要下馆子,下馆子还要讲排场,娇贵得很,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程开颜那个厂长千金附体了呢!且管自己享乐,哪管父母兄弟死活,这就是她所谓的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罢了,毕竟这种事情是别人的家务事,谁都管不着。关键是叶小朗这个女人还非常擅长套路,她向原宿主乔一成求婚,乔一成告诉了叶小朗他家的真实情况,叶小朗却没有告诉乔一成自己家的真实情况。

结婚当天,叶小朗父母拿着保证书找乔一成要钱的时候,乔一成都蒙了。叶小朗显然是坑了乔一成一把,她装傻充愣玩心机,以她对她父母的了解,她会想不到父母在她这要不到钱,肯定会找乔一成要?以她父母的德行,要不到钱会让她安静生活?她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而已。

在她眼里,乔一成就是她的一块小翘板,可以帮她还债,可以在金陵给她安了一个她当时想要的家。离开集体宿舍,在这个城市有了安定的小家后,她又开始想跳得更高了,她要出国了。

她辞职搬到朋友家复习考托福的时候,临走乔一成还塞了一笔钱给她,她收下了,可见她本人并没有什么存款。所以,她敢辞职考试,因为她有乔一成这个稳固的后盾。单身的时候,她敢辞职吗?

就她那大手大脚的花钱派头,就她那点不知名记者的工资,就她家那没一点家底的情况,她不套路个实诚老公,她能过她所谓的自己想过的生活吗?每每她瞪着那两只大眼睛装无辜的时候,实在是引人发噱,这女的太假了!

叶小朗就是个精致利己主义者。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自己,只要对自己有利,其他人怎么样,她是不在乎的。

她给父母写保证书的时候就没想过还钱,她就是骗他们的。她早就想好远走高飞了。她看上乔一成可以帮她挡风挡雨,可以在这个城市给她一个家,她就耍心机套路了乔一成。

她要出国,她就不顾一切的出国。什么家人,爱人统统抛掉……乔一成他就是叶小朗的一块翘板,仅此而已。她要吃好的,穿好的,过好的生活,她只想要自己过舒服了,其他人都可以做她的垫脚石或翘板。

父母是垫脚,乔一成是翘板,她成功了,如愿以偿的出国了。但是这却并不是终点,乔一成肯定不会是最后一块翘板,以她的德行,只要她需要,只要有机会,她还会再找下一块翘板。

叶小朗作为女儿,对父母没有尽过责任。出国后,她父母更是连影子也抓不到她了;作为姐姐,对弟弟冷漠又嫌弃,毫无姐弟亲情;作为妻子,从未为乔一成做过什么。

她对乔一成,一直都是在装单纯可怜博怜爱。衬衫不会熨,菜不会烧,嫌弃他弟妹们麻烦,甚至连孩子都自作主张的打掉了。这种绿茶心机婊,叶晨自然是敬谢不敏的,有多远就给我滚多远吧……

……………………………………

这天一早,兄妹四人坐在一起吃饭,吃的是混汤面,不得不说,二强的手艺真是不错,在里面下了些新鲜的菠菜,还甩了两颗鸡蛋,这让面条很鲜美。

乔四美是第一个吃完的,她吃完后起身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了两听健力宝,她和姐姐一人一听。然后就见她笑着说道:

“诶,你们知道吗?那个……吴姨她那儿子不是在供电局上班嘛,工作好,每天都傲的跟那个老母鸡似的,结果现在怎么样?她儿子要离婚了。不知道吧?瞒的可好了。”

叶晨的脸色一沉,直接把手里的筷子往桌子上一摔,然后说道:

“乔四美,我发现我应该重新认识一下你了,有时候你让人挺心寒的。吴姨是从小看着咱们长大的,七七出生那会儿,要是没有她带着咱们兄妹四个去到医院,咱们都未必能见到咱妈最后一面。

小时候家里日子过得难,你凭良心说,吴姨还少照顾咱们几个了?你和二强偷着出去卖鸡蛋,被居委会发现了,要把芦花没收,要不是吴姨拦着,把鸡当时给杀了,你还想着能喝到鸡汤?狗屁!

吴姨她唯一一次得罪你,怕是就是她儿子婚礼那次了吧?你们三个偷着跑到她家婚宴蹭吃蹭喝,被人给抓到了,我把你们几个领回来,一人给了一大嘴巴,这就让你记恨到现在?

我现在就坐在这里,乔四美,来吧,你现在就可以打还回来,我绝不会还一下手。来嘛,我不想有一天我碰到那些个糟烂事儿,你也在背后跟个长舌妇似的嚼个不停。”

二强、三丽和四美都有些畏惧的看向叶晨,在他们的印象里,大哥平日里对他们和风细雨的,这还是他第一次发这么大的火。

啊,不对,上次发火就是吴姨儿子当年结婚那次了,他们几个跑去人家婚宴偷人家吃的,被吴姨当着众人一通教训,大哥把他们领回家,一人一个大嘴巴,丝毫没因为三丽和四美是女孩子而留情。

三丽把自己面前的健力宝汽水拉环拉开,推到叶晨面前,柔声说道:

“大哥,你别生气,四美她有口无心的。四美,还不快给大哥认个错?”

