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第百零五章
私奔当然是不可能私奔的, 席冶抽出手,重新把人按了回去。
比了一天的武,再连夜赶路, 铁打的身子也经不起这般糟践。
果然,平日能轻松将他打横抱走的顾将军,这次被自己轻轻一压,就重新躺了回去,双臂一伸,搂住他的腰, 浑身洋溢着大写的占有欲。
七月的夜,又燃着篝火,许多人喝醉了跳累了, 直接倒在大片大片柔韧的青草上, 以天为被地为席。
顾琮这模样,虽不奇怪,却也拦住了之后想来搭话的男男女女,等隔天阿娜日带着礼物来告别,才发现顾琮的帐篷早已收拾整齐,人去楼空。
一旁的婢女没忍住:“公主?”
“被发现了,”无关性别, 单纯偏爱赏心悦目的漂亮脸蛋,阿娜日瞧了眼帐篷里刻意紧紧挨在一块的两个枕头,挑了挑眉梢, “真是个小气的男人。”
只可惜,她送的骑装, 席冶没用上, 否则, 对方穿红,一定比达里湖,——草原最珍贵的明珠还耀眼。
倘若顾琮能听到这话,一定会更得意,因为席冶穿红的样子,他早已见过,在婚礼上,在他们相遇的第一天。
至于这次那达慕大会的彩头,却不再是活物,而是三种对应比赛的“武器”,马鞭、弓箭与匕首。
皆做工精致,绝非凡品。
踏雪和乌云灵性至极,鞭子只能当个席冶赛马夺魁的纪念,顾琮亦用不惯那削铁如泥却嵌着各色宝石的匕首,干脆借花献佛,把它留给席冶防身。
1101:……很好,花里胡哨,总觉得带上以后更容易被打劫。
它家宿主居然没反对。
等回了桑干城,1101才明白,除开“财不外露”,还有个词叫“衣锦还乡”,风格迥异、明晃晃挂在席冶腰间的匕首,便是燕朝又一次胜过草原的证明。
尤其听说是席冶上场、和两年前的顾琮一样赢了赛马,桑干城百姓对“将军夫人”本就不低的热情,重新攀到了一个新的顶点:
又漂亮又能打,这样好的人,谁能不喜欢?
买菜时多出的一把小葱、劈好才送上门的柴火、比寻常客人多几个的小馄饨……并非什么值钱的东西,却是席冶身为反派,鲜少能体会到的珍贵善意。
“咚。”
“咚咚。”
夏去秋来,原本除了必需品、简洁到空荡的小院,竟多了个叫不出名的野花架,顾琮就坐下面,旁边放着个倒扣的草筐,里面正有只兔子在撞来撞去。
“老实点,只要你几撮毛,又没打算吃你。”揉了揉认真到发花的眼,自己找了个小板凳坐的陆金,小心控制着说话时的气流,用空着的手挡紧,打哈欠似的,生怕吹跑面前好不容易挑出的两团“绒绒”。
或者叫紫毫。
几个月前燕京城那纸笔铺子老板说的鬼话,他家将军居然没忘,亲自去附近山上抓了许多兔子,挑来挑去,才剩这么一只,体格最壮,毛也最长,特别是脊背附近,扒开细瞧,竟真能瞧出那么点偏暗的紫色。
据说唯有这样的毛,扎毫成束后,才会使笔锋通透明晰。
陆金是个粗人,不太懂其中弯弯绕绕的讲究门道,但既然是将军做的,无论最后是什么样儿,席公子都肯定喜欢。
“打兔子有什么劲儿?”小心将挑好的紫毫转交给将军,陆金紧绷的脊背总算放松下来,甚至还有闲心去逗草筐里的小东西,“我听说还有狼毫,哪天叫上其他兄弟,咱们一起猎几只给席……给夫人?”
顾琮抬眼:“……不是狼,是黄鼠狼。”没比兔子大多少,并非对方脑中所想的凶兽。
“差不多差不多,一身的毛,总能挑到几根能用的,”从未见过自家将军这穿针引线般的精细样,陆金不由得感叹,“唉,这成了亲的人就是不一样。”
“席公子呢?又去医馆了?”
