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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一起去锦州


“我们一起。”

    朱传文看了一眼那文,然后对着鲜儿说道,看到了肯定不能直接走人。

    “不用了,等开饭我派人去院里叫你们去。”鲜儿摆了摆手,一副善解人意的样子,自己走到了堂屋门口。

    “还是一起吧,这本来也是我应该的。我就是对家里还不熟悉,要不然该我去安排的。”

    那文看了一眼鲜儿,也走了过去。

    按着那文大户人家的规矩,家里的这些事情,确实应该儿媳妇来做。

    “传文,你们还没走吗,在外面嘀嘀咕咕说啥呢,哎呦。”

    朱魏氏在屋里也听到了院里的动静,但是听的不真切,打开了房门问道。

    一开门门口杵着两个儿媳妇,也是差点吓到了朱魏氏。

    “娘,早饭已经做好了,你看什么时候摆饭?”

    虽然是鲜儿开口再问,但是行礼的是那文。

    “看传武、传杰都起了没有,起了就两刻钟之后吃。”

    朱魏氏看清楚了一点形势,远远的瞪了一眼朱传文说道。

    鲜儿和那文同一个屋檐,虽然没有骂骂咧咧的直接开撕。

    但有意无意的争相表现、相互较劲,也足够证明这俩没表面上那么平静。

    那文占了一个知书达礼,能说会道。

    鲜儿占了一个勤快质朴,心灵手巧。

    因为出身不同,可以说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类女人。

    如果是贫寒之家的话,那肯定是鲜儿更为实用。

    但殷实小康之家,管理家业,相夫教子方面,那文又更为优秀。

    老朱家属于穷人乍富,对这两个人来说,倒没有哪个不合适。

    都是老朱家需要的当家女人。

    “你们两个自己回吧,我去叫一下传武和传杰去。”

    出了正院之后,跟哪一个回院儿都没那么合适,朱传文就直接找借口溜了。

    正经娶进门的媳妇,就是没直接娶一个小妾好相处。

    如果地位有高低,两个人也就没有什么较劲的可能。

    但朱传文暂时也不用为两个人的关系担心。

    这俩脾气其实挺投缘的,如果不是因为都嫁给了朱传文,两个人完全可以处成那种可以相互依托的“好姐妹”。

    在原本的剧情之中,鲜儿流落到关外,有一段日子不好过的时候,就是去了王府,给那文当好几年的丫鬟。

    在王府的时候,那文庇护着鲜儿,不被王府的男人糟塌欺负。

    在满清覆灭,那文逃离王府,一路寻亲的路上。

    鲜儿也用着自己的逃荒经验,庇护照顾着那文。

    现在没有了共患难的经历,肯定处不了那么深的感情。

    但是只要两个人不正面冲突,就不影响朱传文享受齐人之福。

    朱传文小家的日子过得的不错,老朱家这一大家,过的很好。

    朱开山和朱魏氏享受着地主阶层的腐朽。

    很满足现在的生活,最多就是想要开荒更多的田。…。。

    这些事情也不需要朱传文干涉。

    传武对朱传文有了意见,也就不缠着朱传文进民团。

    这孩子性子野,不喜欢困在家里,也不喜欢干农活,有点时间就往山里跑。

    但是家里说实话,也不缺传武这一份劳力。

    虽然缺一个帮朱开山管理农事的长工,但传武就是用心干,其实也没这个能力。

    传杰这边也有了自己的事情做。

    工厂的事情,想要忙永远都可以说忙不完。

    有点空闲,也是去镇上找玉书。

    这孩子还是基本不给别人带麻烦。

    各方面都一直让人很省心。

    老朱家总算是又过上一段,最希望的安生太平日子。

    “那文,我一直没来得及问你,你是怎么一路从奉天,寻到咱们元宝镇来的?”

