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枝红梅欺冷霜
月色如水,铺了一地碎银般的光影,花团锦簇街道旁,一盏盏灯笼在轻软的夜风中摇曳生姿。
与静谧的夜色截然不同的是那杨柳巷深处,那儿有座粉墙黛瓦的小楼,此刻门前人来人往,格外热闹。
“你说的好去处就是这儿?”
水墨折扇一收,身着绯色长袍的阮桉晋站在‘南风馆’的门口,神情晦涩不明。
“你们是嫌我命长,上赶着带我找死?”
话音点点拔高,隐含激动。
同行的张书成和李风元翻了个大白眼。
两人面带嫌弃,一左一右将他架着往楼里带。
“装什么装!你爹的人早让我支走了!”
阮桉晋一听,面上一喜。
好兄弟!会办事啊!
心里虽这么想,阮桉晋的表面功夫还是要做的,面上还是一副被强迫的不屈模样,就这么半推半就的进去了。
“你们干嘛?放开我!我对这可一点兴趣都没有!等我爹来了你们可得为我作证!”
进了大门,拐进厢房,门一关,阮桉晋立马站直了身子,理了理衣袍上的朵朵红梅,嘴角噙着抹漫不经心的笑,一举一动尽显风流艳艳之色。
张书成跟李风元对他这做派早就见怪不怪,直接找了老鸨点名要新来的那个绝色小倌。
阮桉晋坐在一旁矜持着没搭话,悄悄竖起耳朵仔细听。
他可早听说南风馆新来了个绝色小倌,就是性子烈,调教了月余,寻死也寻了月余,今日也不知道能不能见上一见。
所幸老鸨只认银子不认人,恰好阮桉晋这三个不差钱。
南余三大纨绔声名赫赫,靠的是啥?
是白花花的银子!
“几位少爷,我这丑话可说在前头,这小倌性子烈没调教好,你们可得仔细别被伤着了...”
“知道了知道了!你赶紧安排就是,下面的事不用你管!”
张书成不耐的将老鸨推了出去,一屁股坐回阮桉晋身旁,手肘一推,挤眉弄眼道:
“我对这新来的可没兴趣,你自个儿在这玩,我去找我的聆泉了,不过,你可要小心些,别伤着了...”
阮桉晋拿扇柄将他一推,笑骂:
“走走走!少在爷面前碍眼!”
张书成都走了,李风元这个对南风没什么兴趣的也找了个借口出去听曲了。
偌大的房间转眼只剩阮桉晋一人。
他向来散漫惯了,脱了鞋倚在榻上,摇着扇子翻着桌上的小册。
册上都是南风馆的小倌像,将名字,年岁,擅长哪些一一记录在案,好供客人挑选。
阮桉晋虽好南风,却是第一次来南风馆,因为是背着家里,连小厮都不敢带。
若是被他那便宜爹阮添财知道了,绝对能举着家法将他抽的围着南余城滚一圈。
翻了几页,阮桉晋便找到了聆泉的小像。
“没想到张书成这厮竟然喜欢这种类型。”
册上男子笑容温软如娇花般明媚,粗粗一看比飘香阁的花魁娘子还要魅上三分。
不过南风馆里的小倌大多都是这样的,这种没有身份的玩物,只有顺从的以色侍人才能让自己好过些。
阮桉晋是个有点洁癖的,旁人碰过的,他可没兴趣,所以只对那未开苞的有些兴致。
老鸨收了银子倒也没让阮桉晋多等,不一会儿就领着人进来了。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哐啷作响的锁链声率先引起了阮桉晋的注意。
懒懒的一眼瞥过去,他便再挪不开视线,手中折扇蓦的一顿,险些脱手。
来人身着月白长衫,腰系红绳,细细一根,将薄而窄的腰身掐的刚刚好,长衫下露出一双带着银环的雪色玉足,嫩如笋芽。
光看这对足,阮桉晋便知这确是绝色无疑。
还未看脸,就已经勾的他心尖发痒。
目光上移,停在那人脸上。
冰姿玉容,像是冰雪铸就的水晶人儿,干净透彻。
这么冰清玉洁,真想沾染一二。
阮桉晋只觉喉间一片干涩,艰难咽了咽,他收起折扇,面向老鸨。
“赎身,什么价?”