顾琮:“嗯。”
草原一行后,他的情不自禁,毫无意外被孙老察觉,且私下挨了一顿训,幸而,经过近几个月的调养,席冶的身子已大有好转,几乎断了汤药,仅靠正常的食补固本培元。
久病成医,再加上对方本就天资聪颖,偶尔天气合心意时,青年便会出门,替钱老打打下手,又或者只是单纯地整理草药。
对于此事,顾琮倒乐见其成,休沐以外的日子,他总泡在军营,白天能有人陪席冶说说话,让对方没那么无聊,他自然高兴。
否则,他也没机会把陆金叫到家里帮忙准备惊喜。
然,世事难料,人算不如天算,今日席冶竟回来得格外早,他未曾习武,脚步虽轻,对顾琮而言却熟悉得不能再熟悉,明显得不能再明显。
嗖。
第一时间接收到自家将军无声的指令,战场上磨练出的默契让陆金立刻小跑、上墙,一跃翻了出去。
谁料,身为下属的陆金没掉链子,顾琮的动作却慢了点。
他忙着收拾那些混了短羊绒的紫毫,竟被那兔子找准机会钻了空子,短腿一蹬,它也不知哪来的力气,顶翻那被石块压住的草筐,噌地窜出去……
然后,被正巧进门的席冶揪住了命运的后脖颈。
能从一众同类中脱颖而出、叫顾将军选中,它的颜值自是上乘,瞳色纯黑,好似两颗圆溜溜的葡萄,毛发亦油亮顺滑,扁着三瓣嘴,耳朵机警地立起。
只可惜,背后秃了一大块,既搞笑,又可怜兮兮。
扬扬眉,席冶望向院中努力往背后藏东西的男人:“今晚,加餐?”
活像听懂了青年的话,四爪乱蹬的兔子猛地抖了下,耳朵耷拉着,一秒安静。
词与词的间隔仍明显,嗓音却再无沙哑,尽管很想再挣扎挣扎,但原材料都被人家捏在手里,顾琮不得不重新坐到椅子上:“今日正巧打了只兔子,毛色尚可,恰逢休沐,就想着替你做支笔。”
——互通心意归互通心意,他并不喜欢把对青年的好挂在嘴边。
未成想,席冶识海里却有个1101在拆台:【正巧?】
【这附近的兔子都快被他祸害完了。】
没伤,更没赶尽杀绝,一个个仍吓得不轻。
毕竟,任谁好端端地躺在自己窝里,突然被一只大手拎起,翻来覆去地比较毛色,饶是保住一条小命,心情也不会太美丽。
席冶勾了勾唇。
做毛笔的工具,可不是随随便便在一户人家就能找到的寻常东西,无需系统提醒,他亦能猜到这并非顾琮心血来潮的主意。
余光扫到男人斜对面、多出来的小板凳,席冶了然:“陆金?”
……
“哈哈。”
尴尬笑声响起,墙头上慢吞吞露出一颗脑袋,顶着张过分年轻的娃娃脸:“席公子。”
“突然想起我还有点事,你们聊,你们聊。”万万没想到自己就这么露了馅,他当机立断,松手消失在墙后,顺带卖了自家将军:
“兔子还有很多。”
“席公子喜欢可以去营里选。”
顾琮:……很好。
看来他该认真想想,该怎么扣自己这位心腹下个月的饷银。
所幸,向来爱揶揄调侃他的青年,这次没再追问下去,而是绕有兴趣地拎着装死的兔子走近,坐稳,端详他做了一半的毛笔。
“第一次动手,可能有点丑。”习惯性地倾身,吻了吻青年的唇,顾琮解释。
桑干城条件有限,他却想把所有力所能及的好都留给席冶,虽不知当初在燕京,那铺子老板说的话是真是假,既然有机会,他总要试试。
在明月楼那样的地方长大,小号其实见过许多价值千金的宝贝,更别提席冶。
但所有的所有加起来,也不及此刻躺在顾琮掌心的一根竹管,和两撮刚刚被牛角梳理顺的兔子毛。
“很漂亮,我喜欢,”语调不自觉变得又轻又软,奖励般地在男人脸颊亲了亲,席冶重新将兔子放进倒扣的草筐,正经,“而且我们可以把它洗干净,养着,多试几次。”
顾琮没忍住笑:“那得替它做好保暖才行。”
小院里,有了席冶这个心细手巧的正主加入,进展一下子快了许多,香味浅淡的野花沿着藤蔓一点点上爬,一朵朵盛开,架起整片舒适的阴凉,待两人忙活完,收拾好东西回屋,席冶忽道:“我小时候,用的最多,是树枝。”
这当然并非小号的记忆,而是本尊的。
戏文话本里的反派,总要有一个足够凄惨的背景设定,在很多个世界,莫说习字,年幼的席冶,连填饱肚子都是难事。
“所以,我真的,很喜欢。”喜欢被顾琮放在眼里,放在心尖,仿佛他不是什么陷入泥沼的恶徒,而是配得上一切美好的宝贝。
胸口蓦地涌起一股绵密的酸胀,以胎记为中心,向外扩散开来,顾琮情不自禁,用唇,碰了碰青年如深渊般,过于幽暗的眼睛:
“喜欢就好。”
“以后还会有很多让你喜欢、让你欢喜的事。”
他保证。
以他的一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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