    虽然朱传文想着是公平对待两个媳妇。

    但还是新婚的情况下,前一段多陪陪那文也是一种公平。

    所以最近,朱传文还是和那文待在一起的时间多一些。

    虽然鲜儿会唱戏,但那文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不只是能唱,还能说,能写能画能对弈。

    要说单纯交流的话,还是要比鲜儿更有趣。

    这是文化方面的区别,朱传文已经尽量在帮鲜儿补上。

    “当初奉天被攻破之后,阿玛就叫我们分头逃命……”

    提起来一路的逃亡,那文眼里明显还有一些恐慌。

    那文这些满清的王公贵族,生活在京城的不说。

    这些人都陪着逊位的皇帝,被圈进了起来。

    生活在关外老家的王公,大多都是生活在满清的陪都盛京。

    也就是现在的奉天,后世的沈阳一带。

    这也属于关外有数繁华的一块地盘。

    “不怕,有我呢,慢慢说。”朱传文握着了那文的手说道。

    “路上听说奉天官兵败了之后,我爹派出来护卫我的下人,就卷走我的财货……是遇上了好心人,我才能寻到我舅舅家。”

    从小锦衣玉食的那文,这一路逃亡。

    也是经历许多的挫折,前面一段有下人陪着时候不说。

    就是外面比王府吃穿住用的差一点。

    最关键的就是,被下人背刺了之后,无依无靠的,甚至经历了一段讨饭的经历。

    最后是遇到了好心人,被捎带了好一段,才到的元宝镇。

    偌大的一个王府,当然不至于没有一点忠心的人手。

    只是那文在王府排序太低。

    老王爷的老婆小妾孩子,加起来好几十口。

    王府里面有很多的人,都比那文这个女儿重要,老王爷就没有那么多死人手安排给那文。

    也是没想到这么多从小跟着那文的仆从,没一个忠心人。

    满清没希望之后,这些人这么不可靠。

    “都过去了,你要还觉得委屈的话,咱就试试派人去他们老家,看看能不能抓他们回来。”

    对于那些下人的做法,朱传文倒也可以理解。…。。

    一鲸落万物生,满清倒了之后,谁看到了都想咬一口,朱传文自己都没有例外。

    都是满清剥削过的人,哪一个报复一下,都说的出去。

    但是那文真要气不过的话,朱传文不是不可以追查一下。      

    起码把那文当初带出来的财物给寻回来。

    “罢了,事情都过去了,寻到了他们又能有什么用,我家那么大的家业都没了,那点财货又算什么。”那文出身高门,还有一份天性的善良,这一点很难得: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我阿玛,营救我阿玛。”

    “你别那么着急,人手已经派出钱去挺长时间了。不管人现在救没救出来人,也快该回一个消息了。”

    这个年代赶路很麻烦,但是要救人,赶路已经是最简单的事情。

    不明确老王爷是被哪伙人抓到的情况下。

    这个到处兵乱的时期,想要找人就需要更多的时间。

    那文从奉天跑到元宝镇,单程就用了三个月。

    朱传文派人出去,要寻踪觅迹,要打探消息,来回怎么也要差不多的时间。

    “那文,你阿玛有消息了。”

    这个年代的消息传的没有那么快,真就等到快入冬,朱传文这边才得到老王爷的消息。

    “我阿玛怎么样了?”那文着急的问道。

    也就是提起之前的人和事,那文才会带一些满人的习惯。

    其实这个年代的满人,已经被汉化的很严重。

    除了偶尔的一点小习惯,满人已经和汉人已经没有什么大的区别。

    所以在满清覆灭之后,那么多的满清王公,才那么容易的就可以隐姓埋名,隐藏于民间。

    “说是还在,被人给关在了牢里,大概是惦记你家的那些珍藏。”

    跟朱传文预料的没差,一般人跟老王爷也没那么大的仇。

    能被人从京城赶到关外生活,那文家就算是有一个王府的名头,也不是什么当权之家。

    满清一代的王公,被撵到了关外,都算是“发配”,赶出政治中心。

    没有权利,就没那么容易迫害别人。

    被抓是满清王公本身的身份就吸引仇恨之外,关键是财帛动人心。

    “我们家哪还有什么珍藏,前几年朝廷困难,我们王府的奉银和禄米,从没有实发下来过,王府的日子现在也不好过。”