老鸨面露为难,眼底却划过一丝算计的精光,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最终阮桉晋以一千五百两买下这位绝色。
收了卖身契,阮桉晋接过锁链,将人往自己怀里一拉,扭头问老鸨:
“他可有名字?”
“有个名儿,叫椋笙。”
见阮桉晋不再答话,老鸨识趣的关上门,轻手轻脚的退了下去。
就算沦落至此,椋笙依旧冷如高岭之上皑皑白霜,他不愿被阮桉晋触碰,美眸含煞,一掌拍向阮桉晋的胸口。
只可惜,他低估了老鸨的手段,能将未调教好的小倌送出去,必然是做了万全准备。
一掌拍下,没有如他想象般将人推开,软绵绵的似调情般,反被阮桉晋一把捏在手中。
“恶心!走开!”
怒骂声从椋笙嘴里出来,如勾人的娇嗔。
椋笙实在受不了这声调,恶心的不行,故立刻闭了嘴。
可阮桉晋喜欢啊!
这种带着点脾性的美色正是他的心头好。
瞧瞧这音色,待会喊起来定然十分带劲儿!
眉间一喜,不顾椋笙的反抗,阮桉晋将他扛了起来,扔在软塌上。
身下人儿墨发蜿蜒四散,俏面含煞,带着不正常的薄粉,艳润红唇像颗诱人的莓果,勾的他想俯身尝上一尝。
他也确实尝了。
轻轻一碰,浅尝辄止。
滋味很妙,回味无穷。
就是椋笙不太乐意,如猫儿般咬了他一下,没多大力,酥酥麻麻的一小口,反勾的让他肆意流连。
“怎样?现在还觉得恶心吗?”
挪开唇,阮桉晋一脸戏谑的掐住他下巴,漆黑的眸子像藏着一头噬人的兽,带着灼灼火光。
他强迫椋笙看着自己,不给丝毫逃脱的机会,眼底的势在必得让椋笙心里发凉。
红梅冷香袭人,椋笙衣襟被拨下半截,锁骨深深,似盛了绝世琼浆。
椋笙闭了闭眼,压住满心屈辱,停了无力的挣扎。
他知道,今日他大抵是逃不过了…
阮桉晋喜欢好看的男人,喜欢干净的男人,却从未真正碰过哪个。
无他,就要求太高了,没遇见合眼缘的。
如今好不容易碰到了,银子都给了,自是不会轻易放过。
南风馆备了物件,阮桉晋强压着给椋笙用了。
虽然怜惜椋笙,阮桉晋还是喜欢把肉先吃到肚子里。
夜长梦多。
这个道理阮桉晋自小就明白。
椋笙眼尾发红,咬牙发誓。
“我一定会杀了你。”
阮桉晋对此毫不在意。
时日久了,他总会知道自己的好。
轻柔吻掉他眼角的泪,阮桉晋轻佻的勾起一缕发,绕指轻嗅,恣意风流。
“好呀,我就喜欢做个风流鬼。”
红梅烈烈欺白霜,白霜泠泠映红梅。
椋笙想就这么死了。
如果就这么死了,也是一种幸运吧...
可惜他连咬舌的力气都没有。
阮桉晋偏还要他好好看着,特地掌了灯将他压在镜前。
他用唇描着椋笙润泽的唇瓣,一遍遍重复,毫不吝啬的烙下自己的痕迹。
清脆的锁链声响了半宿,红烛燃尽时,阮桉晋附耳轻叹:
“椋笙,你看,你我如此契合,你注定是我的。”
椋笙没有说话,垂下的眼睫盖住眸底密密冷光。
他会杀了阮桉晋!
一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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