就连平日里跟四美关系最好的二强,此时也没再帮着她,在她身旁推了下她胳膊,示意她跟大哥认错。四美有些畏缩的看了眼叶晨,此时没敢再嬉皮笑脸,嘟囔道:

“大哥,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叶晨用力的搓了搓脸,这两天都没遇到一件顺心事,这导致他情绪有些失控。他对着几人说道:

“你们都大了,都有自己的思想和主见了,我的话你们可能再不用像小时候那样,听进去并且记在心里了。不过作为家里的老大,我还是要进到我的职责。

生活中谁都难免遇到个难事儿,可是要都像今天这样,看着别人淋雨,自己却在一旁笑得开心,不觉得人心有些太过冰冷了吗?

当初姓智的打上门来,家里的大门都给踹了个稀烂,还记不记得是谁第一时间跑来帮忙的?过后街坊四邻都因为二强的事情非议他的时候,你们见过吴姨说过咱们家一句闲话吗?

做人不能没良心的,言尽于此,你们自己好好想想吧。三丽,我去上班了,我下午还有个采访,晚上还要去台里写稿子,剪片子,你们晚上吃饭不要等我了。”

说罢叶晨直接起身离开,留下兄妹几人坐在那里面面相觑,二强这个平日里在家不怎么发声的,此时对着四美说道:

“四美,我觉得大哥说得没错,做人还是要讲良心的,不能只看到别人脚后跟,而看不到人家对你的好。”

说着二强也收拾起自己面前的碗筷离开了,三丽此时也站起身来,四美不由得望向她,然后说道:

“姐,你不是也要说我吧?”

三丽一边捡着面前的碗筷,一边笑着说道:

“大哥说了,咱们都大了,都有自己的主见了。我不管你心里怎么想,反正我会一直听大哥管教的,你怎么样都随你吧。”

晚上下了班,叶晨和宋清远一起走出了电视台,宋清远抻了个懒腰,笑着对叶晨说道:

“走吧,咱俩找个地方喝点儿?我听朋友说前边开了个姐妹饭店,小炒味道还不错,咱俩过去尝尝?”

宋清远和叶晨在一起工作也有些时日了,他越来越觉得这家伙很对自己的脾气。刚开始认识自己的这位同事后,他就通过自己的渠道打听了一下这个家伙,结果让他有些跌破眼镜。

家里兄妹五个,这家伙是老大,还有个常年瘫在床上的爹。可就是这样被家里的琐事缠身,他却是八三年的省理科状元,不仅如此,还未成年,就在国内各个文学期刊投稿,凭借着稿费不仅养活了自己,还带到了下面的弟弟妹妹。

宋清远可以说是从小在蜜罐里长大的孩子,他父亲是市里领导,母亲出身于书香世家,是一名大学教师。

他是家中的独子,父母关系和睦,尽管由于工作忙碌,一家人不能经常见面,但这并没有影响他们的感情。

从小宋清远就学会了独立处理各种事务,这种经历塑造了他独立和坚韧的性格。可即便如此,他自问把自己放到叶晨那样的生活环境,他也未必能够只凭借自己的努力,就考到电视台这样的抢手单位工作。

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宋清远发现自己和叶晨之间有很多的话题都能聊到一块儿。这家伙不管是学识还是眼界,都跟当下的年轻人不同,要不是调查过,会错把他也当成从小机关大院里生活的呢。

叶晨笑了笑,夹着手里的公文包,对着宋清远回道:

“好啊,你说的那家姐妹饭店我也去过,别看店面不大,但是味道确实不错。”

叶晨之所以这样说,倒也不算夸大其词,毕竟能从一家不大的门脸,发展成为在金陵城知名度不小的餐饮集团,要是没点本事还真是做不到的。

叶晨和宋清远工作的广播电视台在浦口区江浦街道文昌路六号,而姐妹饭店就在这条路上,走不了几步就到了。两人进到店里,看了看服务员递上的菜单,叶晨对着宋清远说道:

“他们家的招牌菜倒是挺接地气的,咱俩是来上一份羊肉打边炉?还是来杀猪菜?”

宋清远看了看菜谱,然后笑着对叶晨说道:

“那就杀猪菜吧,听我爸说他们当年去到东北那边的兵团插队,过年的时候杀猪,吃上一回杀猪菜,能把舌头给吞下去,我看看有没有这么夸张。”

叶晨笑了,宋清远的话把他不自觉的带回到人世间世界里,当时老大周秉义貌似就是在兵团插队。叶晨点了点头,两人又要了一条太湖鱼,点了瓶洋河大曲。

等上菜的工夫,两人正聊着天,宋清远突然推了下叶晨的手臂,对着他说道:

“你看看那边是谁?”

叶晨顺着宋清远手指的方向看去,发现正是前两天采访的时候遇到的叶小朗,她身旁还坐着一个年轻人,还真是冤家路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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