    那文这一家,都属于生下来就可以吃皇粮的人。

    当然了所有的满人都有皇粮吃,但是那文家的标准是最高的一档。

    不说那文这些小一辈的格格贝勒,单是老王爷每年都有一万两奉银和一万斛碌米。

    担任职位的话,还有职位的俸禄。

    有封地的话,同样可以吃封地的赋税。

    “这话你对我说,我能相信,其他人能相信吗?”朱传文对着那文反问道。

    其实朱传文心里也不相信王府没钱。

    王爷不是一般的破落户,一些底层的满人,可能入不敷出,过日子会卖光了家里的家产。…。。

    但王府是顶层贵族,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再穷的王爷,也要比土财主,有钱太多。

    也是有着这个希望,老王爷才会一直没有被人噶。

    “他们不相信能怎么办,传文哥,我阿玛还能救的出来了吗?”

    “只要还活着,那就能救。”朱传文点头:“我跟你说这些,就是我准备亲自去一趟把人救出来。”

    朱传文只是一地小军阀,就算有一些人脉关系,也通吃不了关外。

    民团也不可能光明正大,开出去自己的地盘。

    像这种去牢里救人,需要少量精锐人手做的事。

    最好的就是朱传文自己动手。

    朱传文有太多的bug能力适合做这种事。

    “传文哥…多谢你。”

    那文明显是被感动了,抱着了朱传文说道。

    “你离开家的时候,带出了什么信物没有,能让我拿来跟老泰山证明身份的?”

    想着就算救出来人,老王爷也可能不给朱传文掏家底,朱传文对着那文问道。

    那文就算在王府的地位不高,但怎么也是老王爷的女儿。

    按着满人嫁女儿的传统,老王爷为那文出一份价值一两万银元的嫁妆,不算过分。

    “被卷走了财物之后,我就没有什么能证明身份的信物了。”那文在身上摸索了一下,已经没有什么从王府带出来的东西,想了一下才继续道:

    “要不我还是给你写封信吧。算了,还是我跟你一起去救阿玛。”

    “你说你在家里待着多好,还非要跟着我一起出门。”去锦州的路上,朱传文对着那文说道。

    虽然朱传文劝了那文挺久,但是那文还是坚持着跟朱传文一起出门去锦州救人。

    出门在外的话,肯定不能摆明自己军阀的身份。

    军阀无缘无故的去别人的地盘,都能算是挑衅。

    剩下的还方面出门的,就是出门做生意的商队。

    朱传文打着的是夏家春和盛的旗号,在附近其实还挺吃得开。

    “你亲身犯险救我阿玛,我怎么好在家里坐享其成。”

    那文骨子里也是有一点坚韧在的。

    虽然肯定比不过在任何环境下,都可以很好适应的鲜儿,但是还是要强过一般的妇女。

    “算了,你愿意坚持,就坚持着吧,这也算咱们俩单独出门度蜜月了。”

    这一次出门,路上要比之前更为动荡。

    虽然三江口一片,在朱传文治下百姓都可以安居乐业,看似跟盛世一样。

    但外面有好多地方,都还在争地盘。

    这些军阀争斗,只要绕开了就行。

    但因为满清覆灭,本就多了没人发响的很多兵痞。

    各个实力争地盘,又产生了很多的溃兵。

    这些人怕被各方面问罪惩罚,大多数就是直接占山为王。

    有人有枪的,不可能搞的自己没有饭吃。

    这就造成了许多的山头、路口,都有各方面的人马开始拦着“收税”。

    但对于朱传文来说,这一次出门并不比之前出门的时候困难。

    手下人手更多是一方面,现在精通了土匪黑话,很多地方都能糊弄也是一方面。

    “什么是蜜月,蜜月是什么月?”

    传统方面的文化,那文算是比较了解,说传统典故,那文大多都能知道。

    但西方的情况,那文了解的就要少一点。

    “这是毛子的说法,就是新婚夫妻,成亲的第一个月。这第一个月,他们大多都是喜欢一起出门玩,就叫做度蜜月。”

    朱传文随口解释道。

    已经接近了现代的原因,说话其实也不用那么注意。

    其他人不知道的东西,直接就都推给各方面的毛子就行。

    元宝镇的外国不算是罕见,就是火车站铁路都是日子在维护。(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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