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 章 苏醒失忆
“刀,刀...”他嘶哑着嗓子艰难挤出声。
“你的刀挺好用的,阿爹拿去劈柴了”布裙女子接话道。
言罢,她看着床上缠满了白布的身影继续问道“你叫什么?”
话音入耳,墨书显然愣了一下,脑海中也随着这几个字彻底陷入混乱。
他叫什么,他是谁,又为何会在此处,一切的一切都好像成为了一团团迷雾。
这种感觉令他极具陌生,灵魂和躯体之间本该千丝万缕,此时又格格不入。
他想硬想,可越是这般,脑仁就传来一阵阵撕裂疼痛,令他不得不放弃。
最终,墨书有些失神的看着屋顶,恍惚摇头“我,也不知”
“你不知道你叫什么?”布裙女子错愕不已。
“你...”墨书目光侧移,刚好扫到了前者端着的木碗“碗里,可是水?”
“昂,本来是给你润嘴用的,没想到你竟醒了过来”布裙女子边说边走到床边,继而将碗凑到了墨书嘴边“喝吧”
墨书迫不及待,连忙大口喝起来。一大碗水,仅仅数息间便见了底。
“咳,咳咳!”
好似喝的有些急,一阵强烈咳嗽下,身躯数道伤口纷纷被扯裂开来,而原本的白布也在这一刻变为血红。
“有那么渴么...”布裙女子不由撇嘴,期间直接无视了那几道被挣裂的伤口。
“看你这么能喝,不如,就叫你水牛吧”
“水,水牛?”刚重新躺下的墨书一怔,虽脑海中一片混乱,可他却下意识的对这个新名字抵触。
“怎么,不喜欢?”布裙女子问道。
墨书并未出声,只是摇了摇头。
“听村里人说,半月前小黑山那里来了很多北域的骑兵,专门来截杀什么天公子。话说,你不会就是天公子那一帮的吧?”
“天公子?”墨书眉头一皱,道“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布裙女子没好气道“当初阿爹进山打猎,就是在小黑山附近发现的你,你说和你有什么关系”
说到这里,她愈感来气,看着床上的身影,继续说道“要不是因为你,我早就能去镇上逛游会了,你个事精!”
“还请小姐恕罪,日后,某定当派人以厚礼前来答谢”墨书努力抱起拳头。
“就你?”布裙女子明显不信,尤其想起当初那日前者的狼狈模样时,她再次坚定了一番心中所想。
“此间大恩,纵金万两,也难以报答”墨书诚恳道。
布裙女子罕见的没有再说话,而是默默盯着床上的身影,仿佛在盯一个得了痴心疯的傻子。
良久,她果断转身,向屋外走去。
“还不曾问,小姐名讳”
“凡可”脚步未停,随音离去。
枯草床上,墨书呢喃了两遍这个较为奇怪的名字,脑海中不禁再次回忆起那段混乱的过往。
可不论如何追忆,都不过是些模糊片段,甚至是否真实都无从辨别。
自醒来的那一刻,他除了极喝外,便是找刀。但那柄刀究竟何种模样,他却发现自己根本不知,只知道那柄刀极其重要。
至此,这处常年不见生人的小村庄里多了个奇怪的年轻人。
不仅行为奇怪,面孔也极为奇怪。仿佛年轻人全身上下都和这处村子,乃至村里的人格格不入。
除了水牛这个名字外,无人了解年轻人的过往,就是年轻人自己都不知自己究竟是谁。
日子一天天过去,村里人也逐渐习惯了这个处处怪异的年轻人,至于外界如何,没有人操心,也没有人主动了解。
于他们而言,一日两餐,三冷四暖才是该去关心的事。
晃眼间,又一月过去。
这一天的清晨,墨书如往常一样洗漱完毕,走出屋外开始劈柴。这也是他初愈以后唯一能做,且较为顺手的事。
柴是山里的老松木,刀是战场的屠人刀。
一刀分两半,两刀劈四段,烧炉填炕,刚刚好好。
堂屋窗边,两道身影的目光纷纷投向了院内那个手起刀落,干脆利落的年轻身影。
虽身着布衫短打,完全一个在寻常不过的猎户人家打扮。
可那双剑眸深处,那股自内而外所流露出的气质,皆体现出眼下这个年轻身影的不寻常。
看了好一阵儿后,凡可收回目光,继而看向身侧稳重身影“阿爹,这傻小子要在这么吃下去,咱家今年准备过冬的存粮怕都不够了”
“能吃便能干,哪里有不够吃一说”凡廉淡淡一笑,仿佛对此并不以为意。
“也是,那么重的伤,还不到半个月便能下地,这傻小子倒真像头水牛”凡可不由点头赞同。
要按照如今的趋势下去,估计顶多十天八天就能进山打猎,贴补家用。
“去吆喝那小子,准备开饭!”
“哎,好”
……
原地,凡廉看着走出屋内的凡可,原本淡然的神情也在这一刻凝重了起来。
他是个猎户,可却不代表他这一生都只是个猎户。
别的都先不论,单是那柄战刀,那柄玄黑如渊,尽染杀伐的战刀,便足以说明一切。
放眼姑墨国境,怕都寻不到一柄能与之相提并论的战刀。
而一个区区二十上下的年轻人便能执掌此刀,其背后份量之大,他甚至不敢想象。
晌午
食过朝食后,凡可主动拉上墨书,徒步前往据此最近,也是唯一的一个小镇。
美其名曰——采购生活所需。
可至于到底是采购还是游玩,用凡可的话来说,这两者之间并不存在什么冲突。
路程二十余里,说远不远,说近也不算近。不过仅靠两条腿,倒也不免乏味。
“水牛啊水牛,你说说你成天抱着把破刀作甚,莫不是你还想当个那话本儿中的蒙面刀客?”路上,凡可双手叉腰,边走边嘟囔。
“抱着它,安心”墨书咧嘴一笑,并没有解释什么。
亦可以说,他也不知为何要整天抱着这柄黑刀。只是刀握手中,他便踏实,莫名的踏实。
至于过往种种,他脑海中虽多了不少片段,可终归还是杂乱无章,毫无头绪。
也许是本身性格使然,他从不是个喜欢钻牛角尖的人。
既想不起来,那便不想。
该来的总会来,就像天色本呈蓝,浮云,本呈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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