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令人发指的惨案(中)
警方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发现在同一天晚上。在凉州区人民医院,对面的人行道上,有一位孤身行走的妇女也受到了袭击。
她被人从后面用胳膊勒住脖子,那人用另外一只手伸进她的裤子里面,正准备下手的时候,一辆出租车经过, 吓跑了那个男人。
警方通过研判分析,这三个案件应该都是同一人所为,遂并案侦查。
经过近两个月的侦查,警方确定凉州区的左良俊有重大作案嫌疑。
那么,这个左良俊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呢?
警方对他的背景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发现这个人并不是一个善类,可以说劣迹斑斑。
他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父母都是建筑公司的工人,他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
从小他就被父母和哥哥姐姐宠爱,养成了任性,好吃懒做的坏习惯。
20岁那年交了一个女朋友, 但是却遭到了女方父母的强烈反对,嫌弃左良俊的家里比较穷,人品又不好。
迫于无奈两个人分了手,这对左良俊的打击非常大,从那以后他自暴自弃,酗酒,打架斗殴什么坏事都干。
后来更是因为盗窃罪, 被判处了五年有期徒刑。因为在狱中表现的比较好,他被提前一年释放出来。
出来之后,家人和亲人都宽容的接纳了他。但是因为他进过监狱,所以找工作一直不顺利,没有单位愿意要他。
渐渐的,他变得郁郁寡欢起来,不仅酗酒,还染上了毒品,到后来家人也不愿意理睬他了。
虽然左良俊的人品不怎么样,但他的外形条件还是不错的,差不多1米8的身高,长得还有一些帅气。
一次,在酒吧他认识了一个女孩子,两个人是一见钟情,火速谈起了恋爱,进而同居,女孩儿现在成了他的未婚妻。
即使知道了左良俊过去的经历,女孩儿也没有嫌弃他,反而是让他和自己一起做生意。
对此左良俊很是感动,他也深爱着这个未婚妻。
这个左良俊被公安机关打击过三次,怎样对付警方他还是有经验的。为了避免伤及无辜,警方并没有急于上门抓捕。
而是对他的住处进行了24小时全天候监视,蹲守了五天五夜之后,左良俊终于出现在了监视人员的视线当中。
四名警察,在便利店中将正在买烟的左良俊控制了起来。
审讯过程中左良俊拒不交代问题,翻来覆去就说一句话:如果你们有证据,就直接枪毙我,没有证据,就赶快放我走。
最后警方运用了各种手段,才迫使其交代了罪行。
7月份的一个深夜,左良俊在一个烧烤档门口晃荡,他发现一个女人独自在路边打电话,趁其不备冲上去,掐住了她的脖子。
女人大声尖叫,正好她的丈夫也在旁边不远处,冲过来把左良俊给吓跑了。
当时女人打电话报警了,但警察认为这只是一起普通的骚扰案件,并没有太在意。
他交代的另外一起案件,是在第一起“掏肠”案的三天后。他去一个小区找人收账,在楼道里发现了一名独身一人的妇女。
他强行将这个女人带回自己的住处,并与其发生了关系。事后他又把女人拖到外面,准备下毒手,结果被路人发现,吓得左良俊转身逃跑了。
在8月15日晚上10点多钟,凉州区有一个赵姓青年女子报警,她说刚刚被一个男人给打了,还差一点遭到侵犯。
当时他正在家中看电视,忽然听到有人敲门,打开门之后发现是一名高个的男子,她并不认识。
“马建华呢?让马建华出来,我找他要钱。”
“什么马建华?你找错地方了,这里没有叫马建华的。”
“他告诉我的就是这个地址,你让开,我进去找他。”男人一把把她推开,进到了房间里面。
“你干什么?你怎么能私闯民宅呢?”
男人在房间里找了一圈,并没有找到人,但是还是赖着不走。
“如果你再不走,我就喊人了。”女人威胁道。
“看你这打扮应该是做小姐的吧,多少钱一次?”
“什么小姐?你赶快滚出去! ”女人早就闻到了男人身上的酒味儿。
“房东,房东,有人来我这里闹事儿。”女人大声呼喊。
男人一见她大喊,一下把她推倒,上去就打了几拳,临走,还在她的下体狠狠的抓了一把。
房东过来之后,立刻就报了警。
女人表示自己受了伤,警察便将他送到了医院。经过检查,他的身上确实有几处淤青,这倒也没什么。关键是下体被男人抓了一下,阴部有撕裂伤。
警方认为这和“掏肠”案的作案手法不太一样,更何况两起案件只相距三天,凶手不应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再次作案,所以也没有给予重视。
给赵姓女青年做了笔录之后,也就没有了下文。
看到这里。韦鸿宇在想:如果这两起骚扰妇女的案件,能够引起警方当时的重视,也许后面的“掏肠”案就不会发生了。
“左良俊,你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伤害这些女人?你的目的是什么?”负责审讯的警察问道。
“我坐了三次牢,在里面吃了很多苦,本来这些苦我就不应该吃的,出来之后,社会上很多人看不起我。包括那些妇女,所以我就要报复这个社会。”
左良俊恶狠狠的回答。
“你认识被你第一次掏肠致死的那个女孩子吗?”
“不认识。”
“那你为什么要用这么残忍的方式伤害她?”
“我只是在走路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她,她就用那种鄙视的眼神看我,然后还骂了我一句,我肯定要报复啦。”
“就因为这么屁大点儿的小事?”审讯的警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后来又把同样的手段,用到了另外一个女孩子的身上,这是为什么?”
“那个女孩子确实是有点儿冤,我当时是认错人了。我以为她是得罪过我的,那个酒吧服务员呢。”
他的理由简直是颠覆在场警察的三观,竟然因为个人的遭遇而对社会产生极端扭曲的报复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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